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度)》(2017年度修订)批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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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贵阳市 “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贵阳市 “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贵阳市“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3.18•【字号】筑府办函〔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贵阳市“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阳市“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本单位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具体如下:一、要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要求,加强规划衔接协调,规范规划编制程序,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增强市级专项规划的实践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二、要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9〕102号)的总体部署,细化进度安排,强化衔接要求,完善论证方式,提高市级专项规划的编制效率和质量。

三、要严格市级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除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要求外,未列入目录清单或未备案的规划,原则上不得编制或批准实施。

各部门自行编制或批准的各类规划,须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要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20〕10号要求,结合贵阳——贵安融合发展的思路和方向,强化同贵安新区各个领域的衔接,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筹管理。

五、市发展改革委要负责调度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

市级专项规划各牵头单位:2020年8月底前,将本单位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的文本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2月底前,将本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后的文本报送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2月底前,将分管市领导同意后的文本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完整版)《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批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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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批后公布《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批后公布《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于2017 年 12 ⽉ 5 ⽇获国务院批准实施,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第⼀章总则⼀、编制⽬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纲领性⽂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贵阳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国家出台若⼲⽀持贵州发展的重⼤政策和战略措施,⾯对新的发展形势,贵阳市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进⼊快速发展时期,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发⽣重⼤变化。

为加快适应新常态下城市发展⽅式转型,积极应对新型城镇化下城乡规划管理⼯作提升的要求,进⼀步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对《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进⾏修订。

⼆、指导思想全⾯贯彻党的⼗⼋⼤和⼗⼋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五⼤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省城市⼯作会议精神,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新跨越主基调,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独具特⾊的现代化城市。

三、规划年限本次修订期限⾄ 2020 年。

四、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市域:即贵阳市⾏政区划范围,含南明区、云岩区、⽩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湖区、清镇市、修⽂县、开阳县、息烽县;总⾯积 8034 平⽅公⾥。

中⼼城区:东起⼩碧乡、永乐乡、东风镇,西⾄朱昌镇、⾦华镇、久安乡、⽯板镇,南起党武乡、孟关乡,北⾄麦架镇、沙⽂镇、都拉乡;总⾯积 1244 平⽅公⾥。

城市规划区:东起南明区永乐乡,西⾄清镇市红枫湖镇,南起花溪区青岩镇,北⾄修⽂县龙场镇、扎佐镇;含南明区、云岩区、⽩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湖区及清镇市青龙办事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和修⽂县龙场镇、扎佐镇;总⾯积 3121 平⽅公⾥。

【产业规划】贵阳市“产业+生态”布局分析

【产业规划】贵阳市“产业+生态”布局分析

“产业+生态”布局贵阳市四组团控规公示2018年5月7日,贵阳市城乡规划局根据《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等上位规划要求,编制完成了白云组团、花溪组团、综保组团、久安组团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进行为期30天的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一、规划定位1、白云组团以生态结构为网络骨架的“产业+ 生态”的复合空间布局模式,与高新区、综保区协同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公共设施配套,进一步实施产城融合,打造贵阳创新型中心城市示范区。

2、花溪组团凸显“大花园、大溪流”的生态格局,推进全域旅游体系构建;以文化产业为支撑,建设高层次文化人才聚集高地,打造高水准文化企业,开发高品质文化产品。

建设以生态文明理念为统揽,公平共享的全域旅游文化创新区。

3、综保组团充分利用贵州省贵阳市地处西南部的区位优势,面向南亚、东盟的开放潜力与绿色生态的环境优势进行差异化发展,立足创新、聚焦主业,打造国际化山地型保税区,以大数据为引领,奋力建成全省国际化引领区。

4、久安组团贵阳旅游公路沿线集古茶园田园综合体富美乡村为一体的古茶树茶旅一体化示范区,将打造为集旅游兴、产业旺、生态美、百姓富的绿色城镇。

二、组团边界1、白云组团北至靛山山脉与修文县接壤,南至艳山红粑粑坳接观山湖区,西至百花山脉接观山湖区朱昌镇,东抵黔灵山山脉北麓、长坡岭森林公园至沙文镇,中部扣除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总用地139.01平方公里,分别涉及大山洞、白沙关、红云等16个社区居委会和艳山红镇、麦架镇、沙文镇29行政村用地。

