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
2016.1.12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提高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的及时性、科学性与准确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制定 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范围内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 1.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特 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本导则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 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其委托的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机构或 事故调查处理机构(以下简称为事故调查机构),可以承担事 故报告、调查和统计分析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事故报告
3.4
报告形式 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事故快报、 续报,并且在其后予以电话确认。格式应当满足 本导则附件D的要求。 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采用电话方式报告事故情况, 但是应当在24小时内补报文字材料。 3.5 相关事故信息收集 本导则2.5规定的特种设备相关事故以及其他特种 设备突发事件信息,事故发生地特种设备安全监 管部门应当及时收集,并且参照本导则逐级上报 直至国家质检总局。格式可以参照附件D的要求。
第二章 事故定义、分级和调查范围
2.1
事故定义 特种设备事故定义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规定》确定。其中,特种设备的不安 全状态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是指特种设备本体 或者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者损坏,具 有爆炸、爆燃、泄露、倾覆、变形、断裂、损伤、 坠落、碰撞、剪切、挤压、失控或者故障等特征 (现象)的事故;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 为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是指与特种设备作业活 动相关的行为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者操作失 误等直接造成人员伤害或者特种设备损坏的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与处理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与处理
ß 《规定》 第十六条 对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 定的情形,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作为特种 设备相关事故信息予以收集,并参照本规定逐级 上报直至国家质检总局。 《规定》 第十七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 建立特种设备应急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 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事故举报。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与处理
ß 第三,火灾事故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如:气 瓶减压阀、胶管泄漏引起的次生事故;
ß 第四,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等因其使用参数达到 《条例》规定范围而引发生事故,如常压锅炉带压使用等;
ß 第五,因市政、建筑等土建施工或者交通运输导致压力 管道破损而发生的事故;
ß 第六,因起重机械索具原因而引发被起吊物品坠落的事 故。
《规定》是关于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规 章,是《条例》关于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的补充和细化。
ß 对特种设备事故定义和范围进行了界定
ß 对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程序进行了规 定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与处理
ß 总局第135号公告批准发布了《特种设备事故调查 处理导则》TSG Z0006-2009安全技术规范 (以下 科称“导则”)。
《导则》进一步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定义,对事故调 查处理工作的组织、程序、方法和要求进行细化, 是事故调查处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ß 《导则》既有程序的规定,又有管理的内容,既 有工作的要求,也有方法的要求。
tsg 03-2015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
tsg 03-2015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 03-2015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全面剖析与深度探讨一、引言在工业和生产领域,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可能会带来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非常重要。
TSG 03-2015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作为我国特种设备领域内的重要规范,对于促进特种设备安全和防范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对TSG 03-2015进行全面评估,并据此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
二、TSG 03-2015的全面评估1. TSG 03-2015的背景和意义TSG 03-2015作为特种设备领域的规范文件,是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从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这一规范的出台,为特种设备行业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程序,有助于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TSG 03-2015的主要内容和要求TSG 03-2015主要包括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程序、调查处理程序、事故报告的内容要求、调查处理的程序要求等内容。
在事故报告程序方面,TSG 03-2015规定了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对象、报告时间、报告内容等要求;在调查处理程序方面,规定了事故调查组成员、调查处理的时间、程序和方法等要求。
规范还要求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概况、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事故处理意见等内容,以便全面了解和分析事故情况。
3. TSG 03-2015的深度分析在对TSG 03-2015进行深度分析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TSG 03-2015的制定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与其他类似国际标准相比,TSG 03-2015有哪些特点和优势?- TSG 03-2015的执行和效果如何?- TSG 03-2015在实际应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挑战是什么?- 针对这些问题和挑战,是否存在改进和完善的空间?三、文章撰写和总结基于对TSG 03-2015的全面评估和深度探讨,本文认为,TSG 03-2015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2.tsg_z00062009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
第七条 按照《规定》第八条的原则,所称 下列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第五条 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特 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本体或者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和损坏,发生爆炸、 爆燃、泄漏、倾覆、变形、断裂、损伤、 坠落、碰撞、剪切、挤压、失控,或者 长时间中断运行等故障为主要特征所造 成的事故。
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 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行为人违章指挥、 违章操作或者操作失误等造成的事故。
TSG Z0006-2009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
杜平虎 教授级高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程序和方法,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科学性 和准确性,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 定》,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本导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特种 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 称《规定》)范围内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 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规定》 的条件要求。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过程 中,应当恪尽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 秘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意见。
