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处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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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固废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固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固废管理,保障员工健康,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固废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产生固废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公司内部固废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确保固废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固废分类与标识第四条公司内部固废分为以下类别:(一)一般固废:如废弃纸张、塑料、玻璃、金属、布料等。

(二)危险固废:如废电池、废荧光管、废油漆、废矿物油、废溶剂等。

第五条固废分类标识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明确标注固废名称、类别、数量等信息。

第三章固废收集与存放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废收集工作,按照固废类别将固废分别收集至指定的收集容器。

第七条收集容器应具有防雨、防渗、防溢功能,并标明固废类别和数量。

第八条固废存放区域应通风、干燥、防火、防爆,远离生活区。

第九条禁止将危险固废与一般固废混合存放。

第四章固废处理与处置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固废处理体系,确保固废得到有效处理。

第十一条危险固废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二条一般固废可采取以下处理方式:(一)回收利用:对可回收利用的固废进行分类回收,实现资源化。

(二)填埋:对无法回收利用的固废,按照规定进行填埋处理。

(三)焚烧:对部分有机固废进行焚烧处理,实现无害化。

第十三条处理后的固废,应按照规定进行封存、标识,并定期检查。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固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五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检查,如实反映固废管理情况。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应依法进行处理。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在固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固废处理管理制度

公司固废处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固废”)的管理,规范固废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行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员工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采取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减少固废产生量,降低环境风险。

2. 分类收集,分级处理。

按照固废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资源化利用价值,实行分类收集、分级处理。

3. 安全可靠,规范操作。

确保固废处理设施运行安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4. 责任明确,协同管理。

明确各部门在固废处理工作中的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公司成立固废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固废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固废管理部门,负责固废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工作。

3. 各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固废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固废的收集、暂存和处理。

四、固废分类及收集1. 固废分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将固废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医疗废物。

2. 收集容器:根据固废分类,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并在容器上标注明显的分类标识。

3. 收集方式:采用封闭式收集,防止固废泄漏、扬尘和二次污染。

4. 收集频次:根据固废产生量,确定收集频次,确保固废及时收集。

五、固废运输1. 运输车辆: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专用运输车辆,确保车辆密闭、清洁。

2. 运输路线: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生态敏感区域,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

3. 运输手续: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运输手续,确保运输过程合法合规。

六、固废处理与处置1. 一般固废: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无法资源化利用的,按照无害化处理要求进行处置。

2. 危险固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

3. 医疗废物:按照国家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七、记录与档案管理1. 建立固废处理台账,详细记录固废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信息。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5篇)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5篇)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1目的通过制定本制度规范公司固体废弃物安全、环保管理,确保公司固体废弃物得到及时有效、环保、安全、无害化处理。

2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生产车间和相关职能部门。

3职责与分工3.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的管理;确定各车间、部门固体废弃物存放地点、分类种类,并对其进行标识和日常分类、存放设施维护、员工培训、记录填写等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最终处理。

3.2各车间、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和定点存放。

4内容与要求4.1固体废弃物的来源4.1.1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废包装物、含危废的废包装物、废棉纱、废手套、过期的废化学品、水处理污泥、天然纤维制品、木制品、设备检修时的废零件、废铁、废罐、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废手套。

4.1.2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废纸、废硒鼓、废灯管、废电池。

4.1.3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剩饭菜。

4.2本公司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置见下表:联系物资回收部门或供货方,进行资源回收再利用,对物资回收部门,需确定其具备物资回收再利用的资格和能力按环境卫生局规定运至指定地点,或施工工程乙方负责处理,生活垃圾按城市关于生活垃圾规定处理设立危险废弃物存放区,张贴警告标识,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有危险品处置资质或环保局指定单位)进行处理4.3生产生活中应提倡节能、减污、增效,应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各类物资的循环使用。

4.4废弃物的暂存、收集4.4.1各车间、部门需在本单位内明显位置设置相应的固废分类暂存装置,并将产生的废弃物分类存放于标识的容器内或存放区。

一般固废由行政办公室、生技科分别对所管辖的一般固废类别设置一般固废存放处,并设置专人管理。

危险废弃物存放,由环保站设专人管理。

4.4.2各部门若有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则应填写《危险废弃物暂存交接记录》,与环保站管理员办理交接手续。

