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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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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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措施和执行救济
要点一
执行措施
为了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一 系列的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变卖、限制出境 等。这些措施旨在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保护申请执行 人的合法权益。
要点二
执行救济
当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一系列的 救济措施。例如,当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时,申请执行 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转移行为;当被执行人拒不 履行义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 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等。
现代民事诉讼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民事诉讼法的理念和制度也在 不断发展和完善。现代民事诉讼法更加注重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 法权益,强调程序公正和司法独立。
民事诉讼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与民法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与民法是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的关系。民法规定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而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实现这些权利义务的诉讼程序和制度。
性质
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是公法的一 种,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 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程
01
古代民事诉讼法
在古代,民事诉讼法尚未形成独立的法律部门,民事诉讼程序通常包含
在民法等实体法中。
02 03
近代民事诉讼法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民事诉讼逐渐独立出来,形成了独立的民事诉讼 法。1806年的法国民事诉讼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独立的民事诉讼法典 。
法院调解原则
总结词
法院调解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根据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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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一)级别管辖
❖ 案例2:原告李某于1991年6月10日向某市中级人民 法院递交起诉状称:被告宋某于1986年11月租用原 告房屋二间,每月租金200元,租期3年。现租期已 过,原告要求被告迁出,收回房屋自用。中级人民 法院告知原告本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没有受理原告 的起诉,让其到区人民法院起诉。王某想不通,认 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员水平高,更能公正审理案 件,区法院的审判员水平不高,不愿去区法院起诉。
老同事、老朋友或者与当事人有某些恩
怨关系的人员等。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
是当事人申请回避。这须在案件的辩论
结束以前提出,包括口头方式和书面方
式。二是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或其他人
员自行回避。法律对自行回避无时间限
制。但依诉讼法理,自行回避须在判决
作出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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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四、管辖
❖ (一)级别管辖 ❖ (二)地域管辖 ❖ (三)移送管辖 ❖ (四)指定管辖
❖ 问题:本案应由哪级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对 级别管辖是如何划分的?
❖ 小结]管辖权的规定,其完整依版p据pt 是审判权合理分工,充10 分实现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级别管辖的划分,就
分析与答案
❖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我国人民法院的设
置分为四级,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
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这四级人民法院都有
❖ 1、保障平等诉讼权利 ❖ 2、自愿合法调解 ❖ 3、辩论 ❖ 4、处分 ❖ 5、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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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三、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
❖ 1、两审终审
❖ 2、合议
❖ 3、 回避
❖ 所谓“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 公正审理的”包括老同学、老同事、老朋友或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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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解七:支持起诉原则

支持起诉的条件应当是:

1、限于侵权行为而产生的纠纷;

2、支持起诉者应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考点精解六:检察监督原则
• 《民事诉讼法》第14条对检察监督原则作了规定,该原则的基本内容 是:

1、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权进行监督。就现行
民事诉讼法而言,人民检察院不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也不
具体参与通常的民事诉讼活动;

2、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具体方式,是对法院已
生效的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始终作为主体的一方,并居主导地位。

注意:判断是否属于民事诉讼法律
关系,首先要排除没有人民法院的一组。
• 考点精解三:诉讼上的法律事实

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包括两类:一是诉讼上的法律行
为;一是诉讼上的事件。

1、诉讼上的法律行为是指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
讼上所进行的有意识的诉讼活动,即通常所说的诉讼行为。
民事诉讼法
讲义一
第一编 民事诉讼法
•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民事诉讼
• 考点精解一:民事诉讼行为

在民事诉讼中,判断是否属于诉讼行为的
关键在于看行为的对象,诉讼行为的特点是该行
为发生在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与人民法院之
间。如起诉行为、答辩行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的行为、法院通知证人到庭作证的行为等均
身份关系确认案件;(3)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4)
执行案件。执行中只有执行和解。

