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安全监理细则标准版本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细则范本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理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监理细则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各个阶段。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经验丰富的监理机构进行监理工作。
监理机构应根据本细则进行监理活动,并保证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道德品质。
第四条施工单位与监理机构应密切配合,及时传递工程进展信息和解决问题。
第五条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监理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监理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施工前的监理第七条监理机构应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并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
第八条施工前的监理应包括对选址、地质勘测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对标准规范、质量标准和施工程序进行检查,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第十条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第三章施工中的监理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施工中的监理应包括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等方面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三条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变更和技术革新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施工后的监理第十五条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完工后的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合格证明和竣工图纸。
第十六条施工后的监理应包括对工程质量、设备安装、防水工程和装修装饰等方面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保证书、验收报告和竣工图纸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监理机构应对工程保修期内施工单位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必要的指导意见。
第五章监理报告和监理记录第十九条监理机构应按时按量出具监理报告,记录工程进展情况、问题和解决方案等内容。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4篇)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保障住宅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根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监理机构的监理职责第二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住宅工程施工过程及构件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检验和验收。
第三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对住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编制与审查;(二)对施工单位的持续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安全质量要求;(三)参与住宅工程的隐蔽工程及关键节点的技术检验;(四)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的终验收。
第四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执业许可证,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第三章安全措施的编制和审查第五条住宅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提交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审查。
第六条住宅工程安全措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二)施工现场的布设和管理;(三)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四)材料和设备的选用和安装;(五)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六)临时设施和临时用电的设置;(七)其他应当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七条住宅工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并经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时,应当重点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是否合理有效。
第四章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第九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住宅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持续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安全质量要求。
第十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要求,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现场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督检查材料的保存,确保施工过程的监督能够被追溯和查证。
第五章隐蔽工程和关键节点的技术检验第十二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参与住宅工程的隐蔽工程和关键节点的技术检验。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范本(2篇)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范本一、引言本细则旨在规范房建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同时降低安全风险。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房建工程的监理工作。
二、监理资质要求1. 监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 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工程施工经验,并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资格证书。
3. 监理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1. 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2. 监控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3.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4. 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疏散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5. 检查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确保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物料采购、安全储存和使用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物料安全和环境保护。
7. 参与施工安全交底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制定,提出合理化建议。
8. 定期召开施工安全例会,与施工单位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9.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报告和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合规。
10. 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风险预警。
四、监理报告要求1. 监理人员需按照规定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施工现场安全情况、问题和解决方案,以及下一步的监理工作计划。
2. 监理报告应简明扼要、客观准确,明确问题及建议。
五、监理纠纷处理1. 如出现施工安全事故或纠纷,监理人员应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2. 如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存在意见分歧,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
六、处罚制度及奖惩措施1. 监理人员如存在违反监理规定行为的,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扣减绩效工资或解除合同等。
2024年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
2024年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住宅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质量,根据《住宅工程施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2024年开始的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住宅工程包括:居住建筑、商业住宅、公寓、别墅及其他住宅类工程。
第四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的目标是:通过监理和检查,确保住宅工程施工及使用阶段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从而保障住宅建筑物的安全。
第二章监理范围和工作内容第五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一)住宅工程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包括工地环境清理、场地平整、施工设备安装等。
(二)住宅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施工工序的安全操作等。
(三)住宅工程施工后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包括消防设施安装、电气安装验收、通风系统验收等。
(四)住宅工程使用阶段的安全监督,包括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备的检查、住户安全教育等。
第六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一)准备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包括监理计划、监理标准等。
(二)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操作,监测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三)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确认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四)参与住宅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对住宅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进行评估。
(五)制定住宅工程使用阶段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住户安全教育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第七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当根据住宅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监理计划,并在施工开始前报送给施工单位、开发企业和建设单位。
第八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书,具备执业资格,具备一定的工程和安全监理经验。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九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当由专业的监理机构承担,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监理工作。
第十条监理机构应对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业务水平符合要求。
住宅楼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楼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人员的职责和资质要求1.1 监理人员职责:•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提出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对施工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保证合同执行的完整无误。
