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法案例分析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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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及市场分析管理知识案例

房地产管理及市场分析管理知识案例

房地产管理及市场分析管理知识案例房地产管理及市场分析管理知识案例:背景:某房地产公司在某城市拥有一座高级公寓楼,该楼总共有300个单元,每个单元都进行了高端装修。

然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和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该公寓楼的出租率从最初的90%下降到目前的75%。

公司决定聘请一个专业的房地产管理团队,以改善出租率并提高收益。

问题:1. 当前出租率低的原因是什么?2. 如何提高出租率和收益?解决方案:1. 市场分析:首先,市场分析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管理团队应该对目标市场进行研究和分析,了解潜在租户的需求、预算和偏好。

例如,在该城市中,该区域的高端公寓租金是否与潜在租户的收入水平相匹配?高端公寓的需求趋势如何?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评估当前的目标市场是否正确,并调整出租策略。

2. 动态定价策略:考虑到市场上的竞争情况,管理团队应制定一个动态定价策略,根据市场需求和实时竞争情况进行调整。

如果发现出租率下降是由于租金过高,可以降低租金吸引租户。

同时,根据市场需求的增加,适当提高租金以提高收益。

3. 市场推广和房源展示:租户在选择出租房源时通常会通过各种渠道获得信息。

管理团队可以使用多种市场推广手段,如在互联网房源平台和社交媒体上发布出租信息,提高曝光率。

此外,为了吸引潜在租户,可以改善房源展示方式,提供高质量的照片、视频和虚拟导览,使租户对公寓的品质有更好的了解。

4. 服务升级:租户体验是提高出租率的关键因素之一。

管理团队可以改善公寓楼的服务质量,如定期维修和保养公共区域,提供更好的社区设施,如健身房、儿童游乐场等。

此外,设立24小时客服热线,快速响应租户的问题和需求。

5. 租户保留策略:当租客签订租约后,管理团队应该采取积极措施保留租户。

为了增加客户黏性,可以提供一些特别的优惠,如固定的租金增长、定期的租赁合同续约等。

同时,通过沟通和关怀,了解租户的需求和反馈,并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

通过市场分析、动态定价策略、市场推广、服务升级和租户保留策略,这个房地产管理团队可以提高公寓楼的出租率和收益,从而使房地产公司更具竞争力。

房地产法律经典案例分析(3篇)

房地产法律经典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XX房产纠纷案是一起典型的房地产法律纠纷案件。

原告(以下简称甲)与被告(以下简称乙)于2010年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购买乙名下位于XX市的一套房产。

合同约定房屋总价为200万元,首付50万元,余款在过户前付清。

合同签订后,甲依约支付了首付50万元。

然而,在过户过程中,乙突然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导致甲无法按时入住。

甲多次与乙协商,但乙均不予理睬。

无奈之下,甲将乙诉至法院。

二、案件争议焦点1.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乙是否有权拒绝办理过户手续?2.甲是否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三、法院判决及理由(一)关于房屋质量问题法院经审理查明,甲在购买房屋时已对房屋进行了实地查看,且房屋买卖合同中并未约定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在过户过程中,乙主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依法解释。

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应当符合合同目的。

”结合本案事实,法院认为乙无权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

(二)关于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未按约定办理过户手续,构成违约。

甲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房地产法律领域的多个问题,以下进行详细分析:(一)房屋质量问题与过户手续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屋质量问题一直是双方关注的焦点。

本案中,乙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中未约定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不得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

因此,乙的主张无法律依据。

(二)违约责任本案中,乙未按约定办理过户手续,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地产法律案例分析(3篇)

地产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2008年取得一块位于市中心的土地使用权,并取得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许可证。

2009年,A公司开始在该地块上建设住宅小区,并于2011年全部竣工交付使用。

在销售过程中,A公司承诺所售房屋均为一手房,且具备完整的产权。

2012年,市民B先生(以下简称“B先生”)看中了A公司开发的某套住宅,并与A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全部房款。

然而,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B先生发现该套住宅已经被另一市民C女士(以下简称“C女士”)购买,并已入住。

原来,A公司在B先生购房后,又与C女士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将房屋过户给了C女士。

B先生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并赔偿损失。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A公司是否构成“一房两卖”?2. B先生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3. A公司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案件分析1. 关于“一房两卖”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A公司在与B先生签订购房合同后,又与C女士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将房屋过户给了C女士,显然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了“一房两卖”。