2、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即调解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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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02
被诉的一方,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
第三人
03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参加诉
讼的人。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当事人的权利
有依法起诉、应诉、答辩、上诉等权 利。
当事人的义务
有遵守诉讼程序、如实陈述事实、按 时出庭等义务。
06
民事诉讼的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的原则
遵守宪法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应遵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确保司法公 正和权威。
根据不同的标准,执行方式可以分为 多种类型,如强制执行、非强制执行 等。
调解制度
调解制度的概念
调解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 事人自愿接受法院调解,通过协商Βιβλιοθήκη 决纠纷的一种制度。调解的原则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合法 、合理等原则,调解协议应当符
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调解的程序
调解程序包括调解申请、调解调 查、调解协商、调解协议等阶段 ,调解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当
二审法院
由上一级法院审理上诉案件。
二审审理范围
仅限于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 事实和适用法律。
二审裁判
二审法院可以依法改判、撤销 或裁定驳回上诉。
再审程序
再审申请的提出
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有错误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审理
再审案件按照一审或二审程序进行审理,但 仅限于当事人申请的范围。
民事诉讼以调解为基础, 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进行 审判。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法院调解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应 当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 原则进行调解。

《民事诉讼法新》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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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
调解原则
自愿、合法、公正调解原则。
调解程序
调解的申请、受理、调解方式、调解书等。
保全和先予执行
保全
在判决宣告前,为了防止侵害行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法 院可以对相关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先予执行
在判决宣告前,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先行给付 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财物。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诉讼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依照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
委托代理人
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进行 诉讼的人。
证据
证据种类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明确证据的收集、保全方法和程序。
期间、送达
期间
诉讼过程中各种法定期间的计算方法和延长的条件。
送达
明确各种送达方式的适用范围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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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02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总结词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 院应当平等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细描述
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不得歧视或偏袒任 何一方;其次,法院应当平等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最后,法院应当 对各方当事人提供平等的攻击和防御机会,确保诉讼的公正和公平。
执行机构采取制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搜查被执行人隐匿财产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执行机构可以对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进行搜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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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民事诉讼法概述第一节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一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一)诉讼的概念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为解决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

(二)民事纠纷的概念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容的社会纠纷。

民事纠纷的主要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1.自力救济2.社会救济3.公力救济(三)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

其特点如下:1.依法性与有效性相结合2.当事人的主动性与人民法院的决定性相结合3.活动的阶段性和连结性相结合二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狭义与广义之分(二)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特点(三)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第二节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适用围一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二我国民事诉讼法的适用围第三节民事诉讼法学一民事诉讼法学的概念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围三民事诉讼法学的方法研究(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二)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方法(三)现行法与历史的、外国的法相比较的方法第四节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奴隶社会的民事诉讼法1. 当事人的资格公开不平等。

2. 审理案件广泛采用刑讯逼供的方法。

3. 民事裁判的执行采取自力救助的方法。

二封建社会的民事诉讼法欧洲早期封建社会民事诉讼法的特点1.行政长官兼任司法官。

2.诉讼程序主要依靠原告进行。

3.宣誓证言、神判和决斗盛行。

十三世纪以后欧洲封建社会民事诉讼法的特点1.诉讼代理制度开始建立。

2.法定证据制度开始形成。

3.民事裁判的执行转为公力救助三资本主义时期的民事诉讼法1.审判独立。

2.实行辩论式诉讼。

3.用自由心证制度代替法定证据制度。

四旧中国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第一节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存在于人民法院与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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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
证明对象
指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实体法律关系和程序法律关系 的事实。
证明责任
指当事人对证明对象承担的提供证据的责任,如果无法提供 证据,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证据的收集
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或律师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证据的行为。
证据保全
指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进行固定和保护的方法,如进行公证、申请法院保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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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民事诉讼概述 •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 民事诉讼的程序 • 民事诉讼的证据与证明 • 民事诉讼的管辖与当事人 • 民事诉讼的特殊问题
01
CATALOGUE
民事诉讼概述
民事诉讼的定义
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法院的主持下,以诉讼方式解决民事纠 纷的活动。
要点三
仲裁制度的适用范围
仲裁制度适用于各类民事案件,包括 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海事纠纷 等。
执行制度
01
02
03
执行制度的概念
执行制度是指法院根据生 效判决或裁定,强制执行 当事人义务的一种诉讼制 度。
执行制度的程序
执行制度包括申请执行、 移送执行、执行措施、执 行中止、执行终结等程序 。
执行制度的措施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必须依法履行自己的诉讼义务,否则将承 担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平等原则
法院独立审判原则
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应当保 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
直接言词原则
法院应当独立、公正、廉洁地行使审判权 ,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 干涉。

