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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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18•【字号】枣政办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枣政办发〔2021〕3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18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结合《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枣发〔2021〕6号),制定本方案。

一、精准落实宏观政策,服务“放管服”改革(一)研究制定和落实财政资金直达、税费优惠等政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

具体措施:1.健全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扎实做好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升资金绩效水平、优化完善直达机制。

扩大覆盖范围,2021年,中央、省适当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市级在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方面对应安排的资金,一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

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确保直达资金指标及时分配下达、库款及时调拨。

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预警纠错功能,强化问题整改。

(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进按户施策,实现精准服务与管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纳税人类型进行分析甄别归类,实施重点企业“一户一策”策略,实现税收政策及税费缴纳信息个性化精准推送。

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本次放管服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企业和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具体目标包括: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压缩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

2. 改善市场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效能。

3. 改善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

4. 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零门槛”审批,将符合条件的审批事项改为备案管理或告知承诺制。

(2)简化审批程序,推行“一口受理、集成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3)推进审批“互联网+”,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电子化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

2. 改善市场监管机制(1)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完善信用监管体系,提升信用监管水平,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强化信用修复和激励机制。

(3)推进监管“互联网+”,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全面监管平台,实现监管数据的共享和互通。

3. 改善政务服务(1)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实现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

(2)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实现政务服务“一次办好”。

(3)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提高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4. 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1)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事务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2)强化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推进政府绩效管理,明确政府工作职责和指标,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激励干部队伍勤政廉政、创新担当。

三、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机制,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4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4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24日湖北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制定“跨省通办”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为导向,按照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坚持“省际、省内”通办双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审批业务流程重塑再造,系统数据证照互通互认,完成与国家“跨省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开辟省际间“跨省通办”新模式,建立“省内通办”新机制。

分批承接国家发布的“跨省通办”事项落地,2021年底前实现与广东、江西等省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实现“省内通办”事项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可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

二、主要措施(一)对接落实全国“跨省通办”相关工作1、推进“跨省通办”事项“四级四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统一要求,分批逐步推动“跨省通办”事项的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要素与国家标准统一。

编制发布“跨省通办”事项服务指南全省通用模板,统一业务流程、办理环节、申请材料等要素,并与国家标准对接统一,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责任单位:省有关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2、开通“跨省通办”网上服务专区。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工作安排》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工作安排》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04•【字号】汕府办函〔2020〕179号•【施行日期】2020.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汕尾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4日汕尾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工作安排为充分发挥我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的作用,细化工作任务,特制定主要工作安排如下:一、明确工作职责(一)市协调小组的成员单位有: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市医疗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汕尾中支、汕尾海关、市税务局、汕尾银保监分局。

主要职责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02•【字号】庆政办发〔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2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29日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年重点改革任务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主要任务(一)完善“不来即享”机制,推动惠企政策落地。

1.依托全省涉企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平台,进一步完善“不来即享”动态调整、监测、通报等常态化工作机制,“点对点”“一对一”为企业提供政策、金融、便企等精准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时限要求:持续推进)2.依托税收优惠“不来即享”机制,推动落实减税降费措施。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时限要求:持续推进)3.进一步梳理可实现“不来即享”的涉企优惠政策清单,尽快实施,推动“不来即享”逐步向多领域、多层级拓展延伸。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时限要求:6月底前)4.加强对涉企优惠政策“不来即享”的监管,防范和堵塞风险漏洞,对违法企业联合惩戒,依法坚决打击。

最新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最新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放管服改革工作施行方案根据龙山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通知〔龙政办发〔20xx〕35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深化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效劳,转变作风,进步行政效能。

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以转变作风、转变职能、优化效劳、提升效能为抓手,以进一步简政放权和精简流程为重点,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推进,着力打造“一窗受理、后台联审、一次办成〞的工作机制,加强建立工程和相关企业的全过程监管,大力提升建立领域效劳质量和办事效率,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二、主要任务〔一〕改革审批机制。

