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采购合同草案 -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

装饰工程采购合同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编号:scgz2019-379号)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 1 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第 2 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第 3 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第 4 条、工程质量标准

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第 5 条、合同价款:本工程签约合同价为:元人民币(大写:)。

第 6 条、合同形式:

6.1 合同价格形式:。即结算单价=响应文件首次报价*成交价与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比例。

6.2(1)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款的风险范围:成交人应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材料价格涨价风险及其它风险(包括停水停电等其他有关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综合单价在实施过程中不予调整。

(2)工程量计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量计算规范进行计量。本工程实际结算的工程量以竣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等按本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作为结算送审工程量,最终以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审核机构审核为准。

6.3包方式:。

第 7 条、本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均构成合同文件:

成交(成交)通知书;

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及其附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第 8 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8.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8.2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 9 条、工程管理人员

成交人项目经理的姓名:

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 7 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 10 条、采购人一般义务

10.1 遵守法律

采购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成交人免于承担因采购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10.2 发出开工通知。

10.3 提供施工现场

采购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 7 天前向成交人移交施工现场。

10.4 提供施工条件

/

10.5 协助成交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采购人应协助成交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0.6 提供基础资料

采购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成交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采购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成交人的正常施工为限。

10.7 逾期提供的责任

因采购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采购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0.8 支付合同价款

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成交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10.9 组织竣工验收

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10.10 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 11 条、成交人的一般义务

11.1 遵守法律

成交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采购人免于承担因成交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11.2 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德阳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并有专人负责。

(2)需成交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四川省法规规章执行。成交人应遵守成都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程成品的保护由成交人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技术规程的要求负责保护并自行承担费用,采购人要求成交人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工程部位所发生的追加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成交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成交人承担。

(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

(6)双方约定成交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生时另行协商。

11.3 按照法律规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移交采购人。

11.4 保修义务

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11.5 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 12 条、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第 13 条、材料和工程设备

13.1 成交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成交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均由成交人自行采购。

13.2 采购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工程采购人不供应材料及设备。

第 14 条、价格调整

14.1 若由采购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其结算方式按以下方式计算:

1)、投标报价中有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计算。

2)、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2015 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材料价格按施工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价执行,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由发承包双方认质认价。

3)、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计算有误引起的工程量增减确认由成交人与采购人协商后现场签证为准。

14.2 因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