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调查组成员与所调 查的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调查组应当 予以调整。
第十三条 调查组组长职责以及调查组各工作小组组长条件和职责如下:
(五)因市政、建筑等土建施工或者交通运输导致压力管 道破损而发生的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特种设备是指在生产、工程构筑物、交通运输、矿山等领域使用的各类具有一定危险性或特殊用途的机械、电器、压力容器等设备。
在特种设备的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事故,直接威胁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因此,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的制定、实施和推广,对于有效防范特种设备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的基础1.法律法规的支持: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应该基于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特别是国家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2. 事故原因分析:对于已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应仔细分析事故原因,进行事故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发生。
同时,应对现场所持证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现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的情况,是否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并进行认真记录。
3. 事故预防和处理措施: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除了可以从已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中得出结论,还应根据预防事故的需要把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维修做出详细规定,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有效、安全使用和维护。
二、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的要求1.准确记录:在调查过程中,应对现场进行详细和准确的记录,包括事故经过、事故现场照片、设备损坏状况和被损坏设备的相关资料等。
2. 过程透明: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方便有关部门、企业、群众、媒体的监督,发现突出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改进。
3. 责任分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要明确责任人员的职责,严格追究责任,实现上级单位对责任单位的监察和监督。
三、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的实施与推广1.宣传推广: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的宣传和推广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广泛宣传设备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的核心要素和注意事项,从而有效防范和控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2.制度建设:有关部门需要建立完善的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随时进行事故排查,及时发布最新管理政策、地方法规、技术要求等。
3.培训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安全管理能力和技能水平,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
(设备管理)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与方法,吸取事故教训,研究事故发生规律,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条例》、《规定》等规定范围内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工作定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依据本导则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是行政行为。
第二章事故分类第四条在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充装、使用、检验检测活动中,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通常是指特种设备本体、安全保护装置或附件失效(泄漏、损伤、断裂、变形等)、爆炸、倾覆、坠落、碰撞、故障、失控或长时间中断运行等为主要特征的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术语与定义(见附录A)。
第五条在特种设备生产、充装、使用、检验检测活动中,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通常是指行为人违第四条在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充装、使用、检验检测活动中,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通常是指特种设备本体、安全保护装置或附件失效(泄漏、损伤、断裂、变形等)、爆炸、倾覆、坠落、碰撞、故障、失控或长时章指挥、违章操作、操作失误、防护不当等造成的事故。
第三章事故调查与组织第六条【调查分级】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分级按《条例》第67条、《规定》第17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调查组组成】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担任。
调查组成员由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等组成,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根据事故调查工作需要,还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03-2015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03-2015特种设备事故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特别重要。
为了尽快恢复正常生产、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证明业主应对特种设备事故采取哪些措施,进行及时、准确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一、事故报告1. 取得安全如果发生特种设备事故,首先要做的是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人员救治、火灾扑灭、停气、停水、停电等应急措施的实施。
在采取行动时,要注意保护全体员工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2. 现场采取措施对于特种设备事故,在现场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来减轻损失,例如封锁事故场地、采取必要的灭火措施等等。
3. 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在事故发生后需要及时通知公安部门,让公安机关及早介入、立案侦查,为案件的查明和辨析奠定基础。
4. 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在处理完特种设备事故后,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定责任人和处理方案。
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1. 确定责任方在进行调查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责任方,包括管理者、使用人、维护公司等。
如果事故的原因不明确,需要对所有可能的原因进行调查。
2. 收集证据在调查事故时,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的照片和视频、记录仪等证据。
这些证据需要保密、完整、准确,以确保调查结论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3. 分析调查结论在掌握足够的证据后,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方。
并要制定防范类似事故的措施,合理利用前车之鉴,尽力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三、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如果在进行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时发现存在犯罪行为,应及时报案,启动刑事司法程序。
同时,应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依法追究责任方的法律责任,提高安全意识,保障安全生产。
结语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认真对待,不能轻易撤退。
通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和防范措施,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同时,也能保障员工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解读
第四章 事故调查组织
