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终审稿)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一、办学方向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二、校务管理 2.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
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
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
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建立社区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3.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
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4.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大众的性质,注重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按规定收费。
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举办实验班三、德育管理 5.将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6.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实行教师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7.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四、教学管理 8.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7〕20号各市教育局: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们拟定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规范》要求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内涵发展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核心任务。
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贯彻执行《规范》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的大事来抓。
各地、各中小学校要根据《规范》修订和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将《规范》要求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二、加强监督检查,形成落实《规范》要求的督导评估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落实《规范》的意见,定期、不定期对中小学贯彻《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情况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选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教育强乡镇、验收规范化学校、个人评优以及职务升降结合起来。
市、县(市、区)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贯彻落实《规范》要求作为综合督导各地教育工作尤其是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项督导,并及时向社会公告评估督导结果。
三、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制止各种违反《规范》要求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教育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范》的各种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学校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消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
对出现多个学校多次违反《规范》行为的县(市、区)、乡镇,要撤消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已经颁发的各种荣誉称号,已经被评估认定为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的,建议省政府撤销其称号。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
学校各部门要树立教学中心思想,努力保障和服务教学活动,积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三条中小学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学科教学规律,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
第四条本规范包括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组织保障等,是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评估学校办学水平、考核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五条学校要根据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办学特色和学校实际,科学规划学校课程,制定并落实学校课程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结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
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
第七条学校要重视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传统文化等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等。
第八条学校要加强实验课教学,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指导、鼓励学生课外实验活动,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自主设计实验能力。
第九条尊重教师专业自主权,支持教师对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进行整合,支持教师开发校本课程,鼓励教师承担学校特色课程教学和学生社团指导等工作。
第十条尊重学生课程选择权,义务教育学校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高中学校扩大选修学分在学生毕业学分中的比重,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年级组(部)、教研组(备课组)等管理职能,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设立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致家长的一封信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我代表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向您致以诚挚的问候。
在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的学校得以持续发展,并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
为了确保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我向您介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以期与您共同努力,为孩子的未来铺就坚实的基石。
学校安全与保护:
我们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和保护。
学校将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确保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
我们将配备合格的安保人员,加强校园监控系统,并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教学质量与课程设置:
我们致力于提供优质的教学质量,确保学生的学习效果。
学校将组织资深教师进行教学,引入创新教育方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和实践能力。
我们将合理规划课程设置,确保教学内容与时俱进。
师资队伍:
学校将聘用高素质的教师,他们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经验。
我们将定期开展教师培训,提升他们的教学能力和教育理念。
同时,学校鼓励教师与家长保持密切的沟通,以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长。
学生评价与反馈:
为了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发展需求,学校将建立完善的学生评价体系。
我们将通过定期的考试和测评,向家长提供客观、准
确的学生评价报告。
同时,学校也鼓励家长与教师交流,分享对学生的观察和反馈。
家校合作:
学校强调家校合作的重要性,认为教育是学校和家庭共同肩负的责任。
我们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参加家长会议和亲子活动,与教师共同关注孩子的学习和成长。
最后,我代表学校真诚邀请您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事务,共同关注孩子的学习和成长。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文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文件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
学校各部门要树立教学中心思想,努力保障和服务教学活动,积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三条中小学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学科教学规律,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
第四条本规范包括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组织保障等,是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评估学校办学水平、考核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五条学校要根据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办学特色和学校实际,科学规划学校课程,制定并落实学校课程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结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
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
第七条学校要重视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传统文化等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等。
第八条学校要加强实验课教学,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指导、鼓励学生课外实验活动,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自主设计实验能力。
第九条尊重教师专业自主权, 支持教师对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进行整合,支持教师开发校本课程,鼓励教师承担学校特色课程教学和学生社团指导等工作。
第十条尊重学生课程选择权,义务教育学校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高中学校扩大选修学分在学生毕业学分中的比重,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年级组(部)、教研组(备课组)等管理职能,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山东省中小学办学规范(全).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一、办学方向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二、校务管理2. 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
