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营改增后税率及地方中央分配比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7.04.20•【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施行日期】2017.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为进一步明确营改增试点运行中反映的有关征管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二、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
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三、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五、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六、发卡机构、清算机构和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跨机构资金清算服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发卡机构以其向收单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为销售额,并按照此销售额向清算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清算机构以其向发卡机构、收单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为销售额,并按照发卡机构支付的网络服务费向发卡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照收单机构支付的网络服务费向收单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解读
财税[2017]5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税总发[2017]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为进一步明确营改增试点运行中反映的有关征管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政策对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haihan235点评——最难解读的是本公告第一条,显然与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产生严重冲突。
是在营改增业务下的混合销售行为中开了一个特殊的例外口子?还是增值税条例下的混合销售行为中给了一个重新的明确规定?——目前无法确定,本人认为连总局领导自己都没有想好,是例外开恩?还是广开恩路?由于没有理解领导的意图,所以总局的解读文件还没有及时出台。
因此我估计这个范围可能会留给基层税务机关自己去把握。
贺飞跃解读——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的建筑业增值税新政解读蓝敏解读——挂靠转借资质有解?税总2017年11号公告解读之一何晓霞解读——电梯维修税事,厘清你真就这么难?翟纯垲解读——11号公告除了专票抵扣延长,“销售自产货物+建筑服务”模式更需要深入思考总局访谈——20条服务新举措全面助力营改增”为主题的在线访谈总局访谈——国家税务总局与停车设备企业座谈,就营改增问题释疑樊剑英点评——混合销售只根据企业主业征收增值税,既然不属于混合销售,言外之意算不算兼营呢?也不一定是,还是干脆叫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好,政策再倒退一步,只要是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应税行为,均必须按照货物部分17%征收增值税和按照建筑服务11%或者3%征收增值税(甲供)。
2017年营改增实施办法规定
2017年营改增实施办法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
那么关于营改增的相关信息大家知道多少呢?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营改增实施细则全文1.某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因此,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2.某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经营,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哪一方是纳税人?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因此,该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经营,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被挂靠人作为增值税纳税人。
3.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哪几类?具体是怎么划分的?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吗?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2017年营改增税率表(2017年7月1日)
资产
技术
专利作权
商誉
其他权益性
无形资产
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
公共事业特许权
配额
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
其他经营权)
经销权
分销权
代理权
会员权
席位权
网络游戏虚拟道具
域名
名称权
肖像权
冠名权
转会费
自然资源
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探矿权
采矿权
取水权
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11%
设计服务
6%
知识产权服务
广告服务
会议展览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航空服务
6%
港口码头服务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
打捞救助服务
装卸搬运服务
仓储服务
收派服务
租赁服务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17%
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11%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7%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1%
鉴证咨询服务
认证服务
6%
鉴证服务
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
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11%
2017年7月1日后调整为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7%
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
11%
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邮政服务
邮政普通服务
11%
邮政特殊服务
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11%
销售不动产
营改增后各行业增值税税率
营改增后各行业增值税税率会计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3月24日下午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其中,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除以上三条外,税率为6%.梁因乐认为,此次“营改增”新增四大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改革完成后,营业税将彻底退出中国税收舞台。
整体而言,本次“营改增”是为企业减税减负。
不过分行业来看,本次“营改增”对建筑行业以及房地产行业的会有一定的冲击,对于金融行业而言,难点在于把庞大而复杂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梳理归类,以及调整好企业的系统。
此外,“营改增”后,原属于地税的营业税取消,新增的增值税会由地方和中央分享,其对地方的影响需要等“营改增”正式实施一段时间后才能看清。
建筑业:税率由3%增至11%建筑行业可能是受“营改增”影响最大的行业。
梁因乐表示,对于建筑行业而言,税率从3%增加为11%,所以会有一定的税负冲击。
招商证券张士宝认为,“营改增”对建筑行业具体公司的影响,取决于毛利率、进项税可抵扣比例以及期间费用率。
预计房屋建设、钢结构、公路桥梁、专业工程板块总税负下降,建筑设计、水利水电、铁路建设、园林、化学工程、装饰板块总税负增加。
2017财税新政策
2017财税新政策我国财税政策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是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财税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年财税新规新政第一项新规新政: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2017年1月1日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2号)政策要点: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从2017年1月1日启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重点在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中推广使用。
第二项新规新政:买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按7.5%征车购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136号)政策要点: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三项新规新政: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将有所调整《关于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16〕31号)政策要点:继续鼓励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以进口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集成电路测试分选设备、飞机用液压作动器等商品的进口关税。
取消氮肥、磷肥和天然石墨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钢坯、硅铁等商品的出口关税。