•对勘察、设计、施工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性意见;•报告工程计划进度和质量,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1.2 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须具有相应的工程技术职称或者技能等级;•有三年以上的工程监理经验;•了解施工管理和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施工前安全检查2.1 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的检查:•发现危险源和不安全行为,及时进行整改;•进行施工场所的检查,确保施工场所无隐患。
2.2 施工条件的检查:•验证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规定,提出改进建议;•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以及设备的使用状况;•检查施工现场的标识和通知是否到位,建立安全警示标志。
三、施工中安全监理3.1 施工现场安全环境和质量的监督:•检查材料进厂、出厂等手续是否合规;•对施工队伍的作业技能进行细致检查,发现不足立即整改;•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和卫生防护设施是否到位,给予及时提醒。
•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施工进度的监控管理。
3.2 项目管理监督:•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工程计划的调整,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对施工画面、建筑结构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通知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计划,保障施工中的工人安全。
3.3 保证安全施工:•对施工场地进行全面监督,并严格执行专业安全技术规范;•对出现隐蔽作业的情况,要求施工方做好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人员之间交叉干预;•对施工材料质量进行检查,防止使用不合格材料对施工及产品安全造成影响。
四、施工后检查4.1 施工质量的检查:•对竣工验收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审核,并发现问题后提出了解决方案;•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意见给施工方。
4.2 工程安全的检查:•安排专业人员对竣工区域进行综合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全面升级;•对竣工的工程进行中期检查,并及时对提出问题进行处理。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监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五条安全监理机构应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二章安全监理的组织管理第六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在进入工程项目前,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监理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计划,并向建设单位报备。
第八条安全监理机构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
第九条安全监理机构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系统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第十条安全监理机构应按照施工单位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第三章安全监理的技术要求第十一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第十三条安全监理机构应严格执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整改。
第十四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安全监理的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对自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负责,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安全监理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模版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以确保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并保障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本细则进行工作。
第三条安全责任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负有监督和检查责任,及时发现并报告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四条紧急救援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建立紧急救援预案,及时处理工程中发生的紧急情况,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五条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第六条监理报告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编写监理报告,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和整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二章监理人员管理第七条监理人员资格监理人员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并取得监理工程师证书。
第八条监理人员职责监理人员应按照委托合同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报告。
第九条监理人员考核监理单位应对监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对安全问题的处理、监理报告的编写等。
第十条监理人员奖惩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可以给予奖励;对于工作不力或违反规定的监理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准备工作监理单位在接到监理任务后,应组织监理人员对工程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和研究,并编制监理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监理工作计划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中的安全问题。
第十三条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编写监理报告,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和整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紧急处理监理人员在发现工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模版(三篇)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工作。
第三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总体布局与细节把控,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第四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工作应当定期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方法,保证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合格监理人员应经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格评定后方可执业。
第六条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指的是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和附属设施。
第二章监理机构的职责和义务第七条监理机构应当依法申请取得《住宅工程安全监理资格证书》,并按照资格证书所载明的有效期内从事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第八条监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监理工作细则,明确各类工作任务的职责和要求,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理工作,对住宅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监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第十条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反馈监理结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措施,确保住宅工程按照设计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对住宅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和验收,并准确填写相关监理记录和报告。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当对其执业的监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三章监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住宅工程施工的各项技术和工艺要求。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理工作,对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范本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房建项目的施工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房建安全监理工作,提高监理质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房建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住宅楼、商业写字楼、工业厂房等。
第三条安全监理应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维护监理独立性和权威性。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并接受专业培训,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的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合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五条安全监理的目标是预防事故发生,及时发现、报告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第二章安全监理的基本任务第六条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图纸设计、施工方案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安全监管,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安全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制度建设、人员培训、现场警示标志等。
第八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特殊高风险工序进行重点监管,提出安全技术措施,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
第九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报告相关部门并参与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第十二条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项目的阶段性要求制定具体的安全检查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方案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查阅施工单位的相关安全文件和资料,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安全工艺和程序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周边的围挡、警示标志、安全出入口设置等。
第十五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密切关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电缆的敷设、电器设备的使用。
第十六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废弃物的处置、噪声及粉尘控制等。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范本(2篇)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监理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住宅工程的安全监理,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二节监理责任住宅工程安全监理的责任主体为监理机构,应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工作,确保项目的安全可靠。
第三节监理资质从事住宅工程安全监理的监理机构应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注册。
