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液废渣处理委托协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废液、废渣处理委托协议

甲方(委托方):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博艺化工废水处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产生的废液、废渣处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甲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水和废弃溶剂)、废渣(垃圾和

废弃物)实施规范运送、贮存和最终安全处理。

二、协议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1、负责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液分别收集、暂存在厂区内符合有关规范的废水池和废弃溶剂桶中。

2、负责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渣收集、暂存在厂区内规定的容器和场地。

3、废液贮存到需转运处理时告知乙方转运出厂。

4、负责组织人员将废水池中的废水转入乙方的废液容器中,并将所有废液搬运至乙方的运

输车辆上。

5、负责将废渣搬运至乙方的运输车辆上。

6、承担在厂内收集、临时贮存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的全部责任。

乙方责任:1、在甲方告知废液需要转运时,尽快组织废液容器和车辆对废液进行转运。

2、每天将头天的废渣组织转运出厂。

3、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废液、废渣安全处置。

4、承担废液、废渣出厂后的运输、贮存及处置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的全部责任。

三、处置费用。乙方对甲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按2000元/吨的价格收取处置费,按200

元/吨收取运输费。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预收甲方20吨废液、废渣的处置费、运输费共计肆万肆仟

元整(¥44000元)。合同到时期后废液收运量不足20吨按20吨收取处置费及运输费,若有超出,则处置费及运输费根据收运统计按单价另行计算。

五、本协议有效期五年,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未尽事宜,经协议双方协商同意后另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纳入本协议范

围。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单位代表(签字):单位代表(签字):

2006 年10 月7 日2006 年10 月7 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