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
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
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 建立社区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3. 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
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4. 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大众的性质, 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 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
注重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按规定收费。
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举办“校中校” , 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举办实验班。
三、德育管理5. 将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 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发〔 2004〕 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中发〔 1999〕 9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6. 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 改进德育工作方法, 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7. 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使中小学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心得体会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心得体会近期,我校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
《规范》中强调,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
学校各部门要树立教学中心思想,努力保障和服务教学活动,积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而中小学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学科教学规律,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
《规范》涵盖了包括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组织保障等教师和学校的方方面面,通过学习,让我对《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也有了更深的认识和领悟。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学生是祖国的花朵,也是民族的希望,少年强则国强,只有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茁壮、健康、积极、向上,我们的国家才能走向复兴,走向强大,因此这就对我们新形式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从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组织保障等各个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系统的要求。
让我认识到教师不仅仅是一个职业,更是一个责任,一种意识.我们除了需要认认真真完成教学内容以外,更应该具备奉献精神,真正热爱我们的岗位,热爱我们的职业。
每一位孩子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因此我们除了教会他们学习知识,还应该从孩子身边一点一滴做起,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习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认识观和价值观。
这就要求我们教师从孩子角度出发,只有先走进他们,了解他们的视角,才能够真正走进他们的世界。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通过学习了《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也让我更加体会到教师身上责任的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认真贯彻《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和学校的要求,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为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学习体会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学习体会
省厅下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后,我校组织各教研组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了解了文件内容和规则精神。
通过学习,使我们认清了形势,掌握了方向,在此将学习的体会总结如下:教师不仅仅是在奉献、在燃烧,而且同样是在汲取,在更新,在升华。
教师要付出艰辛的劳动,但是苦中有乐,乐在其中。
教师最大的乐趣就是照亮了别人,充实了自己。
教育是一门艺术,只有走进学生心灵的教育才是真教育。
爱是教育的原动力,教师关爱的目光就是学生心灵的阳光.孔子曾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一名老师,传的不仅仅是学之理,更应该是人之道,一名老师,职为授业,更为树形。
正是这种成就感、幸福感,激励着千千万万的教师不辞辛劳地为教育事业献身。
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为人师表”是教师最崇高的荣誉,也是教师的神圣天职.作为一个人民教师,负担着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一代文明程度的直接责任,“教育者先受教育”。
教师必须尊重每一个学生做人的尊严和价值,要千方百计地保护孩子的自尊心。
教师对学生的爱,是一种只讲付出不记回报、无私的、广泛的且
没有血缘关系的爱。
这类爱是神圣的,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
作为老师要把这以上是我学习《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后的一点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教师,在今后一定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来开展自己的教学工作,使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
同等对待每个学生,发现他们的闪光点.。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学习心得(3篇)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学习心得(3篇)时代在变,教材在变,人的观念也在变。
《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的颁布实施,无疑是一盏明灯,指引我们走向正确的道路,对我们的教学工作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处处彰显“规范”二字,现将我的心得总结如下:一、抓好常规、规范教师行为。
《规范》中对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等教师的教学行为做了明确要求。
如:上课要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重视对学生动手操作、制作、演示与示范的指导,尊重学生经验,促进学生生活和学习经验与教材文本的连接。
合理运用挂图、标本、录音、投影、录像等教学媒体辅助教学,积极探索现代教育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实现教学信息化。
加强反馈矫正教学环节,注重目标达成。
教师要提前候课,站立讲课。
上课衣着得体,举止文明、亲切、自然、大方。
上课讲普通话,语言要精炼、准确、生动、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板书清楚,书写工整,用字规范,布局合理,重点突出。
上课关闭手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不得拖堂。
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缺课。
禁止酒后上课。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等等。
二、评价要采取科学方式。
倡导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规定内容与自选内容相结合,书面测试与口头测试、动手测试相结合,学科测试与特长测试相结合。
所以,建议学校结合教师基本功、教科研等来开展多形式的师生评价。
因为教育活动过程是复杂的,并非所有因素都能够直接量化,而学生喜欢定性评价,所以可以多采用。
根据学生个人学习的努力或发展进步程度分为合格、良好、优秀三个等级,以此判定每个学生的学习态度、投入、方法、效果。
三、教学研究要成为教师自身发展的需要。
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和学科课程标准,关注教育教学新进展,科学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同时,要重视校本教研。
校本教研要以提高教师专业素养为根本,以提高教学效率、提升学生素质为中心,以研究课标、教材和教法为重点。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讨论稿)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讨论稿)一、总则第一条为优化普通中小学教学管理,增强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正确引导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工作的整体效益,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常规。
第二条教学工作常规是全省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的通常性、基本要求。
它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借鉴成功的教学管理经验和教学改革成果制订的教学工作规范。
第三条本常规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教育法规和行政规章,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第四条本常规遵循的原则是:导向性原则。
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工作秩序,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操作性原则。
力求从实际出发,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层次分明,便于实施和测评。
发展性原则。
本常规属于开放性的动态规则系统。
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各地在贯彻本常规的同时,应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本常规的内容。
第五条本常规的实施目标是:树立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教学理念。
通过本常规的实施,改变教学中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加强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经验,使学生在获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会学习,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促进科学的课程体系的建立。
