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

合集下载

国标动火管理规定(3篇)

国标动火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高温设备、高温物体或者能产生高温、火焰的设备、物品进行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五条从事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分类与分级第七条动火作业按照作业场所、作业内容、作业难度和作业风险等因素,分为以下四类:(一)一般动火作业:指在非禁火区域、非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特殊动火作业:指在禁火区域、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三)重大动火作业:指在重要设施、关键部位进行的动火作业。

(四)特别重大动火作业:指在极其重要设施、极其关键部位进行的动火作业。

第八条动火作业按照作业风险等级,分为以下四个等级:(一)一级风险:指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

(二)二级风险:指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等较大事故。

(三)三级风险:指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等一般事故。

(四)四级风险:指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等轻微事故。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审批与许可第九条动火作业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一)一般动火作业:由作业单位审批,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特殊动火作业:由作业单位审批,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三)重大动火作业:由作业单位审批,并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四)特别重大动火作业:由作业单位审批,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条动火作业审批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作业单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公司三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公司三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公司三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1.0目的为加强对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动火作业而引起的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灼伤以及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2.0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非防爆区域各类电焊、气焊、打磨、气割、碳弧气刨和火工校正等作业。

3.0基本要求3.1凡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均为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体检、专业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证上岗,定期复训。

3.3动火作业人员(属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备的4个条件:1)年龄满18周岁。

2)初中以上的文化。

3)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经有资格医院体检合格)。

4)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实操及相关技能考核合格。

3.4动火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要求1)作业者应穿着焊工工作服,扣好袖口和衣领扣。

工作服的上衣不应系在工作服腰内;应着胶底绝缘劳保鞋;戴焊工专用手套;安全帽和安全带如有潮湿或破损,应及时更换。

2)焊工使用的电焊面罩不得漏光,并选用相应的护目镜片。

3)焊工在作业时不准佩戴金银饰物,如手镯、项链等。

3.5对管理者的要求1)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要明确交代产品特点、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

2)加强现场检查,组织并督促安全技术措施与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

3)按禁火区动火管理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并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4.0三级动火管理1)一级动火审批范围凡在特别危险区域、防火重点部位或发生火灾爆炸后会影响全局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为一级动火。

如制氧站、天然气站、油漆化学品仓库、涂装房以及贮存过各种油类的油舱、油柜和高压密封设备容器等。

2)一级动火审批手续申请人提交作业许可-生产主管审批-项目/建造/区域经理审批-区域安全审批-HSE部经理-分管公司领导审批-作业许可生效,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3)二级动火审批范围指在危险性较大的场所或与一级动火区域相邻的部位,可能引起燃烧并扩大成灾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为二级动火。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为加强我公司煤气管道周围及易发生火灾、爆炸等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三类。

1、一级动火作业在生产连续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煤气输送管道、煤气柜、阀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需要维修时间较长、工作量较大、发生火灾及爆炸危险性系数较高的现场动火维修、抢修等作业。

2、二级动火作业在工作区域内的管道煤气停运状态下,通过氮气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相关安全隔离和防范措施后进行的现场维修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作业日常维修检查及煤气管道区域或车间生产装置及设备全部停运,且装置经氮气置换合格后的动火作业。

二、《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一式两联,一、二、三级动火作业都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一级动火终审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执行;二级动火终审由分厂领导审批执行;三级动火由车间负责人审批执行。

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

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照《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人员应当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动火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3篇)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3篇)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临时动火作业是指在正常生产和工作环境下,为了维护、修理或改造设备、设施或建筑物等,采取明火、电焊或其他有火花、有尘埃、有烟雾的作业方式的一种特殊施工措施。

由于动火作业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来规范临时动火作业。

以下是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模板,供参考使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动火作业,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临时动火作业是指在正常生产和工作环境下,为了维护、修理或改造设备、设施或建筑物等,采取明火、电焊或其他有火花、有尘埃、有烟雾的作业方式的一种特殊施工措施。

第四条进行临时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五条所有从事临时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专业知识,并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

第六条临时动火作业的负责人应当进行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组织和指导,并对作业现场负责。

第二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在进行临时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明确作业范围、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方法、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并经相关人员审核。

第八条所有从事临时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戴着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用品,包括防火帽、防火服、防火鞋、防护眼镜、手套等,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第九条临时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第十条临时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足够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第十一条临时动火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禁止堆放可燃物品,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二条关键部位和易燃易爆设施附近的临时动火作业必须增设防护措施,例如安装防火板、挂帘等。