• 4.4 调查组成员一般要求 • 调查组成员(含调查组所聘请的专家)应 当符合《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 定》的条件要求。 • 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应当恪尽 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遵守事故调 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不得 擅自对外发表意见。 • 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调查组成员与所调 查的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时,调查组应当 予以调整。
第四章 事故调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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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调查组职责 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1) 查清事故发生前的特种设备状况; (2) 查明事故经过(含应急救援情况)和人员伤亡、设备 损坏、经济损失情况以及其他后果; (3) 查找事故原因; (4) 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5) 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以下统称责任者) 的处理建议; (6) 提出事故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 (7)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8) 整理并向组织事故调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移交 有关事故调查的资料。
第三章 事故报告
• 3.2 事故报告内容 •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 备种类; • 2.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 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 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 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 3.已经采取的措施; • 4.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 5.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第二章 事故定义、分级和调查范围
• 2.5.2 调查处理 • 特种设备相关事故由对其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的政府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或 者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起重机械和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其安装、使用过程 中发生的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组 织调查处理的特种设备事故。 • 2.6 特殊情况 •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经过现 场初步判断,无法确定为特种设备事故的,应当 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 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6-201x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Rule of Survey and management for Special Equipment Accident(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x年月日前言2013年6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下达了《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的修订任务书。
2013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在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修订组,并召开了修订组首次会议,确定了修订工作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并就修订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修订工作时间表。
2014年4月17日,在北京召开了起草组第二次工作会议,经讨论修改,形成《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修订稿草案。
201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设法》)正式实施,根据《特设法》和近年来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和《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的经历,2014年8月、10月,在北京分别召开修订组第三次、第四次工作会议,经讨论形成了《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2014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4] 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再次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14年月,修订编制组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随后多次召开相关讨论会进行讨论修改,形成报批稿。
201x年月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导则依据《特设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中有关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的规定,结合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特点,进一步细化了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程序和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事故的定义,提出了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一些术语解释,从而规范了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的程序与方法,有利于提高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03-2015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03-2015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03-2015是中国特种设备行业颁布的标准,它规定了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
该导则执行的目的是保障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安全。
下面将详细介绍该导则。
首先,特种设备事故的定义。
该导则中所谓的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使用、维修、改装或检验时出现的一种或多种情况,导致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其次,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程序。
当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使用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发生事故的现场的安全。
之后,使用单位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机构报告,并向當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的内容详细列明事故的经过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状况。
报告还需包括现场的照片、录像、现场勘查和调查报告等必要材料。
再次,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程序。
使用单位需要与上级主管机构协商,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程度开展调查。
调查期间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和原因,例如设备失效、设备设计不当、操作人员错误等。
在确定事故原因的基础上,应当提出改进建议,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事故。
最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制。
调查结果需要以书面形式上报至上级主管机构,并向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通报,并根据情况上报其他相关部门或机构。
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件概述、调查结论、安全状态和改进建议等内容,以帮助厂家和使用单位识别隐患,并提高安全性。
同时,调查报告还需列明责任追究的情况,鼓励使用单位和相关人员对事故负责。
总之,在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03-2015的指导下,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更加得到规范和保障。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后,快速、准确地采取措施、报告情况、调查原因,可以尽量减少损失,降低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伤害。
