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技术交底纪要(新编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交底纪要

(新编版)

Establish a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Implement specific work safety divisions, clearly distinguish rewards and punishments, and assign responsibilities to individual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7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交底纪要(新编版)

依据JGJ196-2010《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215-2010《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和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规定编制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施工电梯安装前需到我站办理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2、塔吊、施工电梯在使用前需由产权单位持备案证明和备案牌到我站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前,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以及租赁活动的单位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携带(法人、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公司出具的业务联系人委托函到我站进行登记备案,未进行登记的安

拆、租赁单位,我站将不予对起重机械办理使用登记备案。

3、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加节、附着、拆除前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我站,按规定提交经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合格的相关资料。设备安装、顶升、加节、附着后必须进行安装自检、检测合格和租赁、安装、使用、监理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4、塔吊注意事项:塔身上除固定塔机用配电箱外,严禁固定其他设备的配电箱。塔吊防雷接地要求:地线应可靠连接,接地线的截面应>35mm2,接地电阻<4Ω,防雷接地电阻<30Ω。塔机30m 以上设防撞灯,50m以上设风速仪。应制定与在建建筑物和外加的防碰撞方案,同时因该工地三向有高压线,请合理安排塔吊安装位置及臂长,保证塔吊与高压线之间的安全距离。

5、外用电梯注意事项:施工电梯应在醒目处固定耐腐蚀的产品铭牌,安全操作规程牌,检测合格证和责任人员公示牌,警示标牌等等。外用电梯应具备可靠的楼层联络信号。

6、监理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加节、附着、拆除过

程中,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旁站,并认真做好旁站记录。同时,监理单位需认真审核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证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经网络核查、证件有效、人证相符”字样。

7、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合格后,项目部必须申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出具检测报告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我站完善使用登记备案手续。办理使用登记备案时,需提供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图、配筋图、砼、钢筋的送检报告、各方组织的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防雷接地测试记录、安装完毕后各方组织的联合验收记录等;如超过30日仍未完善使用登记备案手续,我站将不予备案。

8、起重机械设备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要求使用单位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记录。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日常的维护保养;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检查;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保养、校验、检修。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使用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到我

站办理使用登记注销手续,收回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证明。凡未办理注销手续的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下一工地不得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