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影视文化出口贸易制约因素与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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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影视文化出口贸易的制约因素与对策分析-国际贸易

我国影视文化出口贸易的制约因素与对策分析

贾义婷河北经贸大学胡晓冕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本文系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项目编号:HB14YJ058)

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影视文化的出口一直不尽人意,影视文化对外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态,且逆差不断扩大。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影视文化贸易逆差达2.5亿美元,到2014年增加到了7.2亿美元,从2015年前三季度的数据来看,我国影视文化出口约5.7亿美元,进口13.2亿美元,逆差将继续拉大。影视文化的出口不仅可以传播文化,提升我国“软实力”,而且相关文化产品的输出更能带动我国经济的增长。分析研究我国影视文化出口的制约因素,对促进我国影视文化出口贸易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影视文化出口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影视出口规模小,贸易逆差大

我国电影音像类文化服务的进出口总体呈现出上升态势,已由2010年的4.9亿美元增长到2014年的9.8亿美元,然而我国虽为文化强国,是世界第一大电视剧生产国和第二大电影市场,影视文化的出口情况却不容乐观。自2010年起,我国电影音像出口稳步增长,年平均增长率达13.5%,但远不敌强劲的进口。虽然近两年影视行业受到国家重视,得到一系列利好政策支持,政府甚至将影视剧作为国礼来推动影视文化“走出去”,我国影视文化出口有所提升,可出口规模仍较小,2015年前三季度影视产品出口额仅为5.7亿美元。并且,影视文化贸易逆差已从2010年的2.5亿美元增加到2014年的7.2亿美元,扩大近3倍,2015年仍有拉大的趋势(详见图1)。

(二)出口产品竞争力弱,收益较低

由于东西方的价值观念不同,语言文化、人文风情、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差异,致使我国影视文化的传播内容与受众知识、经验的重合度不高,产品竞争力被削弱。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数据库的数据可知,我国影视文化国际市场占有率不高。2014年全球文化和娱乐服务总出口额约为453.4亿美元,而中国仅占0.39%。我国影视文化的出口约70%为电视剧的出口,从电视剧出口数量来看,2014年我国电视剧出口7091集,这与我国每年超过1.5万集的电视剧生产量相比出口数量远远不足,并且与英美剧、日韩剧引进国内并受人追捧相反,我国出口的影视剧很少形成话题,国际影响力甚微。此外,国内电视剧一集的销售价格大都在上百万,而“走出去”的价格多数是几千元,海外收益较低。电影产业也面临同样的窘境,时光网统计的数据显示,2015国产影片国内收入票房高达271.36亿元,海外销售收入却仅为27.7亿元。

(三)出口市场集中

我国影视文化的出口主要集中在亚洲和非洲国家或地区,这些国家或地区与我国在地理位置和文化渊源上较为接近,我国的影视文化容易被消费者接受,比如越南翻拍了《西游记》、《还珠格格》等多部电视剧,《媳妇的美好生活》在非洲家喻户晓,《何以笙箫默》火热登陆韩国。还有一些集中在与我国有密切的经济往来国家,如美国、新加坡、俄罗斯等。而我国影视文化在欧洲地区受欢迎程度却不是很理想,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可知,2014年我国向欧洲出口电视剧总额仅占了我国电视剧总出口额的3.3%。

二、我国影视文化出口的制约因素

(一)题材创作缺乏创新

我国影视文化创新不够,常有重复、翻拍风盛行和题材撞车、手法雷同的现象,是阻碍我国影视文化远行的拦路虎。相比之下,美国大片制作手法别出心裁,创意十足,我们不仅可以看到富有想像的场景、情节,还能从中感受到大胆创新和科技的先进,深受全球观众的喜爱。例如,《阿凡达》3D技术的创新使用,斩获全球27.88亿美元票房,并创下海外票房新纪录。《星际穿越》做为少见太空题材电影展开了对浩瀚宇宙的无限想象,在全球掀起一轮宇宙热潮。《速度与激情7》运用电脑成像CGI技术让保罗“复活”,并在电影最后让他向每个人一一告别,电影故事与人间真情相结合,感动了全世界的粉丝。此外,电视节目也面临着创意不足的困扰。我国每年花费超过2亿元从海外引进节目模式,目前热门的综艺节目几乎都被引进海外的节目模式占领,如家喻户晓的《中国好声音》节目,节目原名为The Voice,由荷兰输出并享有版权。随着收视率升高,《中国好声音》版权费更是水涨船高,2014年第一季节目模式费200多万元,到第四季涨到了6000万元,攀升了数百倍。国内自制的节目模式因在创意研发等方面缺乏新意尚且不受国人关注更别说获得外国观众认可。

(二)缺乏中西文化融合

好莱坞大片如《阿凡达》《速度与激情》,其传达的主旨超越了民族和国家界限,是容易被全球观众接受的普世价值观。而且我国海外热播的影视剧如《还珠格格》,剧中是对于自由和爱情的追求,属于全人类共通的情感,可以被全世界人民所共同接受,因而人人知晓。但是我国的影视文化的创作往往强调现实主义,像《泰囧》《让子弹飞》等多以当下或过去现实生活为素材,受制于国外观众对中国有限的了解和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使得国内外观众对影视文化接受能力的不同,即使国内票房很高也很难走出国门。此外,中西方文化在生产时没有实现融

合,我国一部电视剧大概三四十集甚至更多,时长约45分钟,而欧美地区一般十几或二十几集为一季,分多季播放,每集时长在1小时左右,因此我国影视出口时会重新剪辑以适应外国人的收视习惯,如76集的《甄嬛传》出口至美国时被剪辑成6集90分钟的电视电影,这很容易造成影视文化传递的不完整性,从而丧失观众群。

(三)制作方式未能与国际接轨

与欧美地区“即拍即播”制剧模式不同,我国采取制播分开的制作方式,即影视剧的制作与发行分离。内容制作方无法根据观众反馈及时调整剧情,造成影视表述和市场需求错位,产生海外遇冷的局面;出口的影视本来是为中国观众量身定制的,在向海外发行时会被翻译成各种语言,不少国产片会找外国人翻译,但由于不懂中国历史文化,无法准确翻译,跨文化传播无法实现语言传达上的畅通。如美国版《甄嬛传》中“一丈红”被直译为“罪孽深重的红”,“惊鸿舞”翻译成了“飞翔的野鹅”,这会导致进口国观众不能完全理解甚至无法理解影片传递出的信息,干扰了观剧体验。此外,像美剧《火星救赎》《纸牌屋》等剧,为使中国观众融入剧情,制作公司加入了中国情节和中国元素来迎合中国观众。而我国的影视文化出口很少能贴近播出地的受众群体,产生了距离感,不能很好的吸引海外观众,更不方便展开营销活动。

(四)不注重推广营销

随着国内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影院而且出口的影视常常在国外“遇冷”,投资商更加重视国内市场,影视的制作很少考虑海外市场需求,更是缺少海外的营销,“走出去”主动性不强。美国好莱坞电影近50%的开支都用于营销环节,而国内电影制造商仅花费不到10%的比例用于营销环节,可见国内制片单位对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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