2、花溪组团北起董家堰、西站一带,南抵桐木岭与青岩镇相接,西至花溪水库接石板镇、党武乡,东与经开组团以大成山相隔。

规划总用地7979.35公顷,下辖溪北、清溪、明珠、阳光、贵筑5个社区。

3、综保组团东邻乌当区,南至火车北站与观山湖区、云岩区相接,西抵黔灵山脉长坡岭、都溪、冷水三大林场,北至北郊水库与白云区牛场乡接壤,覆盖白云区都拉乡行政区划全域。

国务院关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0)

国务院关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0)

国务院关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0)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0.06.02•【文号】国函[2000]57号•【施行日期】2000.06.0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务院关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0〕5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请审批〈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至2010年)的请示》(黔府呈〔1999〕12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至201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贵阳市是贵州省省会,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贵阳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优化产业结构,增植支柱产业,发展特色经济,完善城市功能,把贵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3121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

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规划管理。

要优化城市用地结构,严格控制中心区人口规模,逐步形成中心区为市级中心,小河、白云片区为市级次中心的组团式城市布局结构。

要切实保护好片区之间的绿化隔离地带。

要积极引导小城镇发展,建设一批重点城镇,逐步形成层次分明、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的市域城镇体系。

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做好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到2005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55万人以内,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39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74万人以内,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57平方公里以内。

五、加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要进一步协调好城市发展和铁路建设的关系。

要加强交通发展战略研究,加大中心区路网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完善城市道路网和交通设施。

强化中心区与各片区的快速交通联系,适时发展中心区与金阳片区的轨道交通。

贵阳市物流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

贵阳市物流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

贵阳市物流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2014-2020年)发布日期:2015-04-16浏览次数:783 信息来源:贵阳市商务局信息作者:贵阳市商务局字号:[]目录1项目概述 (1)1.1规划背景 (1)1.2规划时间 (2)1.3规划范围 (2)1.4规划对象 (3)1.5规划依据 (3)1.6规划必要性 (4)2发展现状 (6)2.1物流规模贡献持续提升 (6)2.2综合运输体系逐步完善 (7)2.3物流园区建设稳步推进 (7)2.4园区功能建设加快推进 (8)2.5物流企业规模不断壮大 (8)2.6物流项目建设不断推进 (9)344.1预测年限、内容 (13)4.2总货运量 (14)5发展总纲 (17)5.1指导思想 (17)5.2基本原则 (17)5.3发展目标 (18)6规划布局 (19)77.3加快城市配送体系建设 (66)7.4加快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 (67)7.5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 (68)7.6加快物流园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69)8组织保障与政策措施 (71)8.1建立完善物流园区管理体制 (71)8.2加强物流园区规划的指导 (71)91项目概述1.1规划背景随着经济、金融、物流的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强,国际资本及产业向西部地区转移步伐的不断加速,位于西部重要交通枢纽的贵阳市,正面临全球产业调整、承接国际产业及东部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

产业转移使制造中心不断向生产成本低的地区转移和集中,供应链上各环节间的物理距离正逐步加大,对与之配套的物流服务的要求随之提高。

贵阳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产业转移的承接都迫切需要生产性服务业,特别是现代物流业的强有力支撑。

与此同时,随着贵阳工业经济的发展以及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向“服务经济”发展的趋势也愈发明朗。

贵阳出台了《中关村贵阳科技园空间布局规划》,提出了“一力的物流企业群,将交通优势转为物流优势,发挥整体优势和规模效益,促使区域物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国务院关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12.05•【文号】国函〔2017〕140号•【施行日期】2017.12.0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国务院关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7〕14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贵阳是贵州省省会,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区域创新中心,全国重要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贵阳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贵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12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贵阳与周边城市协调联动,推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4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80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划定并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所辖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所辖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所辖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27•【字号】黔府函〔2017〕247号•【施行日期】2017.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所辖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7〕247号贵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请予审查各区、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方案相关事宜的请示》(筑府报〔2017〕8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云岩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南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花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乌当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白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观山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清镇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修文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息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开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二、你市及云岩区等10个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合理配置基础设施和城乡发展用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