4.4.3固废分类标识为:生活垃圾、油抹布、废手套、废弃包装物、废铁等。

电厂固废管理规定

电厂固废管理规定

电厂固废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电厂固废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电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电厂内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活动。

二、固废分类电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粉煤灰:是从煤燃烧后的烟气中收捕下来的细灰。

2、炉渣:是煤炭在锅炉中燃烧后残留的固体废弃物。

3、脱硫石膏:是电厂脱硫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

4、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如废金属、废塑料、废纸等。

三、管理职责1、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电厂固废管理制度,监督固废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固废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2、生产部门负责减少固废的产生量,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

3、固废收集部门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集各类固废,并做好分类存放工作。

4、运输部门负责固废的安全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抛洒等污染环境的情况。

5、处置部门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对固废进行合理处置,确保处置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四、固废产生控制1、优化生产工艺,采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2、加强对原材料的管理,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降低废弃物的产生。

3、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不断改进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固废的产生。

五、固废收集1、各生产环节应设置专门的固废收集设施,如垃圾桶、收集箱等,并做好标识。

2、固废收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分类要求进行收集,严禁混装。

3、收集过程中应避免固废的散落和飞扬,保持环境整洁。

六、固废贮存1、设立专门的固废贮存场所,贮存场所应符合环保要求,具备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

2、不同类型的固废应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牌。

3、贮存场所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防止滋生蚊蝇和细菌。

七、固废运输1、选择具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承担固废运输任务。

2、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防止固废泄漏和飞扬。

3、运输路线应提前规划,避开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

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职责2.1安全环保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2各部室和生产车间负责本部室和车间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3、管理规定3.1固体废弃物分类3.1.1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由:a)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沥青渣、萘渣、生产污泥以及设备检修更换下来的含油零件、废旧电瓶等。

b) 办公中产生的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废弃油杂质、擦油布等。

c) 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涂料、沥青、油漆等。

d) 绿化中产生的残留农药及其容器等。

3.1.2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至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3.1.3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3.2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3.2.1各单位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3.2.2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或废弃箱。

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3.2.2.1 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a)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沥青渣、萘渣、生化污泥等放置在指定大棚内保存,存放一定数量后由储运车间将焦油渣、沥青渣、萘渣运到煤场配煤炼焦。

生化污泥办公室联系外单位处理。

b) 车间检修产生的废油应将废弃油装入油桶内密闭存放。

c) 施工时产生的废旧涂料、残余油漆、废沥青涂料等固废应要求承包方收集、存放在指定的有害废弃物场所。

d) 废弃灯管、残油布、废弃电瓶等应放入危险固体废弃物分类垃圾箱,统一由清洁办处理。

3.2.2.2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a) 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可回收利用分类垃圾箱,统一由清洁办处理。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4篇)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4篇)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的管理与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废料、生活垃圾、办公废纸等。

第三条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优先考虑废物的减少与循环利用,减少废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落实到位。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及废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分类管理与收集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制度,根据废物的性质和处理要求将废物分类收集。

第七条公司应设置固体废物收集容器,并明确标示不同废物的分类要求。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的培训,确保员工正确理解并执行分类要求。

第九条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固体废物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不得将固体废物随意丢弃。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废物回收活动,提倡员工参与,充分利用可回收资源。

第十一条公司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固体废物的定期收集和运输,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

第三章处理与利用第十二条公司应根据固体废物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确保废物按要求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废物的再生利用研究,优先使用再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十四条公司应积极推广废物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利用,确保废物处理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废物处理的监测工作,确保废物处理的合规性与安全性。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固体废物管理的监督机制,监督废物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废物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对不达标的部门进行督促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汇报废物管理相关情况,并配合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车间固废危废处置管理制度

车间固废危废处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车间固废危废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所有生产、研发、检测等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危废的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

三、管理职责1. 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固废危废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严格执行。

