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遴选原则
2023年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2023年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____年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央及地方政府、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等各类参与药品遴选及采购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药品遴选及采购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选择优质、价格合理的药品供应商。
第四条药品遴选应以医学和药学专业意见为依据,确保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
第五条药品采购应以质量为第一考虑因素,同时兼顾价格和供应能力。
第六条药品遴选及采购应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提高遴选和采购效率。
第七条各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药品遴选及采购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全面贯彻本制度。
第二章药品遴选第八条药品遴选程序包括初步评价、技术审核、专家评审、综合评审等环节。
第九条药品遴选应委托专业药学机构进行初步评价,评估药品的质量和疗效,提供初步评价报告。
第十条初步评价合格的药品,应进行技术审核。
技术审核包括检验、验收、试验等环节,确保药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一条技术审核合格的药品,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丰富的临床和药学经验。
第十二条专家评审应严格按照标准化操作,对药品的质量、疗效、适应症、药物相互作用等进行评估,提出评审意见。
第十三条综合评审应综合考虑初步评价、技术审核和专家评审结果,确定药品最终遴选结果。
第十四条药品遴选结果应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药品采购第十五条药品采购应依据药品遴选结果,以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数量、时间和价格等。
第十七条药品采购过程中应建立健全采购文件和采购档案,确保过程可追溯、可审计。
第十八条药品采购应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价制度,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价。
第十九条药品采购应建立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机制,防范药品采购和供应中的不利因素。
上海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1上海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要求,结合上海工作实际,提出本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是深化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对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本市将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借鉴国际药品采购的通行做法,兼顾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现状,坚持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循序渐进,动态调整。
努力构建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推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一)领导机构。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科委等部门组成,负责审定本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采购相关工作。
(二)管理机构。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机构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规则、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工作机构。
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是本市药品集中采购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是具体操作、提供服务和维护平台。
三、实施药品分类采购办法本市对公立医院和医保定点医院(包括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内设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实行分类采购。
本市公立医院和医保定点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都必须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简称“阳光平台”)进行网上采购,鼓励其他医院积极参与阳光平台采购。
执业药师《法规》高频考点:药品的分类采购
执业药师《法规》高频考点:药品的
分类采购
(1)招标采购: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发挥省级集中批量采购优势,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医院作为采购主体,按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2)谈判采购: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
谈判结果在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布,医院按谈判结果采购药品。
(3)直接挂网采购:包括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临床用量
小的药品(上述药品的具体范围由各省区市确定)和常用低价药品以及暂不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实行集中挂网,由医院直接采购。
(4)国家定点生产的药品:对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短缺的药品,由国家招标定点生产、议价采购。
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20XX年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XX〕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以及江苏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一、总体目标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构建现代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及时,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统分结合,增强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参与度;坚持分类采购方式,实行招生产企业、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在保障药品质量和临床供应的基础上,发挥批量采购优势,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坚持全过程综合监管,规范采购平台建设,严格采购工作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1 / 1三、适用对象参与我省药品集中采购的各方当事人,包括: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药品采购监管服务机构等。
四、采购模式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通过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网址:)进行网上采购。
五、采购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六、实施范围(一)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二)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以及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