此外,导则对于维护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可以促进特种设备行业的规范化、健康发展。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03-2015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03-2015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是指导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文件,该导则的主要目的是规范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提升特种设备事故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下面是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03-2015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的适用范围:1. 本导则适用于所有特种设备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2. 本导则适用于各级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和企业特种设备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1.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启动事故报告程序,并向上级特种设备管理机构提交事故报告。
2. 上级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应根据事故报告的内容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调查处理程序。
3. 调查处理程序包括: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实地勘察、询问事故当事人、审查证据、分析事故原因等环节。
4. 调查处理程序应由专业人员组成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执行。
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内容:1.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原因、事故影响和处理结果等内容。
2. 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特种设备的类型和型号等信息。
3. 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深层原因等。
四、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的方法:1. 收集事故相关资料:调查人员应收集与事故有关的文件、记录、证据等资料。
2. 实地勘察:调查人员应对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
3. 询问事故当事人:调查人员应向事故当事人了解事故发生前的操作情况。
4. 审查证据:调查人员应审查并分析有关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设备检查报告等。
5. 分析事故原因:调查人员应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五、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结果:1. 根据事故调查的结果,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应确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措施。
2. 事故处理措施包括事故责任追究、设备维修或更换、操作员培训等。
TSG Z0006-2009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研究特选)
行业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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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事故分级和调查范围
第八条 下列事故列入特种设备相关事故: (一)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因非本体原因导致的撞
击、倾覆及其引发爆炸、泄漏等特征的事故; (二)火灾引发特种设备爆炸、爆燃、泄漏、倾覆、
变形、断裂、损伤、坠落等的事故; (三)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非作业转
第十三条 调查组组长职责以及调查组各工作小组组长条件和职责如下: (一)调查组组长,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确定调查组成员分工,组
织召开事故调查组工作会议,督促、协调各调查小组的工作,对出现意 见分歧时做出判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定事故信息发布的内容,审 核涉嫌触犯刑律的证据资料,负责落实技术鉴定和损失评估,向负责组 织事故调查的质检部门汇报,按照规定期限组织完成事故调查工作; (二)管理组组长,由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行政人员担任,负 责管理组的工作,组织提出管理方面的事故分析意见或者报告,结合技 术组等方面的调查意见,组织起草事故调查报告; (三)技术组组长,由具有特种设备专业技术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负 责技术组的工作,组织提出技术方面的事故分析意见或者报告; (四)综合组组长,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委派的人员担任,负责综合组的 工作,组织安排和协调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 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特 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本体或者安 全保护装置失效和损坏,发生爆炸、爆燃、 泄漏、倾覆、变形、断裂、损伤、坠落、 碰撞、剪切、挤压、失控,或者长时间中 断运行等故障为主要特征所造成的事故。
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特 种设备事故,是指因行为人违章指挥、违 章操作或者操作失误等造成的事故。
行业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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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事故分级和调查范围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与方法,吸取事故教训,研究事故发生规律,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条例》、《规定》等规定范围内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工作定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依据本导则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是行政行为。
第二章事故分类第四条在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充装、使用、检验检测活动中,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通常是指特种设备本体、安全保护装置或附件失效(泄漏、损伤、断裂、变形等)、爆炸、倾覆、坠落、碰撞、故障、失控或长时间中断运行等为主要特征的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术语与定义(见附录A)。
第五条在特种设备生产、充装、使用、检验检测活动中,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通常是指行为人违第四条在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充装、使用、检验检测活动中,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通常是指特种设备本体、安全保护装置或附件失效(泄漏、损伤、断裂、变形等)、爆炸、倾覆、坠落、碰撞、故障、失控或长时章指挥、违章操作、操作失误、防护不当等造成的事故。
第三章事故调查与组织第六条【调查分级】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分级按《条例》第67条、《规定》第17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调查组组成】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担任。
调查组成员由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等组成,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根据事故调查工作需要,还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特种设备是指用于特定场所、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进行特定作业的设备,如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
特种设备是工业生产、科学研究和人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但如果运用不当或设计、制造、安装、维护、检验、使用等环节出现问题,则会导致各种事故的发生,对人员安全、环境和经济都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是特种设备管理中的一项基本工作,是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及时而准确的调查和处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重要部分。
本文将从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三个方面阐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导则。
一、事故报告特种设备安全事件的报告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首要环节。
当特种设备的事故发生时,不仅需要在第一时间落实现场救援措施,更需要及时、准确地做好事故报告。
1.报告对象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应当报告以下对象:(1)事故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事故所在单位的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机构;(3)事故所在地的安全监管机构。