建立健全“一窗受理、后台联审、一次办成〞的内部运行机制。

1、设立前台受理窗口。

在政务中心住建窗口设立专门受理窗口,设置专人专岗,原那么上所有审核审批和备案事项,一律进入政务中心由前台受理窗口一窗受理后分类办理。

2、建立后台联审机制。

一是完善行政审批股,办公室设政务中心窗口,与窗口合并办公,行政审批股股长兼任窗口负责人。

二是将审核审批权利集中到行政审批股,由股长履行职责,单位负责人、分管指导定期检查指导,班子会议每季度研究一次,重要事项及时提交研究。

三是在窗口设行政审批专用公章,群众办事前台受理后,实行分类办理,未通过的要及时反响原因:①窗口直接审批审核工程,实行“一章审批〞,由行政审批股股长负责审批审核;②需多个窗口联审的,由行政审批股股长组织相关窗口对办理事项进展联审;③需管理单位办理的,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移交管理单位,管理单位办结后将办理结果提交窗口,由窗口统一反响给办事群众。

3、整合设立办事窗口。

根据政务中心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设立审批窗口。

〔二〕强化“三进〞工作。

按照“应进全进〞的原那么,进一步清理我局审批审核事项和收费工程,所有进入窗口“一窗受理〞的工程实行分类办理。

由窗口直接审批审核的事项,要设立相应办理窗口,配齐人员和设施。

窗口受理,不能在窗口完成审批审核的,办理单位要明确分管指导和专抓人员,负责后台办理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202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202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202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1.01•【文号】国办发〔2020〕43号•【施行日期】2020.11.0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1月1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20年9月11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为确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把实施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提高宏观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和精准性(一)研究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中的好做法制度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具体措施:1.及时总结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优化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功能,督促各地区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财政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

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工作总结

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工作总结

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工作总结XX科技局根据《关于转发XX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克政办发〔2020〕2号)精神,涉及到我单位的重点任务《(三)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第29内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精准到位的服务。

》我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涉及到我单位目标任务,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贯彻落实情况如下:一、完成情况重点任务: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XX科技局依靠互联网+,积极开展双创工作。

一是为促进科技信息综合服务能力建设。

州科技局开发建设了科技信息综合服务网站,针对科技培训、专家对话、成果展示、微视频、科普宣传、特色产品在线商城、短信服务、博物馆3D展示、中小企业服务等板块,向社会宣传XX,提高科技信息服务能力。

并且根据新疆多民族语言的实际情况,单独开通了维语短信通道,填补了国内维语普通短信发送的空白。

开通了XX科技微信公众平台,实现了XX电子报的网上发布。

开展去极端化教育宣传短信,建成网上答题软件。

二是建设XX重创空间电商创业孵化中心。

众创空间包括丝路柯栈、电子商务、企业团队、咖啡路演大厅、网络营销学校、创业基金融资中心、跨境电商体验中心、创业导师服务中心等八大板块。

目前,众创空间电商创业孵化中心已经入住企业27个,团体和个人4个,创业内容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务、学校考试系统平台设计、跨境电商、3D打印、网页设计、机械研发、医疗诊断远程技术、美术设计、旅游、电子物业等方面。

其中巴义老爷为汉双语电商平台项目经众创空间孵化,在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南疆选拔赛中脱颖而出,晋级参加XX区选拔赛。

乌恰县托云情民族特色生态园申报为XX区第二批星创天地,培训农民养殖技术200人次,帮扶5个农民养殖合作社。

三是积极为创新型企业搭建平台,聚集和整合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种创新创业要素,对阿克陶县的小微企业园、阿图什市的昆山产业园、乌恰县的常州产业园、XX众创空间电商创业孵化中心等进行人才培养、技术开发、项目扶持和政策融资等扶持,着力打造具有XX特点的众扶机制。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
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
•【公布日期】2018.10.10
•【文号】国能综通法改〔2018〕143号
•【施行日期】2018.10.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
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能综通法改〔2018〕143号各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10月10日附件: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正文:----------------------------------------------------------------------------------------------------------------------------------------------------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0月2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赣府厅明〔2019〕79号)和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动“五型”政府建设,营造“四最”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任务分工(一)深化简政放权,让市场更活跃。