2. 环保管理员:负责固废危废的日常管理,包括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工作。

3.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危废的及时收集,并按照要求交由环保管理员处理。

4.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固废危废产生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管理制度1. 分类管理:根据固废危废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法律法规要求,对固废危废进行分类,设置专用收集容器,确保分类准确。

2. 收集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危废,应立即收集至专用容器,并填写《固废危废收集记录表》。

3. 贮存管理:固废危废的贮存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潮、防雨、防晒,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固废危废应申报至环保部门。

4. 转移管理:需转移的固废危废,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填写《固废危废转移联单》。

5. 处置管理:固废危废的处置,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签订处置合同。

处置过程中,应确保安全、环保、合法。

6. 事故处理:发生固废危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环保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五、监督与考核1. 环保部门:定期对本车间的固废危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车间主任:对环保管理员和生产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制度执行情况、环保意识等。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车间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1. 前言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管理的行为而制定,旨在保障固体废物的环保安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逐步实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

2. 清单2.1 分类根据固废的特点和处理方式,将固废进行分类,分别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2.2 收集2.2.1 收集要求•有害垃圾:由相关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定期收集、运输、处理。

•可回收物:有专门箱体和袋子收集,对于散装废品则由指定回收点收集。

•厨余垃圾:在社区内设置专门收集点,并进行定期收集,避免垃圾对周边居民生活和环境的影响。

•其他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负责收集和清运。

2.2.2 储存要求•有害垃圾:存放在通风、密闭的地方,减少外泄,保证垃圾污染不扩散。

•可回收物:按照种类分开储存,放在指定的垃圾袋、垃圾桶内。

•厨余垃圾:将生活垃圾、食物垃圾、剩菜剩饭等分别装袋放入分厨式垃圾桶内。

•其他垃圾:尽量减少垃圾的放存时间和频次,并将其尽快转运至中转站或处理场。

2.3 处理•有害垃圾:交给专业的有害垃圾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可回收物:通过固定的收运点,将可回收物集中起来,提高回收利用率,并减少零散的企业回收。

•厨余垃圾:经过分解、发酵、腐熟等自然过程,生产出的质量较高的有机肥料,助力农业生产,也减少了垃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其他垃圾:利用特定的机械设备进行压实、填埋、熔炼或焚烧处理,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理。

2.4 管理•建立固废管控中心,实现全流程的监管,以确保固废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达到环保和资源利用的目标。

•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和管理不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和工作水平。

•宣传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鼓励居民参与固废分类、收集、处置过程中,以行动促进城市环保的共同发展。

3. 实施步骤•制定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

•加强固废产生单位的管理,实行分类指导、分类投放、分类收集,逐步实现分类处理。

固体废物相关规章制度

固体废物相关规章制度

固体废物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种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使用、处理固体废物活动中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固体废物管理的原则是“谁生产、谁处理”,即生产者负责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第四条固体废物应当分类处理,采取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五条固体废物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标准和排放标准执行。

第六条固体废物管理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保护环境、预防污染。

第七条固体废物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国家环保部门、地方环保部门、固体废物处理机构等。

第二章固体废物的分类和管理第八条固体废物应当根据其性质和来源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第九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固体废物应当分类存放、运输和处理,切实做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第十条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应当有相应的标识和颜色区分,并在明显的地方设置分类垃圾箱。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机制,开展分类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第十二条居民区、商业区、工业区等各类区域应当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方便居民和单位履行固体废物分类的义务。

第三章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第十三条固体废物应当定期清理、清运,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方式,确保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第十四条固体废物的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标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倾倒、焚烧固体废物。

第十五条固体废物处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保证固体废物处理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六条固体废物处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接受相关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固体废物处理机构应当建立固体废物处置档案,定期向环保部门汇报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第四章固体废物监管和责任第十八条固体废物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固体废物的责任,积极参与固体废物管理工作。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最新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最新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保护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固体废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循环经济和绿色发展。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提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

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第五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对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处理、处置等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明确责任人和防治目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七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合理选择和利用固体废物资源,推广先进的固体废物利用技术,提高固体废物的资源化水平。