民事诉讼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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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课件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本法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1.本法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民事诉讼活动。

2.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节民事诉讼的特点1.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为了解决民事纠纷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

2.民事诉讼具有平等性、自愿性、争议性、协商性、公开性等特点。

第三节民事诉讼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依法受理、审理和裁判案件。

2.等待原则:当事人享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法院应及时受理。

3.公正原则:法院应公正、独立地行使职权。

4.公开原则:诉讼活动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况除外。

5.听证原则:法院可以组织听证会,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

6.保护当事人权益原则:法院应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第二章诉讼条件第一节主体资格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提起诉讼的主体资格。

2.法定代理人可以代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起诉讼。

第二节管辖权1.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的民事案件享有管辖权。

2.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适当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三节利害关系1.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当与诉讼请求有直接利害关系。

2.第三人可以作为共同诉讼人或第三人介入诉讼。

第四节责任追究1.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两年,但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或中止诉讼时效。

2.法院应当及时受理并审理案件,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三章诉讼的开始第一节起诉1.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起诉状应当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所依据的法律。

第二节受理1.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节程序准备1.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进行程序准备工作,包括审查起诉状、组织调解等。

2.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进行程序准备工作。

第四章证据第一节举证责任1.原告应当承担证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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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四、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
所谓民事程序选择权,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 的范围内自主选择纠纷解决方式以及在纠纷解决 过程中选择相关程序事项的权利。民事程序选择 权是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为满足当事人的个性化 的利益需要而设计的制度。
民事程序选择权直接源于程序主体性原则。所 谓程序主体性,是指当事人在纠纷过程中应当居于 主体而不是客体的地位,诉讼的进程应主要由当事 人的诉讼行为济,是指依靠社会力量(第三者)来解决 纠纷的机制。调解(诉讼外调解)与仲裁是社会救 济的主要类型。
调解,是指第三者(调解人)依据一定的社会规 范,如习惯、道德、法律等,对纠纷当事人双方进 行劝说、沟通,促成当事人双方相互谅解和让步, 从而解决纠纷。
仲裁,又称“公断”,是指民事主体在纠纷发生 之前或者纠纷发生之后达成协议,或者根据有关法 律的规定,将纠纷提交给中立的民间组织予以审理, 由其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
11
(二)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
在民事诉讼法学领域,根据当事人和法院在诉讼程序的启动 和继续、裁判对象的确定、证据资料的来源等方面的不同作用, 通常将当今世界有代表性的民事诉讼模式分为当事人主义与职 权主义两种模式。
(三)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评价与完善
1991年之前,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在诉讼过程中,始终 起着主导的作用,对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绝对性的意 义。因此,我国的民事诉讼模式属于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在审 判实践中,这一诉讼模式对于查明案件事实真相,避免当事人运 用诉讼技能误导法官,实现实体公正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也 逐渐暴露出法官权力滥用、当事人的程序权益保障不足、开庭 审理形式化、诉讼不经济等较为明显的缺陷。
4
(三)公力救济
公力救济,是指利用国家公权力来解决民事纠 纷的机制。就民事纠纷而言,民事诉讼是最主要的 公力救济机制。除民事诉讼外,民事纠纷的公力救 济方式还包括行政裁决。

民事诉讼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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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 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 ,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将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审理。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法院根据法 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 法院对某一案件进行审理。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都应当遵 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 保案件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 。
坚持调解与判决相结合的 原则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 愿与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 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02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CHAPTER
合议制度
01
02
03
合议制度
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 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 议庭来审理民事案件的一 种合议制度。
合议庭组成
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 成,其中审判员至少三人 。
上诉和再审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 以提起上诉,对二审判 决不服可以申请再审。
执行
执行申请
01
由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执行措施
02 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被执行人
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中止和终结
03
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的,应
当由法院裁定。
执行措施和手段
第一审简易程序
适用范围
简单民事案件,标的额较小的 案件。
起诉与受理
简化起诉程序,法院可以口头 起诉。
审理方式
独任制,一个审判员审理案件 。
庭审程序
简化庭审程序,不受普通程序 限制。
第二审程序
上诉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审理范围