第十三条禁止在存在可燃气体的环境中进行临时动火作业。

第十四条进行临时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保无漏电、无易燃物、无尘埃等安全隐患。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动火施工作业是指在建筑物或工程现场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火源作业的工作。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动火施工的安全水平,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二、安全管理机构1. 动火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由专职安全员担任。

2.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动火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

3. 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和安全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安全培训和考核1. 所有从事动火施工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2. 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动火施工的危险性、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等。

3. 动火施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定期复训,确保安全知识的掌握和更新。

4. 安全管理机构对动火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或下岗处理。

四、动火审批1. 动火施工前,必须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动火作业审批,获得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2. 动火审批申请书应包括动火地点、作业时间、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内容。

3. 相关部门应在办理动火审批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4. 动火施工作业必须按照批准的时间和范围进行,严禁超时、超范围作业。

五、火源控制和防护1. 动火施工前,应对周围环境进行火源控制,清除易燃物质和可燃气体。

2. 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设置专人负责火源的监控。

3. 动火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他人注意火源,严禁无关人员靠近作业区域。

六、个人防护1. 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设备,包括防火服、防护眼镜、手套等。

2. 对于长时间进行焊接作业的人员,应配备防护面罩和防护耳塞。

3. 动火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布鞋等易燃物质,以免引发火源。

七、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1. 动火施工现场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并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以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

2. 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启动火灾报警装置并呼叫消防队。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包括焊接、氧割、氧焊等使用明火作业,为加强管理、避免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规定如下:1、必须事先请示报告,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用火证件,在所在单位领导指定的作业范围内进行作业,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动火作业。

3、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

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4、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5、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

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6、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7、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特殊动火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动火作业是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明火作业或者使用具有引火性能的设备和工具进行作业的行为。

为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1. 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合格的员工才能进行,员工必须经过特定培训和资质考核,并持有相关证书。

2.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检查动火设备和工具是否正常、燃烧物料是否固定、作业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3. 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必要的警示标识和隔离措施,如设置警示牌、划定安全区域等,确保周围人员不会接近作业区域。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3篇)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3篇)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动火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烘干、灭虫、烧毁垃圾等作业。

然而,动火作业往往伴随着火灾的风险,因此,在施工现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来进行,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下面,将详细介绍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动火之前的准备工作1.动火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动火计划,并向施工方负责人汇报。

动火计划中应包括动火时间、地点、动火项目、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2.在动火前,必须对动火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动火作业的安全技能和知识。

3.在动火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彻底的清理,确保没有易燃易爆物、可燃气体等危险物质存在。

二、施工现场动火的安全措施1.在施工现场动火时,必须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车等,并确保其处于有效状态。

2.在动火现场周围设置明确的动火区域,并在入口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防止工人和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3.动火时,必须确保有足够的通风条件,以防止烟雾和有害气体积聚造成中毒的危险。

4.动火现场必须配备适当数量的消防人员,并确保他们具备紧急救援和灭火的能力。

5.动火前必须检查动火设备和用火工具是否完好,并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6.动火时,必须保持沉着冷静,严禁酒后动火,以免因酒后失控造成事故。

三、施工现场动火的操作规程1.施工现场动火必须经过相关单位的批准,并严格按照动火计划进行。

2.在动火前,必须在作业区域周围进行喷水、铺设防护布等措施,确保动火过程中不会引燃周围的可燃物。

3.动火时,必须配备专人监控,确保动火过程中及时发现和处理意外情况。

4.动火过程中,必须使用合适的防护设备,如防护面罩、防火服等,确保动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5.在动火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明火的大小和温度,以防止引起火灾。

四、施工现场动火事故应急处理措施1.一旦发生动火事故,动火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

2.动火事故发生时,必须立即进行报警并组织撤离,确保人员的安全。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施工动火作业是指在各种施工现场使用明火作为动力源,进行焊接、切割、烧烤等操作的一种作业行为。

然而,明火作业具有高温、明亮、容易引发火灾等特点,一旦管理不当,会对人员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为了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必须制定一系列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针对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进行详细阐述,内容包括:工作前准备、作业现场管理、安全设备及应急措施等方面,旨在引导和规范施工单位进行动火作业,确保工人和设备的安全。