要正确处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关系。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积极开发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创造性地实施课程。
促进学习方式的转变。
提倡学生主动参与、自主探究、合作学习的方式,养成学生积极思考,勤于动手,勇于实践的习惯;培养学生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建立综合性、激励性、发展性教学评价机制。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致家长的一封信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致家长的一封信亲爱的家长:大家好!我是山东省教育厅的一名工作人员,今天我给大家写信,是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山东省教育厅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学生的教育和成长。
我们深知教育对于孩子们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办学基本规范,以确保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和培养。
一、教学质量是我们办学的核心。
我们要求学校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基础知识和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我们鼓励学校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小组合作学习、课外拓展活动等,以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二、学校安全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我们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园安全的监管和防范,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我们也鼓励学校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三、学校要加强师德建设。
我们要求教师要以身作则,做到言传身教,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同时,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学校要加强家校合作。
我们鼓励学校和家长之间加强沟通和交流,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学校要定期组织家长会,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同时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最后,我想提醒大家的是,作为家长,我们要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关心孩子的学习和成长。
我们要和学校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为孩子的未来努力。
同时,我们也要给予孩子足够的支持和鼓励,让他们在学校的学习中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
希望通过这封信,家长们能够更加了解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的相关内容,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努力。
山东省教育厅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合作!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的制定,将使学校在教学管理中有规可依, 有章可循。将有助于指导学校和教师有效落实国家课程方 案和课程标准,有助于学校根据本校的办学理念、育人目 标、办学特色和学校实际,科学规划学校课程。
3.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的需要
----《基本规范》是教师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遵循和准 则。在视导、调研、规范化学校验收以及教学方面的研 讨、评选等活动中发现,目前,教师在教学实施方面还 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现象。
校本课程是在具体实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前提下,通过 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 的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是对 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重要补充;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解读
《规范》起草小组
一、出台《基本规范》的重要意义 二、《基本规范》的主要特点和政策点 三、当前落实《基本规范》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出台《基本规范》的重要意义
1.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政策要求的需要
----《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 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 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 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等文件。
------《山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基本规范(试 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9〕19号)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 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 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鲁教基字 〔2009〕20号)
------《山东省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基 发〔2014〕1号)
• 涵盖了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比如学校如何 进行课程规划、教师如何备课上课、如何作业批改、 如何进行课外指导等等,只要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应 该说都可以在条目中找到。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2007]20号)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2007]20号)](https://img.taocdn.com/s3/m/410fc719e87101f69e31956c.png)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一、办学方向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二、校务管理2.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
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
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
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建立社区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3.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
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4.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大众的性质,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
注重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按规定收费。
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举办实验班。
三、德育管理5.将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6.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7.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使中小学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鲁教基字〔2007〕2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7〕2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市教育局: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们拟定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规范》要求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内涵发展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核心任务。
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贯彻执行《规范》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的大事来抓。
各地、各中小学校要根据《规范》修订和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将《规范》要求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二、加强监督检查,形成落实《规范》要求的督导评估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落实《规范》的意见,定期、不定期对中小学贯彻《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情况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选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教育强乡镇、验收规范化学校、个人评优以及职务升降结合起来。
市、县(市、区)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贯彻落实《规范》要求作为综合督导各地教育工作尤其是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项督导,并及时向社会公告评估督导结果。
三、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制止各种违反《规范》要求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教育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范》的各种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学校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消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
对出现多个学校多次违反《规范》行为的县(市、区)、乡镇,要撤消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已经颁发的各种荣誉称号,已经被评估认定为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的,建议省政府撤销其称号。
学习《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的心得体会(3篇)

学习《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的心得
体会(3篇)
再读《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浅谈自己对教学基本规范的几点看法:
学规范,规范办学,任重而道远啊!