2. 关于购房合同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在本案中,A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签订购房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B先生作为购房者,也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因此,A公司与B先生签订的购房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3. 关于A公司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地产法律案例分析(3篇)

地产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开发一住宅项目时,由于急于回笼资金,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始销售住宅。

在销售过程中,部分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部分房款。

然而,当购房者准备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开发公司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因此无法办理房产证。

购房者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公司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开发公司是否构成违规销售,以及购房者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三、案例分析1. 违规销售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开发公司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销售住宅,显然构成违规销售。

2. 购房者权利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购房者与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部分房款,双方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

由于开发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产证,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开发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住宅,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其行为构成违规销售。

同时,由于开发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产证,侵犯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法院判决开发公司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案件启示本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均具有警示意义:1. 房地产开发企业(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方可销售住宅。

(2)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提高法律意识,避免因违规操作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2. 购房者(1)在购房前,要了解开发商的资质和项目情况,确保开发商具备合法的开发资质。

房地产法律培训案例分析(3篇)

房地产法律培训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逐渐成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

然而,在市场繁荣的背后,房地产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

为了提高房地产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某知名房地产法律培训机构举办了一场房地产法律培训讲座。

本次讲座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帮助学员深入了解房地产法律风险,提高防范意识。

二、案例简介本次培训讲座选取了以下几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1. 案例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位于某市的房屋出售给乙,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按照约定支付了首付款30万元。

然而,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甲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办理过户。

乙认为甲违反了合同约定,遂将甲诉至法院。

2. 案例二:预售合同纠纷丙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了一处住宅项目,与丁签订了预售合同。

合同约定,丁购买丙公司开发的某栋住宅,总价款为2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丁支付了首付款50万元。

然而,在交房时,丁发现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遂要求丙公司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丙公司认为,房屋面积误差属于正常现象,拒绝丁的诉求。

3. 案例三:物业管理纠纷戊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一份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约定,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支付物业管理费。

然而,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小区环境恶化。

业主委员会遂将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三、案例分析1. 案例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甲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违反了合同约定。

(2)案例分析针对本案,法院应判决甲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同时,甲应赔偿乙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首付款的利息损失。

地产法律案例分析(3篇)

地产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市XX小区于2010年开盘,是当地知名开发商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开发的住宅项目。

小区占地约200亩,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共有住宅楼30栋,共计3000余户业主。

在小区建设过程中,开发商承诺的配套设施、绿化面积、房屋质量等均与实际交付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随着业主入住时间的增长,诸多问题逐渐显现,引发了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

二、主要争议1. 配套设施问题: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承诺小区内将建设一座幼儿园、一所小学、一个购物中心、两个社区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

然而,在实际交付时,幼儿园、小学等配套设施尚未建设完成,购物中心仅完成了一部分,社区服务中心更是遥遥无期。

2. 绿化面积问题:开发商在销售宣传中强调小区绿化率达40%,但实际上交付的绿化面积仅占30%。

3. 房屋质量问题:部分业主反映,房屋存在墙体裂缝、地面不平、漏水等问题,严重影响居住质量。

4. 物业费问题: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及收费标准表示不满,认为物业费过高。

三、法律分析1. 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

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对配套设施、绿化面积、房屋质量等作出承诺,应视为合同内容。

开发商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 物权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享有共同所有权。

开发商未按约定建设配套设施,侵犯了业主的物权。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

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对配套设施、绿化面积、房屋质量等作出虚假宣传,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4. 物业管理条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应依法履行职责,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业主有权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及收费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维权途径1. 协商解决:业主可以与开发商、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约定,改善小区配套设施、绿化面积、房屋质量等问题。