一、工作前准备1. 动火作业前必须经过审批。

施工动火作业需要从安全、技术、环境等多个角度进行审查评估,确保施工单位具备进行动火作业的条件。

审批程序应由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或专业人员负责,确保审批过程合规、公正。

2.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施工方案编制。

施工方案是动火作业的指导文件,包括动火作业的具体内容、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划分、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等等。

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要组织开展针对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操作规程、风险识别与应对等。

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动火作业。

4.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与风险评估。

施工单位要派遣专业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认施工区域的环境条件、消防设施和物资储存情况等。

同时,要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动火作业可能产生的危险和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二、作业现场管理1. 作业现场应严格划定工作边界。

对动火作业区域进行临时围挡,设置禁区标识,确保非作业人员无法进入作业区域。

同时,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杜绝杂物堆放,防止火种和引火源聚集。

2. 作业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

施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合理布置灭火器、灭火器材和消防水源等,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进行扑救。

消防设施应具备有效性,每天要进行检查,确保设施的完好和有效。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临时动火作业是指在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现场试验、日常维护保养等活动中,需要使用明火或者产生火花的作业,如焊接、切割、喷灯等行为。

由于动火作业可能引发火灾事故,对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因此需要制定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

下面是关于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共____字: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临时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和事故造成的损失。

1.2 依据:本安全管理规定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临时用电施工安全规程》、《焊接工作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包括工程施工单位、设备维修单位、设备操作人员等。

三、安全管理措施3.1 公共场所的临时动火作业(1)临时动火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应技术培训和操作证书的人员才能进行。

(2)在进行临时动火作业前,必须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安全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3)临时动火作业必须在专门设立的临时动火区域内进行,区域内应设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防火遮挡、防火板等。

(4)在临时动火区域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溶剂等。

(5)临时动火区域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和专职消防人员,并保持通畅的应急疏散通道。

3.2 工程施工单位的临时动火作业(1)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专门的临时动火作业方案,并在施工前报批相关部门。

(2)施工单位必须明确临时动火作业的需要,如焊接、切割等,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如固定型焊接工作台、防火布覆盖等。

(3)施工单位必须对参与临时动火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4)施工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并保持器材的有效性和可用性。

(5)施工单位必须组织定期的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和疏散。

动火作业安全暂行管理规定-3

动火作业安全暂行管理规定-3

辽河油田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确保动火作业期间人员安全,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范》(Q/SY1240-2009)、《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1-2009),结合油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到的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为动火设置的固定场所除外,如化验室、专门的维修场所、预制厂(车间)、锅炉及焚烧炉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动火作业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五条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员工接受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培训,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安全职责第八条动火区域所在单位安全职责:(一)向作业单位明确动火施工现场的危险状况,协助作业单位开展危害识别、制定安全措施,并向作业单位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对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进行工作内容、动火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技术交底;(二)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定现场监督人,监督检查现场动火安全;(三)督促双方监护人和动火人等履行安全职责,落实安全措施;(四)动火过程中,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有批评教育、制止或处罚权,发现违章作业时有权撤销动火作业许可票。

第九条动火作业批准人或授权人的安全职责:负责审批动火作业许可票,向作业方沟通工作区域危害和基本安全要求,核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第十条动火负责人(指挥)的安全责任:生产单位的动火负责人由其现场动火指挥人担任,施工单位的动火负责人必须由其现场负责人担任,其安全责任如下:(一)动火负责人是动火作业的直接组织者,对安全动火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认真督促监护人和动火人等履行安全责任,落实《动火作业许可票》中各自负责的安全措施,并互相检查,确认落实后方准动火;(三)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的动火指挥人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对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进行动火作业许可票、应急措施的安全交底和安全提示;(四)动火过程中,双方动火负责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均有批评教育、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时,有权停止施工,排险后方可重新动火。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确保企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于企业内的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电焊、气焊、火焰切割等。

2. 岗位责任2.1 生产车间主管责任生产车间主管负责下发动火作业的命令,并指派专人负责动火作业的管理和安全控制。

同时,生产车间主管应当督导动火作业的进行,防止人为因素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2.2 动火作业工的责任动火作业工应当遵守专业的动火作业标准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火焰扩散,及时发现可能造成火灾的隐患,进行报告并加以妥善处理。

2.3 安全员的责任安全员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定动火作业区域的安全防范措施,对邻近区域工作的员工进行安全提示和警示。

并且,在动火作业的过程中,安全员应当督促动火作业工按照标准进行动火,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4 监理员的责任监理员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的监督和管理,对动火工具设备等的检查确认,确保动火作业在安全条件下进行。