三、云岩区等10个县(市、区)要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布,并将规划调整完善文本、图件、数据库等相关成果资料按要求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贵州省人民政府2017年11月27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和季度推进计划表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和季度推进计划表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和季度推进计划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6.01•【字号】筑府办发〔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和季度推进计划表的通知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为切实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是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的大考之年。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行政效能,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抓具体抓深入,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遭受的损失补回来,扎实推动《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主要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在全省走前列、作示范,以苦干实干业绩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将目标任务逐一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级级认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进项目化、实物化、责任化落实,严禁打折扣、搞变通、不落实。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目标任务落实负领导责任、监督责任,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对重大目标任务须亲自领衔,做到既挂帅、又出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25•【字号】黔府办发〔2017〕77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7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25日贵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贵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及监督管理,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统筹协调、和谐高效的城镇空间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省人民政府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配置省域空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和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安排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下位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省直部门组织编制的相关规划应当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跨区域城镇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应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开展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评估和修改工作;(二)监督、检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三)根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各级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协调各市(州)城镇空间布局安排;(四)负责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管理工作;(五)承担省人民政府安排的重大课题研究和重要规划组织编制工作。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筑府办发[2013]79号【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8.08【实施日期】2013.08.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3〕79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编制包含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和空间统筹的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管理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具有较强的基础性、先导性、前瞻性、战略性,对我市加快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科学谋划和优化城市格局、产业布局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2013年6月19日,环境保护部已将贵阳市等12个市(区)列为第二批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城市(区)。

为进一步做好《贵阳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贵阳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2013年8月8日贵阳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宏伟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精神,2012年环境保护部选取了12座城市率先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以下简称环境总规)编制试点工作。

2013年 6月19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670号),将贵阳市列为第二批开展环境总规编制工作的试点城市之一。

为推进我市环境总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城市环境总规编制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开展环境总规编制的必要性城市环境总规是以当地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统筹优化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确保实现经济繁荣、生态良好、人民幸福所作出的战略部署。

城总体规划贵阳城总体规划

城总体规划贵阳城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实施评估采购需求项目编号:GZHDZB-2018-052采购人:贵阳市城乡规划局代理机构:贵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日期:2018年10月一、供应商资格条件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材料(新注册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具有同类项目履约的经验。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18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和2018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的相关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资质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二、技术参数一、规划范围:市域范围:即贵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含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小河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总面积8034平方公里。

二、规划内容:现行总规将于2020年到期,因此,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开始前,亟需进行现行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工作,目的是在新的背景和发展形势下客观评价总体规划成效,理性检讨规划存在的不适应方面,并提出总规的修编的基本思路及方向,包括现行总规编制与实施概况;现行总规实施情况评估;各项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规划实施保障机制评估;规划实施面临的新环境;评价结论与建议等方面内容。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织金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4]119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织金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4]119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织金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批复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织金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4〕119号)毕节市人民政府:《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报请审批〈织金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年)〉的请示》(毕署呈〔2011〕183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关于织金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原则同意织金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县域城镇发展目标、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职能分工、城镇空间结构布局形态、基础设施规划、社会服务设施规划、防灾减灾规划和空间管制规划。

(一)实施该规划时,要进一步强化织金县中心城区作为县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加快发展猫场、牛场、以那、珠藏、三塘、化起等重点镇,增强中心城区和重点镇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

在此基础上,有重点地发展主要交通沿线小城镇。

在小城镇建设发展中,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着重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逐步提高小城镇综合职能。

(二)要按照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职能分工,统筹安排县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县域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及供水、供电、通讯、防灾等基础设施体系,尽快形成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明确、发展协调的县域城镇体系。

(三)县域城镇化水平:2015年为40%,城镇人口38万人;2020年为47%城镇人口52万人;2030年为60%,城镇人口75万人。

二、关于织金县县城总体规划原则同意《织金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规划年限、县城性质、规模、布局、发展方向和各项专业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张家元、张生平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家元、张生平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家元、张生平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征收【审理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8【案件字号】(2020)黔行终42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柏龙金肖瑶龙雨【审理法官】柏龙金肖瑶龙雨【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家元;张生平;王淑敏;张豪;张若;张若法定代理人张生平;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当事人】张家元张生平王淑敏张豪张若法定代理人张生平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张家元张生平王淑敏张豪张若【当事人-公司】张若法定代理人张生平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安玉辉北京市鉴杜律师事务所;颜仕武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张婷玉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安玉辉北京市鉴杜律师事务所颜仕武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张婷玉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安玉辉颜仕武张婷玉【代理律所】北京市鉴杜律师事务所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张家元;张生平;王淑敏;张豪;张若;张若法定代理人张生平【被告】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观山湖区政府于2019年6月5日对张家元等五人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行政征收合法违法证据确凿行政复议回避维持原判改判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观山湖区政府于2019年6月5日对张家元等五人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根据征补条例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其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主体,为了旧城区改建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符合“四规划一计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可以开展房屋征收等各项建设活动。