房地产市场法案例分析

房地产市场法案例分析

【业务2-1】市场法评估居住房地产公开市场价值。

小陆等人通过对待估对象及其所处区域的基本了解,认为待估对象所处区域有公开的、活跃的类似房地产的交易市场,可以找到足够数量的、正常的房地产交易比较案例,同时该交易案例与待估对象具有替代性,所以可以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解决方案步骤一:实地查勘估价对象,编制《实地踏勘估价对象表》(参见表2-1),列出资料清单,搜集相关资料;表2-1 实地踏勘估价对象表房屋坐落 昌平区回龙观龙锦苑1区房屋所有权人xxx房屋所有权证号X京房权证昌字第xxxxxx号土地证号 xxxxxx使用权类型住宅土地面积1011㎡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5年土地形状规那么(矩形) 房屋登记用途住宅建筑面积 126㎡建筑结构:砖混标的所在楼层/总楼层: 3 /6层使用状况√自用 空置出租层高(米):3成新率:8现状用途√住宅办公商铺户型结构3 房 2 厅 1 厨 2 卫1阳建成时间:2005朝向:南使用状况√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危房 评估目的: 出售维修保养√良好一般较差通风采光√良好一般较差物管类型:√小区大院单体楼封闭半封闭开放四至:东:昌龙锦苑公交总站西:科星西路南:龙锦二街北:龙锦一街公交线路√有 无共 6条线路步行 1 分钟 地铁站名:回龙观东大街站 步行至该地铁站口约 10 分钟景观 √公园√小区园景望江人工湖山球场泳池无小区配套:便利店物业设施及管理电梯部客梯货梯每层户√无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房屋间距良好车位比重良好临街状况良好使用状况良好水电明敷√暗敷无√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通讯√√有线电视√网络√完好管道煤气√有 无消防√消防栓√自动喷淋烟感报警无√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物业管理√防盗门√自动对讲系统可视对讲系统√小区监视系统√24小时保安无保安物业收费:每平方 2.3 元周边配套商场 √幼儿园√学校√医院√邮局√银行 √菜市场 超市 √公园√体育设施√酒店√娱乐休闲物业外墙马赛克条形砖玻璃幕墙水刷石√涂料装修档次毛坯普通√精装豪华楼梯间、地面:水磨石墙面:石灰顶棚:抹灰门厅、大堂其他:公共通道 地面:水磨石 墙面:石灰 顶棚:抹灰其他:内部装修基本状况 使用现状客餐厅 地面瓷砖√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墙面石灰√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顶棚抹灰√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门 包门√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窗 塑玻√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柜体木质√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房间 地面木地板√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墙面石灰√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顶棚抹灰√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门 包门√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窗 塑玻√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厨房 地面瓷砖√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墙面瓷砖√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顶棚pvc√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其他√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主次卫 生 间 地面瓷砖√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墙面瓷砖√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顶棚pvc√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其他 □外阳台个 √内阳台 1个附属物:水池√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法定优先受偿款拖欠建设工程款元 拖欠土地出让金元 拖欠报建费元拖欠税费元 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元 其它法定优先受偿款元备注我们小组经过到实地查勘,最终整理出下列信息:1. 地理位置与环境评估标的物座落于市昌平区回龙观镇文化路(科星西路与龙锦二街交叉口),该房屋南临和谐家园一区、西临龙锦苑二区,门前为主干道科星西路,该建筑后面(即东侧)为龙锦苑公交场站,北临龙锦一街。

房地产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房地产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然而,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导致了一系列纠纷和矛盾。

本案例将通过对一起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分析,探讨房地产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的运用。

二、案情简介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将其位于某市的一套住宅出售给乙方,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乙方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支付定金10万元,剩余房款在房屋交付时一次性付清。

合同还约定,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然而,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并未按照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乙方多次催促甲方履行合同义务,但甲方以各种理由推脱。

乙方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义务,交付房屋。

三、争议焦点1. 甲方是否构成违约?2. 乙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3. 如果解除合同,乙方应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四、法律法规分析1. 甲方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

2. 乙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甲方违约行为导致乙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如果解除合同,乙方应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地产销售法律案件分析(3篇)

房地产销售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销售领域涉及的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典型的房地产销售法律案件进行分析,探讨房地产销售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为房地产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法律参考。

二、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开发了一处住宅小区,并在售楼处公开销售。

消费者王某在售楼处购买了该小区的一套住宅。

在签订购房合同后,王某发现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面积缩水等问题。

王某与开发商协商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件焦点1. 开发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2. 开发商是否存在面积缩水问题?3. 开发商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案件分析1. 开发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在本案中,开发商在宣传材料中宣称该住宅小区绿化率达到40%,但实际上绿化率仅为30%。

这明显构成虚假宣传。

2. 开发商是否存在面积缩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面积交付标的物。

在本案中,购房合同约定王某购买的住宅面积为100平方米,但实际交付的面积为95平方米。

这构成面积缩水。

3. 开发商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虚假宣传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开发商因虚假宣传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以罚款。

