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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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指导意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直属单位、区域公司、产业公司、直管企业统称二级单位,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基层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中物资是指除燃料和系统内贸易公司的交易货物以外,与电力、煤矿、供热、交通运输企业相关的基本建设、生产维护、大小修、技术改造和科技环保等项目的设备、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四条物资采购工作按照“计划统领、两级集中、三级采购、统一规则、分级管理”的管理方式,实行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采购),二级单位二级物资集中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采购)和基层企业采购。
第五条物资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阳光采购,注重维护企业利益和加强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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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为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二)审议年度采购计划,根据管理权限,审议或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采购结果;
(三)指导、监督集团公司采购工作;
(四)根据“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有关要求,将采购管理中的重要事项提交集团公司决策会议审议。
第八条集团公司物资部作为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物资采购相关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有关法律法规,拟定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化文件;
(二)负责具体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例会;
(三)负责汇编年度物资集中采购需求计划,编制年度和季、月度集中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招标文件的标准化工作,审定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四)根据批准的年度和季、月度集中采购计划组织开展集团公司物资领域的集中采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业务领域集中采购工作;根据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业务领域集中采购工作;
(五)负责组建和管理物资招标评标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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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立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估管理体系,指导、监督和考核集团公司系统的物资采购工作;
(七)开展电子商务平台的推广和深化应用;
(八)指导检查系统内集中采购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公司系统内采购进行管理和考核;
(九)负责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管理华能招标公司)。
第九条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所管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及实施工作,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设立采购领导小组,明确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物资采购管理相关制度、细则和流程;
(二)按照集团公司管理规定编报物资集中采购需求计划和相关采购文件;配合集团公司开展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
(三)组织开展本单位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采购及相关基础工作,报备二级物资集中采购信息;
(四)组织落实集中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配合对集中采购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平台在本单位的推广和深化应用,指导、监督和考核所辖企业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十条基层企业根据集团公司及二级单位的要求开展本单位的采购工作,成立相应的物资采购决策机构,并明确物资采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单位物资采购的管理制度和— 42 —
标准化文件;
(二)编制报送本企业的物资集中采购需求计划;
(三)参与集团公司、二级单位物资采购的相关工作;
(四)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平台在本企业的推广和深化应用。
第三章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物资采购计划应根据物资需求计划进行编制,满足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十二条基层企业应及时、准确地编制物资需求计划,按照物资计划管理的要求向二级单位报送一级和二级集中采购需求计划,配合执行一级和二级集中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本企业负责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十三条二级单位按照物资计划管理的要求汇总编报本单位一级集中采购需求计划,配合执行一级集中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本单位负责的二级集中采购工作。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根据二级单位提报的一级集中采购需求计划制订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采购方式
第十五条物资采购方式包括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两种。招标采购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非招标采购分为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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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公司物资采购的主要方式。
第十六条依法必须招标的物资采购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物资采购原则上仍应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给予投标人编制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示评标办法和中标原则。
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候选人中选取中标人,当选择非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时,应有充分的理由并书面说明。
第十八条物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具备条件的,经各单位内部程序审批通过后可采用邀请招标;采用招标方式不具备条件的,经各单位内部程序审批通过后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物资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或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应满足《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或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
第二十条物资招标和非招标采购工作分别遵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于技术标准统一、采购频次高、具有一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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