第二章组织机构一、组织管理体系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生计生委)负1 / 1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
医院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临床用药需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院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学部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除放射性药品、临床检验试剂外)。
其他科室无权采购任何药品。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
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联席会,负责对本院药品采购制度的执行、药品质量与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并作相关的决定。
三、遴选原则:医院所有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除毒、麻、精、放、解毒类药品外),中标药品按合理用药、规范用药、一品两规的原则,在确保同种药品选用中低价位药品的前提下,兼顾不同的用药层次和药品的质量层次要求,保证覆盖全部医保目录及农合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在选中的药品中,药品价格在中标价的基础上再下降8%,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负担。
四、药学部负责制定医院的“药品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五、药库每月根据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制定采购计划,经药学部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所有药品必须经由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XX公司采购供应。
六、XX公司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及业务资格证明(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学部备案。
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品规药品,必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检验报告及相关物价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
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
血液制品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签发”证。
七、对无审批报告自行采购的药品,药库不得入库。
新药采购执行医院“新药临床使用审批制度”。
特殊专科药品、急救药品经主管院长审批,可优先采购。
八、严禁药品配送企业业务员的临床不正当宣传行为及药剂科人员的统方与收受药品回扣行为。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工作。
第二章药品遴选第三条医疗机构应成立专业药品遴选委员会,负责药品遴选工作。
第四条药品遴选工作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严格遵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2. 充分调研和了解市场情况,选择适用的药品;3. 综合考虑药品价格、疗效、操作便利性等因素进行比较评价;4. 充分听取医生和护士的意见和建议;5. 对药品供应商的信誉和资质进行认真审核。
第五条药品遴选委员会应制定药品遴选工作的计划和流程,确保透明、公正。
第三章药品采购第六条医疗机构应成立专业采购管理团队,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第七条药品采购工作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充分调研和了解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供应商;2. 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采购要求和责任;3. 对供应商的信誉和资质进行认真审核;4. 根据药品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5. 对药品进行质量抽查和检验,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药品采购团队应制定药品采购工作的计划和流程,确保透明、公正。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药品库存数量,防止过剩或缺货。
第四章药品质量和安全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仅采购正规渠道的药品,不得采购假冒伪劣药品。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抽查和检验。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制度,及时发现并报告药品的不良反应。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与疾病的应用指南,指导医生合理使用药品。
第五章监督和考核第十五条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填报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儿童用药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儿童用药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8.24•【文号】国卫办药政函〔2015〕719号•【施行日期】2015.08.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儿童用药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函〔2015〕7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儿童用药配备使用工作,促进儿童用药安全科学合理使用,满足儿童基本用药需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药品配备,满足临床需求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3号)关于医疗机构药品配备有关规定,儿童用药应当满足不同年龄层次患儿需求,属于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各医疗机构要放宽对儿童适宜品种、剂型、规格的配备限制。
二、完善采购工作,确保药品供应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等暂不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各地可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行业协会、学术团体公布的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遴选原则和示范药品,合理确定本地区药品的范围和具体剂型、规格,直接挂网采购,满足儿科临床需求。
三、规范处方行为,引导合理使用各医疗机构要参照国家处方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规范处方行为,推进药品使用管理信息化,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要充分发挥药师作用,加强抗菌素等重点药品应用管理和评价,建立用药处方、医嘱点评制度,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和绩效管理依据,确保儿童用药科学、规范、安全、合理。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5年8月24日。
药事管理制度(1)药物遴选制度
药事管理制度(1)药物遴选制度一、药物遴选制度为了加强医院药品管理,推进临床合理科学选择使用药品。
医院结合实际,再次对药物遵遴选制度进行了修订,现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审议通过,制度如下。
一、药物遴选原则(一)新药遴选原则遴选原则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