(2)面积缩水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面积少于约定的面积,应当按照约定的面积交付;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交付的面积交付。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面积少于约定的面积的,应当按照约定的面积减去实际交付的面积的比例,增加价款的;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交付的面积减去约定的面积的比例,增加价款的。

在本案中,开发商应按照约定的面积交付王某住宅,即100平方米。

房地产经典法律案例分析(3篇)

房地产经典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

然而,由于市场不规范、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原因,房地产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房地产法律纠纷案例进行分析,以期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二、案例简介(一)案情概述2010年,王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开发公司开发的某小区一套住房。

合同约定,王某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首付款,余款于房屋交付使用前付清。

合同签订后,王某如约支付了首付款。

然而,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王某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与开发公司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开发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房屋质量责任?2. 王某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三、案例分析(一)关于房屋质量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王某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质量标准。

开发公司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已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 开发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房屋质量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对其质量负责。

在本案中,开发公司作为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其建设的房屋质量负责。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的商品质量负责。

因此,开发公司应当承担房屋质量责任。

2. 王某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地产法律典型案例分享(3篇)

房地产法律典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房地产市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分享几个典型的房地产法律案例,以期为从事房地产相关工作的同仁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案例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情简介】原告甲与被告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以100万元购买乙名下的一套房产。

合同签订后,甲按照约定支付了首付款30万元,但乙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交付房屋。

甲多次催促乙交付房屋,但乙始终未履行。

甲遂将乙诉至法院,要求乙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甲已按照约定支付了首付款,乙应当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但鉴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法院判决乙在交付房屋前,先对房屋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维修完毕后,甲支付剩余房款,乙交付房屋。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主要争议焦点在于房屋质量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标的物应当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本案中,乙作为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构成违约。

法院判决乙维修房屋,符合法律规定,维护了甲的合法权益。

三、案例二:房地产开发商违约纠纷【案情简介】原告丙与被告丁签订了一份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的购房合同,约定丁以100万元购买丙开发的一套房产。

合同签订后,丙未按照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导致丁无法按时入住。

丁遂将丙诉至法院,要求丙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丙与丁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丙未按照约定交付房屋,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丙在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交付房屋,并支付丁违约金。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房地产开发商违约纠纷,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开发商未按时交付房屋。

房地产实务案例法律分析(3篇)

房地产实务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于2010年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住宅项目。

该项目于2011年开始建设,预计2013年底完工。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了一系列购房合同。

然而,由于开发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导致购房合同无法按时履行。

购房者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件事实1.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购房者购买开发商开发的住宅一套,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13年底前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

合同还约定,若开发商未按时交付房屋,应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2. 开发商违约情况(1)房屋交付延迟:由于开发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最终,房屋交付时间延迟至2014年6月。

(2)房屋质量不合格:在房屋交付过程中,购房者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墙体裂缝、地面不平整等。

经鉴定,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三、法律分析1. 购房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购房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应当认定为有效。

2. 开发商违约责任(1)房屋交付延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构成违约。

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房屋质量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房屋质量不合格,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1)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房地产行业法律评析案例(3篇)

房地产行业法律评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5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从事住宅和商业地产的开发。

2018年,XX公司在其开发的某住宅小区推出了“团购优惠”活动,吸引了众多购房者。

在此期间,购房者李某与XX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购买该小区一套住宅。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照约定支付了部分房款。

然而,在交付房屋时,李某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包括墙体裂缝、漏水等。

李某与XX公司协商解决,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李某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XX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质量问题的责任认定。

2. XX公司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

3. 李某的损失如何计算,以及XX公司应承担的具体赔偿金额。

三、法律评析1. 房屋质量问题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与XX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质量标准。

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XX公司作为开发商,负有保证房屋质量的义务。

经鉴定,房屋确实存在墙体裂缝、漏水等质量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因此,XX公司未能履行保证房屋质量的义务,构成违约。

2. XX公司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XX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因此,李某有权要求XX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房地产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房地产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市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在市区内开发一个名为“幸福家园”的住宅小区。

该小区占地100亩,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包括住宅、商业、地下车库等设施。

甲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因与乙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公司”)就施工合同纠纷诉至法院。

案件事实:1. 合同签订与履行: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0年5月签订《施工合同》,约定乙公司负责“幸福家园”小区的土建施工,合同工期为两年。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照约定进行了施工,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工期延误。