并且,在动火作业后,应当及时审查安全风险控制、工作现场清理等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加以落实。

3. 安全防范措施3.1 动火区域的设定在企业内进行动火操作前,应当事先确定动火区域。

动火区域应明确划分,并标注警示标志,防止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交叉造成人员的伤亡和物质上的损失。

3.2 动火工具和设备的选择动火作业工需要选择合适的动火工具和设备,确保其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并按照专业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3.3 动火作业时间的限制动火作业的时间应当与作业环境的危险性、周围设施的布置等因素相匹配。

一般而言,动火作业的时间不宜选择在白天繁忙时段以及高温天气等情况下进行。

3.4 动火作业人员防护动火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措施必不可少。

身着防火防护服、防火手套、防毒面具、安全鞋等防护装备,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3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3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通常是用于指导和管理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的一份文件或文件集合。

下面是一份常见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的示例: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止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和工作场所。

2. 安全责任和义务2.1 企业负责人应制定动火作业的管理细则,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2.2 动火作业人员应了解动火作业的相关安全要求,并按照细则的规定执行。

2.3 所有人员都有责任遵守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3.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3.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3.2 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并采取其他必要的防护措施。

3.3 动火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并保证其工作正常。

4. 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4.1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保持通风良好。

4.2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4.3 动火现场必须配置灭火设备,并保持其有效性。

4.4 动火现场必须有专人监护,并确保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5. 动火作业后的安全控制5.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填写相关的动火作业记录。

5.2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5.3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回收和妥善存放使用过的化学品和废弃物。

6. 教育和培训6.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动火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

6.2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7. 违章责任和处罚7.1 违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7.2 对于因动火作业引发的事故和损失,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以上是一份典型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的示例,实际细则的内容可能会根据不同企业和工作场所的需求进行定制。

三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三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项目和活动。

#### 第二章动火作业分级第三条动火作业根据火灾危险性、作业难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1. 一级动火(特殊动火):指在一类易燃、易爆物存放及施工部位进行的动火作业,如易燃液体、气体储存区域,以及涉及重大财产和人员安全的场所。

2. 二级动火:指在二类易燃、易爆物存放及施工部位进行的动火作业,如具有一定火灾危险性的场所。

3. 三级动火:指在一般性施工区域进行的动火作业。

#### 第三章动火作业审批与实施第四条动火作业审批程序:1. 一级动火:由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许可证,经项目总工、项目经理、上一级技术部门和监理审核审批同意后,报公司安环部备案。

2. 二级动火:由施工部门提出申请,经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审批,报公司安环部备案。

3. 三级动火:由施工部门提出申请,经现场负责人审批,报公司安环部备案。

第五条动火作业实施要求: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有人现场监护,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

#### 第四章动火作业监护第六条动火作业监护人员职责:1. 负责监督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 负责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现场指导。

3. 负责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4.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制止动火作业,并报告上级。

####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七条公司安环部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 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2. 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 动火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的安全,保护生产设施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生产区域内从事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区域内进行的明火、高温等有火焰或火花的作业,包括焊接、切割、热处理等。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用明火或无火焰的做法,确保安全。

第五条动火作业应当有专人负责,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经验。

第六条动火作业前,应当进行周围环境检查,保证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应当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火源传播和爆炸事故。

第八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设立必要的警示标识,禁止闲人进入。

第九条动火作业期间,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并做好紧急疏散准备。

第十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并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设立专门的值班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动火作业。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当制定动火作业计划,并将计划报备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当对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工具,保证安全作业。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周边应当保持安全距离,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和危险品。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对有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禁止从事动火作业。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建立作业日志,详细记录动火作业的过程和结果。

第二十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建立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章责任与处罚第二十一条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当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负责,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二十二条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规操作。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或者产生火花、火焰等火源或者火势的操作活动。

由于动火作业可能引发火灾事故,为了保障动火作业的安全,需要制定一套安全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典型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动火作业应由专职人员负责,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和实际工作经验。

2. 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防火知识和操作技能。

3. 在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动火通道,并保持通畅,以确保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4. 在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具、水源等,以应对突发火灾。

5. 在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没有可燃物、易燃物等存在。

6. 在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封锁和警示,并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

7. 在动火作业期间,应安排专人监控和指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8. 在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彻底的检查和清理,确保火源彻底熄灭,并清除作业过程中遗留的火种和残留物。

9. 在动火作业时,应与周边单位和环境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作业过程中不会对周边单位和环境造成安全隐患。