2.报告流程特别设备事故发生时,在第一时间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同时,立即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
具体报告流程如下:(1)首先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由其做出应急决策,并在30分钟内向地方安全监管机关报告;(2)地方安全监管机关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理工作,并在30分钟内向省级安全监管机关报告;(3)省级安全监管机关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对事故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判,并在1小时内向国家安全监管机关报告。
二、事故调查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是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教训,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事故调查的目的是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支撑和保障。
1.调查程序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组织调查:组织调查组,由多名调查人员组成,其中包括事故管理人员、安全专家以及相关技术人员。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03-2015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03-2015是中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修理和使用单位的一项重要标准。
该导则为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调查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并规定了相应的程序和要求。
下面是一些与该导则相关的参考内容:一、事故报告要求 1. 首先,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的基本信息,如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事故类型、受伤或死亡人数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事故发生前的设备操作情况,以及事故发生过程中可能的原因和影响。
2. 报告还应详细描述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
直接原因是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根本原因是指从更深层次上解释事故发生的因素。
例如,直接原因可能是设备的故障,而根本原因可能是设备维护不当或操作错误。
3. 报告也应提供事故后的处理情况,包括现场救援和事故影响的恢复工作。
同时,还应描述事故的社会影响和公众关注的程度,以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和处罚情况。
二、调查处理程序 1. 首先,事故调查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调查人员组成。
调查人员应有丰富的特种设备相关经验,并具备独立、客观的调查态度。
2. 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应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原则,并严格按照调查流程进行。
调查过程中需充分收集相关证据、询问事故当事人和目击者、检查设备和现场等。
同时,还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3. 在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的经过、原因和相关责任。
调查报告还应提供改进措施和建议,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调查报告应经相关人员审核和批准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
三、事故调查的要求 1. 事故调查应力求客观、真实、全面。
调查人员不应受到任何影响或压力,应根据证据进行调查,并听取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和陈述。
调查人员还需保护相关信息的机密性,确保调查结论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2. 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应注重风险分析和安全预警。
他们应能够深入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性能,识别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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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方法,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范围内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监总局)和地方质量技术监 ) 督部门(以下统称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质检部门),依据本导则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门处理工作,其委托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机构,可以承担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事故分级和调查范围第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定义、分级(等级)、按照《条例》和《规定》确定。
特种设备相关术语见附件 A。
第五条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本体或者安全保护装置失效和损坏,发生爆炸、爆燃、泄漏、倾覆、变形、断裂、损伤、坠落、碰撞、剪切、挤压、失控,或者长时间中断运行等故障为主要特征所造成的事故。
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行为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者操作失误等造成的事故。
第六条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死亡、重分类按照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界定;经济损伤、轻伤失按照本规则附件 A 的有关定义,具体计算方法参照 GB6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重新确定事故等级。
其中,事故中的死亡 ,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6-2010 人员依据公安机关或者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重伤人员依据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第七条按照《规定》第八条的原则,所称下列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一)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包括洪涝、台风、风暴潮、雹灾、海啸、地震、火山、滑坡、泥石流等)等引发的事故; (二)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实施违法犯罪、恐怖活动或者自杀的事故;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不当引发坠落、中毒、窒息等情形引发的事故。
第八条下列事故列入特种设备相关事故: (一)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因非本体原因导致的撞击、倾覆及其引发爆炸、泄漏等特征的事故; (二)火灾引发特种设备爆炸、爆燃、泄漏、倾覆、变形、断裂、损伤、坠落等的事故; (三)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非作业转移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四)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等因其使用参数达到《条例》规定范围而引发的事故; (五)因市政、建筑等土建施工或者交通运输导致压力管道破损而发生的事故; (六)因起重机械索具原因而引发被起吊物品坠落的事故。
第三章事故调查与组织第九条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应当报告国务院,并商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由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并商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调查组成立后,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向国务院汇报调查组成立情况;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调查组成立情况。
组成调查组的有关部门一般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公安、工会等,并且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调查组组长由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质检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第十条 ,2, 调查组职责如下: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6-2010 (一)查清事故发生前的特种设备状况; (二)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经济损失情况以及其他后果; (三)分析事故原因; (四)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五)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以下统称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事故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 (七)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组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后,应当及时整理有关事故调查的资料,并且向事故调查组织部门移交。
