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施工安全质量知识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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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安全质量知识参
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路基施工安全质量知识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总则
1、路基施工应全面安排,做好前期准备,正确选用施
工方法。
2、从事爆破、电力、高处等作业人员,各种机械的操
作人员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
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3、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
检查和必要的试验,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不合格的
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4、施工中应经常和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气
温、台风、水文等,做好防范工作。
二、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有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地段,应设有临时交通指挥。
2、采用机械施工时,应制订作业程序和运行路线,确保施工协调、安全生产。
3、爆破作业必须设炸药加工房,其位置应隐蔽安全,起爆体加工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应有专人负责看管并有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4、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必须良好,严禁将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
三、路堑开挖
1、路堑开挖时,应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每天开工、收工前应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和坍方
的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应立即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应暂停施工,并报告上级处理。
2、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3、开挖坡面应接近设计坡面,坡面上的松动块石应及时清除干净,人力挖掘时,两人操作的间距不应小于2-
3m,严禁在危石下方工作、休息和存放机具。数人同时撬一石,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4、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5、路堑弃土下方及滚石危及范围内如有运输道路,应采取防护措施,及时清理弃土,并设专人指挥交通。
6、在高于3m的坡面上作业,必须拴安全绳,在路堑内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在高陡斜坡、冰冻及泥泞的地方作业,应注意防滑,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
7、清理过程中,如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等应及时报告,由爆破人员处理。
8、弃土应保证路堑边坡和弃土堆自身稳定。
四、路堤填筑
1、路堤应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石运、卸与填筑压实的工作面应错开进行,砌筑边坡应与填心大致保持在同一高度上,以防石头翻滚。
2、采用机械填筑时,为保证机械运行的安全,场地必须平整,并在填土边缘设置安全标杆。
五、滑坡、崩塌开挖
1、在开挖过程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塌等迹象,且危及施工安全时应采取:暂停作业,所有人员和机具撤至安全地点,作好临时排水工作;设置必要的观测点,观测变形体的动态变化等措施。
2、从滑坡体两侧自中部自上而下地进行,严禁全面拉
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
3、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自中部自上而下地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
4、开挖挡墙基础也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土。
5、不得在滑坡范围内搭盖工棚,堆放机具和居住人员。
六、爆破作业
1、应将边坡上的松动土石清除干净,并将凿岩机的各部件详加检查,确认完好。
2、严禁利用胶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
3、修整高压管路,抽换炮钎、移动或修凿岩机以及清洁水箱和加水工作,均应将有关的风、水阀关闭后进行。
4、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5、雷管必须经过检查试爆,有铜锈的雷管严禁使用。
6、起爆药包必须在装药时制作,严禁事先作好后放在一起,制作时严禁直接用雷管插入起爆药包,必须用雷管直径相同的十条或竹钎在药包一端插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线的雷管,封闭孔口。
7、药包量必须经过计算,浅孔小炮必须采用松动爆破,不得采用抛掷爆破。
8、装药工作,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指定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爆破工执行,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开始前必须撤出装炮地点。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以便起爆后核对有无瞎炮,并进行处理。
9、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物。
10、严禁使用金属容器装药,装起爆药包时必须用木竹棍轻轻送入,不得冲击,挤压导火索。
11、爆破材料的领取,应有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填写领药凭证到库提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核对后及时交还库。
12、在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设警戒标志及警戒人员,进行爆破警戒,需明确警戒用品及点炮前后警戒时间。13、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地依次点炮并选好安全躲炮地点,每人每次点炮起过5炮时应以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当点炮人听到信号雷管爆炸后,必须立即停止点炮进入安全区,并将点炮情况向放炮组长详细汇报,信号雷管的引线长度应比最短的点炮引线短0.8m,但其总长度不得小于1.0米。
14、火花起爆在无瞎炮的情况下,20min后,方准进入爆破区检查,点火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15、盲炮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如遇特殊情况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