1.再精简一批权力事项。

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持续压减和下放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推动更多事项“就近办”。

2019年,市级层面再取消下放10项以上重点领域、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等事项。

聚焦就业、创业、创新和社保、教育、医疗等社会民生领域,把基层切实需要且能够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下放。

更多向园区、开发区赋权,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做好国家级开发区全面赋权到位情况的督促落实。

对于省级开发区,采取赋权、园区代办、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等方式,确保企业不出园区就能办成事。

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最新)

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最新)

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x市的决策部署,以“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为目标,以破解当前我市“放管服效”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发展环境为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为塑造xx美好形象、实现振兴崛起增添新的动能和活力。

二、任务分工(一)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1.大力推行“多证合一”改革,xx年10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

大力推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以市场主体办理登记“零见面”、电子营业执照“无介质”为目标,进一步优化线上服务。

(市工商质监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之外,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分别予以取消或改为备案、告知承诺等管理方式。

放宽住所登记要求,推广兄弟省市企业承诺制、容缺审批制等经验。

开展简易注销改革。

(市工商局、市编办〔市审改办〕、市法制办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完善深化权责清单工作,在行政权力清单外不准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在责任清单内不准推诿扯皮、懒政怠政和为政不为。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在总结经验基础上,继续对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规范和完善。

(市编办〔市审改办〕、市法制办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4.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方式。

涉及市场准入的领域和环节,严格落实国务院制定的负面清单制度,减少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增加市场的自主选择权。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1.15•【字号】藏政办发〔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5号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西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持续加以推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任务分工(一)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

1.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要逐一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解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

加大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力度,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

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应放尽放”。

〔政府办公厅、区编办(审改办)牵头,各地(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

在目前企业开办时间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

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压缩申领发票时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23年商务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23年商务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23年商务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3.03.16•【字号】宁商办发〔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23年商务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宁商办发〔2023〕10号厅机关各相关处室:按照《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职转办〔2023〕1号)要求,现就2023年商务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持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对列入清单的自治区、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并公布实施规范,优化完善办事指南,做好相关清单衔接一致及动态调整。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 流通业发展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对外贸易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电子商务和服务贸易处配合)(二)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

修订完善全区商务系统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持续提高全程网办率,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 流通业发展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对外贸易处、外商投资服务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电子商务和服务贸易处配合) (三)落实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

全面梳理行政备案事项,细化优化行政备案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推进行政备案网上可办、“一网通办”、易办快办。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流通业发展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电子商务和服务贸易处配合)二、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机制,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企业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关信息,推动实现涉及商务、社保、税务、海关等事项年度报告的“多报合一”。

甘肃省商务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商务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商务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8.03.21•【字号】•【施行日期】2018.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意见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单位),省贸促会、省经合局:现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甘政发〔2018〕19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商务厅2018年3月2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甘政发〔2018〕1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深化“放管服”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增强社会发展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转变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是回应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盼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为目标,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企业税费负担普遍降低、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政务服务不断优化,投资审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但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期盼和需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的创新做法相比,我省还存在改革协同性不够、政务服务水平不高、营商环境不优、干部作风不实、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不强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21•【字号】常政办发〔2022〕55号•【施行日期】2022.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1日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定不移地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59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苏协调小组〔202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进“532”发展战略。

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要素资源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切实维护公平竞争,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奋力推动常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关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关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关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27•【字号】城政办发〔2018〕85号•【施行日期】2018.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关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城政办发〔2018〕85号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现将《城关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27日城关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85号)和《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8〕292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区“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分工(一)简政放权1.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承接落实省、市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许可等事项。

2018年同步启动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纠正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严肃查处私自设立许可事项。

(区审改办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落实《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8〕138号)要求,减并工商、税务、社保、刻章等流程,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2018年底前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

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与方向

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与方向

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与方向放管服”改革是指国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着力于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优化行政服务,以提高政府效能和市场活力。

自2013年以来,我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由于我国行政体制和行政管理方式的特点,使得“放管服”改革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以实现放管服的真正转变。