关于创建适合学生心理特点的学习方式
作为一线教师应不断地进行反思:新课标下的教学应该把握学习的本质,抓住教学的主旨,营造轻松民主的探究氛围,整合教材,创设更具探究价值的情境和培养学生问题意识,最大限度开放时空。
在此基础上,改变原有单一的、被动的方式,建立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实践,自主地富有个性地学习。
要重教学过程: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把学生的学放在主体地位上,制定行之有效的教学环节和方法,从而保证教法和学法的有机同步进行。
关于创建新的评价体系
课堂教学评价具有重要的导向功能、考核鉴定功能和教学信息反馈功能,要保证教学活动优质高效,必须发挥教学评估的杠杆作用,构建一个新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这样不但能促进学生的学习,而且可以促进教师的教学。
正确的评价有益于学生认识自我,增强自信心,获得成就感,培养合作精神,有利于学生由被动地学习变成学习的积极参与者。
而传统的教学评价,过于注重结果的终结性评价而忽视对过程的评价,这样,忽视课堂教学中学生的情感活动,忽略了学生的感受和尊严,不能很好的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通过本次学习让我更深切的感受到,作为一名教师,在今后一定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来开展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努力使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学习体会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学习体会新学期伊始,我们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关于《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文件。
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本文件是指导我们中小学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创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切实规范办学行为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名教师,教授知识的能力是必须要具备的,但要让学生信服,必须要从自身做起,要求学生做到的事自己必须要先做到,给学生树立一个好榜样。
学生喜欢德才兼备的老师,因为这样的老师能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使他们提高学习成绩,也会教他们如何做人,如何创造,如何立足于社会。
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为人师表”是教师最崇高的荣誉,也是教师的神圣天职。
作为一个人民教师,负担着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一代文明程度的直接责任,“教育者先受教育”。
教师必须尊重每一个学生做人的尊严和价值,要千方百计地保护孩子的自尊心。
教师不仅仅是在奉献、在燃烧,而且同样是在汲取,在更新,在升华。
教师要付出艰辛的劳动,但是苦中有乐,乐在其中。
教师最大的乐趣就是照亮了别人,充实了自己。
教育是一门艺术,只有走进学生心灵的教育才是真教育。
爱是教育的原动力,教师关爱的目光就是学生心灵的阳光。
孔子曾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一名老师,传的不仅仅是学之理,更应该是人之道,一名老师,职为授业,更为树形。
正是这种成就感、幸福感,激励着千千万万的教师不辞辛劳地为教育事业献身。
作为一名当代人民教师,在今后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来开展自己的教学工作,使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同等对待每个学生,发现他们的闪光点。
让他们感受到“我们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烟火!”教学如同做人,都是一门艺术,要想做得更好,就要不断地学习。
时代在飞速发展,作为一名教师,教育理念也应与时俱进。
通过学习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感觉当今体育教学更加注重学生作为一个人的个性发展和树立终身体育锻炼的思想,这对于发展学生各方面能力来讲,无疑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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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文件《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文件作者:佚名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5-11 点击数:20764次字体:大小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
学校各部门要树立教学中心思想,努力保障和服务教学活动,积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三条中小学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学科教学规律,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
第四条本规范包括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组织保障等,是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评估学校办学水平、考核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五条学校要根据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办学特色和学校实际,科学规划学校课程,制定并落实学校课程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结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
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