2. 工程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

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甲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尚有2000万元未支付。

乙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

3. 设计变更与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乙公司多次向甲公司提出增加工程款和延长工期。

甲公司虽同意增加工程款,但未同意延长工期。

乙公司因此延误工期,造成损失。

4. 争议焦点:乙公司认为,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甲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支付增加的工程款和延长工期。

甲公司则认为,设计变更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工程款,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条款: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应对乙公司的施工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 设计变更的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房地产法律典型案例分析(3篇)

房地产法律典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房地产法律问题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涉及房地产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文选取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房地产法律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案例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情简介原告王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某小区一套商品房。

合同签订后,王某依约支付了购房款,但被告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

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案件评析本案中,被告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并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案例二:房地产项目烂尾纠纷(一)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了一个房地产项目,但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烂尾。

业主们对此表示不满,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二)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案件评析本案中,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能按约定完成项目建设,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业主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业主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例三:房地产项目虚假宣传纠纷(一)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其宣传材料中宣称该房地产项目配套设施齐全,包括学校、医院等。

然而,业主们入住后发现,实际配套设施与宣传不符。

业主们遂诉至法院,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虚假宣传责任。

(二)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

房地产公司法律案例分析(3篇)

房地产公司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集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XX公司逐渐扩大业务范围,在全国多个城市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

然而,在2018年,XX公司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被当地政府查处,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件经过1. 涉嫌违法用地XX公司在某城市开发一住宅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共计1000亩。

在项目开发过程中,XX公司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开发。

当地政府接到举报后,经调查核实,确认XX公司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2. 涉嫌虚假宣传在项目销售过程中,XX公司通过虚假宣传、夸大项目配套设施等手段,误导消费者购买。

例如,XX公司在广告中宣称项目周边有名校、大型商场等配套设施,但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

消费者购买后,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遂向有关部门投诉。

3. 涉嫌违规销售XX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违规销售行为。

一方面,XX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预售许可,擅自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另一方面,XX公司还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规行为。

三、案件处理1. 违法用地处理当地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XX公司涉嫌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

经调查,XX公司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以罚款。

2. 虚假宣传处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XX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查处。

经调查,XX公司被责令停止虚假宣传,并处以罚款。

3. 违规销售处理当地住建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XX 公司涉嫌违规销售行为进行查处。

经调查,XX公司被责令退还违规销售的房屋,并处以罚款。

四、案例分析1. 法律法规意识淡薄XX公司涉嫌违法用地、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行为,反映出该公司法律法规意识淡薄。

房地产法律经典案例分析(3篇)

房地产法律经典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房地产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典型的房地产法律案例进行分析,探讨房地产法律问题,以期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二、案例简介(一)案情概述本案原告李某于2008年购买了一套位于某市某小区的房产,总价款为100万元。

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房屋交付后一年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然而,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导致李某无法顺利办理贷款、抵押等手续。

于是,李某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1. 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2. 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三、案例分析(一)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案例分析本案中,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违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 案例分析本案中,原告因开发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导致其无法顺利办理贷款、抵押等手续,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原告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开发商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构成违约。

据此,法院判决开发商承担原告的损失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房屋所有权证未能及时办理而产生的贷款利息、税费等损失。

五、案例启示1. 房地产开发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房屋所有权证的及时办理,以免给购房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尤其是关于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相关约定。

房地产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篇)

房地产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各类房地产纠纷也层出不穷。

本案例涉及一起因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房地产纠纷,旨在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探讨房地产法律问题,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案情简介(一)原告简介原告李某,男,35岁,某市居民。

2010年,李某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

然而,在2011年7月,李某收房时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包括墙体裂缝、地板起翘、门窗变形等。

经多次协商,开发商未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李某遂诉至法院。

(二)被告简介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等业务。

被告在原告李某购房合同中承诺,房屋交付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被告负责整改。

三、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为:1. 开发商是否应当对房屋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2. 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四、法律分析(一)开发商是否应当对房屋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本案中,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承诺房屋交付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但实际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违反了合同约定。

因此,开发商应当对房屋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二)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1. 损害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应当赔偿损失。

”本案中,原告主张的赔偿范围包括房屋维修费用、装修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赔偿金额的确定(1)房屋维修费用: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房屋维修费用为人民币5万元。

(2)装修费用:原告装修房屋花费人民币10万元,扣除房屋本身价值,实际损失为人民币7万元。

(3)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房地产法律培训案例分析(3篇)