第十一条调查组根据需要,一般可设管理组、技术组、综合组等工作小组。
各工作小组组长由事故调查组组长指定。
各工作小组在工作中应当服从事故调查组组长的指挥协调,相互支持配合,及时完成调查工作。
各工作小组职责如下:(一)管理组,主要负责管理方面的原因调查、取证,查明导致事故发生的管理方面的原因、应急处置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管理原因和相关责任,提出管理方面的事故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提出管理方面的事故分析意见或者报告,汇总整理事故调查工作资料,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初稿,整理移交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二)技术组,主要负责技术方面的原因的调查、取证,提出必要的鉴定需求,在技术分析的基础上查明事故发生过程,认定事故技术原因和相关责任,提出技术方面的事故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提出技术方面的事故分析意见或者报告; (三)综合组,主要负责事故调查的协调工作,按照规定发布事故信息,配合技术组、管理组开展事故调查,安排事故调查的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要求。
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应当恪尽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意见。
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调查组成员与所调查的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调查组应当予以调整。
第十三条调查组组长职责以及调查组各工作小组组长条件和职责如下: (一)调查组组长,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确定调查组成员分工,组织召开事 ,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6-2010故调查组工作会议,督促、协调各调查小组的工作,对出现意见分歧时做出判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定事故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核涉嫌触犯刑律的证据资料,负责落实技术鉴定和损失评估,向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质检部门汇报,按照规定期限组织完成事故调查工作; (二)管理组组长,由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行政人员担任,负责管理组的工作,组织提出管理方面的事故分析意见或者报告,结合技术组等方面的调查意见,组织起草事故调查报告; (三)技术组组长,由具有特种设备专业技术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负责技术组的工作,组织提出技术方面的事故分析意见或者报告; (四)综合组组长,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委派的人员担任,负责综合组的工作,组织安排和协调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等,因其使用参数达到条例规定范围而发生事故,按照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的指定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发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等较大事故,引起死亡 3 人以下或者重伤 10 人以下的,负责组织调查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商同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公安、工会等部门和单位,并且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委托市级质检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报告报市级人民政府批复。
第十五条对无重大社会影响、无人员伤亡、事故原因明晰的特种设备事故,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商有关部门,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在保证调查质量前提下,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单独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调查组可不单设管理组、技术组和综合组。
第十六条对于有重大社会影响、调查处理情形复杂、跨区域发生或者需要国家质检总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调指导的事故,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派员指导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造成重大人十七条重大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一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舆论反映强烈的; (二)造成环境破坏、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群众反响十分强烈的; (三)同一地区频繁发生同类事故的。
第十八条 ,4,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机构根据委托的范围,可以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6-2010 (一)建立特种设备事故接报制度,接到事故报告后,记录并且按照规定上报、续报事故情况; (二)与开展事故调查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开展事故调查前的准备、事故调查中的协调,指导或者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三)组织事故调查人员、专家的教育和培训,开展事故专题调查研究; (四)负责事故档案的管理,建立事故调查数据库,定期对事故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究提出特种设备事故预防措施,并向委托部门上报。
第四章事故调查程序和现场调查第十九条事故调查工作的程序如下: (一)成立) 事故调查组; (二明确各工作小组及其分工,制订调查工作计划; (三)封存与事故相关的设备、)场地、财务等相关资料,提出控制事故责任人员、保护重要证人的建议;(四开展事故现场调查工作;(五)查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充装、检验检测、采购、租赁等有关档案资料;(六)开展现场痕迹和物品的检验分析鉴定工作; (七)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作出委托鉴定、评估项目的决定; (八)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九)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 (十)提出事故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 (十一)汇总调查资料,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十二)整理移交事故调查资料。
第二十条现场调查工作,包括现场情况了解、现场询问、现场勘察、查阅资料和现场检验与鉴定等,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一条下相关资料: (一)营业执照或者相关的法定资格文件; ,5, 进行现场调查工作时,调查组可以要求事故发生及其相关单位提供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6-2010 (二)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充装)等许可证、使用登记证和相关资格证书;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负责人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及其资格的有关证书; (五)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检验报告; (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件; (七)工程、经营项目承发包合同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八)厂房、场所、设备租赁合同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九)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方案; (十)伤亡者身份证明材料(含身份证) ; (十一)伤亡者医院诊断或死亡证明书; (十二)伤亡者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用工证明; (十三)伤亡者和相关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十四)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现场情况了解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了解现场基本情况,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事故的应急处置情况,事故伤亡人员及相关人员情况;(二)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巡视现场,密切注意事故现场的情况,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和协调,做好调查人员安全防护; (三)直接询问当事人和报案人,掌握重要现场知情人员,并且做好登记; (四)听取有关人员的介绍,检查现场保护情况,做出标识,绘制现场简图,记录现场了解的有关情况与现场影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