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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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委宣传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粮食局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

青海省财政厅

文件青海省民政厅

青海省商务厅

青海省公安厅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工商局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

青粮办〔2007〕136号

关于印发青海省粮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州(地、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粮食局、经委、财政局、民政局、商务局、公安局、教育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发行,省粮食局各直属单位:

为提高我省粮食应急工作效率,确保应急状态下我省粮食

应急工作顺利开展。现印发《青海省粮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海省粮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青海省委宣传部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粮食局青海省经济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民政厅

青海省商务厅青海省公安厅

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工商局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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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青海省粮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了有效监测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形成有力、有序、有效的工作机制,落实处置粮食应急状态的工作责任制。保证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社会稳定和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确保全省粮食安全。按照《青海省粮食应急预案》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各处室的职能情况,根据粮食应急工作不同的责任主体,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机构设置)按照《青海省粮食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青海省粮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负责粮食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省粮食局三楼会议室。应急电话:8216544、8212466、8247931。应急办组成人员如下:应急办主任:省粮食局局长(顾艳华)

应急办副主任:粮食局副局长(侯宝健、商卫国)

统计信息处(胡玉敏)

应急办下设六个小组:

统筹协调组:(电话:8237631)

负责人:省粮食局(张柴斌、胡玉敏)

成员:省委宣传部(李志雄)、省发改委(张季青)、

省公安厅(田旭)

信息综合组:(电话:8216544)

负责人:省粮食局(胡玉敏、王兰萱)

成员:省粮食局(但启怀、侯勇、王秀娟、阿鹰)

应急调运组:(电话:8225722)

负责人:省粮食局(邓宏岩)

成员:省经委(唐立华)

加工供应组:(电话:8247154)

负责人:省粮食局(陈伟)

成员:省民政厅(莫重录)、省商务厅(李志刚)、

省教育厅(韩河义)、省质监局(邹丽慧)市场管理组:(电话:8215144)

负责人:省粮食局(李军、徐建宁)

成员:省工商局(刘广庆)、省发改委(张季青)

后勤保障组:(电话:8225721)

负责人:省粮食局(张小娟、张柴斌)

成员:省财政厅(吴忠)、省农发行(张俊儒)

第二条(职责分工)应急办主任是应急办预防和处置粮食应急状态的第一责任人,应急办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应急办公室按照省粮食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开展应急工作,组织实施应急方案。各组根据各自的职能承担相应的应急工作。

统筹协调组:

1、省粮食局负责制定粮食应急预案及具体组织实施;负责

上报应急预案启动申请,预案运行情况的反馈以及预案终止申请等有关工作;综合市场运行情况,实施应急调控措施并监督执行;

协调各应急工作小组的工作运行。负责联系青海省粮食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知安排应急联席会议。

2、省委宣传部负责联系和协调电视、广播、报刊、网络、

通信等媒体对粮食供求情况及政府采取的措施进行客观报道,正确引导舆论,稳定民心、稳定社会,消除群众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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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省公安厅负责维护社会秩序,防止因粮食供应紧张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和社会骚乱。

4、省发改委负责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及时掌握粮食市场价格动态,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牵头制定粮食销售最高限价,或采取其它相关价格干预措施。

5、负责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赋的其它应急保障工作。

信息综合组:

1、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青海省粮食应急预案》和《青海省粮食应急预案实施细则》,协调指导全省粮食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

2、负责组织实施省粮食应急管理工作,并协调指导各州、地、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事后评估等工作。

3、及时掌握和报告省内粮食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综合有关情况草拟有关文件,提出处置粮食应急状态的具体粮源、价格、加工、供应、运输方案和其它相关调控干预措施。

4、负责对省内外粮食市场的实时、有效监测,完成对各类信息的收集、分类、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5、负责收集掌握全省及国内外有关粮食供求信息,分析预测市场行情,及时向省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信息。

6、对粮食价格波动地区的粮食价格等情况实行24小时不间断跟踪和监测,并加强总结、分析和科学预测,每天向应急办公室通报粮食价格变化情况,重要情况随时反馈。

应急调运组:

1、负责提出处置粮食应急状态时动用省级储备粮的应急动

用计划,根据省级储备粮动用命令,组织落实省级储备粮的出库、调拨等工作。

2、当省内出现粮食供不应求,省级储备粮不足于应付市场

供应的情况下,负责联系国家相关部门做好中央储备粮动用的计划衔接及采购、调运工作。

3、按照确定的应急加工计划,负责安排加工所需储备粮油

的库点、品种、数量、包装等问题。

4、省经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电力和运力调度,开通应

急粮食加工运输“绿色通道”,优先保证粮食采购、加工和调运的需要。

加工供应组:

1、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粮油经营企业实施应急粮食加工和销

售工作。

2、负责与建立长期稳定粮食购销关系的省区或地区及时取

得联系,协调组织省内粮食经营企业通过不同渠道积极组织外埠粮油货源。

3、省质监局负责粮食加工环节的质量,防止加工企业生产

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粮油。

4、省民政厅负责及时通报灾情和确定救济对象,并组织救

灾粮的发放。

5、省商务厅负责协调各大超市、便民连锁店积极做好粮油

商品销售。

6、省教育厅、商务厅负责协调各大宾馆、招待所、大中专

院校、重点用粮企业等单位不参与跟风抢购粮食。如确需应急购买时,可经省粮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购买。

市场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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