1.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或本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或因不良事件停用年以上的药品均按新药引进管理。
2.医院选用药品原则上选用重庆药交平台挂网的品种,特殊情况除外。
3.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4.在引进医院已有两种同一通用名称、同一给药途径的品种时,申请科室和药剂科在经过调研后,认为新的品种较在用品种在临床疗效、毒副作用、经济适用等方面确实存在明显优势,可以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议替换。
5.优先考虑疗效可靠、毒副作用小、经济适用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地方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收录的品种。
6.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品种,尤其是医保甲类。
特殊情况如儿科用药和部分专科用药目前无医保品种的,适当考虑一些可以填补药物治疗上空白的非医保品种。
7.引进药理作用与医院现有同类的药品时,可以考虑替换,但原则上不得替换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
8.优先考虑《中国国家处方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和《新编药物学》中收录品种。
9.同质同价条件下优先选择重庆市范围内的制药企业生产的品种。
10.存在以下问题的品种不予引进:(1)曾发生过严重质量事件的生产商生产的品种。
(2)疗效不确切、作用机理不清楚。
(3)被北美、欧盟、日本、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禁用的。
(4)生产商、销售商的医药代表在医院药品营销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5)被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否决过的品种,原则上一年内不再接受该品种的申请。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品质量、控制药品采购成本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个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的例子:一、药品遴选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药品应当具有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药品注册证书和药品批准文号。
2. 根据医疗机构的临床需要和用药指南,建立合理的药品目录,遴选适用的药品。
3. 药品遴选应进行临床需求评价、药品质量评价和经济评价等。
二、药品采购1. 药品采购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采购过程应记录并留存相关文件和资料。
2. 采购应根据药品的临床需求和医疗机构的经济能力,合理安排采购数量和采购计划。
3. 药品采购可以通过竞争性招标、协议供货、集中采购等方式进行。
三、药品质量监管1. 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的药品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
2. 采购的药品应经过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进行退货或返修处理。
3. 对供应商的合作情况、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四、药品库存管理1.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库房,负责药品的仓储和管理。
2. 药品库存量应根据临床需要和药品有效期进行管理,合理配置库存数量。
3. 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及时处理过期和损坏药品。
五、药品信息管理1. 建立完善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记录药品的基本信息、采购信息、库存信息等。
2. 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药品的合理使用和费用控制情况。
3. 加强药品知识的培训和宣教,提高医务人员对药品的认知和正确使用。
六、监督和评估1. 定期对药品遴选和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药品遴选和采购管理水平。
以上是一个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的简要描述,实际的制度可能会更加具体和详细,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妇儿专科中成药机会看地方_杨俊坚
医药经济报/2015年/10月/26日/第001版妇儿专科中成药机会看地方本报记者杨俊坚近日,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公布了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中成药和民族医药部分)遴选原则和示范药品。
至此,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示范药品公布。
为确保11月地方招标采购正常推进,在妇儿专科基本药物目录出台之前,有关单位制定了示范药品,为地方直接挂网制定蓝本。
从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的通知来看,中成药妇儿专科示范药品主要覆盖临床常见病治疗产品,并且独家品种不少,一些市场排名靠前的大品种未被纳入其中;从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企业对示范药品的重视程度不低,认为各省直接挂网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但总体信心较充足。
独家品种不少上述通知指出,妇儿专科示范药品遴选基本从国家基药、医保及有关指南中选出,而独家生产药品和采购金额较大的药品需要重点论证。
按照此前的政策初衷,示范药品的遴选主要是为了确保地方在11月份能够如期开展新一轮招标采购。
在妇儿专科用药市场,中药产品用药金额占比远大于西药类产品,因此本次下发的妇儿非专利药物示范药物中成药及民族药部分,对整个妇儿用药市场影响更大。
数据显示,妇科用药中,中成药约占70%的份额。
本次妇科示范药物中,不包含外用药物及激素类,全为口服剂型。
依照有关数据,妇科用药市场将以年均18%的幅度稳步增长,预计到2017年市场规模将达800多亿元,如果按此测算,意味着妇科中成药用药金额在560亿元左右;儿科用药方面,中成药占整个儿科用药市场份额的80%左右,按照有关人士估算,2015年国内儿童用药金额将突破600亿元,中成药则达到近480亿元左右的规模。
值得关注的是,与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示范药物不同的是,中成药示范药品独家品种不在少数。
目录包含的中成药妇科示范药品共有31个品规,其中有16个独家品种,全部为口服剂型,市场用药金额占比很大的妇科外用药物均未被纳入,产品主要集中在调经、妇科炎症等常见病领域。
国卫药政发〔2015〕70号文
国卫药政发〔2015〕70号---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15年6月19日,国家卫计委下发国卫药政发〔2015〕70号文件--《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全面构建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要坚持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
充分发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结合地方实际,抓紧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落实部门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进度表和技术路线图,并及时上报国务院医改办,确保2015年内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做好药品采购中质量安全、价格监测、配送使用、医保支付等政策措施的有效衔接,增强和扩大药品集中采购的惠民实效。
二、合理确定药品采购范围医院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量的80%制定采购计划,具体到通用名、剂型和规格,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
药品采购预算一般不高于医院业务支出的25%-30%。