《民事诉讼法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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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总结词
列举民事诉讼证据的主要种类
详细描述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 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这些证据种类在民事诉讼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为法官查明案件
事实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总结词
阐述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与保全的方法和注 意事项
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解决民事纠纷,民事诉讼法学 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 谐稳定。
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历程
古代民事诉讼法学
古代民事诉讼法学起源于人类社会早期,以习惯法、神明裁判为 主要形式。
近代民事诉讼法学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启蒙思想的传播,近代民事诉讼法学逐 渐形成,以国家制定法为主要表现形式。
06
民事诉讼中的法律适用
民事诉讼中法律适用的概念与特点
总结词:概述
详细描述:民事诉讼中法律适用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原则 ,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和裁判的过程。其特点主要包括:适用法律的权威性、被 动性、受制约性等。
民事诉讼中法律适用的原则
总结词:原则
详细描述:民事诉讼中法律适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即适用法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2.合理性原则, 即适用法律必须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不得滥用职权或违反常识;3.司法自制原则,即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遵循先例和上级 法院的指导,不得随意裁量;4.司法独立原则,即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或个人的干预。
消灭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主体之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联系 因法定原因而消失。
04

《民事诉讼法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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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日,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 人会合在一起进行诉讼行为必须遵守的时日。
• 二、期间的种类: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 • 三、期间的计算
– (一)计算期间的单位:时、日、月、年。 – (二)计算期间的方法 – 1、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 2、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
• 三、先予执行的担保和赔偿
–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 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 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 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五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 一、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概念
– 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有妨害民 事诉讼秩序行为的行为人采用的排除其妨害行为的一 种强制措施。
–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 4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区别
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
申请主体不同
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 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
提出
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
权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 在起诉前提出申请
• 台湾:诉讼救助者,法院准许无资力支付诉讼费用
之当事人,于法定范围内,暂缓交纳诉讼费用而为 诉讼行为之谓。
• (二)我国司法救助的主要内容
– 1、司法救助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 法救助的规定》第三条
– 2、司法救助的申请: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 以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 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据材料。
• 二、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表现形式
– (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 • 1、行为人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 • 2、行为人实施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的,即希望

《民事诉讼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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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审查
不能仅仅以当事人的 主张作为判决的根据, 必须经过双重审查, 全面评估证据的证明 力。
民事诉讼程序的诉讼程序主体
法官
负责审理案件,进行裁判,处理 任何其他与案件相关的事宜。
律师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 务,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
当事人
被诉讼的人或者提起诉讼的人。
民事诉讼程序的诉讼请求和答辩
3 目的
民事诉讼法旨在维护公平、 公正的司法环境,保护公 民及法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程序的主要特点
合法程序
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法 律法规,以法律程序 为准绳。
当事人制约
民事诉讼以当事人自 愿为前提,自力更生, 自愿解决争议。
举证责任
原告提出的主张应由 其承担举证责任,被 告提出的反诉或反击 应承担举证责任。
诉讼请求 答辩 反诉或反击
对民事权益及其侵权事实及侵权情况要求法院进 行处理的要求。 被告对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必要提出异议的陈述。
被告对原告或第三人的权益提起的诉讼要求。
民事诉讼程序的证据及举证责任
1
证据
指可以用来表明事实的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2
举证责任
指要求哪个当事人提供证据来证明主张是否成立的法律责任。
3
证据收集
当事人必须采集、整理证据,并定期向法院提出证据清单。
民事诉讼程序的审理程序
立案
申请立案并交纳诉讼费、保全费用。
调解
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和解当事人,使案件得以 妥善处理。
开庭审理
由法庭确定时间,宣布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主 体阶段。
审判
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出 裁判,判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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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种类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 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 验笔录等七种。每种证据都有其特点 和适用范围。
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证据的收集
证据的收集是指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通 过一定的方法和程序,获取能够证明案件事 实的证据材料的活动。收集证据的方法包括 调查、询问、鉴定等。
证据的保全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总结词
说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权利义务的承担方式
详细描述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可以通过承担转移、变更、免除等方式来处理。在民事诉讼中, 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或者法人解散,其权利义务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或者继受人承担。
PART 05
民事诉讼的证据
证据的概念和种类
证据的概念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 的核心。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必须具 有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证据的判断
证据的判断是指根据证明标准,对当事人提 供的各种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断,以确定 案件事实的过程。判断证据的方法包括全面 审查法、直接证据认定法、间接证据推定法
等。
PART 06
民事诉讼的程序
第一审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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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与受理
原告向法院提交诉状,法院审 查后决定是否受理。
审理前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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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民事诉讼法是规定民事诉讼活动程序的法律规范,是调整民事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民事诉讼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用于保障实体法的实施,为民事主体提供诉讼程序上的保障。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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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民事诉讼法概述第一节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一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一)诉讼的概念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为解决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

