污水管道施工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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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管道施工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1测量控制
工程交桩后即刻进行测量复核、保护,并与交桩单位及时勾通,保证施工起始依据的精确有效。
在土方开挖前,根据工程情况用测量仪器(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校核永久性水准点、导线点,同时建立临时水准点。将校核资料报送项目监理工程师,经项目监理工程师审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步工作。
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表
在施工过程中测定管道中心线及附属构筑物的位置(即施工放线工作)。主要对工序进行测量控制,基坑开挖上口线,基坑与军用电缆及高压线杆的安全距离,管道的中线位置、基底标高、管道安装过程中的方向及高程、各个检查井的位置,必须符合设计图纸或项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测量控制点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建立测量控制系统,控制点设在不易扰动,视线清楚,方便控制,易于校核处。
对测绘部门新交控制桩及高程桩要严加保护,并经常复测,无误后方可使用。
测量放线要严格执行北京市测量规范要求,采用全站仪面设控制网,对IP 点事先做好栓桩工作,对于地形复杂段测设要采取增加控制点的措施。
按照有关监理程序要求,将上述测量进行记录并整理所有资料,标注在有关的图纸上。每段测量完成后,测量成果及整理好的资料及时报送项目监理复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未经测量人员同意不允许擅自移动测量标志,认真做好测量记录,完善测量技术资料。
对于测量等精密仪器进行严格按程序检测和保管,以确保测量的精度。
2物探调查
拉管和基坑开挖前必须弄清与施工相关的地下管线或构筑物情况,根据提供的有关图纸资料全线采用物探仪探查,查明其情况,提供探查报告;同时弄清施工时地下水位及土质情况;探明地下管线现有具体位置;必须保证基坑开挖过程中的安全。
3土方工程
1.破除恢复路面
本工程工作坑位于现况道路内,路面结构为15cm沥青混凝土,18cm水稳,36cm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基坑开挖前需对此段路先进行破除。破除前先计算开槽上口宽度,测量人员在路面用白漆弹出开槽上口线,使用路面切割机沿上口线进行切割,再使用风镐进行人工破碎。破除的旧路结构及时清运。工程完成后按照原来路面结构进行恢复。
2.基坑开挖
基坑开挖前施工人员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规范、工艺标准、勘探现场,充分了解挖槽段的土质、地下水,基坑附近地上、地下高压线杆、线缆等情况,按施工规范确定挖槽断面。基坑采用人工分层开挖,为保证槽底土壤不被拢动,槽底高程应严格掌握,控制在±20mm。
本工程开挖深度约在4m左右,同时根据具体土质情况作相应变动,以不造成滑坡,塌方为准。
3.暂存土、弃土和回运土:
本工程在基坑开挖前应根据施工环境、施工季节和作业方式,制定安全、易行、经济合理的弃土、存土、回运土的施工方案。先进行土方平衡计算,在开挖时将不良土质土方根据计算的弃土量进行外弃,其余土方本着就近原则,进行暂存、并采用分段施工、挖填并举的措施,减少暂存量。土方运输过程中的遮盖、时间选择、运输机械的选择,均必须符合有关城市规划、交通管理、市容卫生的有关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再实施,地点为环卫局指定卸土点。
1).基坑上堆土(一般土质):堆土坡脚距槽边1m以外;留出运输通道,适当距离要留出运输交通路口;堆土高度不宜超过2m,堆土坡度不陡于自然休止
角。
2).挖运堆土:弃土和回运土分开堆放,便于装车运行。
3).高压线附近开槽,尽量避免在高压线附近堆土,考虑安全因素,按供电部门规定办理。
5.基坑支护
基坑采用锚喷混凝土支护方式,顶圈梁+钢筋网片+混凝土底板为主要支护手段;
1). 顶圈梁
基坑设混凝土圈梁,圈梁规格400毫米*600毫米,顶面标高为从自然地面下反200毫米开始设置。圈梁主筋使用Φ20的螺纹钢,钢筋间距100毫米,箍筋使用Φ10的钢筋,间距200毫米.
2) .防护墙
使用MU7.5砖配水泥砂浆,在圈梁顶部四周的外边缘砌筑宽0.36米,高度不小于0.7米的防护墙,顶面高于现况地表20厘米,在爬梯处留0.5米宽的缺口,供施工人员通行。
3) .钢筋网片
使用Φ8的钢筋焊接,网格间距100×100毫米,单层布置。土钉锚杆采用Φ16螺纹钢筋,深度3米,间距1米。
4) .墙壁锚喷
保护层厚度为25毫米,锚喷混凝土厚度为300毫米,分二次喷射达到规定厚度,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
5). 底板
底板:钢筋混凝土封底,钢筋双层双向排列,间距为150毫米,钢筋为Φ14,底板厚度为300毫米,混凝土强度C25。
6).内支撑
使用35#工字钢做内支撑,有盘撑与角撑二种形式,盘撑形成封闭结构,四个内角设置角撑,垂直位置在圈梁以下1.0米处。
4拉管施工
1.液压拉管机的导向与钻进
安置好导向钻机后,测量好方位角,开始钻导向孔。入口测量点及施放在地面的成品管轴线点固定钻机。钻机桅杆应设置好角度,使钻杆中心线与成品管中心轴线的位置在误差许可范围,底座安装应平稳、牢固,利用锚桩及坑壁进行固定。
导向孔的钻进先在地面沿钻进方向测放标高点,每 1.0米一个,再按预先设计的钻孔轨迹在Eclipse导向探测仪监测下进行钻进,导向探测仪跟踪测量每钻进1.0m 钻头的实际位置,若发现钻孔轨迹与原有管道不符时,立刻进行纠正,
保证钻孔的准确性,并做好记录;控制坡度利用导向仪的测得的深度、倾角(最小增量0.1%)、面向角等值,控制液压拉管钻机延原有管道进行钻进。
2.回扩、推(拉)管
当导向钻头到达预计位置,钻孔轨迹与原有管道轨迹符合时,及时停止钻进,做好拉管头,依次连接扩孔钻头、分动器、拉管头,成品管。其中拉管头与成品管连接牢固。PE管预制成5米每节。
推(拉)管时控制钻机回拖速度、扭矩、回拖力量,当一段管道全部推进原有管道后即停止回拖,焊接好下一段管道,确保管道连接可靠后再次进行推送。推(拉)管时除连接时间外,应连续作业,必须保证拉管的连续性。
3.管头及接口处理
当管道推送至接收井中,依次卸下扩孔钻头、拉管头,将管头破损部分裁下,保证管道能连接至检查井位置。
6污水闭水试验
1. 闭水试验应尽量从上游往下游分段进行,上游段试验完毕,可往下游段充水,倒段试验以节约用水。
2. 闭水试验的条件
(1)管道及检查井的外观质量及“量测”检验均已合格。管道未回填土且基坑内无集水。全部预留孔洞应封堵不得漏水。
(2)管道两端的管堵应封堵严密、牢固,下游管堵设置放水管和截门,管堵须经核算承压力,管堵可用充气堵板或砖堵头。
(3)现场的水源应满足闭水需要,不得影响其它用水。选好排放水的位置,不影响附近的环境。
3. 注水浸泡:管道两端管堵如用砖砌,必须养护3~4d达到一定强度后,再向闭水段的检查井内注水。
4. 闭水试验:将水灌至规定的水位,开始记录,对渗水量的测定时间,不少于30min。根据井内水面的下降值计算渗水量,渗水量不超过规定的允许渗水量即为合格。
试验渗水量计算渗水量试验时间30分钟时,每km管道每昼夜渗水量为:Q=48q ×1000/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