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工作计划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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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橡胶厂破产清算工作预案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5月31日受理哈尔滨橡胶厂(以下简称“橡胶厂”)申请的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10外民三破字第1-1号。

2010年6月7日,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第版发布“受理破产案件公告”(见附件一),对申请人的民事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依法终结或中止,被申请人的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应当进行债权申报。

2010年5月31日,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见附件二)。

针对哈尔滨橡胶厂实际状况,作出破产工作预案如下:

一、维护企业资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破产清算工作的基本方针

哈尔滨橡胶厂是一家以生产橡胶制品的企业。哈尔滨橡胶厂进入破产程序后,一直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且清算组在接管哈尔滨橡胶厂的同时也确定了“维持企业资产安全”的方针。基于此,哈尔滨橡胶厂的破产清算工作应当将“维持企业资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今后的工作基本方针:保持企业资产价格不因破产而贬值;保证企业的主要资产整体处置;保证企业破产对社会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二、继续贯彻和完善监管、清算工作制度

在为保证接管哈尔滨橡胶厂的过程中,保持企业资产价格不因破产而贬值;保证企业的主要资产整体处置;保证企业破产对社会造成

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管理人为了开展日常监管工作,针对性的建立了一套日常监管工作制度,包括:1、《清算阶段日常经营管理及印章使用办法》(见附件一);2、《清算阶段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见附件二);3、《清算阶段资产管理办法》(见附件三);4、《清算阶段人事管理办法》(见附件四)。对于上述规章制度,拟根据接管理企业后的具体情况进行完善,并继续贯彻实施以保证企业的稳定经营,破产清算工作有章可循。另外,对企业现有的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留守职工再次宣讲,落实每一个人的工作职责,确保清算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

三、依法补偿职工,维护社会稳定

哈尔滨橡胶厂职工总人数2415人,其中在册职工1053人,退休职工1353人,离休干部9人,现由政府出资垫付了部分工资、社保金、职工安置费用等。由于橡胶厂监管期已无正常经营,现有职工全部放假。

在橡胶厂被法院依法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后,从利于清算工作顺利开展的角度出发,除法定必须留任的人员外,管理人拟留任部分职工,具体留守人员为:(1)法定代表人 1 人,协助全面处理橡胶厂事务;(2)财务部管理人员 2 人,主要负责协助会计师进行财务审计,对清收债权进行配合;(3)办公室 1 人,负责处理日常文件资料管理事务并协助管理人负责接待工作;(4)设施维护人员 2 人,主要负责设备维修维护等事务;(5)保卫人员5人,主要负责厂的安全保卫工作。从目前的情况看,橡胶厂的财产清理、保管问题仍将

是管理人必须重视的问题,管理人拟继续保留上述人员并适情况增减,直至橡胶厂主要财产变现交接完毕。对于其他人员,管理人将一律予以分流安置,并依法予以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六条、五十八条的规定,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含非正式职工、短期劳动工)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请求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顺序清偿。管理人已成立专门的职工分流安置小组,根据劳动法和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以劳动合同为依据,计算出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安排专项资金,对解除合同的职工一次性全额发放补偿金。

管理人将会同企业管理人员展开全面细致的思想工作和说服解

释工作。在破产宣告的同时,统一思想,让职工了解补偿法律依据和标准;对于职工的情绪波动及时掌握,避免发生职工集体上访等事件。对留守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明劳动纪律,确保破产企业的资产安全、人员安全。

四、企业资产的维护

为便于整体处理橡胶厂的资产,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在破产清算期间,对于橡胶厂的资产应当给以合理的维护。另外,对于橡胶厂品牌无形资产的价值也应当加以适当的维护,尽可能使橡胶厂破产对这一品牌价值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五、管理人工作人员分工和职责

(一)管理人主要工作人员的职责

(1)管理人负责人的工作:

1、编制管理人工作计划并报告法院;

2、主持管理人的清算工作,包括确定分工、掌握清算进度、处理清算中的问题、协调清算中各个环节的关系;

3、负责与法院联络,向法院报告工作;

4、代表管理人对外签定合同、参加谈判、出席会议、代理诉讼等活动;

5、以管理人名义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起草各类报告;

6、掌管管理人公章;

7、审批破产清算支出;

8、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代表管理人做工作报告;

9、.主持清算会议,并形成管理人清算工作会议纪要。

(2)律师的工作,包括:

1、破产企业债权的审查;

2、破产企业对外债务的审查;

3、破产企业财产的产权界定;

4、对破产企业投资,包括项目投资及投资形成的法人实体进行权益比例和股权比例的界定,并负责起草权益转让和股权转让协议书;

5、代理破产企业进行起诉和应诉活动;

6、负责财产所有人行使取回权的审核工作;

7、负责审核破产企业所签定并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

8、负责抵销权、别除权内容的审核;

(3)会计师的工作,包括:

1、负责破产企业债权数额的核定,并编制破产企业债权清册

2、负责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数额的核定、对外债权形成过程、整理相关证据,并编制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册;

3、负责破产企业注册资本缴交情况的审计,并做出肯定性结论;

4、负责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的数额、过程及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5、负责了解破产企业全部资金的去向、用途、盈亏情况,分析破产原因,向债权人通报;

6、负责盘点破产企业的财产,编制破产财产清册;

7、负责了解破产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数额、社会保险情况;

8、负责查清纳税情况。

(二)管理人工作人员的分工

1、债权清收组:

主要负责企业应收帐款的清查的回收;

2、债务登记组:

主要负责企业对外债务的登记和审核;

3、审计评估组:

主要负责企业财务、资财等情况的审计评估;

4、综合后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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