同时,根据征补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活动,首先,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并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予以公布(其中,因旧城改造征收房屋的,多数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其次,还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且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再次,房屋征收部门还应当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摸底调查、登记,并将调查结果向被征收人公布;最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予以公告,告知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国务院关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86.11.10•【文号】国函[1986]165号•【施行日期】1986.11.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务院关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1986]1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原则同意你省报来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现批复如下:贵阳是贵州省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

由于贵阳市地理条件的限制,今后要严格控制市中心区的发展规模,合理发展外围城镇群。

市中心区的人口到本世纪末应控制在六十万人左右,要通过严格控制人口的增长和调整布局来缓解其拥挤状况。

今后,工业项目原则上应放在外围城镇。

外围城镇的建设要结合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工业选址和统一规划。

近期要有重点地建设好白云、新添、小河等城镇,逐步建成具有一定规模、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生活设施比较配套、相对独立的城镇。

在实施规划中,要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河道治理,落实工业污染的治理措施,搞好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工作。

要加强绿化建设,提高市中心区的绿化面积,使城市环境质量有较大的改善。

要进一步搞好城市交通道路的规划,首先要有计划地改造不合理的路段和路口,适应市内和对外交通发展的需要。

要根据财力、物力的可能搞好城市煤气工程建设。

要在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做好煤气统一规划、合理分区工作。

要进一步落实水资源的开发工作,认真解决城市供水水源的开发与利用,加强对水库的管理,确保城市安全和供水水质。

贵阳市周围有优美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旅游业的发展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注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要进一步提高建筑艺术水平,创造具有地方风格和多民族特色的城市面貌。

为适应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需要,应在研究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市域范围内的城镇布局,并编制好详细规划,使城市规划工作不断深化,为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正文:----------------------------------------------------------------------------------------------------------------------------------------------------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2004年2月1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工作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范,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规划及建筑总平面图设计,必须符合本规定。

各项规划应采用贵阳市独立坐标系统和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

第三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均按本规定执行。

城镇个人建房(包括城市居民建房和农村个人建房)另行规定。

本规定未明确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第四条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

第六条建设用地的适建范围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尚未覆盖的用地,用地性质按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执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按附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以下简称附表一)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和规定第七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

未编制详细规划的,按附表二《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附表二)的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第八条附表二中未明确控制指标的行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机构、工业厂房、仓库、军事设施以及为居住小区、小区以下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等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指标,按有关法规、规范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1.27•【文号】国办函〔2017〕14号•【施行日期】2017.01.2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7〕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原则同意《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南阳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部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豫鄂陕交界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南阳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南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76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8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65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要根据南阳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贵阳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正

贵阳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正

贵阳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正贵阳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作出了一些修改,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贵阳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正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正)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发布日期:2014-01-08访问次数:184字号:[ 大中小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08年修改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作如下修改:一、第一条修改为: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工作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第四条修改为: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按照本规定执行。

删除第六条第二款的内容。

三、第七条修改为: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

编制详细规划时,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应按《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执行(附表一)。

四、增加“住宅间距必须进行日照分析,各类建筑与住宅间距除应满足日照间距要求外,还应满足本章其他相关规定。

”作为第十四条第二款。

五、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项修改为:山墙与山墙的间距不得小于7 米;相互垂直布置的住宅,山墙面对纵墙面,进深宜控制在 12 米以下,最小间距不得小于 10 米;山墙面不得开窗(透气高窗除外)、不得挑阳台,临山墙开间不得双侧设置阳台;进深大于12 米的山墙或山墙开窗的,应按照开窗面日照间距退让,阳台设置不得大于建筑面宽的三分之二。

六、第十六条修改为:中高层以下住宅,山墙面允许设置透气高窗,窗洞尺寸不得大于 0.6 米×0.6 米,且高窗下沿距该层楼地面应大于或等于 1.8 米。

七、第十八条修改为:24米以下公共建筑之间与中高层以下住宅的间距,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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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批后公布《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于2017 年 12 月 5 日获国务院批准实施,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贵阳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国家出台若干支持贵州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战略措施,面对新的发展形势,贵阳市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为加快适应新常态下城市发展方式转型,积极应对新型城镇化下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升的要求,进一步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对《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进行修订。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新跨越主基调,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三、规划年限本次修订期限至 2020 年。