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应及时汇总分析医院药品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合理确定药品采购范围,落实带量采购,优先选择符合临床路径、纳入重大疾病保障、重大新药创制专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药品,兼顾妇女、老年和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用药需要,并与医保、新农合报销政策做好衔接。
充分吸收国家基本药物遴选中规范剂型、规格等有效方法,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等,遵循临床常用必需、剂型规格适宜、包装使用方便的原则,推进药品剂型、规格、包装标准化,努力提高药品采购和使用集中度。
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中成药和民族医药部分)遴选原则
三、说明书中有明确儿科适应症的药品或目前在儿科临床常用的药品。
四、适宜儿童使用的剂型和规格。
五、优先选择标准:
(一)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
(二)中国药典收载的药品。
(三)纳入儿科相关病种国家中医(民族医)临床路径、中医诊疗指南或中医(民族医)诊疗方案的药品。
(四)临床必需但供应短缺的药品。
(五)说明书中有儿童用法用量的药品。
六、独家生产药品和采购金额大的药品重点论证。
七、坚持公平、公正、廉洁。
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
(中成药和民族药部分)遴选原则
一、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用药需求为导向。
二、说明书中明确专门用于急(抢)救治疗的药品或目前在急诊急救中必需的药品。
附件1
妇产科非专利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
(中成药和民族药部分)遴选原则
一、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用药需求为导向。
二、安全、有效、经济,适宜妇产科使用的药品。
三、说明书中有明确妇产科适应症的药品或目前在妇产科临床常用的药品。
四、优先选择标准:
(一)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
(二)中国药典收载的药品。
三、说明书中包含各种急危症的抢救治疗,且行业达成共识的药品。
四、优先选择标准:
(一)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诊科相关病种国家中医(民族医)临床路径、中医诊疗指南或中医(民族医)诊疗方案的药品。
(四)临床必需但供应短缺的药品。
五、独家生产药品和采购金额大的药品重点论证。
(三)纳入妇产科相关病种国家中医(民族医)临床路径、中医诊疗指南或中医(民族医)诊疗方案的药品。
(四)临床必需但供应短缺的药品。
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办法
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药品遴选与采购是医院供应链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合理的遴选与采购管理办法对于提高医院药品供应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介绍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的基本原则、流程和具体操作方法。
二、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药品遴选与采购。
2.药品安全原则:优先选择质量可靠、安全的药品。
3.经济效益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4.合理用药原则:根据临床需要和药品的疗效,合理选择药品。
5.法律合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药品采购活动的合法性。
三、流程1. 遴选1.药品需求评估: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的药品使用情况,评估药品的需求量和种类。
2.市场调研:调研目前市场上药品的供应情况、价格、质量等相关信息。
3.药品筛选:根据药品需求评估的结果和市场调研的信息,筛选出符合要求的药品。
4.药品供应商评估:对符合要求的药品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供应商的信誉度、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
5.药品遴选:根据药品筛选和供应商评估的结果,综合考虑药品质量、价格和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进行药品遴选。
2. 采购管理1.编制采购计划:根据药品遴选结果,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包括药品数量、种类、采购时间等。
2.采购方式选择:根据采购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等。
3.采购合同签订:与药品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的具体要求和条件。
4.供应商管理:对药品供应商进行管理,监督其履行采购合同的要求。
5.药品验收: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数量符合采购合同的要求。
6.库存管理:合理管理和控制采购的药品库存,避免库存过多或不足的问题。
7.采购信息统计和分析:对药品采购的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调整和优化采购管理策略。
四、具体操作方法1. 药品遴选•根据临床需要和药品使用量统计,确定药品需求量和种类。
•通过市场调研、参考临床指南、药品等级评价结果等方式筛选出符合要求的药品。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执行妇产、儿专科非专利药品、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执行妇产、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和基础输液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黑卫药政函[2016]311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2.20
【实施日期】2016.1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执行妇产、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和基础
输液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
(黑卫药政函[2016]311号)
各市(行署)、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黑龙江省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黑卫药政发〔2015〕19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我省已经完成妇产、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和基础输液药品挂网工作。
为做好相关药品的采购、配送和使用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包括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
(三)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药品网上采购。
二、目录范围
《2015年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妇产科非专利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目录》、《2015年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儿科非专利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目录》、《2015年黑龙江省医。
2023年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2023年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引言: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是医疗机构药物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患者用药的安全和质量。
为了提高药品供应链的效率和规范,建立合理的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针对2023年的情况,提出一套针对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的制度,旨在提高药品的质量和患者的用药安全。