第四项新规新政: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公告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政策要点: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
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将税收缴款书、完税证明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的方式。
2017年营改增后税率及地方中央分配比例
2017年营改增后税率及地方中央分配比例
中央与地方税收分成(营改增之前)
营改增新分配办法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中央返还和地方上缴基数。
(二)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
(三)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
(四)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
(五)中央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变。
(六)中央集中的收入增量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给地方,主要用于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
……。
2017年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
营改增增值税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2017年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分包工程支出分包工程支出,应按照分包商的纳税人资格和计税方法的选择来区分。
1.1 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抵扣税率为3%。
1.2 分包商为一般纳税人1.2.1 专业分包,进项抵扣税率为11%。
1.2.2 劳务分包(清包工除外),进项抵扣税率为11%。
1.2.3 清包工(1)清包工(分包方采取简易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3%。
(2)清包工(分包方采取一般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11%。
工程物资工程物资,由于工程材料物资种类繁多,所以分供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税率也不尽相同。
一般的材料物资适用税率是17%,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2.1 木材及竹木制品,进项抵扣税率为13%、17%。
属于初次生产农产品的原木和原竹,取得的发票可能会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同样可以抵扣进项税,适用税率为13%;而经过加工的属于半成品或成品的木材及竹木制品,取得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一般是17%。
2.2 水泥及商品混凝土,进项抵扣税率为17%、3%。
购买水泥和一般商品混凝土的税率通常为17%;但以水泥为原料生产水泥混凝土,就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
2.3 砂土石料等地材,进项抵扣税率为17%、3% 。
2017年最新餐饮业营改增税率表政策
2017年最新餐饮业营改增税率表政策;自从5月1日起全面执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餐饮企业这种拥有众多环节的食品加工、销售企业碰到了一些操作上的实际问题。
苏州市餐饮业商会会长陈素兴对记者说,苏州的餐饮老板们十分重视营改增的全面推进,但事涉税制转换,很多饭店餐馆对此不甚熟悉,为了让企业尽快熟悉操作流程、方式、税率等,才有了这次税务老师的辅导课。
对于苏州众多吃客来说,营改增也带来了好处:这将有利于饭店销售平价酒水、饮料。
据陈素兴介绍,根据餐饮行业增值税的相关政策,销售食品(外卖)通常适用17%的税率,而餐饮服务则适用6%的税率。
堂吃的酒水饮料,显然适用6%的餐饮服务税率。
但是,这反过来会不会影响到现有外卖产品的价格调整,这就要看各家老板如何在餐饮市场应对中的运筹帷幄了。
餐饮业是纳入本次营改增范围的生活服务业之一,在营改增完成前,属于营业税应税服务,税率为5%,而营改增之后适用什么税率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已明确约定餐饮业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综合征收率为3%。
那营改增能减轻餐饮企业负担、降低餐饮成本吗?一、餐饮企业营改增后如何交税?增值税纳税人按照销售额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划分为两类,分别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目前营改增政策,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
500万元的计算标准为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限内提供服务累计取得的销售额,包括减、免税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按适用税率,实行抵扣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征收。
二、餐饮企业营改增后税负如何?1.小规模纳税人从营业额来看,目前很多餐饮企业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这意味着,5月1日后,这部分餐饮企业缴税的综合征收率会降到3%,相比之前的税率5%,税负将明显降低。
2017营改增后建筑劳务公司税率
2017营改增后建筑劳务公司税率快来看看关于营改增后建筑劳务公司税率的内容吧,由应届毕业生网小编为你整理提供,欢迎阅读了解。
2017全面营改增方案落地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营改增试点方案。
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问题回应了媒体的提问。
四大行业税率确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介绍,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
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受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
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企业税负。
2017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2017年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营改增全面试点于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此次税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
按照方案要求,营改增后要确保所有行业不增负。
具体的营改增税率表如下:其他事项一、关于5%征收率:以下应税行为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除此以外简易计税应按3%征收率计算。
1、销售不动产⑴一般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⑵小规模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⑸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⑴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公路经营中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减按3%计算应纳税额)⑵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不含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劳务派遣服务,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并按差额征收的,按5%计算应税额。
4、中外合作开采原油、天然气。
二、其他相关问题:1、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已从传统的销售及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扩展到销售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营改增税率表
2017营改增税率营改增后,增值税应税项目繁多,税率也各不相同,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2017营改增税率,欢迎大家参考!2017营改增税率1 010100 铁路运输服务 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11%2 010201 陆路旅客运输服务 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旅客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11% 3 010202 陆路货物运输服务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货物运输业务活动。
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
11% 4 010300 水路运输服务 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11%5 010400 航空运输服务 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11%6 010500 管道运输服务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 11% 7020000邮政服务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11% 电信服务8 030100 基础电信服务 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11% 9030200增值电信服务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6%10 040100 工程服务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建筑业营改增税率表