四、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市域:即贵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含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总面积 8034 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东起小碧乡、永乐乡、东风镇,西至朱昌镇、金华镇、久安乡、石板镇,南起党武乡、孟关乡,北至麦架镇、沙文镇、都拉乡;总面积 1244 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东起南明区永乐乡,西至清镇市红枫湖镇,南起花溪区青岩镇,北至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含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及清镇市青龙办事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和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总面积 3121 平方公里。

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五、城市发展目标至 2020 年,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建成大数据综合创新试验区,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成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在全省率先实现历史性跨越。

六、城市性质贵州省省会、中国西部创新型中心城市之一、西南综合交通枢纽、全国重要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七、城市职能1.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旅游服务中心。

2.西部地区内陆与沿海沿边开放的重要交通枢纽。

3.国家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和综合试验区、西部重要的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枢纽、全省科教文化和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4.全国重要的以铝、磷、煤为主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西南地区高新技术及先进制造业基地。

5.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八、城市规模(一)人口规模:规划 2020 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400 万人。

(二)用地规模:规划 2020 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 380 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95 平方米。

(三)城镇开发边界:合理控制城镇开发强度,各城镇应积极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

其中,贵阳市中心城区内划定城市开发边界范围约 620 平方公里。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九、城镇化和城乡统筹(一)市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到 2020 年,全市总人口达 640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达490 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 76%。

(二)市域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中心放射型”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沿厦蓉、贵黄、贵遵、贵毕、贵开、贵惠、贵修公路及市域快速铁路等重要交通干线形成城镇主要发展走廊。

十、市域综合交通立足实现生态文明城市发展目标,与西南地区交通枢纽、西部中心城市定位相适应,构建以铁路、公路、航空运输为龙头,以水运为重要补充,实现区域交通运输便捷、枢纽设施布局合理、交通科技现代化、多种运输方式相协调、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一)区域客货运枢纽1.铁路枢纽。

贵阳铁路枢纽构建由贵阳北站、贵安站、贵阳站、双龙站、贵阳东站五个客运站形成的客运系统布局;维持贵阳南编组站双向三级六场站型及规模,建设改貌、湖潮、扎佐、都拉营等物流基地,形成“1+1+14”三级物流节点网络,优化完善贵阳铁路枢纽布局,提高市域铁路客、货运输能力。

2.公路枢纽。

贵阳市公路枢纽场站由“九个客运枢纽、七个货运枢纽”组成。

(二)公路以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为指导,贵阳城市经济圈交通建设为目标,高等级公路、国道干线为骨架,省(县、乡)道为联系,在市域构建“两环、一横、十二射线”的安全、便捷、高效的市域高速公路网体系。

(三)铁路1.依据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建设贵阳至成都高铁、贵阳至南宁高铁和贵阳至重庆快速铁路,规划研究黔桂铁路增建二线,规划预留贵阳至重庆高速铁路。

2.市域快速铁路网由“一环一射两联线”构成。

3.新建贵阳至兴义(贵兴线)城际铁路。

(四)市域轨道贵阳市域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由 9 条主线构成:轨道 1 号线、2 号线、3 号线、4 号线、G1 线、S1 线、S2 线、S3 线、S4 线。

线网总长 466.9 公里。

市域轨道交通主要覆盖贵阳市中心城区、贵安新区,预留连接龙里、修文的接驳条件。

(五)民用航空加快龙洞堡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配套完善相关服务设施,开辟中远程国际航线,拓展航空客源,打造西南一流航空窗口,推动城市对外开放,依托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建设,创新内陆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新模式,构建贵州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平台;建设龙洞堡国际机场集疏通道,提高机场的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

(六)港口和内河航运大力整治乌江航道,建设开阳港、息烽港,提高乌江进入长江的通航能力;加快码头、集疏运公路等航运配套设施建设。

(七)重要交通廊道加强中心城区与周边城镇路网的互联互通,积极推动贵安大道、黔中大道、同城大道、产业大道、云环路、青山路、云烽快速路、云开快速路、修开快速路、修乌快速路、息开快速路等重要交通廊道的建设。