第八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运输。

第九条固体废物利用、处理、处置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第十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能力。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不得非法转移、利用、处理、处置固体废物。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处置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采样检测等方式,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可以依法予以处罚,并可以责令改正。

第十五条公众有权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固废治理管理制度

固废治理管理制度

固废治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固体废物的治理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涉及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

三、政策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循环利用促进法》4、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的固体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四、主要内容1、固废分类凡在生产、生活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废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等类别。

2、固废收集各单位应建立专门的固废收集点,定期组织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和打包,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

3、固废运输运输单位应具备固废运输许可证,采取专门的运输工具,按照规定的路线、时段和方式进行固废的运输,并确保固废不泄漏、不外溢。

4、固废处置有害废物应交由具备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他类别的固废可以采取焚烧、填埋、堆肥等方式进行处理,但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5、固废利用可回收物应尽量进行资源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厨余垃圾可以进行有机肥料的生产和利用,减少土地资源占用。

6、固废监管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固废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检查机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

7、固废教育要开展固废分类、降解、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固废治理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

五、责任制度1、政府部门应加强固废治理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落实固废管理职责,推动制度的贯彻执行。

2、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固废治理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监督,确保固废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个人公民要积极响应国家的环保政策,自觉进行固废分类、减量化处理,不随意乱丢固废,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六、监督检查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机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重大污染事件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确保固废治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司固废处理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固废处理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意识,规范固废处理工作,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生固体废弃物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固废处理工作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确保固废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

第二章固废分类与标识第四条公司固废分为以下几类:1. 危险固废: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2. 非危险固废:指除危险固废以外的固体废物。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标准对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并在固废容器上清晰标识。

第三章固废收集与储存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置专用固废收集容器,并定期清理,保持容器清洁、完好。

第七条固废收集过程中,应避免污染环境和交叉污染,确保固废安全。

第八条固废储存区域应设置围挡,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防雨、防渗漏。

第四章固废运输与处置第九条固废运输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车辆应采取防漏、防扬散、防雨等措施。

第十条运输固废时,应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固废处置应选择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签订处置合同。

第十二条处置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固废处置工作,并向公司提供处置证明。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公司环保部门负责对公司固废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环保部门应定期对固废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在固废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固废处理管理制度细则一、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废管理工作,确保固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固废收集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二次污染。

固废现场管理规定(3篇)

固废现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废现场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废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固废产生者”)。

第三条固废现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责任明确、责任到人;(四)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固废现场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固废现场管理工作。

第二章固废产生者的责任第五条固废产生者应当依法申报登记产生的固废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

第六条固废产生者应当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制度,明确固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责任人。

第七条固废产生者应当对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国家规定和地方标准进行标识。

第八条固废产生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固废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

第九条固废产生者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固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十条固废产生者应当建立固废处理台账,记录固废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按照规定保存备查。

第三章固废收集、运输和处置第十一条固废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固废收集、运输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收集、运输工具,并保持其清洁、完好。

第十三条固废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将收集、运输的固废及时运输至指定的处置场所。

第十四条固废处置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规定和地方标准进行固废处置。

第十五条固废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固废处置台账,记录固废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按照规定保存备查。

第十六条固废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固废处置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固废产生者、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1、目的对公司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有效管理、清理,减少环境污染,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

3、要求3.1固体废弃物收集3.1.1固体废弃物分类a)一般固体废弃物(具体见固体废弃物分类标准)b)危险固体废弃物(具体见固体废弃物分类标准)3.1.2各部门要明确标识收集固体废弃物的桶和袋。

