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场地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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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场地申请流程

一.公共教学楼课室

流程:

1. 在团委网站/下载《中山大学(东校区)临时使用课室申请表》并填写,打印(一式两份),交给校团委(惠佳三楼)

2.校团委审批后将批条教务办(行政楼二楼)审批并安排具体的课室

3. 申请多媒体课室:在教务办安排具体课室后,将批条分别交至多媒体办公室(公共教学楼A205)和课室管理办公室(公共教学楼A305)

申请普通教室:直接将批条交至公共教学楼值班室

4.使用前一天将教务处开的三联单交至行政楼楼管处

注意事项:

1.校团委对于各学生团体课室申请的审批时间为周一、周三和周五的上午;

2.教务处的审批时间是周一、周三下午,周五上午。

3.校团委只负责学生社团活动的教室申请,对于班级活动应到相应的院系办公室申请,不用来校团委。

4.需使用多媒体应于当天将批条交到多媒体办公室。

5.需借麦克风可在举行活动前持校园卡到多媒体办公室申请借用(原则上可借用至21时45分)。

二.新学生活动中心

(一)现场申请

2011年10月25日前接受现场申请(至少提前一天)

1.在新学生活动中心门口服务台领取《中山大学学生活动中心使用申请表》,复印并

填写,交回服务台

2.审批通过的通知会以邮件形式发至联系邮箱

3.在活动开始前15分钟,凭申请人校园卡在服务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二)网络申请

2011年10月25日后开通网络申请,同时不再接受现场纸质申请

1.登陆“中山大学学生活动中心”网站(22

2.200.190.10:8080),在线填写申请表

(需附策划)

2.审批通过的通知会以邮件形式发至联系邮箱

3.在活动开始前15分钟,凭申请人校园卡在服务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三.学生活动中心(惠佳三层)

流程:

1.在团委网站/下载《中山大学东校区活动中心使用申请表》并填写,打印(一式两份),交给校团委(惠佳三楼)

2. 申请单位主管签章

3. 校团委审批

4.申请表审批通过后:

⑴不需要交租金的情况

在《中山大学东校区活动中心使用登记表》中做好登记,并将一张申请表留底,另一张放于团委办公室门口相应的文件盒里;

⑵需要交租金的情况

在《中山大学东校区活动中心使用登记表》中做好登记,之后将其放于”未交租金已批申请&租金转账单“文件夹中,待申请人到团委办公室交现金或转账单时再将申请表拿给他(们)。

注意事项:

1.校团委审批时间为周一、周三和周五的上午。其他时间均不受理活动申请

2.学生团体在使用申请获审批后需填写《中山大学东校区活动中心使用登记表》,表

内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必须为该学生团体第一/第二负责人,学生会主席团级负责人。

3.原则上活动中心内部不允许张贴任何物品,如有需要必须向当晚值班助理说明并于活动结束后清理干净,经助理检查过后方能离场。

4.请各学生团体爱惜活动中心内所有财物,如有损坏应马上联系物业修理,若损坏严重不能修理按原价赔偿。每个学院每学期可以免费使用一次活动中心,若再次使用需缴纳800元租金,并且助理应确保他们在使用前确认已经转账至团委账户。若非特殊情况,学生社团使用活动中心搞活动都需要交纳租金。

四.传设学院小礼堂

流程:

1.填写《中山大学东校区传播大楼影视艺术实验室使用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至校团委

2.校团委审批后将批条交予传播与设计学院审批(传设院219)

3. 使用时将批条交予入门处物业管理员

注意事项:

校团委审批时间为周一、周三和周五的上午。其他时间均不受理活动申请。

五.室外场地

流程:

1.登录中山大学校务系统网站/zsujw/

用户名:学生学号教职工 JS+工资号

密码:初次登陆为身份证后8位

(注:2011级新生账户暂未开通申请功能)

2.请点击网页左上角“我的申请““新建活动申请”,认真填写“新建活动场地申请”,有*号的方框填写详实的信息

3.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申请”

4.党政办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最后的核对和审批

5. 若审批通过打印出审批条并到党政办签字

注意事项:

可申请地点包括:

行政楼A301会议室(50座位)、行政楼B302会议室(40座位)

行政楼B座一层多功能厅(485座位)、行政楼B座一层讲学厅(195座位)

行政楼视频会议室(50座位)、传设学院小剧场

瑞士饭堂广场各区、东足球场(真草)

西足球场(假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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