第四节监理人员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的监理人员承担,监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以提升专业能力。
第五节监理合同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与业主或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明确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监理期限、监理报告提交时间等。
第二章监理程序第一节准备阶段1. 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对住宅工程的安全设施、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施工人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3. 监理机构应与施工单位进行初次会议,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工作要求。
第二节施工阶段1. 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2.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 监理机构应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第三节竣工阶段1. 监理机构应对住宅工程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 监理机构应对住宅工程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监理机构应向业主提交竣工报告,并明确住宅的安全使用范围和注意事项。
第三章监理要求第一节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施工现场。
2.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二节施工质量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1. 前言为了保障房屋建设项目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在房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人员需要遵守一定的安全细则。
2. 监理人员安全管理2.1 安全培训监理人员必须接受基本的安全知识培训,包括建筑安全、电力安全、消防安全、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知识,并定期进行复习。
同时还需要进行紧急逃生演练以应对突发情况。
2.2 安全防护装备监理人员需要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眼罩、口罩等。
同时,要根据不同的监理任务需要选择不同的个人防护装备,并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换。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3.1 施工现场布置监理人员需要就施工现场的布置和道路交通等细节情况进行监管,保证施工现场合理布置,并确保施工现场周边道路交通畅通。
3.2 施工现场巡检监理人员需要每天定时进行施工现场巡检,检查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情况,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4. 安全建设要点4.1 安全计划监理人员需要与工程实施单位一起制定安全计划,对施工现场每一个环节进行详细安全规划。
4.2 安全检查监理人员需要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如检查脚手架搭建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装是否牢固等等。
4.3 安全设备使用监理人员需要关注居民区、物业区的公共用房及室内公共场所的建设安全,如安全门禁系统是否按照规定安装等。
5. 后期安全5.1 安全记录监理人员需要做好完善的安全记录,包括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工程管理制度、风险评估等方面记录,以备后期参考。
5.2 安全落实监理人员需要对相关违规情况进行处理,并与工程实施单位加强沟通与协调,落实并维护好建筑安全,形成建筑安全保障体系。
6. 结语在安全管理中,监理人员是施工现场最重要的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细则,注重细节管理,让每一位工人都安全回家。
希望本细则能在监理人员中得到广泛推广,建设更加安全的房屋建设项目。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范本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保障住宅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根据《住宅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住宅工程的安全监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住宅工程,是指用于居住的房屋,包括住宅小区、楼盘、别墅等。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的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是指在住宅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审查和验收的工作。
第五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保障住宅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
第六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定执行,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公共利益。
第七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八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监理职责,不得擅自变更或延期。
第九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二章监理资格与履行职责第十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资格的取得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监理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熟悉住宅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了解项目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在工程施工前、中、后进行监理,并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验,发现问题立即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四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组织相关单位对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五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及时记录工程施工和验收情况,编制监理报告和验收报告,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组织验收工作,对住宅工程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三章监理责任和权益第十七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履行法定的监理责任,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范本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建项目的安全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规范监理工作,落实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房建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
第三条房建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应具备的条件:1. 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监理相关资质;2. 具备相关工程技术知识和经验;3. 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4.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条安全监理的任务和职责:1.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得到合理的落实;2. 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检查和监管,发现并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3.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进行评估和监督,推动其不断改进;4.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5. 对施工单位的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6. 向业主提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报告,及时向业主反馈施工工作中的安全问题。
第五条安全监理应遵守的原则:1. 依法、公正、独立的原则,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2. 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通过预防和管理措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3. 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的原则,发现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 安全技术、管理的原则,通过技术和管理手段提高工程施工的安全性。
第二章安全监理的组织和工作流程第六条安全监理的组织和协调:1. 业主应委托有资质的安全监理机构进行安全监理工作;2. 业主和安全监理机构应签订安全监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3. 安全监理机构应指派专门的监理人员负责具体的项目安全监理工作;4. 安全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理制度和管理体系;5. 安全监理机构应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方进行合作,共同推进工程的安全工作。
第七条安全监理的工作流程:1. 施工前期,安全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规划和设计的安全性评估,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人员应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3.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安全措施等进行审核和监督;4. 施工结束后,安全监理人员应对工程的安全性进行综合评估,并编写安全监理报告。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方可从事安全监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工程项目的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应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积极配合并支持安全监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监理人员应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监理工作。
第二章: 安全监理组织与管理第六条每个建筑工程项目应设立相应的安全监理组织,由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组成,确保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安全监理组织应当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以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安全监理组织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保证监理工作的规范与高效。
第九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及时处理项目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并向相关责任人报告和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经验分享,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第十一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在项目的前期工作中参与安全专项论证和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参与安全计划编制和安全方案制定,并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
第十二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与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四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参与项目的安全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五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六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项目的安全状况,提出改进建议,并按照要求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住宅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住宅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住宅工程安全监理的全过程,包括前期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阶段。
