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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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委组织部根据初选人员在志愿服务、年度德育测评以及其他方面的 综合表现讨论决定。 1、 优秀志愿者小组评选条件: 1) 注册比例达到班级总人数的30%; 2) 小组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一学年在6次以上; 3) 小组内部凝聚力强,活动开展在院内外有影响力; 4) 院志愿团组织的活动中小组成员表现积极,考评反映良好; 5) 优秀志愿者小组在我院所有志愿者小组中有1个名额; 2、院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 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在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内日常工作 表现积极; 2) 有个人先进事迹,真正的为同学服务并得到同学的好评; 3) 对志愿团工作具有饱满的热情,具有志愿者的“诚心奉献,再树先 锋”的精神; 4) 年度德育测评为班级的前50%; 5) 年度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小时,并参加院青年志愿团组织的公 益活动4次以上; 6) 院优秀青年志愿者占我院所有青年志愿者总人数的5%。 3、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程序: 1) 由校团委、院团委、志愿团确定优秀青年志愿者总名额,并分配到 团内各组; 2) 志愿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小组推荐; 3) 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或推荐材料上交志愿团审查; 4) 志愿团将符合条件的志愿者材料报院团委、校团委审核; 5) 公示; 6) 校、院下发正式的表彰文件。 4、志愿者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除名: 1) 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有资产阶级自由化言论和行动的; 2) 对学校和社会造成或将造成不安定因素的; 3) 注册后不参加小组或者院内组织的活动的; 4) 志愿者代表大会中有一半以上同意除名的; 5) 个人思想状况差,院内外有恶劣影响的。





1、 部长和副部长职责·················1 2、 志愿团章程:
1、 总则······································2 2、 成员······································4 3、 组织与职权································7 4、 志愿团的活动······························9 5、 志愿者的吸收、考核与奖惩·················11 6、 章程修改的程序···························14 7、 终止程序及财产处理·······················15 8、 志愿者誓词·······························16
第二章 成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团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湖南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 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科技大学机电学院在校注册学生; 3、 热心公益具有奉献精神; 、 4、 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5、 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 志愿服务工作; 6、 拥护本志愿团的章程。
副部长四职责:负责青年志愿团阳光聚焦这一块的工作,具体的有
将学院主要是按照院校的需要,同学们所关注的焦点,举办各项活动,如各项院校的后勤工
作,公告栏的清洗工作,秋运会的后勤等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定名为湖南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青年志愿团,是由支 援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大学青年组成的非盈利性团体。以从 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服务校院师生为目的,由机电工程学院在 读全日制统招本科生志愿者组成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志愿团的宗旨:立足学校,服务社会,通过组织和指导机电 学院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方式,提高我 校学生的整体素质,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 本团接受共青团湖南科技大学校青年志愿团的领导,统一使用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和会员章,使用本团的团旗。所有青年志愿 者应该接受本团的工作指导。 第四条: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 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
第五章 志愿者的吸收、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 加入方式与程序: 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注册登记表和服务项目登记表; 2、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 3、审核合格、申请人分批进行宣誓,学习“机电工程学院青年志愿团 章程”,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 4、新注册的每名青年志愿者交5元钱制作志愿者证和胸章。 第二十条 志愿团评优 机电工程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是对我院所有青年志愿者以 及各小组一年来在学校社会各项志愿服务中表现的综合评定。机电工程 学院青年志愿团内部初评时间为中国志愿者日--“3月5日”,学 校、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最终评选时间为每年“五四”前后。所有优秀 志愿者小组以及优秀青年志愿者初选名单的确定由志愿者代表大会根据 团内的活动开展次数,影响力和出勤等考核情况民主举手表决推荐。所 有优秀志愿者小组以及优秀青年志愿者最终评选名单由志愿团委员会,
第七条 招募: 1、组织介绍会。每次招募新团员时,志愿团将举行志愿团介绍会。 2、招募方式。 (1)自愿申请。学生向志愿团提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湖南科技大 学机电学院青年志愿团注册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准备的材料。 (2)推荐加入。志愿团部长以上团员(含部长)均有资格推荐符合条 件的学生加入。同时由被推荐人向志愿团团部提交《湖南科技大学机电 学院青年志愿团注册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准备的材料。 3、面试。对于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志愿团团部委员会将组织面试, 最终确定人选。 4、公示。志愿团将对拟定人选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接受处理异议。 5、重大志愿活动的志愿者招募范围为具有我院志愿团团籍的正式团 员。 第八条 志愿团团员正式入会后,须填写《志愿者登记表》,并对其分 组、编号。 