(二)民事纠纷的概念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容的社会纠纷。

民事纠纷的主要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1.自力救济2.社会救济3.公力救济(三)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

其特点如下:1.依法性与有效性相结合2.当事人的主动性与人民法院的决定性相结合3.活动的阶段性和连结性相结合二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狭义与广义之分(二)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特点(三)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第二节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适用围一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二我国民事诉讼法的适用围第三节民事诉讼法学一民事诉讼法学的概念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围三民事诉讼法学的方法研究(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二)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方法(三)现行法与历史的、外国的法相比较的方法第四节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奴隶社会的民事诉讼法1. 当事人的资格公开不平等。

2. 审理案件广泛采用刑讯逼供的方法。

3. 民事裁判的执行采取自力救助的方法。

二封建社会的民事诉讼法欧洲早期封建社会民事诉讼法的特点1.行政长官兼任司法官。

2.诉讼程序主要依靠原告进行。

3.宣誓证言、神判和决斗盛行。

十三世纪以后欧洲封建社会民事诉讼法的特点1.诉讼代理制度开始建立。

2.法定证据制度开始形成。

3.民事裁判的执行转为公力救助三资本主义时期的民事诉讼法1.审判独立。

2.实行辩论式诉讼。

3.用自由心证制度代替法定证据制度。

四旧中国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第一节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存在于人民法院与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关系。

其特点(一)作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总是法院(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既分立又统一的法律关系新观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关系。

其特点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审判权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二有关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学说比洛1868年《诉讼抗辩和诉讼要件论》(一)三面关系说比洛斋腾秀夫(二)两面关系说普朗克细野长良(三)一面关系说考拉三研究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意义第二节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容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诉讼上的法律事实一诉讼上的法律行为合法行为与行为作为与不作为二诉讼上的事件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第一节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一、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二、基本原则的分类三、诉讼原则(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二)辩论原则(三)处分原则(四)诉讼调解原则(五)支持起诉原则三审判原则(一)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原则(二)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的原则(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四)对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五)民族语言文字原则(六)同等原则(七)对等原则(八)检察监督原则第二节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一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的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的区别基本原则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用以指导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准则;而基本制度是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规定。

基本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体现在诉讼活动的各个方面;而基本制度在诉讼的某一阶段或某几个阶段起作用。

基本原则具有抽象性和宏观指导性;而基本制度通常比较具体,有自己完整的系统规,也不具有指导民事诉讼全过程的意义。

二合议制度三回避制度四公开审判制度五两审终审制度第四章主管与管辖第一节主管一、主管的概念二、主管的围第二节管辖概述一、管辖的概念二、确定管辖的原则三、确定管辖的因素四、管辖的分类第三节级别管辖一、级别管辖的概念二、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三、法律对级别管辖的具体规定第四节地域管辖一、地域管辖的概念二、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三、一般地域管辖四、特殊地域管辖五、专属管辖六、协议管辖第五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一、移送管辖二、指定管辖三、管辖权的转移第六节管辖异议一、管辖异议的概念二、管辖异议的条件三、管辖异议的处理程序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1. 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予以审查后,都应作出书面裁定。

2. 当事人逾期提出管辖异议的,法院不予受理。

3. 在一审、二审驳回管辖异议的裁定生效后当事人就法院的管辖申请再审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4. 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生效后,若当事人对驳回管辖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请再审的,法院经复查,发现管辖虽有错误,但判决正确的应当不在变动;如经复查,认为管辖和判决均有错误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经再审或提审,原判决和裁定均被撤消的,应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5. 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提出异议的,受诉法院应认真审查,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并告之当事人,但不做裁定。