十一、市域历史文化保护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为重点,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对城市古代及优秀近代建筑、历史地段、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修缮、恢复,继承和延续城市历史文化脉络,提升城市地域文化品质,推动城市文化产业发展。

(一)整体山水格局保护保护市域重要的山脉、江河体系,作为全域山水格局骨架,预留西望山—云顶山山脉、南明河流域、猫跳河流域和南江河流域等四条重要的区域山水生态廊道。

(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与传统村落的保护:重点保护中国历史文化名镇青岩古镇,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历史文化名村马头村,中国传统村落、省级历史文化名村镇山村,中国传统村落批林村,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卫城镇,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凯伦村、王岗村。

历史地段的保护:重点保护阳明祠、甲秀楼、文昌阁等历史地段,将符合条件的历史地段积极申报为历史文化街区,强化文化旅游品牌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划定其保护范围。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重点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33 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24 处,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102 处。

加强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专项调查。

十二、贵安新区发展指引(一)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贵安新区规划总面积约 1795 平方公里,其中位于贵阳市域范围内的面积约 478.87 平方公里。

贵安新区直管区规划总面积约 470 平方公里,其中位于贵阳市域范围内的面积约 178.80 平方公里,位于贵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面积约 63.89 平方公里。

(二)定位与职能1.贵安新区定位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

2.贵安新区主要职能为:高端服务与创新发展实验基地;国家重要的战略新兴产业基地;国家重点科教基地;国际休闲度假和避暑养生基地;国家重要的民族文化发展特色基地;国家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和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其中,贵安新区直管区是贵安新区的核心起步区,核心功能和产业的集聚地,也是新区城镇建设和人口集聚的主要地区,包括贵安生态新城、马场科技新城、花溪大学城等重要功能组团。

(三)规模1.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至 2020 年,贵安新区直管区(贵阳部分)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84.23 平方公里。

2.人口规模:至 2020 年,贵安新区直管区(贵阳部分)的城镇人口规模约 95 万。

其中,贵安生态新城(直管区部分)50 万人,位于贵阳中心城区的花溪大学城约 45 万人。

(四)综合交通加强贵安新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贵阳市与贵安新区交通互联互通,构建一体化交通网络。

加强贵阳市与贵安新区的轨道交通联系,推进环城快铁建设,增设沪昆高铁贵安站,加快推进湖林支线迁改。

协调实施贵阳市与贵安新区的干路网对接工程。

第四章中心城区规划十三、中心城区空间布局(一)发展方向和空间结构贵阳市中心城区以老城区为中心,实施“北拓、南延、西连、东扩”的空间发展策略。

规划形成“双核多组团”的空间结构,引导城市布局从单极向多极转变,坚持以生态绿地为隔离、组团式发展的城市特色。

双核:包括老城服务核心和观山湖服务核心。

多组团:包括白云、乌当、花溪、高新区、经开区、综保区、临空经济示范区等多个城市功能组团。

将百花山脉、黔灵山脉及南岳山脉作为城市建设用地隔离绿化带及生态缓冲区,体现“山中有城、城中有山”的布局特色,充分发挥山体绿化对过滤空气、防护污染、调节城市温度、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

(二)功能布局1.双核老城服务核心:积极打造楼宇经济产业链,重点发展总部经济、金融保险、高端商业商务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升级转型;结合轨道交通建设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推进城市公园、城市综合体及公共建筑的建设,降低老城建筑密度,优化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充分利用老城历史文化遗存塑造城市文化品牌。

观山湖服务核心:依托火车北站服务业聚集区、贵州金融城、西南国际商贸服务业聚集区、现代制造产业园等重大项目,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体育、文化等服务功能,以百花湖周边及城市公园体系建设提升新区环境品质,强化新区集聚力和吸引力;建设一批特色小镇,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依托贵阳火车北站,利用好国际会展中心等平台,带动城市融入区域经济发展格局。

建成“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2.多组团白云组团:打造大数据走廊,健全大数据全产业链,突出做好大数据应用创新、成果转化、产业配套等;以中关村白云园为基础,推进园区升级换代,退二进三,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完善基础设施。

建成“大数据社会治理先行试验区”。

花溪组团:以文化产业为支撑,建设高层次文化人才聚集高地,打造高水准文化企业,开发高品质文化产品;依托区域内生态资源优势,推进旅游、文化融合创新,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特色化的全域旅游体系;加强城市公园建设,优化城市公共服务,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城乡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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