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石材工程技术标准【C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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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技术标准说明

1.施工范围:

室内地面石材工程施工

室内湿挂石材工程施工

室内干挂石材工程施工

2.适用项目:

建筑类型:■多层;■高层;

物业档次:■中高档;

建设地区:■南方;

目录

1. 施工标准 (1)

1.1. 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1)

2. 施工准备 (2)

2.1. 准备依据 (2)

2.2. 专项方案 (2)

2.3. 场地移交 (2)

2.4. 样板确认 (3)

3. 施工过程 (3)

3.1. 工程管理目标 (3)

3.2. 现场管理制度 (3)

3.3. 工程材料 (6)

3.4. 施工工艺 (7)

3.5. 质量要求 (7)

3.6. 安全要求 (9)

3.7. 成品保护要求 (9)

4. 质量验收 (9)

4.1. 专项验收 (9)

4.2. 分户验收 (10)

4.3. 综合验收 (10)

4.4. 资料归档 (11)

5. 移交验收 (11)

1.施工标准

1.1.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1.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1.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施工准备

2.1.准备依据

2.1.1.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

2.1.2.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等。

2.2.专项方案

2.2.1.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施工进场前_1_个月提交专项方案。

2.2.2.施工单位应根据掌握工程情况编制完成工程项目专项方案。监理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

提出审核意见,发包人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施工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审核意见给予澄清和调整,并对项目部留档施工技术方案签字确认,有关内容以发包方编制的《施工技术方案审核工作配合表》为准。

2.2.

3.当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专项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

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2.2.4.图纸说明:

1.图纸及技术规范是本工程各项标准及性能要求的概括性资料。细部图中标示的各项要

求,是用来确定各项基本尺寸以及各种构件的外形轮廓。在这些参数之中,室内设计负责系统的设计及工程技术,包括可能需要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添,以符合指定的要求,保持视觉设计概念。

2.招标图纸没有包含的任何条件,应透过投标方的详细施工图进行发展。

2.3.场地移交

2.3.1.进场的前置条件;

1.地面垫层、结构层基体己验收合格。

2.机电设施预埋安装已完成,并验收合格。

3.水平基准线以给定。

4.石材按设计要求备料,且质量良好,其纹理、颜色、色调、尺寸与样板一致,并得

到建筑师认可。

5.对于有明显纹理走向的石材应有编号及编号图。

6.对于干挂石材墙面,有门窗套的必须把门框、窗框立好(位置准确、垂直、牢固、

并考虑安装石板时尺寸的余量)。

7.水、电、通风、设备等应提前完成,并准备好现场加工饰面板所需的水、电源等。

2.3.2.上道工序的质量确认:场地移交时,应由监理单位组织,业主、总包、施工单位共同

参与,对移交工作面进行质量验收与确认,签认工作面移交确认单。

2.4.样板确认

2.4.1.工程样板需在大面积施工前半个月内完成。

2.4.2.样板确认程序参看《样板确认工作指引》。

2.4.

3.样板应以设计文件作为施工依据,实际效果和工艺质量分别由公司设计部主管设计师

和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进行确认,作为验收依据。

2.4.4.样板的要求:施工样板既是施工工艺标准样板,也是设计调整样板。样板区必须明确

工艺要求和节点构造等细节要求。

2.4.5.样板区域选择

施工样板区域必须在不同部位分别做样板,不能只选择局部位置,应结合现场的实际施工组织情况,选择在利于施工组织且具有代表性的标准层进行,具体样板位置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现场共同指定。

3.施工过程

3.1.工程管理目标

3.1.1.工期要求:公共区域精装修整体工期要求2012年7月1日进场安装,2013年1月31

日完工验收,单栋楼高层工期100天,多层工期40天,具体栋号开工以甲方项目部

通知为准。

3.1.2.质量要求: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合格。

3.1.3.安全要求:不发生任何伤亡安全事故。

3.2.现场管理制度

3.2.1.现场管理制度的目的

为全面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目标而采取的主要现场管理制度。

3.2.2.现场管理的内容

1、规范主要的现场管理行为,落实各承包人、其他承包人的管理职责。

2、确保工程能顺利、合理的组织实施。

3.2.3.各级单位的主要职责划分:

1、发包人项目部是发包人在现场的管理责任单位,将负责整合与协调发包人各部门对现场的各项要求。因此,只要是需要发包人协调并解决的问题,承包人均应该将书面文件抄送监理单位项目部和发包人项目部。遇到紧急或特殊情况,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应在第一时间先和发包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联系。

2、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是本工程施工管理的主协调单位。承包人和各承包商必须随时无条件接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正常监督与指导工作。

3、本工程的承包人将被视为讲信誉、有足够施工经验和能力的承包人。承包人是本工程的施工组织和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解决所有与施工有关的事宜。一旦承包人中标以后,承包人在本工程要实现的目标将是:全面完成合同的履约任务。承包人的各项工作均应该围绕此目标,积极有效地进行开展。总承包单位对与其有合同关系的各承包人、其他承包人有管理和处罚权,可以在现有的规章制度下再细化其合理要求,但每项罚款额度应控制在5~500元范围内,并需要获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认可,同时应在其它单位招标阶段予以告知。

4、本工程的其它承包人、其他承包人将被视为讲信誉、有足够施工经验和能力的承包商。各承包人、其他承包人将是按照合同负责各自施工范围施工组织和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解决所有与施工有关的事宜。一旦承包人、其他承包人中标以后,承包人、其他承包人在本工程要实现的目标将是:全面完成合同的履约任务。需要和总包(或精装修)签订合同的各承包人、其他承包人将按照合约关系在进场前以缴纳保证金的形式向总包或精装修单位缴纳费用,从而实现服从总包或精装修单位的管理(在履约工作完成后如无违反总包或精装修单位的各项要求现象,将由总包单位或精装修单位足额退还;如违反总包或精装修单位的规章制度将按总包或精装修单位规定执行)同时各承包商的付款审批需要获得总承包单位(或精装修)、监理单位的批准。

3.2.

4.实施细则

(一)、一般规定

1、监理例会、发包人召开的会议,迟到10分钟以内的各承包人、其他承包人;

2、参加现场的各项检查,迟到10分钟以内的承包人、其他承包人;

3、在监理例会、发包人召开的会议上承诺了完成或解决时间,到时间未能完成的承包人、其他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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