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随军家属户籍迁入深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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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随军家属户籍迁入深户办理
深圳市随军家属户籍迁入深户办理
服务对象
具备驻深部队随军条件的军官人员的配偶、子女。

受理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
1、被投靠人是驻深部队军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批准;
2、申请人不属于在职干部、职工;
3、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4、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须一并申请。

5、申请人的成年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高中以下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无配偶成年子女;
3)本省生源(户口仍随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龄及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6、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申请材料
1、申请人、随迁子女身份证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2、申请人、随迁子女户口簿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3、被投靠人户口簿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4、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5、婚姻法律文书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6、干部家属随军批准书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7、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8、《出生医学证明》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9、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随迁子女属生父母未登记为合法夫妻关系的非婚生子女的额,该非婚生子女生父或生母一方申请人(被投靠人)需填写《非婚生育在男女情况声明》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收取原件。

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10、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随迁子女属国外出生的,还需提供有翻译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书中文翻译件。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11、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随迁子女抚养权发生变更的,提供抚养权变更公证书或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12、随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

收养子女属生父母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或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还需提供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13、被投靠人军官证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14、随军家属必须迁入驻地部队集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卡首页复印件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填报须知
材料真实合法。

受理标准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审核审批
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
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告知,请及时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办理。

核验通过的,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4、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并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携带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二代证标准照片一张等材料
(申请人现学历与原户口簿登记学历不一致的,提供学历证明材料),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户籍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
对予已受理的申请,受理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

4.办理结果
对审查合格的申请,在审批结束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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