将生产和生活各环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存放。

每天集中送至标识固体废弃物类别的收集棚。

应采取措施防止泄漏或混放。

3.1.3生产、修机所产生的废手套、废纱布等集中用桶盛装,并送至指定点存放。

3.1.4废塑料框等辅助材料由该车间的负责人组织收集后运送到指定的废弃物存放处存放。

3.1.5存放化学品的空桶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危险固废存放处。

3.1.6其他的固体废弃物由各部门收集后,存放在指定的收集箱内。

3.2固体废弃物贮存3.2.1存放棚由仓库管理,保证各类固体废弃物正确分类堆放。

仓库管理员应每天检查。

如发现有混放现象应立即通知车间或生产部进行教育处理。

3.2.2固体废弃物存放棚应对各类固废进行标识。

3.2.3仓库每天对来料进行登记。

3.3固体废弃物处理3.3.1一般固体废弃物贮满后由综合办统一进行处理。

3.3.2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由办公室与物资回收单位联系,以废旧物资出售。

3.3.3不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由办公室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系运送到指定场所处理。

3.4固体废弃物分类标准为便于员工识别而不致将固体废弃物混放,本公司特在各相关场所设立固体废弃物收集。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2)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法律法规:一个国家或地区通常会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包括废物的分类、处置方式、环境保护要求等,以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2. 废物分类: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通常会要求将废物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分别存放、处理和处置。

常见的分类包括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

3. 废物收集和运输: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会规定废物的收集方式和运输要求,确保废物能够安全、高效地从产生点运送到处理点,包括设定收集点、收集车辆的要求等。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应当遵守本办法。

3. 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

4. 固体废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协调。

二、监督管理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管理的领导,将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固体废物管理目标和政策措施。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队伍建设。

3.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的综合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2)组织编制和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3)组织开展固体废物监督检查;(4)负责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固体废物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

4. 各级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1. 固体废物产生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包装、标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2. 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

禁止将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其他固体废物中。

3. 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确保固体废物处置过程安全、环保、高效。

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4.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确需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5. 有毒有害废物应当进行安全处置,不得随意排放、倾倒或者堆放。

四、法律责任1.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废物处置管理制度(5篇)

废物处置管理制度(5篇)

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达到节能、环保、低消耗的目的,同时减少本部门在生产控制及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固、废水、废液等不利因素对环境及职业健康的影响,依据本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固废的处置方法1、控制组:(1)在过程产品的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包括生料、水泥、矿渣粉、粉煤灰及各种原燃材料,每班统一收集到垃圾桶中,下班时各班负责人倾倒至粘土质原料中,做到每天一清理。

(2)过程产品的检验过程中,做细度(包括生料细度、水泥细度等)产生的筛出物,由沉淀池经过沉淀,每月由各班分期清理一次,运到粘土质原料中。

2、物检组(1)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胶砂浆、净浆及废试块、废水泥样等,每次实验完后进行收集,运到混合材场地,用作混合材。

(2)废标准砂袋每次做完试验后进行收集、存放。

3、分析组检验后产生的废料(包括废弃过程产品、废弃进厂原燃材料)等,统一收集后到到粘土质原料中使用。

4.1各组检验及整理台帐过程中产生的废纸张及报废杂志、报纸等,统一收集到废袋子中。

4.2各组废旧灯泡、灯棍更换时,全部交由本室统计员统一收存交仓库。

4.3各组检验用废弃的化学试剂容器,经批准后统一收集,交于仓库保管处置。

4.4各组废旧电池更换后,交于本室统计员收存交仓库。

二、废液的处置方法1、控制组检验细度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作厂区绿化用水。

2、物检组养护用水按规定周期更换时,排入废水池中,经中和用作厂区绿化用水。

3、分析组及控制组检验的废液,各组统一收集到废水桶中达到一定量后,由分析组人员中和稀释沉淀处理后,回收作为厂区绿化用水废物处置管理制度(2)是指对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管理的制度。

它的目的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减少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并促进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循环利用。

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要点:1. 废物分类:根据废物的性质、来源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明确不同类别废物的处理方式和要求。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4篇)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4篇)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固体废弃物管理是指对人类生活和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一个完善的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对于保护环境、保障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个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保障人民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国境内所有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活动。

第三条固体废弃物管理应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动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理。

第四条固体废弃物管理部门是本制度的实施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固体废弃物管理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固体废弃物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章固体废弃物收集第六条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应当按照分类、定量和定点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将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照不同的种类进行分类,保持清洁、整洁的环境。

