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入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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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入库须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8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登记所需材料
1.沈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表》(网上填写企业信息并打印);*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
..的复印件(扫描打印无效);*
....营业执照副本
说明:必须在2009年度年检完毕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扫描打印无效);*
说明:企业非法人(即××分公司不受理)。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打印无效);*
5.开户银行许可证的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扫描打印无效);*
说明:入库登记的账号应与《开户银行许可证》账号一致,不一致的需要银行出具证明,证明该账号与投标企业账号一致,并盖有投标企业公章及银行的业务公章。
6.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的复印件(扫描打印无效);*
7.税务机关出具的上一季度(需要两个月
...)缴税凭证复印件(扫描打印无效);*
说明:新注册的企业需要至少
..提供一个月缴税凭证,缴税凭证单位名称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8.缴纳最近两个月
...社会保险凭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或生育保险任一
种)的复印件(扫描打印无效);*
说明:新注册的企业需要至少
..提供一个月社会保险凭证,缴纳保险单位名称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能提供缴纳凭证的,提供相关单位证明也无效。事业单位下属企业须提供该投标企业的社会保险凭证,提供该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无效。
注:带有“*”标志的要件是必须有的。
三、供应商入库的程序
1.登陆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供应商专栏,点击供应商注册,详细阅读《供应商入库须知》;
入库演示文档:供应商专栏→《供应商入库演示》
2.同意注册须知后,点击“下载控件”,直接运行安装(运行,运行);
3.认真填写入库信息,并打印出《供应商入库登记表》;
4.将入库所需的材料,按以上顺序排列,并用订书器或账绳装订成册;
5.专人将材料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处进行入库登记审核;
6.成为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库供应商;
四、供应商入库注意事项
1.未打印出表格的供应商,可在“供应商入库查询”中找回用户名、密码,可登录查看审核状态及打印《供应商入库登记表》。
2.所需材料缩印、扩印无效,扫描打印无效,复印材料“必须清楚
....”。
3.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留予中心备案,纸张规格为A4 ,每页(骑单位名称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入库登记表》每页加盖公章,第二页另加盖法人章及经办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也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4. 入库免费。材料需专人
..送达,并签字确认入库信息准确性,不接受邮寄。
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三楼·政府采购·综合信息处
行车路线:800、117、126、132、212路等公交车,地王国际花园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