房地产法律培训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法律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房地产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加强房地产法律风险防范,我国各地纷纷开展了房地产法律培训。

本文以某市房地产法律培训中的一起案例分析,探讨房地产法律问题。

二、案例介绍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开发一住宅项目过程中,因土地出让金缴纳问题与当地政府产生纠纷。

开发公司认为,政府未按照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导致项目进度受阻。

而政府则认为,开发公司未按照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且未按时缴纳相关税费。

在此背景下,开发公司派员参加了某市举办的房地产法律培训。

培训中,讲师针对此类纠纷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分析了其中的法律问题。

三、案例分析1. 土地出让金缴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出让金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受让人支付给出让人的费用。

本案中,开发公司与政府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土地出让金。

然而,开发公司未按照约定缴纳,导致纠纷产生。

根据法律法规,土地出让金缴纳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一项重要条款。

受让人未按照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开发公司未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已构成违约。

2. 税费缴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纳税人应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本案中,开发公司未按时缴纳相关税费,也违反了法律法规。

根据法律法规,纳税人未按时缴纳税费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开发公司未按时缴纳相关税费,已构成违约。

3. 案例启示本案给我们的启示如下:(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充分了解土地出让金、税费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避免违约风险。

(3)房地产从业人员应提高法律素养,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总结房地产法律培训对于提高房地产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加强房地产法律风险防范具有重要意义。

房地产管理法律案例分析(3篇)

房地产管理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行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然而,在房地产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房地产管理领域也出现了一系列法律问题。

本案例将围绕一个房地产管理法律纠纷展开,旨在分析相关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于2010年取得了某地块的开发权,并投资建设了一座住宅小区。

2013年,开发商将该住宅小区全部销售完毕。

然而,在交付使用过程中,部分业主发现小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墙体裂缝、渗水、地面不平整等。

业主们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解决,但均未达成一致。

于是,业主们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并寻求法律帮助。

三、争议焦点1. 开发商是否应承担房屋质量责任?2. 业主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3. 消费者协会是否有权介入此纠纷?四、法律分析1. 开发商是否应承担房屋质量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质量标准。

然而,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因此,开发商应承担房屋质量责任。

2. 业主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构成违约。

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修复房屋、赔偿损失等。

3. 消费者协会是否有权介入此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可以就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投诉,要求查处。

”消费者协会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有权介入此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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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2-1】市场法评估居住房地产公开市场价值。

小陆等人通过对待估对象及其所处区域的基本了解,认为待估对象所处区域有公开的、活跃的类似房地产的交易市场,可以找到足够数量的、正常的房地产交易比较案例,同时该交易案例与待估对象具有替代性,所以可以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解决方案步骤一:实地查勘估价对象,编制《实地踏勘估价对象表》(参见表2-1),列出资料清单,搜集相关资料;房屋坐落昌平区回龙观龙锦苑1区房屋所有权人xxx房屋所有权证号X京房权证昌字第xxxxxx号土地证号xxxxxx使用权类型住宅土地面积1011㎡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5年土地形状规则(矩形)房屋登记用途住宅建筑面积 126㎡建筑结构:砖混标的所在楼层/总楼层: 3 /6层使用状况√自用☐空置☐出租层高(米):3成新率:8现状用途√住宅☐办公☐商铺户型结构3 房 2 厅 1 厨 2 卫1阳建成时间:2005朝向:南使用状况√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危房评估目的:出售维修保养√良好☐一般☐较差通风采光√良好☐一般☐较差物管类型:√小区☐大院☐单体楼☐封闭☐半封闭☐开放四至:东:昌龙锦苑公交总站西:科星西路南:龙锦二街北:龙锦一街公交线路√有☐无共 6条线路步行 1 分钟地铁站名:回龙观东大街站步行至该地铁站口约 10 分钟景观√公园√小区园景☐望江☐人工湖☐山☐球场☐泳池☐无小区配套:便利店物业设施及管理电梯☐部客梯货梯每层户√无☐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房屋间距良好车位比重良好临街状况良好使用状况良好水电☐明敷√暗敷☐无√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通讯√电话√有线电视√网络√完好管道煤气√有☐无消防√消防栓√自动喷淋☐烟感报警☐无√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物业管理√防盗门√自动对讲系统☐可视对讲系统√小区监视系统√24小时保安☐无保安物业收费:每平方 2.3 元周边配套☐商场√幼儿园√学校√医院√邮局√银行√菜市场☐超市√公园√体育设施√酒店√娱乐休闲物业外墙☐马赛克☐条形砖☐玻璃幕墙☐水刷石√涂料装修档次☐毛坯☐普通√精装☐豪华我们小组经过到实地查勘,最终整理出下列信息:1.地理位置与环境评估标的物座落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文化路(科星西路与龙锦二街交叉口),该房屋南临和谐家园一区、西临龙锦苑二区,门前为主干道科星西路,该建筑后面(即东侧)为龙锦苑公交场站,北临龙锦一街。