三、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依法独立开展,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
四、施工单位应当配合监理人员的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安全风险告知义务。
五、建设单位应当对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配合,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住宅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安全监理一、住宅工程前期准备包括方案论证、设计编制、招投标等工作,监理人员应当参与其全过程,保障工程的安全可行性和质量。
二、方案论证阶段,监理人员应当审核工程方案,重点关注工程安全有关的因素,如结构安全、防火安全等。
三、设计编制阶段,监理人员应当审查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的安全性,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四、招投标阶段,监理人员应当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和评审工作,重点关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和资质情况。
第三章住宅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一、住宅工程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的关键阶段,监理人员应当全程跟踪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提供施工计划、技术措施等文件,并履行安全责任,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
三、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检验,确保住宅工程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符合规定和标准。
第四章住宅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一、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是确认工程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监理人员应当全程参与,并出具《竣工安全鉴定报告》。
二、竣工验收前,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三、竣工验收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对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包括施工记录、检验报告、材料合格证明等。
四、竣工验收时,监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安全鉴定,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所有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安全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在施工前进行相关培训,掌握施工安全监理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第二章施工前的安全监理第五条施工前,安全监理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认真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工程的人员、设备、材料等各项安全要素的问题分析和处理措施。
第六条施工前,安全监理应与施工方进行勘察,确认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并对施工方提供的有关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审核。
第七条施工前,安全监理应当与业主或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安全目标,并共同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计划。
第三章施工中的安全监理第八条施工中,安全监理应当全程持续地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第九条施工中,安全监理应当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督计划,并与施工方共同制定相关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条施工中,安全监理应当严格控制施工人员的数量和工作质量,确保人员的安全和施工质量的合格。
第十一条施工中,安全监理应当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向施工方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施工中,安全监理应当组织定期检查和综合评估,评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并及时向业主或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施工后的安全监理第十三条施工结束后,安全监理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
第十四条施工后,安全监理应当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五条施工后,安全监理应当根据施工质量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向业主或建设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提高今后的施工安全监理水平。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模版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模版一、引言房建安全监理细则是为了确保房屋建筑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安全可控,保障工人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本细则旨在规范房建安全监理工作,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二、监理人员的职责1. 监理人员应参与项目前期的安全策划和方案制定,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预防措施的提出;2.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3.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4. 监理人员应与相关施工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5. 监理人员应定期向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提交安全监理报告,汇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工人进行相关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和遵守安全规范;2.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绳、防护眼镜等,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更新;3. 施工现场应划定明确的安全区域,设置合理的警示标志,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4. 施工现场应对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5.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危险源的控制1. 高处作业应设置安全围护栏,确保工人的上下通道安全,防止跌落事故的发生;2. 施工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检查,避免电气火灾的发生;3.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垃圾堆放区域,并定期清理和处理,防止垃圾积聚引发火灾和污染环境;4.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易燃物品储存区域,并做好储存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5. 施工现场应加强对施工工人的用电安全培训,并落实使用电器的安全操作规范。
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施工现场应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行动流程;2.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药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3.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4. 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及时处理伤患,保障受伤人员的生命安全;5. 施工现场应与当地相关部门建立紧急联系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协调应对。
住宅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住宅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确保住宅工程施工安全,保障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住宅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管理机构。
第三条本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要求、施工后的总结和验收等内容。
第四条监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丰富的施工安全监理经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安全事故,积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并对施工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为类似工程提供经验借鉴。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给相关单位,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十一条施工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图纸、工艺流程、施工安全预案等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勘察和踏勘,熟悉工地环境及周边情况,为后续施工准备做好工作。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所需设备、人员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完好,人员健康状况良好,做好各种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审核和验收,做好施工前的安全监理准备。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安全预案,并根据监理单位的要求对其进行修改和调整。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体系,包括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等。
房地产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
房地产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一、总则1.1为加强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物资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1.3安全监理的主要目标是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同时,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安全监理组织2.1项目建设方应设立独立的安全监理组织,负责项目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2.2安全监理组织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资质要求。
2.3安全监理组织应设立安全监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安全监理工作,并与项目建设方和施工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
三、安全监理职责3.1安全监理组织应参与项目的规划和设计阶段,提出安全建议和措施,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3.2安全监理组织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施工计划合理,并安排适当的安全措施。
3.3安全监理组织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3.4安全监理组织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3.5安全监理组织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将安全隐患以及整改情况报告项目建设方和相关部门。
四、安全管理措施4.1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安全监理组织报备。