第七条学校要重视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传统文化等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等。
第八条学校要加强实验课教学,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指导、鼓励学生课外实验活动,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自主设计实验能力。
第九条尊重教师专业自主权,支持教师对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进行整合,支持教师开发校本课程,鼓励教师承担学校特色课程教学和学生社团指导等工作。
第十条尊重学生课程选择权,义务教育学校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高中学校扩大选修学分在学生毕业学分中的比重,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年级组(部)、教研组(备课组)等管理职能,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设立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
委员会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兼顾所有学科任课教师,一线教师不少于50%。
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
第十三条健全教学工作例会制度。
校长至少两周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例会,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成果,关注研究教育教学前沿动态,分析探讨教学工作形势和任务,反思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健全教学督查视导制度。
定期检查和总结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根据需要调整和完善教学实施方案,确保计划有效落实。
校长定期参加学科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经常深入课堂观课,及时掌握教学动态,加强教学指导。
第十五条健全教师专业发展制度。
制订教师中长期专业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发展措施、考核标准和办法等,确保计划的引领性、激励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条健全教师业务档案。
包括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进修培训、业务考核、奖惩等情况,把业务档案作为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引导教师专业成长、考核评估教师工作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规范教材和教辅资料管理。
执行国家和省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推荐选用国家和省定目录之外的教材和教辅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配套练习册通过政府采购随教材发行,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由学校选用工作委员会从目录中按照每科1套的原则向学生推荐,学生自愿购买。
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第十八条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
建立学生作业设计、布置、检查、总量控制和质量监控机制。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高中作业布置每天总量不超过2小时。
教师要为学生布置可选择的作业;禁止布置机械重复、照抄照搬的作业;禁止利用练习册和各种复习资料不加选择直接布置作业。
为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学生完不成作业的,家长出具证明,教师不得追究学生责任。
第十九条建立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订《学校教学事故鉴定与处理办法》,对学生造成学业损失或身心伤害的教学事故予以追究。
第二十条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
支持、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课程教学活动,监督学校教育教学行为;每学年为家长开设不少于8课时的家庭教育课程;支持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对学校、教师进行满意度评价。
第二十一条建立教育教学公开制度。
在学校网站、公示栏或区域教育网站等实行学年、学期教学工作十大公开:教学管理制度公开、学校课程方案公开、学科教学计划公开、学科评价方案公开、课外活动方案公开、教师教学研究和学科研究情况公开、教师教学活动评价方案公开、学校考试安排公开、学生节假日安排公开、学生作业和作业量公开。
第二十二条完善教学管理制度。
结合自身实际和学段学科特点,制订《学科教学常规》《实验课教学规范》《教师课堂行为规范》《学生课堂行为规范》《作业设置与批阅规范》等规章制度,使教学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第四章教学实施第二十三条制订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包括学校、教研组(备课组)和教师教学计划。
学校教学计划包括学年教学计划和学期教学计划,旨在对学校主要教学安排、教学改革、教研活动做出统筹安排。
教研组(备课组)教学计划包括:本学科各年级各项教学研究、课题研究等具体安排。
教师教学计划包括:(1)学期教学计划。
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明确本学期课程教学任务、学段问及年级间教材内容衔接,熟悉教材编写意图、特点、整体结构及具体教学内容,明确各章节在教材中所处的地位及联系,拟定教学进度、教学措施,不得盲目追求教学进度;(2)课堂教学计划和课外实践活动教学计划。
第二十四条备课。
包括集体备课和个人备课。
研究课程标准、教材及其他资源,分析学生的认知基础和情感基础,准确把握教学重点难点,预测学生的认知障碍等。