建筑业营改增税率表建筑业营改增税率表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财务人员忙着参加政策培训、办理营改增纳税人登记信息确认、测算税负变化……税制大转换,税率从3%跃升到11%。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建筑业营改增税率表,欢迎大家阅览!1、7个关键词:详解政策核心点税率和征收率:11%和3%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可申请汇总纳税“跨地”经营:服务发生地预缴,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收款纳税义务时间: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清包工: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甲供工程: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过渡政策: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36号文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这两个文件构成了建筑业营改增的主要政策和实施办法。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和实施办法究竟有哪些亮点?和以前营业税制下的规定,又有哪些变化?从7个关键词入手,作了细致的解读。
关键词1:税率与征收率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但清包工纳税人、甲供工程纳税人,建筑老项目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简易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
关键词2:纳税地点原营业税税制下,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应该在劳务发生地缴纳营业税。
营改增后,属于固定业户的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应当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这与原来的方式有所不同,程序也变得更复杂。
虽然政策规定了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根据前期营改增行业申请汇总纳税的经验,真正申请到汇总纳税的难度还是很大的。
“营改增”最新增值税税率表(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营改增”最新增值税税率表(2017年7月1日起执行)会计网讯 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结构将减并,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减并增值税税率后,各行业的税率将有哪些变化?一图了解↓增值税税率表(2017年7月1日执行)增值税税率简并政策原文: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上述货物的具体范围见本通知附件1。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一) 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三) 继续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已实行核定扣除的,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执行。
其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11%;第(三)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执行。
2017年营改增7月1日执行最新税率表
增值税税率
6%
广播影视服务
6%
商务辅助服务 其它现代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 生活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其它生活服务 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6% 6%
6%
技术 商标 著作权 商誉
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 公共事业特许权 配额 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它经营权) 经销权 分销权 代理权 其它权益性无形 会员权 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 席位权 网络游戏虚拟道具 域名 名称权 肖像权 冠名权 转会费 海域使用权 探矿权 采矿权 自然资源使用权 取水权 其它自然资源使 土地使用权
类别
应税行为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举例的货物除外)
增值税税率
17%
销售货物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 11% 、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用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 20171年7月1 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录像制品、电子出版 日后调整为 物 17%
11%
11% 11% 6%
11%
6%
6%
信息技术服务
6%
文化创意服务
6%
销售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现代服务
6%
租债服务
17% 11% 17%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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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服务
类别
应税行为
签证咨询服务 认证服务 签证服务 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放服务 企业管理服务 经济代理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 安全保护服务 文化服务 体育服务 教育服务 医疗服务 旅游服务 娱乐服务 餐饮服务 住宿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2017.4.20为进一步明确营改增试点运行中反映的有关征管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樊剑英点评——混合销售只根据企业主业征收增值税,既然不属于混合销售,言外之意算不算兼营呢?也不一定是,还是干脆叫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好,政策再倒退一步,只要是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应税行为,均必须按照货物部分17%征收增值税和按照建筑服务11%或者3%征收增值税(甲供)。
二、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
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樊剑英点评——例如东方建设集团以集团公司名义中标后,内部授权第一分公司(独立核算单位)为发包方具体施工,并结算工程款开具发票,第一分公司不再与东方建设集团签订内部总分包合同,也不再由第一分公司给集团公司开具发票,集团公司再给发包方开具发票,直接改为第一分公司直接给发包方开具发票,集团公司不再缴纳增值税。
发包方合同流是与东方集团公司签订的,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东方集团第一分公司的,也不算四流不一致,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三、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中央与地方税收分成比例
中央与地方税收分成比例税收分成一、中央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
三、分享收入比例分享。
1、增值税:中央地方按75%与25%2、营业税:除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外,其余部分归地方。
3、企业所得税:除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外,其余中央地方按60%与40%比例分享。
4、个人所得税:除个人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归中央外,其余中央地方按60%与40%比例分享。
5、资源税:除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之外,全部归地方。
6、城建税:除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外,其余部分归地方。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6%、其他全部印花税,归地方。
8、教育费附加:归地方。
据了解,对于所得税地方分享40%的部分,天津高新区、开发区、保税区和天津市(包括滨海新区)的按照12%和88%分享,中新生态城按照100%享有。
地方税收明细一、营业税1、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2、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3、金融保险业 : 5,4、邮电通信业 : 3,5、文化体育业 :3,6、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7、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11/6页8、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5,9、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二、城建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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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营改增后税率及地方中央分配比例
中央与地方税收分成(营改增之前)
营改增新分配办法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中央返还和地方上缴基数。
(二)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
(三)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
(四)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
(五)中央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变。
(六)中央集中的收入增量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给地方,主要用于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