第九条 志愿团成员享有的权利: 1、 参加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各种活动,接受有关教育、专业培训; 2、 请求青年志愿者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 题; 3、 对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4、 有选举机电学院青年志愿团领导人员和被选举作为青年志愿团领导 者的权利; 5、 有困难时优先得到志愿服务的权利; 6、 根据本志愿团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的权利; 7、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8、 可请求本志愿团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条 志愿团成员需履行的义务: 1、 拥护本志愿团章程,执行本志愿团的决定; 2、 自觉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完成青年志愿团交办的工作; 3、 关心青年志愿团的工作,积极参加青年志愿团组织开展的各项社会 公益活动; 4、 宣传青年志愿团的宗旨,维护青年志愿团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 志愿者工作的社会影响; 5、 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心社会,关心他 人; 6、 主动向青年志愿团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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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志愿者组织开展活动,必须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活动主题、时 间、地点、参与人员、事件以及宣传的完整实施方案,并有活动负责人 签名。在校外开展的、有合作单位参加的、邀请宣传部或校外媒体单位 报道的活动还必须同时提交与以上事项有关的全部详细材料。 2、活动开展 1) 我院所有志愿者有权利要求参加我院志愿者组织的任何志愿活动, 同时也有义务参加我院志愿者组织安排的志愿活动。 2) 凡是以“机电学院青年志愿团”的名义开展活动,组织者必须携带 前年志愿团旗帜,志愿者必须佩带志愿者徽章参加活动。 3) 活动开展过程中,组织者要统一协调,合理部署,公平公正的分配 任务;志愿者要服从组织安排,无条件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4) 参加活动时,志愿者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要注意个人形象,坚决 不做影响机电工程学院声誉的事情。 3、活动总结 1) 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得在一周内向团委青年志愿团提 交有关活动情况的详细总结报告。 2) 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要做好表现优秀的志愿者事迹的 详细记录,并给予表扬和一定的奖励。
第三章 组织与职权
第十一条 本部门最高权力机构是青年志愿团志愿者代表大会。志愿团 志愿者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必要时须经团委研究可提前或延期举 行。志愿团志愿者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选举志愿团委员及领导者; 3、 审议志愿团的工作报告; 4、 决定志愿团活动终止事宜; 5、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机电学院青年志愿者基层组织: 1、我院发展青年志愿者采取自由发展政策; 2、大一大二年级各班成立志愿者小组,由各班团支书临时担任小组 长;年级成立志愿队选举产生队长。 第十三条 志愿团机构设置: 员会包括:团长、团支书、副团长(2~3)、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志 愿者代表(2人) 职 责:统一规划部门发展,领导、组织志愿者活动,实行内部建设和 管理,对志愿团负总责。 宣传组 职 责:负责部门及活动的全部宣传事宜。 第十四条 委员会的职权是: 1、 筹备召开志愿团志愿者代表大会; 2、 执行志愿团志愿者代表大会的决议; 3、 推荐和决定下一届团长、团支书及副团长人选; 4、 向志愿团志愿者代表大会汇报工作;
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临时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五条 本院志愿团奉行“奉行、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宪 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 制度。 第五条:志愿团的基本任务: 1、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发展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体 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3、培养青年学生的奉献精神和奉献能力,为我院青年学生提供社会实 践机会,促进在校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 4、围绕大局,针对不同时期对学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影响较大的事 情,组织青年志愿者协助学院做好各项工作。 5、协助学院参与学校开展各项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规划、组织。 6、为繁荣社区文化、扶贫开发、强校带区、强区促学以及大型社会活 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7、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8、维护和代表机电学院青年志愿者志愿团及青年志愿者的合法利益, 并努力提高志愿者服务的层次。 9、开展与校内外各志愿者组织团体的交流以及志愿团团员间的经验交 流活动。 10、为学校、学院承接的志愿者工作选拔培训青年志愿者。
5、 决定志愿团委员的吸收或除名; 6、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 决定各块工作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 领导本部门开展工作; 9、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0、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本志愿团团长行使下列职权: 1、 召开和主持部门会议; 2、 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3、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4、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5、 决定各组工作人员的聘用; 6、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六条 本志愿团团支书行使下列职权: 1、 定期召开团组织生活会; 2、 负责向党支部推荐本团支部的优秀团员; 3、 负责本团支部的五四评优的相关工作; 4、 负责向学院老师反映志愿团成员的思想动态。
第四章 志愿团的活动
第十七条 定点活动: 定点活动即我院志愿团在校内外开展的基地活动(四大阳光系列活 动,详情见副表),通常以贫困地区的小学中学、特校、孤儿院、敬老 院、社区等单位作为服务对象。 第十八条 特色活动: 特色活动即体现我院学生“诚心奉献,再树先锋”精神,结合我院 实际情况开展各项大型公益活动。 第十九条 活动管理 1、活动申请 1) 所有以“机电学院青年志愿团”名义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或参加的 志愿服务活动均得事前由有关负责人员向团委青年志愿团提出正式书面 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志愿服务组织在校内开展活动须得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团委青年志愿 团提出申请材料,在校外活动须得提前一周向团委提出申请材料。 3) 校内的志愿服务组织间可开展联合活动,但是必须向团委提出书面 申请,以作为备案。
3、 部门例会制度 ··················
4、 部门活动制度 ··················
4、阳光信使值班制度 ················19
部长职责:负责将学院和校志愿团下达的各项工作安排给副部长负责, 宏观调控部门各项工作。同时定时的将部门的工作汇报给学院和校志愿 团。帮助副部长和委员适应和熟悉部门的各项工作,在工作中以身作 则。 副部长一职责:负责青年志愿团阳光信使这一块的工作,将学院的未明 地址的信送到信主的手中,同时配合学院三封信工作的开展。 副部长二职责:负责青年志愿团阳光天使这一块的工作,具体的是敬老 院这块的工作,去敬老院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并负责与敬老院的沟通联 系。 副部长三职责:负责青年志愿团阳光尝试这一块的工作,具体的是特殊 学校那块的工作,去特殊学院的策划和组织,与特殊学校的沟通联系, 以及关于去特殊学校的前期和后期的宣传。
7、 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8、 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9、 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10、 志愿团团员用本志愿团名义组织活动,须报经理事会批准。志愿 团团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志愿团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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