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加工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用油加工合同

甲方(受委托方):驻马店市隆兴油脂公司

乙方(委托方):福达坊食用油江苏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产品质量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精炼加工芝麻油所需的不作价原料芝麻油(实际数量以磅单为准)加工,加工定额损耗为5%

第二条:加工质量标准

加工后的芝麻油澄清透明,酸价≤0.5,红值≤8,过氧化值≤2,溶剂残留≤50,特征指标在GB8233-2008要求范围内,朔化剂在卫生部下发的通知最大残留量以内,其他卫生标准按GB2716-2005执行。

第三条:加工费

乙方按照每精炼加工一吨成品芝麻油,支付600元加工费的标准付给甲方。加工所需的附属原料由甲方无偿提供。

第四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将加工后的成品共同封样(6瓶500ml),其中两瓶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其余四瓶甲乙双方各留两瓶被查。确认检测结果符合本合同第二条后,乙方凭交货凭证将加工费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运输及安全

甲方将成品交付乙方后的运输安全责任及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乙方将原料交付给甲方起生效,至甲方将加工成品交付给乙方,并收到乙方全部应付费用后结束。

甲方(盖章):驻马店市隆兴油脂公司乙方(盖章):福达坊食用油江苏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