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合同条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条件

1一般规定

1.1定义

在合同条件(“本条件”)中,下列词语和措辞应具有以下所述的含义。除上下文

另有要求外,人员或当事各方等词语包括公司和其他合法实体。

1.1.1合同

1.1.1.1“合同”系指合同协议书本条件、业主要求、资料表以及合同协

议书中列出的其他文件(如果有)。

1.1.1.2“合同协议书”系指根据根据]所述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业主要求”系指包括在合同中名为业主要求的文件,及按照合

同规定对此类文件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此类文件列明工程的

目的、范围、以及(或)设计和(或)其他技术标准。

1.1.2各方和人员

1.1.

2.1“当事方(一方)”根据上下文需要,指业主或承包商。

1.1.

2.2“业主”系指在投标函附录中称为业主的当事人,及其财产所有

权的合法继承人。

1.1.

2.3“承包商”系指在业主接受的投标函中称为承包商的当事人,及

其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

1.1.

2.4“业主人员”系指业主代表和业主的所有其他职员、工人和其他

雇员;以及由业主或业主代表通知承包商作为业主人员的任何其

他人员。

1.1.

2.5“承包商人员”系指承包商代表和承包商在现场聘用的所有人员,

包括承包商和每个分包商的职员、工人和其他雇员;以及所有其

他帮助承包商实施工程的人员。

1.1.

2.6“分包商”系指为完成部分工程,在合同中指名为分包商,或其

后被任命为分包商的任何人员;以及这些人员各自财产所有权的

合法继承人。

1.1.3日期

1.1.3.1“日(天)”系指一个日历日,“月”系指一个日历月。

1.1.3.2“小时”:系指本条件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

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

1.1.4款项和付款

1.1.4.1“合同价格”系指在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经商定的工程设计、

施工、竣工和缺陷修补的款额。

1.1.4.2“成本(费用)”系指承包商在现场内外发生的(或将发生的)

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用及类似的支出,但不包括利润。

1.1.5工程和货物

1.1.5.1“承包商设备”系指为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任何缺陷需要的

所有仪器、机械、车辆和其他物品。但承包商设备不包括临时工

程、业主设备(如果有)、拟构成或正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生产

设备、材料和任何其他物品。

1.1.5.2“货物”系指承包商设备、材料、生产设备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

指其中任何一种。

1.1.5.3“材料”系指拟构成或正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各类物品(生产

设备除外),包括根据合同要由承包商供应的只供材料(如果有)。

1.1.5.4“永久工程”系指按照合同规定要由承包商实施的永久性工程。

1.1.5.5“生产设备”系指拟构成或正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仪器、机械

和车辆。

1.1.5.6“分项工程”系指在投标函附录中确定为分项工程(如果有)的

工程组成部分。

1.1.5.7“临时工程”系指为实施和完成永久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在现

场所需的所有各类(承包商设备除外)临时性工程。

1.1.5.8“工程”系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指二者之一。

1.1.6其他定义

1.1.6.1“承包商文件”系指由承包商根据合同提交的所有计算书、计算

机程序和其他软件、图纸、手册、模型和其他技术性文件。

1.1.6.2“业主设备”系指规范中列明由业主提供的,供承包商在实施工

程中使用的仪器、机械和车辆(如果有);但不包括业主尚未提收

的工程设备。

1.1.6.3“法律”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例、法令,以及工程所

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等。

1.1.6.4“现场”系指将实施永久工程和运送生产设备与材料到达的地

点,以及合同中可能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

1.2法律和语言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当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文本采用一种以上语言编写时,应以中文作为主导语言文本为准。

通信交流应使用合同编写用的语言。

1.3文件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要认为是互作说明的。为了解释的目的,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a)合同协议书(如果有),

(b)合同条件,

(c)业主要求,

(d)资料表和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1.4权益转让

任何一方都不应将合同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根据合同所具有的任何利益或权益转让他人。但任何一方:

(a)在另一方完全自主决定的情况下,事先征得其同意后,可以将全部或部分

转让;

(b)可以作为以银行或金融机构为受款人的担保,转让其根据合同规定的任何

到期或将到期应得款项的权利。

(c)可以将从任何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它的保险人(在保险人已偿

清了损失或责任的情况下)。

1.5文件的照管和提供

除非并直到被业主接收为止,每份承包商文件都应由承包商保存和管理。除合同

中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向业主代表提供一式六套承包商文件。

承包商应在现场保存一份合同、业主要求、承包商文件,以及根据合同发出的其

他往来文书。业主人员有权在所有合理的时间使用所有这些文件。

如果一方发现为实施工程准备的文件中有技术性错误或缺陷,应立即将该错误或

缺陷通知另一方。

1.6遵守法律

承包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应遵守适用法律。除非合同条件中另有规定:

承包商应缴纳各项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关于工程设计、实施和竣工以及修补任何

缺陷等方面的要求,办理并领取所需要的全部许可、执照或批准;承包商应保障

和保证业主免受因未能完成上述工作带来的损害。

2业主

2.1业主的索赔

如果业主认为,根据本条件任何条款,或合同有关的另外事项,他有权得到任何

付款,和(或)对缺陷通知期限的任何延长,业主或业主代表应向承包商发出通

知,说明细节。

这一金额可在合同价格和付款证书中列为扣减额。业主应仅有权按照本款,从付

款证书确认的金额中冲销或扣除,或另外对承包商提出索赔。

3业主代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