一、深化简政放权简政放权是“放管服”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推动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

通过深化简政放权,可以减少政府的干预,增加市场的参与度和自主权。

在具体操作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化。

1.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服务的多渠道、多方式、一次办成,进一步压缩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时间和成本。

2.减少行政许可项目。

对于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项目,可以逐步取消或转为备案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

出台更加公平、透明、便利的市场准入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竞争和创新。

4.简化政府机构设置。

进一步精简和优化政府机构,减少行政层级,提高政府效能。

二、优化行政审批优化行政审批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手段,通过优化行政审批,可以减少企业和群众的审批成本,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在优化行政审批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1.推进“马上办”改革。

对于一些重要和紧急的行政审批事项,可以实行“马上办”制度,加快办理速度,提高审批效率。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要加强对行政许可对象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确保行政审批的公正、透明和规范。

3.推进审批事项清单制。

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类、梳理和编制清单,明确各部门的审批权限和责任,促进行政审批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加强行政审批的信息化建设。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行政审批流程的在线化、电子化,提高行政审批的便利性和透明度。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0.26•【字号】鲁政办发〔2019〕29号•【施行日期】2019.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0月26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分工方案。

一、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一)按照“下放是原则,不下放是例外”的要求,坚持“减无可减、放无可放”,继续依法压减省级行政许可事项,3年内压减50%以上。

具体措施:1.2019年12月底前,将50%以上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给济南、青岛、烟台3市和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及各国家级开发区实施。

2020年年底前,在开展下放事项运行情况评估基础上,进一步扩展至其他13市实施,全面实现“省市同权”。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政府负责)2.组织清理规范省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019年12月底前集中统一公布省级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贯彻落实国家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部署要求,简化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事项和申请材料,精简道路货运从业驾驶员培训考试。

2024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创优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2024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创优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一、背景分析2024年,中国政府深入推进放管服和创优营商环境,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审批事项过多、流程复杂,政府部门职能交叉重叠,市场准入壁垒高等。

因此,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创优营商环境,提高整体经济发展水平,成为2024年的重要任务。

二、工作目标1.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深化“证照分离”,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便利度。

2.简化企业注册和注销手续,推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的办事新模式,促进企业开办和退出的便捷化。

3.加强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压缩重复、交叉审批事项,实施“一次到位”审批制度,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4.推进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准入门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5.加强企业投资保护,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投资信心。

三、具体措施1.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

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压缩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流程,降低企业的办事成本和时间成本。

2.推行“证照分离”。

减少行政许可证照,将更多的事项纳入备案管理,简化企业注册手续。

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

建设全国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府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提高办事效率和便利度。

4.推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的办事模式。

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审批效率。

5.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管力度。

加强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打击,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6.推进市场准入制度。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竞争。

7.强化企业投资保护。

建立健全企业投资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投资信心。

8.加强对服务业的支持和促进。

积极推进服务业的发展,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提高服务业的竞争力。

四、工作重点1.深化“证照分离”。

推动各地积极推进“证照分离”,减少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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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最新)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X政办〔X〕80号)精神,结合X实际,制定如下分工实施方案。

一、任务分工(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激发活力和动力1.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逐一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

对一些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尽快加以整改。

〔市审改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主要措施:(1)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

X年再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X年底前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应放尽放”。

(市审改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负责)(2)进一步实施精准放权,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减权放权,持续推动下放市级权限,促进审批提速增效。

〔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3)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

〔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2.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X年底前全市实现企业开办时间缩减至4个工作日。

〔市工商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市公安局、人社局、税务局、人行X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主要措施:(1)简化企业登记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将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简化为3个(企业登记、刻制公章和申领发票)。

压缩申领发票时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X年底前,全市实现企业开办时间缩减至4个工作日,市区(梅列、三元)缩减至3.5个工作日。

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人社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2)优化企业银行开户服务,依托X省银政通系统,建立“小微企业4天开户”绿色通道,全面提升企业开户服务效率;按照人民银行部署,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