评估房地产属于正在出售出租的住宅类用房,地处北京市北部回龙观大型居住区,环境优美,社区安静,生活配套齐全,地铁沿线交通便利,适宜居住。

房屋经济合适、利用率极高,是理想的房地产投资、居住区域。

2.估价对象状况昌平区回龙观龙锦苑1区内,目前该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相关证件如下:证件类型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京房权证昌国字第126房屋所有权证xxxxxx号依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京房权证昌国字第xxxxxx号),其房地产概况如下: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55年止房屋所有权人:xxx房屋座落:昌平区回龙观丘(地)号:x-x-x-xx(x)-产别:国有产房屋状况(参见附件估价对象现状图(略)):估价对象为回龙观龙锦苑1区16号楼2单元302小区图室内图户型平面图小区位置权属状况: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显示,估价对象于截至估价时点时,没有设定任何抵押等他项权利。

步骤二:搜集相关市场资料,进行区域因素、市场背景和最高最佳使用分析;1.区域因素分析昌平区地处太行山脉与燕山山脉交汇处,素有“京师之枕”的美称,是一座历史久远的城市。

从南口镇雪山村出土的文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后期,文字记载始于商周时期,建制始于西汉,公元1425年迁县于永安城(现昌平镇)。

1984年,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把昌平确定为以“旅游、高教、科研”为城市性质的卫星城。

199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昌平撤县设区。

昌平区总面积1352平方公里,其中:平原552平方公里,占40.8%,山区、半山区面积800平方公里,占59.2%。

现辖15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和北企公司(其中:平原镇12个,山区镇5个)。

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后,昌平区委、区政府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

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北京工作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结合昌平实际,区委、区政府积极实施把郊区建设成为首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新区和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现代化发展区的战略部署,确定昌平的发展新目标为: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努力把昌平建设成为“投资创业、旅游休闲、生活居住”首选之区。

估价对象位于昌平区回龙观龙锦苑1区,小区东至昌龙锦苑公交总站,西至科星西路,南至龙锦二街,北至龙锦一街;小品区周边有公交460路、919路、462路,地铁8号线,交通便捷,道路通达度高;小区内有花园园景,生态环境较好;小区周围有银行、医院、学校、幼儿园、超市、餐饮、娱乐等公共配套设施,基础设施达到“七通”。

2.2012年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背景分析北京位于北纬39°08'-41°05',东经115°25'-117°03',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冬季比较寒冷。

最低日平均温度-15.9℃;夏季较热,最高日平均温度25.8℃。

冬季多为北风及西北风,夏季风较少,全年主导风向为北风,雨水多集中在夏季,其余季节雨量较少。

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也是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是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功能的中心城市和主要区域,也是全国的交通枢纽,铁路公路四通八达,首都国际机场有近百条通往国内外各大中城市,交通十分便利。

近年来,中国坚持推行改革开放政策,北京的经济发展速度高于全国经济发展平均水平,房地产业、金融证券业、旅游业、现代制造业等各个行业蓬勃发展。

为推进北京市的经济发展速度,市政府加大了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投资力度,全线贯通了四环、五环、地铁八通线和城市轻轨铁路等,巨大投入使得北京市更是锦上添花。

1,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上半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298.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增速比1-5月提高1.9个百分点。

其中,住宅完成投资667.8亿元,下降2.8%;写字楼完成投资142.8亿元,增长6.1%;商业及服务业等经营性用房完成投资114.6亿元,下降12.5%。

房地产开发投资中,建安工程投资为541.5亿元,同比增长15.3%,占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比重为41.7%。

2,房地产市场供给情况6月末,全市商品房施工面积为11042.1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6%。