第八条固体废弃物应当根据不同的性质和危险程度采取不同的收集方式,确保收集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

第九条固体废弃物收集设施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保证固体废弃物的及时收集。

第十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交由指定的收集单位进行收集,不能倒入禁止倾倒的地点。

第三章固体废弃物运输第十一条固体废弃物运输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安全、低碳的运输方式。

第十二条固体废弃物运输车辆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安全设施,避免固体废弃物的泄漏和散落。

第十三条固体废弃物运输车辆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固体废弃物运输过程中,运输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避免在居民区、教育区、医疗区等人群密集区域停留或通行。

第四章固体废弃物处理第十五条固体废弃物处理应当依据固体废弃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选择适当的处理方法,确保处理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

固废管理制度

固废管理制度

固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规范固废管理,保护环境安全,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固废分类管理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和相关规定,建立固废分类管理制度,确保员工食堂的固废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环节的合规性。

2.设立垃圾分类投放区域,明确分类投放要求,提供足够的垃圾分类垃圾桶,并定期对垃圾分类进行宣传和培训,增强员工的垃圾分类意识。

3.建立固废收集记录,记录每日产生的各类固废数量,并确保固废储存区域的整洁和安全,定期清理固废收集容器。

4.固废运输要求使用封闭式集装箱或密封袋进行包装,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定期检查车辆的密封性和安全性。

5.委托正规的固废处理单位进行固废处理,保证固废的合法、环保处理,定期对处理单位进行评估和监督。

(二)危险固废管理1.建立危险固废登记台账,记录每一种类的危险固废的产生和处理情况。

2.危险固废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包装、标识和存放,禁止随意堆放和倾倒。

储存区域应设有防渗漏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对危险固废的运输要求使用封闭式集装箱或专用运输车辆,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泄露或污染环境的情况。

4.危险固废必须由经过合格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处理,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理。

(三)固废处理设施管理1.固废处理设施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具备相应的收集、处理和排放能力,并取得相关的许可证。

2.定期对固废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固废处理设施必须建立固废处理记录,记录每一次固废的处理情况,包括处理的种类、数量和处理方式等。

三、安全检查1.定期进行固废管理的安全检查,包括固废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情况。

2.及时消除固废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确保固废的安全存放和处理。

四、附则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解释。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_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_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_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相对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规定很很有必要的,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1. 目的对公司办公、生活、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能合理合法处理,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标。

2. 范围适用公司内产生各类废弃物的处理。

3. 引用文件和定义4. 职责4.1 公司后勤部决定垃圾堆放点。

4.2 废物产生部门负责做好废弃物的分类及堆放到指定的相应垃圾堆放点。

4.3 办公过程中、生活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后勤部负责垃圾堆场管理和定期清运。

5 管理内容5.1 来源和说明5.1.1 办公生活废弃物:办公生活场所产生的废弃物。

5.1.2 资源废弃物:制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回收或可循环使用废弃物,如包装袋、纸箱、废铁、报废品、废玻璃、废纸等。

5.1.3 一般废弃物: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固体废弃物,如包装纸箱、编织袋、废纸等。

5.1.4 危险废弃物:制造生产过程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日光灯管、废电池、废油、废墨盒、含油废抹布、溶剂等在《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中有登录的废弃物。

5.2 收集和储放5.2.1 公司下班后,各生产部门负责将自身产生的废弃物收集分类,储放到公司内指定地点。

5.2.2 危险废弃物的堆放点,要考虑防雨、防火、防泄漏、通风等措施,并做好危险、废弃标记,危险清运管理人员需经过培训后,了解危险废弃物的特性,做到自我保护。

5.3 处置5.3.1 废弃物的处置必须委托有关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合法回收,若是私人清运,要与承包清运人签订废弃物处置保证书,说明废弃物流向,以避免污染环境。

5.3.2 在废弃物清运时,在填写废弃物清运时,要填写《废弃物清运处理记录表》、出门证。

5.3.3 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危险废弃物,必须由环保机构认可,具有危险废弃物收购许可证单位进行处置,若暂时找不到处置单位,公司应对危废做好储存防护工作5.3.4 生产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各类废弃物的储放情况。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提高固体废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管理原则固体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责任制度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负责。