10. 在动火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变更作业方案和操作方法。

以上是一些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具体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制定。

对于动火作业,安全至上,预防为主是最重要的原则。

2023年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一切动火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设备维修等领域。

第三条术语定义1.动火作业:指使用明火、电火花、高温设备等方式产生易引燃物质的燃烧或爆炸的活动。

2.动火作业负责人:指动火作业过程中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动火作业的人员。

3.动火作业人员:指参与动火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包括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操作人员等。

4.安全管理措施:指为防止事故发生而采取的技术、组织、个人防护等措施。

第二章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动火作业准备1.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动火作业计划,明确动火作业人员及其职责。

2.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动火区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3.动火作业前,必须评估动火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4.动火作业前,必须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其正常可用。

5.动火作业前,必须确保动火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知识,接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第五条与动火作业互斥的活动1.在进行动火作业时,禁止同时进行爆破、焊接等与动火作业相互冲突的活动。

2.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与其他施工活动、人员进行有效的隔离。

第六条动火作业现场管理1.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明确禁止烟火等行为。

2.动火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清洁整齐,避免易燃物堆放、积水等。

3.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4.动火作业现场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通风设备,保证空气流通。

5.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三章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七条动火操作规范1.动火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火帽、防火靴等。

2.动火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更改或超范围操作。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焊、气割等方式进行的工作,可能引发火灾的一种作业活动。

由于动火作业的特殊性和火灾的严重危害,各个单位和企事业部门应严格依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以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下面将介绍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消防设备的准备和使用、作业前后的安全措施等方面。

一、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通过消防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状况适宜从事该类工作;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进行动火作业,且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二、消防设备的准备和使用1. 每个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喷淋等,且要定期检修并保持正常使用状态;2. 每个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职的消防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动火作业,确保作业过程中的消防安全;3. 动火作业现场应具备明确的消防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能迅速有序地疏散。

三、作业前后的安全措施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严禁擅自进行动火作业;2.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详细的消防安全检查,排除潜在的火灾风险;3.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消防安全,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4. 动火作业后,必须进行消防设备的清点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并妥善保管。

四、其他重要规定1. 动火作业现场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2. 动火作业现场严禁拆除、挪动防火隔离设施,必须保持作业现场的防火安全;3.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火灾;4. 动火作业必须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火灾应急能力。

总之,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于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强化动火作业分级管理,规范动火作业行为,确保生产检修、清理等作业安全、有序地顺利进行,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X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和物流中心生产区域内禁火设备、禁火区及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3 术语和定义3.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 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3.3 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3.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3.3.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3.3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3.3.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本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3.5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 职责4.1安全生产部是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

4.2分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具体综合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动火作业管理。

4.3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核。

4.4物流中心所属物流部的动火作业证由所在分公司负责办理,物流中心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5施工单位对其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负责。

5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5.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设备、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

5.1.2有易燃、易爆物质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3篇)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3篇)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临时动火作业是指在建设工程、生产工艺、设备维修等过程中,临时进行的热工作操作,包括焊接、切割、打磨、电气焊接等。

由于临时动火作业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份针对临时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共计____字。

一、总则1. 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临时动火作业时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防止火灾和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3. 定义临时动火作业:指在建设工程、生产工艺、设备维修等过程中,临时进行的热工作操作,包括焊接、切割、打磨、电气焊接等。

二、组织领导1. 责任人员每个临时动火作业项目必须有一名专门负责该项目的领导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临时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职责分工负责人员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及时处理工作中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3. 管理措施负责人员应配备足够的安全员,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前期准备1. 安全评估对每个临时动火作业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分析潜在的安全风险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 配备防护设施依据安全评估结果,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3. 通风处理针对空气中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气体,采取通风处理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空气质量合格。

四、人员管理1. 培训要求临时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临时动火作业的基本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安全教育在临时动火作业开始前,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告知人员可能存在的危险及应对措施。

3. 队伍组建组织建立临时动火作业队伍,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作业的有序进行。

五、作业操作1. 安全检查在作业开始前,对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工具和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工业动火作业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电火花、高热源等形式进行的焊接、切割、热处理等作业。

由于工业动火作业涉及到明火和高温等火灾危险因素,因此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1. 动火作业前要进行安全评估。

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火源安全、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动火作业方案。

2. 动火作业必须取得许可。

对于涉及到危险品、易燃物等的动火作业,必须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并取得动火许可证。

