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机械台班工程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
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分包内容:
发包方:
承包方:
年月日
目录
第一条工程概况 (3)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根据项目情况据实调整) (3)
第三条资金风险共担 (5)
第四条总包方工作 (5)
第五条分包方工作 (6)
第六条质量及验收 (7)
第七条违约 (7)
第八条安全施工 (7)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8)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8)
第十一条工期延误 (9)
第十二条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9)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9)
现场机械台班工程合同
总包方:
分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XX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XX国建筑法》,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项目的现场机械台班工程的施工,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结构:
1. 4承包内容: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根据项目情况据实调整)
2.1单价
注:(1)以上价格均包括各种措施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分包方人工费、机械费、燃油费、检测维修费、材料费、进出场费、各种风险、其它政府部门收费及本合同规定的分包方工作、义务、责任及其相应或相关所有费用等一切费用,即本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除此之外总包方不再支付分包方其它任何费用。(2)分包方应充分认识到暂定量与实际结算量不同所存在的风险,总包方不承担本合同暂定数量与实际结算数量不一的任何风险和责任,其风险均由分包方自负。
2.2挖机进场拖车费:若当次工程量小于两个小时,拖车费为200元/次;若当次工程量大于两小时,则拖车费不计。
2.3各型号挖掘机全天均按上表中单价计价。
2.4铲车价格为: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按350元/天,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按4
3.75元/小时。昼夜均按此价格执行。
2.5三轮车价格为: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按340元/天,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按42.5元/小时。昼夜均按此价格执行。
2.6工作量的确认须由甲、乙双方现场签证为准。
2.7分包方每月20日向总包方上报当月完成的的合格品的工作量,总包方核实后于次月
付至核定工作量的,其余价款在双方办理完结算后,无息返还分包方所有余款。总包方在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全额、有效、正规发票。工程款均支付到相应的分包方公司账户中。
2.8如遇国家税务改革,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全额有效正式发票及完税凭证。
第三条资金风险共担
3.1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总包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分包方X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对总包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情表示理解与宽容,分包方不要求总包方每月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
3.2总包方缓付、迟付本合同项下工程款时,分包方任何情况下均不计取利息,亦不向总包方主X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3.3分包方应当具备一定承担风险的能力。如果分包方承担的分包工程施工中,分包方向总包方所递交的索赔要求,在总包方向业主方递交的相应索赔要求未获得批准,则分包方的索赔要求亦将不会得到批准。如果因为双方合作的工程的业主方破产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总包方已经无法全部或部分得到工程款,总包方亦将不会支付分包方工程款,所造成的损失双方按照所完成的工作量的比例共同承担,即使分包方的结算数额已经获得总包方的批准。
第四条总包方工作
4.1负责提前一天通知分包方第二天的工作X围。
4.2负责协调分包方与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4.3负责协调周边及地方关系。
4.4总包方工作人员据实为分包方提供结算证明。
第五条分包方工作
5.1按照总包方委托,保证施工质量。
5.2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5.3负责施工、交通安全,由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交通安全事故所有损失(包括罚款)由分包方负责。
5.4对有扰民及民扰问题,密切配合总包方,将本专业对扰民的影响降到最低限。
5.5分包方工作人员使用本合同约定型号的机械完成总包方指定的工作任务。
5.6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服从项目安全员及有关职能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和指导,确保安全生产。因分包方主要原因造成事故的,由分包方全部负责承担。
5.7分包方人员必须服从总包方管理,确保施工机械正常工作。工作中如总包方发现有怠工现象,总包方有权拒绝签证或扣减工作时间。
5.8合同签定后,分包方应及时按照总包方的要求时间进场施工。
5.9如分包方不能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施工,总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10分包方必须保证机械设备性能良好并定期检测保养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不得因分包方原因影响总包方工程施工进度。
第六条质量及验收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中华人民XX国施工验收规X标准,并满足总包方要求。
第七条违约
7.1总包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有关责任,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损失。
7.2分包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X的要求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有关责任,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违约损失。
7.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7.4双方明确约定,对于在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宜产生的分包方对总包方拥有的债权,分包方承诺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总包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分包方应在违约转让债权之日起五日内,按照违约转让债权总额的5%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并应承担违约付款责任,同时债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第八条安全施工
8.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8.2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害总包方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安全。若发生此类损害,分包方必须负责全部责任和全部费用。
8.3分包方工作人员或相关人员在现场下车时必须带安全帽,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