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绩观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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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期
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中共丽水市委政策研究室2004年9月13日[领导干部重点调研课题]
关于政绩观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中共丽水市委副书记张成祖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内在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能否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衡量各级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群众、组织、自己的“试金石”。就欠发达地区而言,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如何树立政绩观,为谁树立政绩,如何提高执政能力,对我们全面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的要求,实施“三市并举”(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发展战略、打造“平安丽水”、加快把丽水
培育成为浙江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至关重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最近,我带领有关人员到基层,就我市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有关政绩观问题进行了调研。在与县(市、区)、乡镇、部门干部的接触、交谈中,大家普遍认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衡量领导干部是否真正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标志,是我们丽水跟上全省发展步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客观需要,是各级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必然选择,事关党和国家的事业,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一、存在的问题及危害
总体而言,在全市整个干部队伍中,绝大部分人的政绩观是正确的。广大干部从欠发达的实情出发,围绕加快发展主题,理清工作思路,发扬务实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近年来,丽水市委根据省委“八·八战略”和把丽水培育成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的“三市并举”发展战略,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快速发展。
但是,不可否认,在少数地方,少数干部,少数领导中,也存在一些错误的政绩观。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主要表现
在:
(一)急功近利。少数领导干部有一种急躁情绪,希望赶快出政绩、抓紧出政绩,尤其是欠发达地区,想争取在自己的任期内,急着做出成绩来显示自己的才能和魄力,热衷于搞“短、平、快”的政绩,对当前、届内出效益的事情考虑得多,“重摘果、轻栽树”,为今后和下届做铺垫的事考虑得少。有的领导干部目光短浅,重局部利益,轻全局利益,做事情、想问题,只站在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的角度去思考,不从大局着想,不考虑全局利益,有时甚至以牺牲全局利益来换取局部利益。
(二)标新立异。一些领导执政一方,为了引起上级领导的关注,千方百计出奇出新,喜欢做“显山露水”、“表面风光”的事,喜欢做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或仅仅局限于“一幢楼、一条路、一座桥”,对那些虽不“轰轰烈烈”、“显山露水”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杂事、繁事、难事却不感兴趣。极少数乡镇领导干部一到任,就违背客观规律,脱离实际,不顾民力,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劳民伤财,造成“一代人的政绩,几代人的包袱”。我市有一个偏远乡镇,1992年刚撤扩并,就超越实力,大肆举债搞建设,投资600
多万元征用土地、造中心街等,结果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到目前,镇领导已换了三、四任,但该镇还欠债务二、三百万元。
(三)唯书唯上。少数干部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群众的关系,做工作、想问题不唯实,只唯书、只唯上,不考虑实际情况,不顾及社情民意,“情况不明决心大、心中无数点子多”,“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不怕群众不高兴,就怕领导不满意”。他们看个别领导爱好、摸个别领导思想、迎合个别领导思路,看个别领导脸色行事,搞个人投机主义,目的不是为了实现群众利益,而是为了个人升迁。对这些人来说,“政绩”说到底就是作为个人晋升路上的铺路石,作为追逐个人名利的敲门砖。这种政绩观的扭曲导致他们在工作中只求虚名,不务实效,甚至不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数据注“水”,劳民伤财,搞短期行为。最典型的就是少数乡镇企业的数据,只见产值不见税收。
(四)偏重经济。片面把“发展是硬道理”理解成“经济增长是硬道理”,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仅仅理解为以GDP为中心,把一切工作都维系在GDP上,围绕GDP转,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比如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对公共健康的
损害、对公共财产的掠夺等。从GDP数字上看是增长了,但却支付了昂贵的生态成本、健康成本和人文成本。同时,由于片面追求GDP,也会严重扭曲政府职能,造成政府职能的“越位”、“错位”和“缺位”,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现象,诸如卫生、教育、就业、环保、安全、信访、社会治安、稳定等政府必须着力解决的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却无法顾及,导致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失衡。
(五)华而不实。少数干部不注重“做事”,而善于“作秀”,刻意在“唱功”上做文章,信奉“不怕没做到,就怕想不到”,“不怕干不好,就怕讲不好”,“想到、说到等于做到”。习惯于做表面文章,热衷于摆花架子,搞“形象工程”,追求轰动效应等等,不为人民群众切切实实谋利益。有极少数领导干部随心所欲,自搞一套,“新官不理旧事”,今天一个思路,明天一个规划,后天一个举措,搞得下面无所适从,“每任领导都修路,修的都是断头路”。
(六)“无为”而治。极少数领导干部面对艰苦复杂的工作环境,怨天尤人,束手无策,只满足于“守摊子、混日子、摆样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碌碌无为。
上述种种错误的政绩观,虽然只存在于少数领导班子和
领导干部中,但它背离党的宗旨,违背客观规律,伤害群众感情,危害很大:
一是损害形象。众多的“政绩工程”都是轰轰烈烈上马、凄凄惨惨收场,最终群众遭了殃。因此,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是造成浪费。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浪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耗尽各种资源,掏空地方财政,甚至透支财政,多数项目回报率很低或者根本就没有回报,从而使地方人、财、物大量浪费。
三是贻误事业。在错误政绩观驱动下,一些单位和个人或缺位,或错位,或越位,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政令不畅、调控不力,出现了大量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贻误发展良机。
四是败坏风气。错误政绩观直接导致形式主义盛行,导致“官出数字”、“数字出官”,“为官一任、危害一方”,挫伤了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脚踏实地创造政绩干部的积极性,一些原本好的干部也加入了造假、吹嘘、邀功者的队伍,形成恶性循环,败坏党风、政风、民风,败坏整个社会风气。
二、不正确政绩观的成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