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处理流程图
信访工作流程图---副本
信访工作程序一、办信程序(一)来信签收、分发对来信应及时签收拆阅,有紧急情况的应及时妥善处理。
(二)来信启封、装订及盖章办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收信范围处理来信,确保不误拆。
来信启封时应注意保持邮票、邮戳、邮编、地址及信封内材料的完整,并按主件、附件、信封顺序装订整齐。
(三)来信登记审阅办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办信工作原则要求,认真登记信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连同原信一并送分管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批示办理,并做好群众来信情况登记、领导批示来信登记和群众告知工作。
群众告知应在收到来信后15日内完成,告知包括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告知内容应根据《信访条例》规定,明确信访事项受理、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等。
(四)来信事项办理方式中心领导对来信事项作出批示后,承办人员要按照《信访条例》的时限规定迅速办理。
办理基本方式有:上报、交办、转送、暂存、通报。
二、接访程序(一)登记1、对所有来访,接待人员都应进行登记,核对来访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并登记以下内容: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民族、住址、联系方式、事发地、职业或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并确定或提出办理意见。
2、对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来访事项,接待人员应向来访人,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劝导来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3、当日登记情况应做到记录完整、资料齐全。
(二)接谈1、接待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人的陈述,详细询问有关情况,认真阅看相关材料,并要记录以下内容:来访反映问题的主要情节和要求;来访人以往的信访过程和处理情况;来访人的异常、过激言行;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来访问题的情况等。
2、接谈后,需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向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转送单》,并将受理情况函告信访部门。
对当日未谈完或需来访人补充材料的,可作约谈处理。
(三)办理对由本中心受理的群众来访事项要在15日内按下列方式处理:上报、交办或转送、协调处理等。
(四)督办对已经交办的来访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
信访接待工作流程图
信访接待工作流程图
多 推
人 选
走5
访 名
提 以
出 下
共 代
同 表
事
项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分别向以上机关提出
公开听证,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可举行听证,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流程图
出
具
处
终
理
结
意
见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 的,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 不再受理
30 日内提出 复核意见
终结
不服 30 日内 提出书 面复 核请求
30 日内提出 复查意见
终结
不服 30 日内 提出书 面复 查请求
1
办理群众来信工作流程图
领 导 批 示 信
受
本
办
理
级
信
公
人
民
员
、
登
法
录
人
并
或
确
其
定
他 组 织 信
填写交办 单,交 有关县市 区或市 直有关部门办理
5 日内书面 向省驻 京工 作组接 回稳 控情况
两个月 内上 报行政 类回 报表
各 级 各 部门 按 要 求 对 非 访 案件 展 开 调 查审理(初访 2 个月, 重访 1 个月)
上报案件卷宗、归档
3
信访事项督查督办流程图
国家、省信访局交办 及省领导 批示的重要信访事项
来访 申请
办信科 审查
接待科 审查
复查事 项告
送
知复核机关
达
回执、来自归档 复核事 项告
知三级终结
不符合受
理条件 报
市
复
查
复
符合受理
核
条件
办
呈局分 管领导 审阅
起草不 予受 理或不 再受 理告知书
局领导 审批签 发
送达不予 或不再受 理告知书
报呈局分管 领导审阅
自办案件
下发受理告知书或 口头、电话告知
委托办理
6
局领导阅示 市领导阅示 按批示要求拟写督办函 发督办函至承办单位 指导、督查承办单位 认真处理 并按期报送承办报告 审核承办报告
信访流程图三张
信访投诉流程图
意见、建议
意见箱、挂号台(咨询台)、直接来访
信访办分类转办
社区部、医护部、院办公室、行政总务科(协调、调查、核实、处理、反馈)
信访办归档
注:投诉电话:
行政值班电话:
信访办公室:)
信箱地址:
邮编:
意见、建议处理流程
意见、建议
信访办公室
接待来访者并记录
调查了解情况
进行分解如是医务人员责任,将按绩
效考核中规定进行处理
合理化建议
15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信访工作流程图
来信、来访、电访、领导交办、意见箱、职工渠道、上级批转
信访办:登记、分类、催办、督导
**部、医护部、院办公室、行政总务科
中心主任或主管领导签字后告知上访人
归档备查。
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图
信访处理流程图
信访处理流程图信访处理是指公众通过书面形式向有关政府部门或组织提出问题、请求或投诉,并期望得到解决或答复的过程。
信访处理流程图是对信访处理过程进行系统化和可视化的图形化工具,可以帮助信访机构或公众更好地理解信访处理的全过程。
信访处理流程图一般包含以下几个主要环节:信访受理、初审筛选、实地调查、问题核实、问题定性、问题收集、问题解决、回复反馈、案件评估、审结归档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各个环节的具体步骤和流程。
一、信访受理:1. 收到信访件后,信访受理部门首先需要对来信进行登记,并给予每个信访件一个唯一的编号,以便于后续的跟踪和处理。
2. 接下来,受理部门需要对信访件的内容、形式等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该信访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3. 如果信访件符合受理条件,受理部门会向来信人发送受理通知,并告知受理时限和处理机构等相关信息。
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受理部门会向来信人发送不予受理通知,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初审筛选:1. 在信访受理环节结束后,信访件需要进行初审筛选,以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2. 初审主要是对信访件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如信访人身份、问题性质、问题涉及的范围等。
3. 如果初审认为该信访件确实存在问题,且属于本机构或组织的职责范围内,初审部门会将信访件分配给相应的调查人员或调查小组进行实地调查。
4. 如果初审认为该信访件不属于本机构或组织的职责范围内,初审部门会将信访件转交给相关部门或组织进行处理,并通知来信人。
三、实地调查:1. 实地调查是信访处理流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实地调查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问题的具体情况和背景。
2. 实地调查主要包括走访调查、询问调查、现场勘查、资料查阅等方式,以获取更多的证据和信息。
3. 实地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需要将所获取的证据和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以便于问题的核实和定性。
四、问题核实:1. 在问题核实环节,调查人员需要对实地调查得到的证据和信息进行核实,以确保问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