4.2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4.3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4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带教。
4.5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卫生,对危险物品进行妥善的存储和保管。
五、安全事故处理5.1安全监理组织应及时记录和报告发生的安全事故,并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
5.2安全监理组织应与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共同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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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675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房建安全监理细则标准版本房建安全监理细则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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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及特点1、合肥市庐阳工业区铝厂公交车始发站工程,位于沱河路与金池路交汇处,主要使用功能是站房、停车场和围墙,建筑工程等级三级,建筑面积166.7 M2,建筑高度5.3m,建筑层数地上1层,室内外高差0.30m,本工程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防,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0g, 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xx年11月日,工期100天。
2、项目单位建设单位: 合肥庐阳工业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质监单位:合肥市庐阳区质监站监理单位:安徽省科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安徽建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建设条件A、地形与地貌简况项目所在区域位于合肥庐阳工业区,地势平坦,水系发育,各主要河流呈基本平行展布,公路沿线属于平原地貌,地貌形态单一。
B、水文和气象简况路线所在区域水系较发育,路线所在区域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具有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适中等特征。
C、交通、电力、通信及其他条件区域内综合交通以公路为主,铁路为辅,交通便利。
D、建设要求工程材料的选用及要求,地基与基础,结构技术措施,防雷排水,室内外装修等项目必须依据我国现行有关建筑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符合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要求。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建设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4、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三、安全监理目标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四、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抢险应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要求,并督促其实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前段时间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A、《营业执照》B、施工许可证C、安全资质证书D、《建设施工安全监督书》E、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F、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G、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H、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I、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J、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的工作);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A、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B、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C、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D、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E、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程序由编制审批人员批准;5、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①土方工程: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是否齐全、完整;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C、相邻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F、基坑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G、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②脚手架:A、脚手架设计方案是否齐全、完整可行;B、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C、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D、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E、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③模板施工:A、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B、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C、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D、模板施工中的安全是否周全;④高空作业:A、临边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B、洞口作业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⑤交叉作业:A、交叉作业时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B、安全防护棚(通道)的设置是否合理,并满足安全要求;C、安全防护棚(通道)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⑥塔式起重机:A、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B、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C、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D、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E、起重机的安全操作制度是否健全;⑦临时用电: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置、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B、施工用电负荷计算是否准确,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匹配;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是否正确、完整;E、施工用电是否使用TN-S接零保护系统;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要求;G、照明用电是否采取安全电压能否满足安全要求;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A、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管理现场围挡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B、现场总平面图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措施,中否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C、建筑生活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5、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的资格;6、审核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7、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和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及出场合格证书;8、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9、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A、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整改;B、对重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C、每日收安全检查情况记录;D、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做好汇报记录;10、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六、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控制要点:1、现场安全管理,首先应建立总包单位专职管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设立现场安全保卫的专职岗位人员,监理方督促检查总包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纪律检查、安全标志、安全标语等宣传和现场道路畅通等检查工作;2、安全用具,督促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否齐全;3、六口防护:楼梯口、电梯口、予留洞口、出入通道口、井字架进料出入口、防护措施是否及时可靠;4、周边防护是否有防护措施;5、脚手架符合施工作业标准牢固可靠;6、龙门架、井架、塔吊等安装情况,塔吊的避雷接地,缆风绳锚固保险可靠,塔吊就位情况,塔吊就位后,应由法定检测单位提供认可检测报告;7、基坑支护、降水、检查基坑土方是否严格按设计情况施工,开槽支撑,先撑后挖掘,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是否得以贯彻,检查土方方案及落实情况检查支护结构,降水施工情况,密切观察监测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如有异常及时处理;8、施工用电,现场周围高压线是否有防护措施、是否有电线破皮漏电现象,现场照明是否使用安全电压;9、机械防护措施做到轮有罩、轴有帽,凡机械工必须持证操作。
七、安全施工监理手段:1、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所监理项目特点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2、项目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责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条款以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予开工;4、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存在,责令停工整改;5、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监理整改通知单,并及时收集现场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处理;6、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7、及时多渠道地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方面的信息;8、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况;9、制订安全施工管理中奖罚机制,对成绩优异的监理人员实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的监理人员进行处罚,直到调离工作岗位。
八、安全施工监理措施:1、项目监理部根据在监理项目情况召开安全管理研讨会,落实工作职责,内部加强安全知识深化学习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2、召开施工监理例会双方参加(邀请业主参加)安全专题协调会,以“高标准、严要求”为方针,制定安全管理奖罚制度;3、把安全措施作为施工方案审核的必备条件,不符合要求,不予签认;4、监理通过巡查、旁站等形式,对现场发现的隐患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方整改,情节严重的同步下达停工令,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安全控制状况;5、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施工教育,召开安全施工教育例会纪要交监理、业主备案;6、要求施工承包方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施工防火,安全用电、场地排水、高空作业等安全专项保证方案经监理审定后执行并报业主备案。
九、安全施工监理下发暂停施工令的几种情况: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7、出现安全事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