一、药品遴选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遴选委员会,由专家和药师组成,依据药品的临床价值、安全性、有效性及经济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并确定药品的遴选标准。
2.制定药品遴选程序,包括公开征集、评估、审批等环节。
公开征集阶段,药品供应商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向医疗机构提交药品申报资料。
评估阶段,药品遴选委员会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并给出评审意见。
审批阶段,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药品遴选的最终决策。
3.建立药品遴选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一轮药品遴选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以备查阅。
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明确采购目标,根据临床需要和医疗机构的资源状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药品种类、数量、采购方式等具体信息。
2.建立采购程序,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依据采购计划,医疗机构应向药品供应商发出采购邀请,并公开公告采购信息,确保采购公平公正。
3.加强供应商评价和管理,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估制度,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药品质量、交货准时性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
4.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对药品的采购、入库、出库等环节进行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结语: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是医疗机构药物管理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患者用药的安全和质量。
2023年的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应该更加科学、规范和高效。
通过建立药品遴选委员会、明确药品遴选标准和程序,以及完善采购目标和程序等措施,可以提高药品的质量和患者的用药安全。
孕产妇及儿童用药遴选制度
孕产妇及儿童药物遴选制度
一、目的
对孕产妇及儿童药品进行遴选和质量控制,保证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
二、范围
适用于本院临床药物的遴选。
三、职责
1、药剂科进行对孕产妇及儿童药物的遴选,并制定临床药物遴选表。
2、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进行评价和选择。
3、主管院长进行审核和批准。
4、采购办对所遴选的药品按药物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四、遴选药物的分类
为了便于药物遴选,将遴选药品(包括西药和中成药)按系统划分为:
抗菌药、心血管用药、消化系统用药、镇静和抗焦虑药物、解热、镇痛药、维生素和矿物质药、呼吸系统用药。
五、遴选原则
以“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应用方便”为总则。
具体遴选原则为:
1、根据文献和长期临床使用证实安全行性高。
2、无潜在毒性,药品残留物在体内代谢快,不会引起积蓄作用,不会掩盖其
他疾病症状,基本上无不良反应。
3、不会引起药物依赖性,无“三致”作用。
4、药物作用针对性强,功能与主治或适应症明确。
5、连续使用不会发生耐药性,抗药性,使药品失去治疗效果;。
6、使用时不需要进行特殊检查与试验。
7、剂型,规格便于自用与携带,以口服,外用,吸入,肛塞等剂型为主。
8、以入“基本药物、新农合、社保”用药目录优先。
9、价格合理:在保证安全有效的基础上,兼顾用药的层次和药品的价位,
同类品种同时考核质量、价格、品牌等因素,以质优价廉者优。
10、临床必需:基本药物必需能保证临床预防、诊断和治疗的需要
11、品种必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上的挂网品种。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直接挂网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直接挂网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卫生计生局、神木县、府谷县卫生局,委直委管各单位、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精神,现就做好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药品采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直接挂网药品是指医疗卫生机构依据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分批公布的直接挂网药品网上采购目录,按照议价要求,直接与生产经营企业议定采购价格,网上阳光采购的药品。
直接挂网药品范围随国家及我省相关政策动态调整,目前主要包括:常用低价药品、基础输液、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以及暂不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
国家基本药物(含我省增补药品)中原单独定价药品和优质优价中成药目前暂纳入直接挂网药品。
二、议价要求各采购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县(区)“三统一”办或医疗机构采购联合体)依据平台提供的参考价格,按照量价挂钩、带量采购的原则,从严控价。
其中,常用低价药品的零售价格不得突破低价药的日均费用标准(西药3元、中成药5元);国家基本药物(含我省增补药品)中原单独定价药品和优质优价中成药,实际采购价格不得突破平台公布的限价。
三、时间要求从平台分批公布直接挂网采购目录之日起,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应在1个月内议定实际采购价格,并在平台填报,同时要在平台建立相应的配送关系。
四、采购流程1.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直接挂网药品情况,遴选确定具体采购品种和数量,按照议价要求以及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直接与挂网生产企业议定实际采购价格。
2.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组成采购联合体,由县(区)药品“三统一”办公室牵头,汇总制定直接挂网药品采购目录,明确数量,按照议价规则,与挂网生产企业议定实际采购价格。
2023年-2024年执业药师之药事管理与法规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3年-2024年执业药师之药事管理与法规题库附答案(典型题)单选题(共45题)1、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的有效期A.1年B.2年C.3年D.4年【答案】 C2、有关资料显示,国外几十家,甚至几家医药批发企业就承担了全国的药品供应,而我国的药品批发企业,多数企业规模小,运营成本高,市场分散,经营行为不规范。
目前,全国已有数千家药品商业企业实施了股份制改造,打破了地区、行业、所有制的限制,以联合、兼并、参股、控股的形式建立了大公司、大集团,并大量推广了代理配送制,总代理、总经销已经成为主要的销售方式,初步达到降低费用、增加效益的目的。
