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标准化货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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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标准化货场管理办法
简称标准化货场) 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加 强标准化货场建设和管理工作。 标准化货场建设和管
理的原则是:统一标准、便
捷实用,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建管并举、规范管 理,转型发展、提升服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 的合资铁路的货场、货运中心、物流中心 (基地)。其 他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标准化货场应达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基本条件。在标准化货场基础上,对符合相应条件的
实行分级管理,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共 5 个等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货场管理,促进铁路标准化 货场建设工作,强化货运安全风险管理,改善设备设
施、作业和服务环境,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和运输效率、效益,实现设备先进、功能完善、环境 优美、队伍精干、管理科学、安全高效、服务优质的 创建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 货物运输规程》、《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是铁路标准化货场 (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运 [ 2012 ] 134 号
关于公布《铁路标准化货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安全风险管理,改善货运设备设施,提高货运
服务质量,铁道部组织制
定了《铁路标准化货场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货场工作情况报告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10.照明设备配置齐全、状态完好,满足夜间作 业需要;
11.按铁道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信息系统,并 运用良好;
12.配置轨道衡、汽车衡或超偏载检测装置等计 量安全检测设备,并纳入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 系统联网运行,运管修制度健全,运用良好;
13.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货场,应按有关规定配 置相应的仓库、装卸机具、消防设备、安全检测设 备、报警装置和应急处置设备设施,运用良好;
1 4 .办 理 危 险 货 物 和 超 限 超 重 货 物 、 超 长 货 物 的,应取得相应资质;
15.货场粉尘抑制、废弃物处置、噪音控制等方 面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16.管理机构健全,配齐配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 员,职工队伍稳定;
17.《货运管理细则》制定规范、操作性强、修 订及时、落实到位;
18.无《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监察办法》 列举的严重货运服务质量问题;
19.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健全。定期召开客户 座谈会,客户意见和建议有记载、有分析、有整改、 有反馈、有效果;
2 0 . 各 项 运 输 收 入 管 理 与 安 全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完 善,全年未发生违反运输收入纪律行为的事件或发生 运输收入重大事故的事件;
21.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达 80% 及以上,专业 性货场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达 95% 及以上;
22.装卸机械完好率 98% 及以上;
23.标准化货场考核得分 80 分及以上;
24.服务质量满意度指数测评 80 分及以上; 25.可以为客户提供接取、送达物流服务。
第九条 一级标准化货场除具备标准化货场基本
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无《铁路货运安全质量考核办法》列举的重 大问题; 2.无核实严重超偏载车; 3.货场年到发量 200 万吨及以上或年货运收入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铁道部货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标准 化货场管理办法,指导、检查和监督标准化货场创建 工作;负责标准化货场标准制定和日常监督检查,以 及达标货场的命名公布等工作。
第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货运主管部门负责管内标 准化货场规划、建设、管理和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对 已获得称号的标准化货场进行年度考核。
第七条 有关货运站段负责标准化货场的日常管 理工作。
第三章 标准化货场的条件
第八条 标准化货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各项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完善,全年未发生责 任铁路交通事故,货场内未发生责任火灾、爆炸事 故;
2.核实超偏载率低于全路平均水平;
3.货场年到发量 (包括专用线、专用铁路运量, 以下同) 100 万吨及以上或年货运收入 2 000 万元及 以上;
4 . 货 场 基 础 管 理 与 货 运 营 业 行 为 规 范 , 符 合 《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质量标准》和铁道部有关要求;
5.货场环境整洁、秩序良好,生产活动流畅; 6.专用线管理规范,符合《铁路专用线专用铁 路管理办法》和铁道部有关规定;
7.设置货运营业厅 (室) 的,应实现综合窗口、 多功能、全方位优质服务,应具备引导标识服务系
统、电子显示设备、公告公示、服务台等直接服务客
户的设备设施。根据需要配置 POS 机、身份证识别 装置、视频监控设备、复印机、传真机等;
8 . 有 与 办 理 品 类 和 货 运 量 相 适 应 的 仓 库 、 雨 棚、站台及装卸机具等设施、设备,状态良好。从事 集装箱作业的门式起重机应配置防摇吊具; 9.货场通道、作业场地全部实现硬面化。货场 全封闭管理。货场标志标识统一、规范;
4 000 万元及以上;
4.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达85% 及以上,专业性货场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达96% 及以上;
5.标准化货场考核得分85 分及以上;
6.服务质量满意度指数测评85 分及以上;
7.可以为客户提供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物流服务。
第十条二级标准化货场除具备一级标准化货场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无《铁路货运安全质量考核办法》列举的大问题;
2.无核实超偏载车;
3.贵重物品有专库存放,配有防火防盗报警装置,且状态良好;
4.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达90% 及以上,专业性货场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98% 及以上;
5.标准化货场考核得分90 分及以上;
6.服务质量满意度指数测评90 分及以上;
7.可以为客户提供物流资源整合、设备维修与租赁、报关报检、广告开发等服务。
第十一条三级标准化货场除具备二级标准化货场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95% 及以上,专业性货场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达100%;
2.标准化货场考核得分95 分及以上;
3.服务质量满意度指数测评95 分及以上;
4.无《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监察办法》列举的一般货运服务质量问题;
5.可以为客户提供物流整体解决方案、全程物流服务。
第十二条四级标准化货场除具备三级标准化货场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货场环境优美,服务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2.装卸机械化比重98% 及以上;
3.标准化货场考核得分98 分及以上;
4.服务质量满意度指数测评98 分及以上;
5.无《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监察办法》列举的货运服务质量不良反应;
6.可以为客户提供商品展览、市场交易、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综合服务。
第十三条五级标准化货场除具备四级标准化货场条件外,货场的作业过程、管理和对外服务应全面实现信息化,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知名的服务品牌;
2.有重大的技术或管理创新;
3.引领货场发展方向。
第四章标准化货场的管理
第十四条标准化货场的评定实行百分制,具体加减分标准如下。
1.按《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质量标准》逐条款要求对标考核,未达到的项目每项扣1 分;部分达到的项目每项扣0.5 分。
2.货物发到量、货运收入、多元化经营收入、集装箱发到T E U 、集装化运输比重、装卸总作业量、装卸全员劳动生产率、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指标同比减少1% 及以上,每项扣1 分;同比增加1% 及以上,每项加1 分。
3.业务受理未实行一个窗口办理,扣5 分。
4.车站对货场内的装卸作业未实行“五统一” 管理,扣1 ~ 5 分。
5 .各岗位规章、文电未配齐或未及时修改,扣1 分。
6.相关安全问题按《铁路货运安全质量考核办法》规定扣分。
7.发生运输收入一般事故的每起扣2 分;发生运输收入重大事故的每起扣5 分。
8.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各项问题,但未取消考核资格的,每项扣1 ~ 5 分。
9.受到铁道部通报批评,每件扣1 分;获得铁道部通报表扬,每件加1 分。
10.货运安全室建设达到铁道部“标准化货运安全室”建设标准,被铁道部命名的加5 分。
11 .从业人员在铁道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被授予“全路技术能手”称号的,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