教学目标设计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测评、可达成;课堂作业、课外练习设计具有针对性、层次性、差异性;重视教学活动的预设与生成;选择恰当的教学手段、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学组织形式等。
规范教案撰写。
教案应包括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学情分析、教学活动及时间安排、教学准备、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设计、教学反思等内容。
禁止抄袭现成教案和课件。
第二十五条上课。
坚持立德树人,尊重学生的学习主体性。
处理好预设与生成的关系,创造性地使用教案,因材施教。
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重视对学生动手操作、制作、演示与示范的指导,尊重学生经验,促进学生生活和学习经验与教材文本的连接。
合理运用挂图、标本、录音、投影、录像等教学媒体辅助教学,积极探索现代教育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实现教学信息化。
加强反馈矫正教学环节,注重目标达成。
认真开展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教学,禁止以讲实验、画实验、看挂图、看视频等代替学生动手做实验。
第二十六条作业。
作业设计应符合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范围和深度,增强作业的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
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增强作业的层次性、适应性和可选择性,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鼓励学生自己设计作业。
作业批改要及时、准确,书面作业要全批全改。
禁止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对学生作业中反映的问题要做归因分析,有针对性地对每位学生进行指导,加强矫正性教学。
第二十七条规范教师教学行为。
教师要提前候课,站立讲课。
上课衣着得体,举止文明、亲切、自然、大方。
上课讲普通话,语言要精炼、准确、生动、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板书清楚,书写工整,用字规范,布局合理,重点突出。
上课关闭手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不得拖堂。
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缺课。
禁止酒后上课。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
第二十八条坚持教学反思与总结。
教师要定期对课程资源开发、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考试、学生学习与生活指导等教学活动进行反思,剖析、总结教学得失。
第五章课外指导第二十九条科学协调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安排,组织和指导课外活动要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实效。
第三十条加强学生课外学习活动指导。
将学生课外学习和实践纳入教师教学计划,指导学生制定节假日、双休日学习与生活计划,指导学生课外读书、学科拓展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十一条积极开展艺术、体育、科技、文学等兴趣小组和专业社团活动。
引导学生利用校外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自然与人文环境等资源,广泛开展读书交流、自然观察、社会考察、科学探究、参观游学等自主学习和实践活动。
支持学生自主策划课外活动。
第三十二条积极开展家庭访问活动。
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习惯,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不断提高对学生学习与生活指导的实效性。
第六章教学评价第三十三条教学评价要尊重学科特点。
不同学科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
鼓励采用开卷考试、实验操作、听力测试、辩论、情景测验、成果展示、小论文以及面试答辩等多种评价方式,充发挥评价的诊断、矫正和激励作用。
第三十四条教学评价要采取科学方式。
倡导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规定内容与自选内容相结合,书面测试与口头测试、动手测试相结合,学科测试与特长测试相结合。
第三十五条教师应具备科学命题能力。
加强考试命题研究,建立命题、审题制度。
各类考试命题要严格依据国家学科课程标准,试题要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
在考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实验操作等方面的能力,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程度。
认真考核评价学生实验能力,考核评价结果计入学生学业成绩。
第三十六条严格规范日常考试。
学科单元测验由任课教师或教研组进行命题(也可采用学生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每个学科每个单元可进行一次测验。
义务教育阶段期中和期末考试作为阶段性考试,由学校命题并组织进行。
小学不组织期中考试,初中阶段期中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中间;小学、初中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末放假前一周。
普通高中模块考试(学分认定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严禁各地统一组织周考、月考。
第三十七条科学呈现教学评价结果。
学科单元测验实行无分数评价。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考查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
高中模块考试(学分认定考试)以学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第三十八条做好阅卷、讲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