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政 科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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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科职责

在区卫生局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1、拟订全区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医疗机构建设、专科发展及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

2、对区内医疗机构设置和医疗广告申请进行调查,为局领导提供初审依据。

3、对全区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估,定期检查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情况,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严防差错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4、协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依法提出医疗纠纷案的处理意见。

5、组织协调区内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医疗抢救工作。

6、拟订全区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经局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医学科研项目的初审、上报工作。

7、负责中医药管理工作,发展中医药事业。

8、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

9、依法管理社会医疗机构;协同各镇清理整顿医疗市场。

10、负责卫生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

11、负责护理、院感管理工作,提高护理质量。

12、协助完成区红十字会、医学会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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