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底盘输出功率检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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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动力性评价指标为加速性能、加速时间、最大爬坡度,发动机的功率直接反映了发动机动力性能的好坏。通过检测发动机的动力性,判断车辆动力性能情况,
本站采用汽车发动机在额定扭矩(最大扭矩)和额定功率(最大功率)时的驱动轮输出功率作为评价指标。
(二)依据标准
GB/T18276-2000《汽车动力性台架试验方法和评价指标》GB18565-200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三)、检测车辆技术要求
(1)车辆装备应符合制造厂技术条件的规定。
(2)车辆空载。
(3)车辆使用的燃料和润滑油的牌号、规格应符合制造厂技术条件的规定。
(4)轮胎的规格和气压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mm,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
(5)检查空气滤清器状况,允许更换滤清器滤芯。
(6)测试前,车辆必须进行预热行驶,使其各运动部件、润滑油、冷却液等达到制造厂技术条件规定的温度状态。测试时可设置外加风扇向汽车发动机吹拂。
(7)关闭空调系统等非汽车运行所必须的耗能装置。(四)、检测设备技术要求
(1)底盘测功机滚筒直径(d)应在310-380mm范围内。
用于允许轴载质量小于3t车辆的底盘测功机,其滚筒间
底盘测功机,其滚筒间距(L)应不大于600mm。
(2)底盘测功机的测试精度要求:速度测量误差±1%;扭矩测量误差±2%
(3)底盘测功机控制精度要求:测试工况的速度控制误差为±0.5km/h;测试工况的速度稳定时间应大于30s。
(4)底盘测功机应能显示并打印出各测试点的设定速度值、实际速度值、扭矩值和功率值。
(5)底盘测功机应标明其传动系统的损耗;风冷式涡流机应标明可连续工作的时间及提供冷却风扇的功率损耗特性。
(6)底盘测功机应标明其加载装置的特性及适用车型。
(7)配有机械惯量模拟系统的底盘测功机应在各个惯性飞轮上标明其序号及模拟惯量值,并提供底盘测功机的主要旋转部件和涡流机转子的转动惯量。
(8)具有反拖装置的底盘测功机,其反拖速度应可在10-100km/h范围内调节;其反拖扭矩的测量误差为±2%,反拖速度的测量误差±0.5%。
(五)、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0℃-40℃。
环境湿度:<85%。
大气压力:80-110kPa。
(六)、检测方法
(1)按相应车型的检测速度,在底盘测功机上设定检测速度V M或Vp
(2)将检测汽车驱动轮置于底盘测功机滚筒上,启动汽车,逐步加速并换至直接档,使汽车以直接档的最低车速稳定运转。
(3)将油门踏板踩到底,测定V M或Vp工况的驱动轮输出功率。
(4)测取读数。待汽车速度在设定的检测速度下稳定稳定15s后,方可记录仪表显示的输出功率值;实际检测速度与设定检测速度的允差为±0.5%。
(5)在读数期间,扭矩变动幅度应不超过±4%。
(6)记录环境状态及检测数据。
(7)汽车的额定扭矩和额定功率取用汽车说明书提供的数据。
额定扭矩功率按下式计算:P M=(Me·n e)/9549,kW
Me――发动机的额定扭矩,N·m
n e――发动机额定扭矩转速,r/min。额定扭矩转速为n e1-n e2时,取平均值。
(8)按照有关标准提供的方法,将实测驱动轮输出功率修正为标准环境状态下的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
(9)对ηVM或ηVP低于允许值的车辆,允许复测一次。(七)、判定标准
注:5010系列~5040系列厢式货车和罐式货车驱动轮输出功率的允许值按同系列普通货车的允许值下调2%,其他系列厢式货车和罐式货车驱动轮输出功率的允许值按同系列普通货车的允许值下调4%。
汽车驱动轮输出功率限值(半挂列车)
车辆基本参数:额定扭矩,额定扭矩转速,额定功率,比排量循环供油量q.
环境参数:试验时环境温度,现场环境状态下的大气压,现场环境状态下的相对湿度。
(一)、检测目的
测量汽车怠速污染物浓度的目的是判定汽车发动机燃烧是否达到正常状态,从而降低油耗和排放。
除应保证各机件及各调整间隙正常外,还应对怠速供油、供气系统进行必要的正确的调整,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就是以合理的怠速调整为基础的。
(二)、依据的标准及环境条件
GB18565-2001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18352.1-2001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Ⅰ)
GB18352.2-2001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
GB18285-2005 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
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GB 3847-2005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
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
方法》
(三)、环境条件:
温度:5~40℃;相对温度:不大于95%;大气压力:70.0~106kPa;电源:AC220V±10%,50Hz±1Hz。
(四)、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污染物测量仪器设备:废气分析仪
测量要检查仪器设备的情况:仪器使用前,先接通电
源,预热30分钟以上,然后按附表规定的部位进行检查。
注意事项:测定结束后必须立即将取样管探头从排气管取出;不许弯曲探头导管,不允许探头放在地面上;连续测定时,从排气管取出探头,指示值必须能回到零;测试时应注意通风。关闭电源前,应让气泵保持工作,使仪器通人洁净空气10分钟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