A.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B.药品零售企业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C.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D.企业应当按照验收规定,对每次到货药品进行逐批抽样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答案】 B3、关于互联网药品交易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A.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严格审核参与互联网交易药品的合法性B.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审核首次网上交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备案C.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互联网交易的药品生产企业只能交易本企业生产的药品D.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交易服务的企业可以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全部药品【答案】 D4、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药品广告的申请和审批的说法,错误的是A.药品广告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药品广告审查申请B.药品广告审查申请必须依法向生产企业或者进口代理人等广告主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C.申请药品广告审查,应当依法提交《广告审查表》、与发布内容一致的广告样件,以及合法有效的材料D.申请人可以到广告审查机关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电子政务平台提交药品广告申请【答案】 B5、(2018年真题)药品零售企业所持《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是()A.至少5年B.3年C.5年D.至少3年【答案】 C6、关于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德教育整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A.严禁销售假劣中药粉B.严禁销售中药饮片以外的其他药品C.禁销售国家规定的27种毒性药材D.严禁非法销售国家规定的42种濒危药材【答案】 B7、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原则是A.安全、有效、经济B.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C.保证品种和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成本、方便购药和便于管理D.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答案】 D8、了解超剂量应用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及处理方法,可查阅A.【用法用量】B.【药物相互作用】C.【禁忌】D.【药物过量】【答案】 D9、药品广告中可以含有的内容是A.家庭必备?B.与同类药品相比质优价廉?C.根治颈椎病?D.禁忌症?【答案】 D10、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A.应当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B.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C.应当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D.应当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答案】 A1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在药品广告发布中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的,对广告者责令改正、没收广告费用,可并处罚款,实施处罚的机关A.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物价管理部门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答案】 C12、根据《进口药材管理办法》,不得作为首次进口药材审批的申请人或者备案单位的是A.中国境内的中成药上市许可持有人B.中药生产企业C.中药材专业市场D.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经营企业【答案】 C13、索赔或者退货检品的留样应当保存至A.有效期满B.根据实际情况掌握保存时间C.案件完结时D.直接销毁【答案】 C14、(2020年真题)根据《行政许可法》,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形是()A.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申请人申报《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不全和有误,需要补全和修改B.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申请发给一家中药饮片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C.某药品零售企业取得一项行政许可后,当地政府决定调整该行政许可的管理部门,由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改为县级药品监D.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一家药品零售企业申请开办时存在经营场所房屋产权材料造假行为【答案】 D15、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的药品是A.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的独家生产品种B.非临床治疗首选的药品C.疫苗D.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答案】 B16、属于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是A.羚羊角B.龙胆C.穿山甲D.当归【答案】 B17、药品批发企业仓库药品与药品间的距离不小于A.5厘米B.10厘米C.20厘米D.30厘米【答案】 A18、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8月2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规定中药加工成细粉,临用时加水、酒、醋、蜜、麻油等中药传统基质调配、外用,在医疗机构内由医务人员调配使用的物质的管理方式是A.不纳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范围B.纳入备案管理的传统中药制剂管理范围C.纳入注册管理的中药制剂管理范围D.纳入注册管理的上市药品管理范围【答案】 A19、(2015年真题)根据《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是()A.三唑仑片B.酒石酸麦角胺片C.氯硝西泮片D.盐酸布桂嗪注射液【答案】 A20、关于药品零售企业购销兴奋剂的说法,错误的是A.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处方销售胰岛素B.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需要审核执业医师开具的胰岛素处方C.药品零售企业可以向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质的生产或批发企业采购肽类激素D.兴奋剂主要分为零售药店不可以零售的兴奋剂以及零售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兴奋剂【答案】 C21、指导中药及民族药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的是A.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B.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国家中医药管理局D.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答案】 C22、国外企业生产的药品到岸,向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必须持有A.《药品生产许可证》B.《进口药品注册证》C.《医药产品注册证》D.《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答案】 B23、根据《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行为的说法,错误的是A.生产中药饮片必须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B.生产中药饮片必须使用符合药用标准的中药材,并尽量固定药材产地C.中药饮片的生产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D.经营中药饮片的企业应在符合要求的场所从事中药饮片分包装活动【答案】 D24、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假药,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A.《药品生产许可证》B.《药品经营许可证》C.《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D.《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答案】 A25、甲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类别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有: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精简版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药品遴选及采购是医疗机构经常进行的重要工作,对于提供患者优质的药物治疗服务具有关键作用。
