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的大学生军训起源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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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大学生军训起源及意义暑假即将过去,新生们面临新一轮的军训,以下是生活百科栏目为您整理新中国的大学生军训起源及意义,供您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学生军训,在我国可追溯到古代的奴隶社会。据《礼记》、《周礼》等记载,西周官学已有“国学”与“乡学”之分,并有小学和大学两级。西周大学,以习武为主,教师一般由军官担任。军训主要内容是习射,即学射箭,加驾御五种战车的方法等。这是我国古代最早对学生进行军训的记载。以后各朝代都有过对学生实施军训的记载。在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也实行了童子军训练制度,并规定了童子军军事训练的内容和管理。

我国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真正走向正轨,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以后。1955年7月我国颁布第一部《兵役法》,第一次从法律上做出了在大学生、高级中学学生中进行军事训练的规定,并从同年冬季起,首先在北京体育学院、北京钢铁学院进行军训试点,后又增加了北京邮电学院等12所高等院校。在两批14所高等院校中,进行了21个军事专业课题的训练,受训学生达一万多人。从1955年至1957年间,教育部、国防部依据〈〈兵役法〉〉的规定,又先后批准在全国127所中等学校进行军训试点,受训学生达7万余人。当时,高等院校重点进行预备役技术军官训练;高级中学进行

基础军事训练。实践证明,上述军事训练,对激发学生爱国主义热情、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以及扩大知识面,培养祖国需要的合格人才,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60年代初,经国务院批准,全国53个大、中城市的38所高等院校和70所高级中学或中等专业学校的一年级学生,进行了军训试点。1965年,根据党中央有关大专院校学生到部队当一段时间兵的指示精神,全国又有部分大专院校学生到部队下连当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政治、经济形势出现了建国以来少有的大好局面,开展学生军训时机日趋成熟。中共中央在1981年下发第11号文件,指示高等院校要把学生军训纳入教学计划,部分学校恢复了学生军训。1984年,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并颁发了新的兵役法,把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单列一章,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学生军训的重视。1985年,我国又在52所高等院校、102所高级中学(含中等专业学校)设立了军事训练试点。1986年,中央领导同志强调,今后对高等院校新生要集中进行军事训练,过一段严格的军事生活。军训试点的高等院校增加到69所。1987年扩大到105所。为进一步搞好学生军训试点,国家教委、总参谋部、训练时间、训练内容、军事教员的配备,以及学生军训的经费和物资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推动了学生军训的迅速发展。到1996年,全国军训试点院校已

扩大到157所,此外,近10年来还有很多非试点院校也根据自身情况组织学生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军事训练,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已有近500所高等院校和近3000所中等学校开展了学生军训,每年参训的学生约占年度招生的一半左右。

2.参加军训的意义学生接受军事训练,既是最实际的国防教育,又是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一种基本形式,对国防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学生参加军事训练是履行兵役义务的一种基本形式。〈〈兵役法〉〉第8条规定:“高等院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大学生是国家兴旺发达的希望所在。国家为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能够集中精力学习,培养造就出大批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高素质优秀人才,兵役法规定“可以缓征”其服现役;但必须接受基本的军事训练。这既是国家法律赋予在校学生的一项保卫祖国的光荣使命;又是履行兵役义务,依法服预备役的一种形式。因而,积极参加军训,圆满完成训练任务,是每个参训学生自觉履行兵役义务的最实际的行动。

(2)学生参加军训是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为了保卫国家安全、抵御侵略,国家在加强常备军现代化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强大的后备力量既是建设跨世纪现代化国防的坚实基础;又是威慑和遏

制战争的重要力量。学生通过军训,不仅能够树立牢固的国防观念,而且可以培养爱国主义精神和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同时也学到了军事知识,掌握了一定的军事技能,加深了对人民军队的理解,为国家战时兵员动员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我们国家有各类高校一千余所,在校生约五百万,每年招收新生一百余万。对他们搞好军事训练,并长此坚持下去,就等于储备了一大批具有高素质的后备兵员和军官。这种寓兵于民、寓官于校,是我国富国强兵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3)学生军训是培养“四有”新人,使其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培养既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又有真才实学;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有勇于开拓的进取精神;既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又有健康体魄和勤劳朴实工作态度的优秀人才,是我国新时期赋予教育战线的根本任务,也是国家强盛,民族发达的战略目标。学生通过军训,不仅可以磨炼意志,增强斗志,培养组织纪律性,树立起修身立人的标准;同时,也丰富了头脑,拓宽了知识,增强了体魄,促进了专业学习。所以说,学生参加军事训练,是实现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造就国家经济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

我国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形式,按照兵役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服现役。就是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任军官或士兵;二是服预备役。参加民兵组织或预备役部队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都为服预备役;三是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的学生,要按规定参加军事训练;四是人民群众对义务兵实用性承担一部分优抚费和对参加军事训练的民兵及其他预备役人员承担一部分误工补贴,这也是承担兵役义务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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