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其上级法院反映情况并就此提出异议的,上级法院应调查了解,并做出相应决定。

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应通知下级法院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对下级法院拒不移送而做出实体判决的,上级法院应以程序为由撤消判决,并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第五章诉讼参加人第一节当事人一、当事人的概念(一)当事人概念与特点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当事人的情形1. 清算组织2.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3. 为保护死亡者名誉权而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此外,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也可以成为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当事人。

(二)广义和狭义的当事人原告: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或者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被告: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

注意两点1. 原告与被告由谁承担不是由法院决定的,而是在诉讼中自然形成的。

原告起诉时所指控的被告及原告指出的被告对原告的民事权益的侵犯或争议,只是一种假定。

(三)当事人既可是公民、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四)狭义当事人在不同诉讼阶段上的称谓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能力(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二)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能力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四、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承担第二节共同诉讼人一、必要的共同诉讼二、普通的共同诉讼第三节诉讼代表人一、诉讼代表人的概述(一)诉讼代表人的概念(二)代表人诉讼的性质(三)代表人诉讼的意义二、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一)概念及特点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其特点:1.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且确定。

10人以上。

2.诉讼的性质可能是必要的,也可能是普通的。

3.推选的代表人本身是当事人,而非诉讼代理人。

(二)代表人的推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可由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三)代表人的诉讼权限三、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一)概念及特点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尚未确定,由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推选或人民法院与其商定代表人进行诉讼。

其特点1.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尚未确定。

2.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

(二)法院公告(三)代表人的确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四)代表人的诉讼权限(五)判决、裁定的效力第四节第三人一、第三人的概念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1.争议的诉讼标的不同。

2.诉讼地位不同。

3.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

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第四节诉讼理人一、诉讼代理人概述二、法定代理人三、委托代理人第六章诉与诉权第一节诉一、诉的概念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实体权益的请求。

特征 1.诉的主体只能是民事诉讼当事人2.诉的容是可以依法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3.提起诉的前提必须是民事法律关系处于非正常状态4.诉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二、诉的种类(一)确认之诉(二)给付之诉(三)变更之诉三、诉的要素(一)诉讼当事人(二)诉讼标的当事人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所指向的客观对象,即当事人之间争议并由人民法院裁判的对象。

当事人关于对方履行给付义务的诉讼请求当事人要求法院关于确认和变更实体法律关系的诉讼请求(三)诉讼理由第二节诉权一、诉权的概念二、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第七章民事诉讼证据第一节证据的概念与意义一、证据的概念(一)广义证据的概念在诉讼过程中,用来或可能用来认定案件事实的一切事实。

1.有真假之分和是否属实之别2.有的进入了诉讼程序,有的没有进入诉讼程序。

3.有依法收集的,有非法收集的。

(二)狭义证据的概念经过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具有法定的形式和来源的,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1.从狭义证据的容和实质来讲,它必须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2.从狭义证据的形式和来源讲,它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和来源。

3.从证明过程来讲,它必须是经过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

二、诉讼证据的特征(一)客观性(二)关联性它是从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的相互关系方面来反映证据特征的,它要解决的是客观事实可以作为证据的在根据问题。

1.证据事实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客观联系。

2. 证据事实必须能据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情况。

(三)合法性是指证据从形式与来源上合乎法律规定而没有不可采取的理由。

它是从证据的外部特征是否合法的角度来反映证据的基本特征的。

证据能力:一定的资料能成为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存在的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可采性:证据必须为法律所允许,可用于证明诉讼中的待证事实的特征。

三、证据的意义(一)证据是查明案情的唯一手段(二)证据是推进诉讼活动的必要条件(三)证据是当事人论证自己的主和要求的重要依据第二节证据的种类和分类一、证据的种类是指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在法律上对证据的分类。

其特点1.是法的规定性和法的强制性。

2.划分的方式是多种划分。

(一)书证1.它是在诉讼以外形成的。

2.书证的信息载体是文字或某种能为他人所知晓的符号、图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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