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源成品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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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源检验标准
一、目的:
通过对批次的检验保证获得合格的产品。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移动电源产品的检验
三、内容:
1.抽样方案:依据GB2828.1-2003,IL=II,AQL CR=0、Maj.=0.4、Min.=1.5
2.缺陷定义:
CR(Critical):致命缺陷,对产品使用、维修或有关人员会造成危害或不安全的缺陷,抵触安全规格要求的;
MAJ(Major):不构成致命缺陷的,但可能造成故障,或对单位产品预定的目的使用性能会有严重的降低的缺陷,或妨碍到某些主要的功能的缺陷;
MIN(Minor):不构成致命缺陷或严重缺陷,只对产品的有效使用或使用性能有轻微的影响的。
3.检验项目及标准:
3.1 区域定义:
A区:正面部分
B区:侧面部分
C区:底面及电池室等其他使用者可见部分
3.2检验环境要求:
相对温度:25℃±10℃
相对湿度:45%~85%
光照条件:在正常灯光照射下,光源300~500Lux,距物品1米以上
视距:眼睛与物品距离40~50cm
视角:水平垂直±45°
目视时间:物品之每一面注视3~5秒
3.3 包装检验:
检查要点 内容描述
检验方法
缺陷类别
CR Maj. Min. 型号
包装型号与产品一致 目视
◎ 大包装 印刷
机器数量不得短缺 ◎ 内部机器不得混料 ◎ 不得破损、潮湿
◎ 污损面积≤1 C ㎡,N ≤3 ◎ 接驳口不得粘贴不牢 ◎ 字迹印刷清晰正确 ◎ 不得有折痕
◎ 普通包装异色文字错位各向≤2.0mm ◎ 彩包异色文字错位各向≤0.5mm ◎ Logo 异色错位各向≤0.5mm ◎ 产品包装 印刷
附件内容不得短缺或错误 ◎ 不得出现开裂
◎ 污损面积≤10mm2,N ≤2
◎ 不得有变形、凹陷等其他可见不良 ◎ 印刷偏移或重影≤0.5mm ◎ 字迹印刷清晰正确
◎ Logo 异色错位各向≤0.2mm ◎ 装箱
附件内容与装箱清单相符 ◎ 附件规格正确
◎ 附件无明显脏污、破损现象 ◎ 装箱顺序正确
◎ 内衬可良好固定产品
◎ 标签
各标签贴覆位置正确偏移≤1.0mm ◎ 各标签文字清晰正确 ◎ S/N 标签可以扫描 ◎ 条码不得出现断裂
◎ 3.3 外观检验 检查要点 内容描述 检验方法
缺陷类别
CR Maj. Min.
单位mm A 区 B 区 C 区 目视 不良之间的距离要求≥
15mm 划伤 1*0.01 N ≤
1
2*0.01 N ≤
2
3*0.01 N ≤
2 ◎ 污点 φ0.
3 N ≤1 φ0.
4 N ≤2 φ0.
5 N ≤3 ◎ 压伤 不允许 φ0.4 N ≤2 φ0.5 N ≤3 ◎ 脱漆 不允许 φ0.4 N ≤2
φ0.5 N ≤3
◎ 凸(凹)点
不允许
φ0.4 N ≤2 φ0.5 N ≤3
◎
水纹不允许1*0.01 N≤
2
1*0.01 N≤
2
◎
擦伤垂直目视不可见◎间隙≤0.5mm,级差≤B0.2mm ◎缩水、变
形
不允许◎
保护膜不得有脏污、指纹等◎贴覆不得有气泡◎
色差同一产品△E≤1
同一批次△E≤1
(样板每月更新一次)
色差仪配合
样板◎
喷漆不得有质地差异
目视
触感
点规◎
背标内容正确◎
S/N标签位置偏移≤1.0mm ◎合格证、QC贴不得缺少或污损◎贴附时气泡N≤1,面积≤10mm2 ◎
Logo 不得错误、模糊、毛边◎双色时异色偏移各向≤0.15mm ◎
按键偏心R≤0.2mm ◎脚贴不得缺失或损伤◎
断差接合处≤0.5mm,极差≤0.2mm ◎组合各组合间不得松动◎整机清洁、无机械损伤,接口触点无锈蚀。◎
标志应有产品标志且标志清楚。◎
披峰L≤10mm,H≤0.5mm ◎
螺丝不得缺少◎
不得生锈、滑牙◎不得浮起◎
标识标识清晰正确◎
其他瑕疵面积≤1mm2 ◎
3.4 性能检验
检查要点内容描述检验方法
缺陷类别
CR Maj. Min.
按键功能不得卡键
目视
手动
实测连接
PC使用
电压表
电流表
恒温恒压箱
◎不得失效或错误响应◎
压到有段落感时需产生动作◎
同侧按键行程不得有明显差异◎
最小容量不得低于标称容量95% ◎预充电电流不大于250MA±20% ◎
高温性能在55℃±2℃下,产品无变形、无爆
裂。
◎
低温性能在-10℃±2℃下2-3小时,产品外观
无变形、无爆裂。功能正常
◎
电压精度电压显示误差精度应小于0.5% ◎电流精度电流显示误差精度应小于0.5% ◎容量精度容量显示误差精度应小于5% ◎温度精度温度显示误差精度应小于3% ◎充电时间充电时间应不小于标称时间的95% ◎放电时间放电时间应不小于标称时间的95% ◎
充电温度在环境温度20℃±5℃下充电表面
温升温应在5℃~10℃
◎
电池性能一
致性单体之间最大静态开路电压不大
20MV,最大内阻之差不大于5M欧姆。
◎
持续充电应不起火,不爆炸。◎
循环使用寿
命
不得低于300次◎
过充电保护切断电路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烟或
漏液
◎
过放电保护切断电路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烟或
漏液
◎
短路保护切断电路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烟或
漏液;瞬时正常充电电压应不小于标
称值。
◎
反向充电保
护切断电路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烟或
漏液;瞬时正常充电电压应不小于标
称值
◎
过载保护切断电路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烟或
漏液;瞬时正常充电电压应不小于标
称值。过载保护动作电流为1.5倍~
2倍负载电流。
◎
内部不得有部件松动或者脱落◎
四.可靠性试验:
4.1移动电源在环境温度为20℃±5℃条件下,以5H率放电至终止电压时所应提供的电量,用C5表示。单位为安时(AH)或毫安时(MAH)
4.2采用下列制式之一进行充电:
4.2.1在环境温度20℃±5℃条件下,以0.2C5A充电,当移动电源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改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01C5A,最长充电时间不大于8H,停止充电。此充电制式为检测的仲裁充电制式。
4.2.2在环境温度20℃±5℃条件下,以1C5A充电,当移动电源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改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01C5A,最长充电时间不大于3H,停止充电。
4.3荷电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