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税源管理的几点思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技信息
税源,是指税款的最终来源。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有关法律、法规对税收收入的来源渠道,通过一系列规范的、现代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全方位的信息跟踪和纳税控制以及分析预测税源发展变化趋势,以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有效地防止税款的流失,保证税收收入实现的一系列税收管理活动。税源管理的目的是使实际征收的税款最大限度地逼近潜在税源的边界。税源管理的效果如何,直接影响着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果。近年来,随着新税收征管模式的深入实施,各级地税机关都把强化税源管理作为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来抓,税源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为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税源管理领域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需解决。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拟对此谈一些肤浅的看法,以期对地税机关强化税源管理工作有所裨益。
一、当前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现行税源管理的范围主要是已办理税务登记户,通常是根据纳税户的申报资料、提供的有关财务报表进行比较、分析,从中掌握有关税源情况。一般根据上一年度纳税情况选择重点税源大户进行管理,将其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进行数据分析和监督,如我市管理分局按月编制《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企业税源情况月报》、按半年编制《个体工商大户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等,税源管理的范围相对较窄。在相当程度上把税源管理与重点税源户、纳税大户的税收管理混淆等同,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征收管理工作的需要。主要问题:
(一)税收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在税收实务中,以税收任务完成情况论英雄的观念还很普遍;在考核目标中,未完成税收收入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执法理念上,还没有完成由收入任务型逐步向税源管理型的转变。从理论上讲,依法治税是税务机关的天职,是第一位的任务,完成税收收入也是税务机关的任务,是建立在依法治税基础上的第二位的任务,规定税收收入任务的目的是为了各地更好地加强管理,更规范地执法,使纳税义务得以切实地履行,因此两者并不矛盾。但收入考核确实对依法治税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税源充裕的地方为减轻以后年度的任务压力,年底申报不开票延压税款;而税源贫瘠的地方,靠现有的税源无法完成任务,被迫以各种税收“优惠”吸引外地税源,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
(二)税源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计算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没有得到充分运用,不能为税源管理提供强力支撑,主要体现在:一是软件功能不健全,征管软件辅助决策模块功能尚不能正常使用,不能利用计算机数据进行税源分析、对比,衍生出相关联的可对税源进行管理的数据和资料;二是数据质量不高,如纳税户财务资料、稽查查补税款情况等数据没有采集和录入,导致有关数据不完备,甚至严重失真,影响税源管理的分析、监控及稽查作用的有效发挥;三是网络化程度偏低,不能与国税、银行、工商、财政、房产、土地等相关部门资源共享,缺乏部门之间的支持配合。
(三)对纳税人的征管权属划分不清
由于对管理分局管辖区域划分不清、分工不尽合理,造成税源管理中存在漏洞。表现在各个管理分局管辖范围存在交叉重叠,没有严格按照区域、路段来划片管理。特别是对招商引资企业的管理比较混乱,如将本属于市直管辖的企业“招商”到区局管辖。征管权属的划分不清,容易导致各管理分局对大的税源积极争抢,而对小的税源可能无人问津,不仅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而且影响了对税源的有效监管。
(四)税收管理员“管事”太多,税源管理力不从心
据对我市地税系统的一项调查显示,税收管理员一天7小时工作时间是这样分配的:1、办理纳税人涉税事宜1.5小时;2、下户调查、辅导约2小时;3、用征管软件处理业务、整理纳税资料、统计有关数据、撰写相关材料约3小时;4、参加分局会议、政治业务学习、撰写工作日志约1.5小时。可以看出,税收管理员每天真正履行本职工作职责的时间只有2小时左右,而其余大量的时间被各种琐事所占用,税收管理员陷入了日常税收管理事务性工作的汪洋大海之中。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决定了税收管理员应当经常深入纳税户了解、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税源变化情况。但现实中,税收管理员极少能够下户,对分管纳税人的税源情况无法准确掌握。调查显示:1个月22个工作日中,税收管理员平均下户只有3.5天。若以我市2008年底平均每人管户116户计算,1天1户,则需要33个月才能将所管纳税户跑一遍。随着经济的发展、纳税户数的增加和各项管理措施的不断细化,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量不断加大,无法完成本职工作职责,造成税源管理力不从心。
(五)纳税评估作用没有有效发挥
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是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收率的有效途径。纳税评估在目前的管理中没能得到深入应用,一是纳税评估的对象选择主观随意性较大,未能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和细化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不能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评估面较窄,据统计,2008年我市地税系统共对1928户纳税户进行了纳税评估,仅占管户总数的4.68%;三是评估的期限不符合要求,目前地税机关开展的纳税评估主要是对纳税人以前纳税年度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评估的期限应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四是评估深度不够,仅停留在看看表、对对数等浅层次,对企业的一些异常现象做简单约谈,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一些隐藏较深的问题。
二、强化税源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要强化税源管理法治观念。首先要切实转变税源管理的观念,将税收执法理念从收入任务型逐步转变为税源管理型。树立税源管理是税收工作的中心和重点的观念,使税源管理工作成为日常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做到抓大管中不放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应收尽收。
(二)依托信息化,加强科学管理。一是完善征管软件功能,提高适用层次和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实现征收、管理、稽查信息的全方位共享,及时发现税源管理中的问题;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工商、国税、地税、公安等部门间的信息传递,积极创造条件,实现部门间的信息网络共享,实现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各系统的“一户式”管理,随时掌握区域内税源变化情况,做到税源分布一目了然。
(三)理顺机构,明确职责,实行属地管理基础上的专业化管理。一是坚持纳税人属地管理原则,科学划分各管理分局的征管区域,做到征管区域无重叠、无缝隙、全覆盖。一般情况下,纳税人是以经营地为税务登记地,如工商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时,应以实际经营地址为税务登记地,纳入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这样可以避免税源管理上了出现交叉、遗漏和互相扯皮、推卸责任的现象出现。二是实行属地管理基础上的专业化管理,在一个管理分局的管辖范围内,对税源进行专业化管理,如成立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管理组,或指派专人对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应纳税收进行征管。由于实行专管,对某个税种税源存量和变化发展的信息掌握得更加清楚,有利于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增加税收收入,并使同类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大致趋于平衡。
(四)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充分调动税收管理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一是给税收管理员“减负”,将税收管理员从繁重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要牢固树立税收管理员是第一位的思想,重点工作宁少勿多,防止面面俱到,影响基础性工作。合理筹划工作时间,提高时间利用效率,上级机关应根据全年税收工作特点,注意业务工作的淡旺季,合理安排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避免税管员的工作忙上加忙。二要注重培训选拔一批懂企业生产经营、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熟悉税收业务和法律、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税收管理员,充实基层税源管理力量,适当提高税收管理员占一线人员的比重。同时,要积极摸索建立税收管理员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税收管理员的积极性。
(五)完善纳税评估,堵塞税源管理漏洞。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
关于当前税源管理的几点思考
河北大学MPA生朱贤雨
[摘要]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当前由于依法治税与税收任务的矛盾、管理手段的相对落后,税源管理的现状不容乐
观。只有逐步转变传统税收管理理念、深化税源管理,才能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关键词]税源管理思考
(下转第587页)
专题论述
5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