(人行X 市中心支行负责)3.X年在全市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对同一部门内能够合并审批的实行“一企一证”,能取消审批的予以取消,有些可改为备案、告知承诺;对暂时不具备条件取消的,通过“多证合一”等方式优化服务。

(市工商局、法制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主要措施:(1)X年底前,对第一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在全市推开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市工商局、审改办、法制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逐步推动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

(市工商局、审改办、法制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

(市工商局、审改办、发改委、法制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对全市统一的“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将目录以外符合整合要求的证照事项分期分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

进一步加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各部门间的认可和使用。

(市工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

(市工商局牵头,市税务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主要措施: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加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与社保部门、税务部门的协同合作。

对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且不存在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社保部门及时反馈“注销无异议”意见,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前,设置企业清税提示,对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应在公告期届满次日提出异议。

(市工商局、人社局、税务局负责)5.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产品认证制度。

(市质监局负责)主要措施:(1)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类别。

(市质监局负责)(2)严格落实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法规式目录管理举措。

(市质监局负责)6.深化商标注册等便利化改革,五年内将商标注册审查时间压缩到4个月以内。

(市工商局负责)主要措施: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X年底前向社会公开商标数据库,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至6个月,X年底前进一步压缩至5个月,五年内压缩至4个月以内。

(市工商局负责)7.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

进一步清理精简审批、核准等事项。

加快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改革。

(市发改委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主要措施:(1)分类清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组织开展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工作,规范审批实施方式,统一公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市发改委负责)(2)大力推行联合评审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推进投资项目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全过程咨询改革,优化整合审批前的评价评估环节。

(市发改委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进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体化,加快项目审批管理服务“一网通办”。

(市发改委负责)8.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

三年内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

推行联合审批、多审合一等方式。

解决审批前评估耗时长问题,及时动态修订评估技术导则,合理简化报告编制要求。

积极推广“区域评估”。

〔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主要措施:(1)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

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试点地区实现对接。

大力推广并联审批,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验收以及区域评估。

(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压缩项目报建审批时间。

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X年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上半年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三年内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

〔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行项目设计审查多审合一。

除按规定需要由消防部门组织专家对消防设计进行评审论证的特殊项目外,将房屋建筑消防设计审核、规划条件落实情况、人防设计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查、通信设施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同一家施工图审查机构统一进行技术审查,审查合格后各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推行多审合一后,统一施工图审查标准,明确技术审查要求,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9.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主体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破除地方保护;对于具有垄断性的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

今后制定政策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出台优惠政策也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

〔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主要措施:(1)X年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X年,按照国家部署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

〔市发改委、物价局、工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2)X年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

持续查处并公布行政垄断案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商务局、法制办、工商局负责)(3)在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制定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相关规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市财政局负责)10.落实全省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缩减清单事项,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市发改委、商务局负责)主要措施:按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市场主体在清单之外自主开展经营。

(市发改委、商务局负责)11.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三年内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一半。

(X海关负责)主要措施:(1)推进海关、检验检疫业务全面融合,X年底前实现统一申报单证、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实现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三年内压缩一半。

(X 海关负责)(2)主动参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建设,加大“单一窗口”推广应用力度,X年底前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70%,力争X 年底前达100%,X年底前实现国际贸易进出口业务全部通过“单一窗口”办理。

(市商务局,X海关负责)12.按照中央、省有关部署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以及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等工作,推动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落地。

(市财政局、税务局负责)主要措施:(1)落实好已出台的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按照中央、省有关部署推进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

(市税务局、财政局负责)(2)开展优化税收环境专项行动,X年底前实现部分行业企业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最大限度压减企业办理纳税时间。

(市税务局负责)13.加强依法治税,减少征税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

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坚决查处偷逃税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对大案要案要一抓到底、公开曝光。

(市税务局、公安局、X海关、人行X市中心支行负责)主要措施:开展多轮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研究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的长效机制。

(市税务局、公安局、X海关、人行X市中心支行负责)14.研究出台更具实效、更管长远的清费减费举措。

按照中央、省有关部署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

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市财政局、物价局、经信委、民政局、工商局等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主要措施:(1)X年落实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示制度,完成清理规范市级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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