第五条固体废物分类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是指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六条固体废物管理计划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制定固体废物管理计划,明确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等,并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第八条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固体废物应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应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的利用和处置应遵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固体废物贮存固体废物的贮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第十条固体废物监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信息公开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依法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培训和教育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培训和教育。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违法行为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关于固体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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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f)装载液体、半固体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空间
g)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h)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张贴符合标准的标签。
5.2.7公司全体员工应分类将废物分别收集在规定的垃圾桶/容器内
5.2.8保洁员/员工根据现场垃圾桶/容器的分类标识,统一收集放置到公司总的废物贮存场所,按标识放置到对应区域;
5.5登记与台帐管理
5.5.1危废产生部门入库时按要求填写《危废入库记录表》。
5.5.2采购部负责按要求进行苏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网上运行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系统。
6相关/支持文件

7质量记录:
序号
表单名称
编号
保存部门
保存期限
1
《废弃物清单》
RF-EHS07-01
总经办
三年
2
《危废入库记录表》
RF-EHS07-02
5.2.9对于组合性的废弃物,在有可能的情况下需拆分后分别归类
5.2.10在废弃物搬运过程中要防止废弃物的散落、污水滴漏,如有散落滴漏等现象,应即时处理干净。
5.2.11危废产生部门应及时将危废转移至危废区贮存。
5.3标识与贮存
5.3.1公司设置了固体废物总的贮存场所,分别是生活垃圾贮存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和危险废物贮存区
5.2.2生活垃圾包括:卫生间、茶水间、生产车间、办公区内产生日常生活废物。
5.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电子废物、工业粉尘、废有色金属、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个人防护用品、其他废物。
5.2.4本公司的危险废弃物主要是使用切削油和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危废类别为HW09,危废八位码为900-006-09。
采购部
三年
3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RF-EHS07-03
采购部
三年
5.4.3不可回收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或受委托单位统一运送至指定站点。可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由回收商及时处置回收。危险废物由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转移。
5.4.4采购部在危险废物处置时负责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及时更新至《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5.4.5财务部根据协议要求与废物出库记录定期与回收商、危险废物处置供应商结算费用。
5.3.2总经办监督储存设施清洁完整不得有飞扬、逸散、渗出污染地面情形发生。
5.3.3贮存场所应符合防泄漏、防风、防雨、防晒、防火等相关要求,禁止危废露天堆放。
5.3.4禁止将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合收集、贮存。
5.3.5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5.3.6禁止向固体废物贮存场所以外的区域抛撒、倾倒、堆放、填埋或排放固体废物。
4.4生产部门负责管理危险废物仓库。
5工作程序和规范
5.1固体废物处理的一般规则:减少、再利用和循环利用。
5.2固体废物的识别与分类
5.2.1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名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识别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又分为一般可回收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3.2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3.3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3.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及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5.3.7危废管理和监督部门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5.4转运与处置
5.4.1行政部按照固体废物的处理要求与环卫处或受其委托单位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5.4.2采购部与废品回收商签订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回收协议;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危险废物转移协议。
5.2.5根据以上信息公司将统一形成《废弃物清单》,以备查验。
5.2.6废物的收集,实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
a)公司内应按照以上分类在现场放置垃圾桶,并作好明确标识;
b)危险废物必须装入容器内,如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可用防漏胶袋等存装。
c)危险废物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
d)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
固废处理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确保公司内产生的固体废物被有效的管控,回收和处理,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以避免或降低对环境的影响,特制订本文件。
2范围
适用于艾克夫工厂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日常运营及其他的活动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及除排入水体废水之外的液态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等活动。
3定义
3.1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3.5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提出和规定所有固体废物的分类与处理办法,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
4.2各固体废物产生部门按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收集和贮存。协同做好固体废物的监管及污染防治工作。
4.3采购部门负责寻找各类固体废物处置的供应商,并负责协调负责最后的清运、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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