其中,住宅施工面积为652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2%;写字楼为1298.4万平方米,增长8%;商业及服务业等经营性用房为1038.3万平方米,增长2.8%。

上半年,全市商品房新开工面积为1482.4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8.9%。

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为792.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5.6%;写字楼为169.1万平方米,下降34.2%;商业及服务业等经营性用房为159万平方米,增长18.7%。

上半年,全市商品房竣工面积为568.8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4.6%。

其中,住宅竣工面积为37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8.6%;写字楼为44.8万平方米,下降48.1%;商业及服务业等经营性用房为55.5万平方米,下降23%。

3,房地产市场销售情况上半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620.9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1.9%。

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479.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2%;写字楼为64.7万平方米,下降12.4%;商业及服务业等经营性用房为50.6万平方米,下降6.8%。

4,政策性住房建设情况上半年,全市政策性住房完成投资371.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4%。

6月末,全市政策性住房施工面积为423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2.6%;新开工面积为671.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竣工面积为174.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7.1%。

5,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上半年,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本年到位资金为2293.2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9%。

其中,金融贷款为664亿元,同比增长13.8%;自筹资金为543.8亿元,同比下降31.5%;定金及预收款为709.3亿元,下降0.7%。

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单位:%3.最高最佳使用分析房地产估价应当以估价对象的最有效使用为前提进行估价。

最有效使用是指法律上允许、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可行,经充分合理论证(略),能使估价对象产生最高价值的使用。

估价对象房产证用途为住宅用途,而且使用现状也为住宅用途,本项目以估价对象为住宅用途使用为前提估价。

步骤三:搜集交易实例;搜集交易实例一般要填制交易实例调查表,见表2-2。

表2-2 交易实例调查表房名称回龙观龙锦苑1区产基本状况四至 东:昌龙锦苑公交总站 西:科星西路 南:龙锦二街 北:龙锦一街 规模 125平米 用途 住宅 权属私产 交易基本情况卖方 xxx 买方xxx成交日期 2012-3 成交价格 总价 210万元单价16800元/平米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交易情况 说明 正常房地产状况说明区位状况说明 基础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良好,距商服中心距离较近,居住社区成熟度良好,交通方便,自然环境优美实物状况说明1,建筑规模:125平米;2,房屋层数:总层为6层,可比实例位于第3层; 3,建筑结构:混合; 4,设施设备:七通一平; 5,装饰装修:精装;权益状况说明 1,房屋所有权:业主,享有全部所有权,产权70年; 2,无出租和占用情况 ; 3,物业费2.3元/平米;位置图外观图片其他图片房名称回龙观龙锦苑1区产基本状况四至东:昌龙锦苑公交总站西:科星西路南:龙锦二街北:龙锦一街规模127平米用途住宅权属私产交易基本情况卖方xxx买方xxx成交日期2012-4成交价格总价192万单价15118元/平米付款方式分期付款交易情况说明正常房地产状况说明区位状况说明基础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良好,距商服中心距离较近,居住社区成熟度良好,交通方便,自然环境优美实物状况说明1,建筑规模:127平米;2,房屋层数:总层为6层,可比实例位于第1层;3,建筑结构:混合;4,设施设备:七通一平;5,装饰装修:精装;权益状况说明1,房屋所有权:业主,享有全部所有权,产权70年;2,无出租和占用情况;3,物业费2.3元/平米;位置图外观图片其他图片房地产基本状况名称 回龙观龙锦苑1区 坐落 昌平区回龙观四至 东:昌龙锦苑公交总站 西:科星西路 南:龙锦二街 北:龙锦一街 规模 126平米 用途 住宅 权属私产 交易基本情况卖方 xxx 买方xxx成交日期 2012-7 成交价格 总价 210万单价16666元/平米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交易情况 说明 正常房地产状况说明区位状况说明 基础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良好,距商服中心距离较近,居住社区成熟度良好,交通方便,自然环境优美实物状况说明1,建筑规模:126平米;2,房屋层数:总层为6层,可比实例位于第4层; 3,建筑结构:混合; 4,设施设备:七通一平; 5,装饰装修:普通;权益状况说明 1,房屋所有权:业主,享有全部所有权,产权70年; 2,无出租和占用情况; 3,物业费2.3元/平米;位置图外观图片其他图片实例A:位于龙锦苑1区,房地产用途为住宅,多层板楼,框架结构,销售均价为16800元/平方米,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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