为了保证药品遴选和采购的合规性和科学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2. 遴选药品的原则和程序2.1 遴选原则安全性: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质量标准和药品注册要求。
效力性:药品必须具备明确的临床疗效,并由权威的临床实验证据支持。
经济性:药品的价格必须合理且透明,符合医疗机构的经济承受能力。
实施性:药品必须符合医疗机构的现有药物治疗流程和实际操作能力。
2.2 遴选程序药品需求评估:医疗机构根据患者需求和治疗指南,评估药品需求的类型和数量。
药品筛选:医疗机构根据遴选原则,制定筛选标准并对符合条件的药品进行初步筛选。
药品评估:医疗机构进行药品的全面评估,包括临床疗效、副作用、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
药品决策:医疗机构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药品决策,并确定采购目标。
药品采购:医疗机构按照采购程序和规定,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
3. 药品采购管理3.1 采购计划根据药品需求评估和社会经济情况,医疗机构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药品种类、数量、预算等详细信息,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3.2 供应商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
供应商的选择应基于其在药品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供应商的合同及支付管理应规范执行,确保合同履行和付款合规性。
3.3 采购过程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采购审批和备案制度,明确采购决策的程序和责任。
采购过程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执行,确保公平公正、透明透明度。
采购后的验收和入库工作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采购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4.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的监督与评估4.1 内部监督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遴选及采购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
内部监督应涵盖药品遴选、采购、合同执行和支付等全过程。
药品遴选制度
药品遴选制度一、遴选原则(一)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
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二)参考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品种。
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
(三)保证重点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四)遵循“一品两规”要求,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二、重点遴选的范围(一)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二)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
(三)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
(四)支持我院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及重视药品的安全性所必须的药品。
(五)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
(六)补充医保,农合备药率不足的问题,入选的药品一般应是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七)各种临床专科需要,充实调整医院用药结构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的药品。
(八)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必备药品。
三、程序与方法(一)由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编写,药剂科具体承办。
(二)按照入选的基本原则,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
(三)做到客观、全面、公正的选择药品。
(四)属于新药的,由新药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医药的总体备药情况提出品种目录,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属于各专科用药的,在符合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办法”、“新药引进范围”的原则下,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委员会讨论通过。
(六)属于老药淘汰的,由药剂科根据医药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淘汰。
(七)药剂科应以不同的形式不定期地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定期修订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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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妇产科非专利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中成药和民族药部分)遴选原则
一、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用药需求为导向。
二、安全、有效、经济,适宜妇产科使用的药品。
三、说明书中有明确妇产科适应症的药品或目前在妇产科临床常用的药品。
四、优先选择标准:
(一)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
(二)中国药典收载的药品。
(三)纳入妇产科相关病种国家中医(民族医)临床路径、中医诊疗指南或中医(民族医)诊疗方案的药品。
(四)临床必需但供应短缺的药品。
五、独家生产药品和采购金额大的药品重点论证。
六、坚持公平、公正、廉洁。
儿科非专利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中成药和民族药部分)遴选原则
一、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用药需求为导向。
二、安全、有效、经济,适宜儿童使用的药品。
三、说明书中有明确儿科适应症的药品或目前在儿科临床常用的药品。
四、适宜儿童使用的剂型和规格。
五、优先选择标准:
(一)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
(二)中国药典收载的药品。
(三)纳入儿科相关病种国家中医(民族医)临床路径、中医诊疗指南或中医(民族医)诊疗方案的药品。
(四)临床必需但供应短缺的药品。
(五)说明书中有儿童用法用量的药品。
六、独家生产药品和采购金额大的药品重点论证。
七、坚持公平、公正、廉洁。
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中成药和民族药部分)遴选原则
一、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用药需求为导向。
二、说明书中明确专门用于急(抢)救治疗的药品或目前在急诊急救中必需的药品。
三、说明书中包含各种急危症的抢救治疗,且行业达成共识的药品。
四、优先选择标准:
(一)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
(二)中国药典收载的药品。
(三)纳入急诊科相关病种国家中医(民族医)临床路径、中医诊疗指南或中医(民族医)诊疗方案的药品。
(四)临床必需但供应短缺的药品。
五、独家生产药品和采购金额大的药品重点论证。
六、坚持公平、公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