3. 动火现场必须进行安全隔离。

在动火现场周围设置明确的安全隔离带,并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以防止火灾发生,并能及时控制火势。

4. 动火作业必须配备专人负责。

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和持有相关证书的人员进行,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消防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

5.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备。

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防火工作服、防火手套、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以降低火灾发生的风险。

6.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

定期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火灾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提高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7. 妥善管理动火工具和设备。

对于使用的焊机、切割设备等动火工具和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8. 进行动火后,必须进行安全复查。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复查,确保火源被完全灭掉,现场没有明火和其他安全隐患。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进行制定和执行。

对于动火作业,安全始终是第一要务,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和严肃处理。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依据SY/T5858-____《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Q/SY64-____《油气管道动火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工业用火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分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分公司、子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3 动火作业的定义
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

动火作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3.1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各种焊接、气割、切割等作业,在生产区域动用明火的作业;
3.2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3.3 在煤气区域和煤气设施上动火;
3.4 在氧气区域和氧气设施上动火;
3.5 在天然气、液化气区域和设施上动火。

4 动火作业分级
4.1 一级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如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氧气、设施上的动火作业;在加油站、油库区域的动火作业。

4.2 二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如在液压、油气润滑区域动火作业;在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冷却塔内的动火作业等。

4.3 三级动火作业:除一、二级动火范围以外的其他各类临时动火作业。

节假日期间的用火实行升级管理,即在原定用火级别的基础上升一级
5 动火作业审批要求
5.1动火作业需办理《动用明火作业审批表》。

其中三级动火由所在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审批;一级、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项目部安全员批准和所属项目部项目经理(厂长)审批。

按照“谁签字谁确认”的原则,审批人负责对作业前安全条件进行确认。

5.2 涉及煤气区域动火,按照《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根据动火部位不同,分别办理《煤气设施动火许可证》、《煤气设施区域动火许可证》或《煤气系统危险区域工作计划表》。

涉及天然气区域动火作业,参照煤气区域作业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5.3 一张动用明火作业审批表只限一处动火点,实行一点(一个动火点)、一证(动用明火作业审批表)、一人(动火监护人)。

不得用一张动用明火作业审批表进行多点动火。

5.4 动火作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级动火作业不得超过1天、二级动火作业不得超过3天、三级动火作业不得超过7天。

5.5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必须重新办理《动用明火作业审批表》,作业人员方可继续动火。

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条件发生异常变化,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作业审批表同时废止。

6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6.1 动火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安排人员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6.2 在正常生产区域内严格控制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及其它工件都应拆下来移动到安全地方动火。

6.3 用火加热油、油加热轴承等的作业,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前应检查油中是否混有水分,防止在加热的过程中油类飞溅发生火灾;作业中必须保持油锅的平衡,摆正放稳,取放工件要小心,相关工种要配合好,防止油类倾翻导致起火。

6.4 动火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作业人员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且不准在烈日下曝晒,乙炔瓶应直立放置。

焊割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焊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6.5 作业负责人必须确认动火环境达到安全动火作业条件,不符合动火条件的,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设备、管线、地面上油污、易燃物必须清理干净,不能清理的要用砂土或石棉布覆盖,在有易燃、可燃物质区动火必须对环境进行监测;不准在稀油站等易燃处动火。

6.6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用明火作业审批表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6.7 高处动火作业必须同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其下部地面有无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作业负责人应对其进行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6.8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作业负责人应安排人员检测氧含量,氧含量不得超过21%。

6.9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冷却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6.10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6.11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12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油类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作业负责人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一级动火作业规定执行。

6.13 一级动火作业在上述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6.13.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6.13.2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将动火区域、时间、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告知总调办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6.13.3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负责人应确认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6.13.4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14 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7 附则
7.1动火作业过程中涉及登高、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作业还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管理规定,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7.2动火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的职责参照《检修安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7.3 规定中规定的动火作业审批人员不在岗时,由指定审批人授权相关人员审批。

授权人应对被授权人进行培训、交底,确保被授权人具备审批能力。

7.4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7.5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之前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动用明火作业审批表
编号:
申请部门作业地点
作业名称动火级别
作业负责人现场监护人
执行者
起讫时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止安全措施:
所在项目部安全员意见
批准人签名/时间:
所属项目部项目经理(厂长)意见
批准人签名/时间:
注:1.一级、二级动火需经项目经理审批;2.工作任务结束随检修作业方案一同保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