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1)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网架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建设单位):

承包方(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合同编号:

网架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简称发包方):

承包单位(简称承包方):

发包方经批准进行的网架屋面工程,由承包方承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的范围和内容:网架整体加工、安装,以及轻质屋面板制作与安装(不含此范围内的其它项,如:埋件、土建配合费、现场用水、电费用、屋面防水等)。

工程造价:承包工程暂定总造价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为固定单价模式)。

第四条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模式进行承包施工,最终是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五条施工日期:本工程按工期定额和有关规定,施工工期

天,暂定于 2017 年月日开工至 2017 年月

日竣工(开工时间以预付款到账时间为准)。

施工期间如发包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第六条工程材料:工程所用材料等均以工程报价单为准。

第七条双方主要责任

1、发包方: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

申请施工许可证;

(2)、开工前保证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施工道路满足施工要求,水电费用及清理通道等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承担承包方施工所需的水电费用、临时住房;

(4)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5)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材料验收及中间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

2、承包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做好施工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2)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中间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通知、付款计划。

(3)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图纸施工)。

(4)已完工的工程,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场地。

(5)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支付工程款具体额度和办法是:

(1)合同签订时,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工程预付款,计¥元,开始进行材料加工;

(2)施工人员、网架材料进场后安装前,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工程款,计¥元;

(3)网架安装完毕,轻质屋面板进场后安装前,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工程款,计¥元;

(4)工程完工,发包方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工程款,计¥元工程款;留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保修期自竣工验收次日起为一年,期满后无条件予以结清。)

第九条结算方式:所有工程款通过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工程变更

1、图纸审定后,原则上不准变更,如确需变更时,应提前十五天与承包方协商,双方签定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因变更造

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所负责的工程基础如不符合设计要求,工程工期可按实际情况顺延,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3、承包方为发包方提供网架安装图纸及蓝图,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本工程质量评定按双方认定的图纸及材料要求分批验收。

2、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中如发生质量问题,要分清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质量事故责任方承担。

3、竣工验收标准按合同中承包方与发包方商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由承包方通知发包方,发包方接到通知后,2天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签具验收证明书,工程移交发包方管理,发包方恶意拖延、逾期不验收或擅自使用,发包方视为合格,即办理工程移交及付款手续。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发包方:

(1)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和由于变更等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所造成的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自行承担责任。

(3)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停工,发包方承担一切停工损失及责任。发包方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付清工程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处罚。

2、承包方:

(1)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进行维修。

(2)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2日内到达现场维修。

(3)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施工人员安全等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后果,由承包方承担事故责任。

第十三条:其它

1、承包方提供的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同时签字盖

章;

2、由发包方负责协调监理及业主,承包方负责安全、文

明施工,保质量、保工期。

第十四条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促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方签字(盖章):承包方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17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