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铁器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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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集团改建工程除铁器技术规范书
热电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4月20日
目录
附件一技术规范 (1)
附件二供货范围 (17)
附件三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20)
附件四交货进度 (23)
附件五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24)
附件六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27)
附件七分包与外购 (29)
附件八大(部)件情况 (30)
附件九偏离表 (31)
附件十性能考核 (32)
附件一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规范书用于热电集团改建工程的除铁器设备。
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附件九偏离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在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标准、规程和规范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修订要求,具体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1.6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数据单位全部采用国际单位制。
1.7 对于主要外购件原则上要求按三家进行报价,如本规范书中对外购件供应商有要求的按规范书要求进行报价(不足三家的自行补充,但至少应包括规范书中要求的供应商)。
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人的认可,在经过各方认可后写入技术协议,如无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可更改。
1.8 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深度到元件级。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应标识有 KKS 编码。
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院提出,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1.9 本规范书是签订技术协议的基础。
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热电厂位于
2.2厂址气象和地理条件
本工程厂址地震烈度7度。
2.3 电厂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扩建工程,新建1×480t/h锅炉+2×50MW汽机机组。
2.4 煤质资料
本工程设计煤种和校核煤种煤质及灰成份分析数据如下:
锅炉燃煤量如下:
注:1、小时耗煤量按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计算。
2、日运行小时数按22小时计。
3、本期机组年运行小时数按7000小时计。
2.5 设计和运行条件
2.5.1带式输送机主要技术规范
1号带式输送机:B=800mm,V=1.6m/s,Q=200t/h。
2.5.2 本期工程所用除铁器为强磁除铁器,悬挂用工字钢型号为I25a~I32a。
最终以设计院设计图纸为准。
2.5.3 除铁器数量为4台,其中1号甲、乙带式输送机中部安装2台盘式电磁除铁器,1号甲、乙带式输送机头部安装2台带式除铁器,均安装在室内。
技术参数如下:
2.5.4 除铁器工作制为连续工作制。
3. 设备规范
除铁器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应以国家标准为基础,应满足下列规范和标准:
上述标准均应为招标截止日时的最新版本。
在上述标准、规程(规定)发生矛盾的情况下,按较高标准执行。
4 技术要求
4.1 机械部分
4.1.1 除铁器钢结构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
外观应光滑美观,所有焊缝均应打磨光滑,悬挂设施如吊环、耳子等必须安全牢固且满足长期实用的要求,使用寿命30年。
4.1.2 每台带式电磁除铁器应配置4件手动单轨行车及悬挂吊具。
悬挂吊具的高度按4.0m考虑,吊具应能根据实际安装高度进行调节。
每台盘式电磁除铁器应配置1件电动单轨行车及悬挂吊具。
悬挂吊具的高度按4.0m考虑,吊具应能根据实际安装高度进行调节。
4.1.3除铁器满足行业标准JB/T7689-2004 《悬挂式除铁器》且按照JB/T5000.12-2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涂装》规定进行设备涂装。
4.1.4除铁器为连续工作制,与带式输送机同步工作,其磁力足以分离煤流中各种类型的铁件及磁性的金属等,清除铁件的最小重量为0.1kg,最大重量为50kg。
4.1.5 B=800mm,额定吊高250mm处,磁场强度应不低于1200高斯(该高斯
值应为除铁器处于通电后达到的稳定状态,即通电48小时以后),磁极表面最高
磁感应强度值(热态)2800高斯。
距离为额定吊高250mm处时,对应几何中心以300mm为直径的圆周范围内最
高磁感应强度值(热态)≥1200高斯,在直径400mm范围内平均磁场强度不低
于900高斯。
(该高斯值应为除铁器处于通电后达到的稳定状态,即通电48小时
以后)。
4.1.6除铁器励磁方式为:电磁,并且线圈采用全密封式,线圈全部浸泡在
散热液中并且设计寿命不低于15-20年。
通过强制循环散热,要求采用先进的散
热理论及优化的散热结构,降低整体结构的故障点。
4.1.7冷却方式为:采用强制循环油冷形式。
4.1.8卸铁方式为:自动卸铁。
绕阻绝缘等级为:F级。
带式磁铁器的驱动方式采用蜗轮蜗杆减速机驱动。
4.1.9带式除铁器随对应的带式机运行,延时停机。
带式除铁器自卸皮带运行应无跑偏现象,卸铁可靠。
卸铁斗上口采用无磁材料制作。
卸铁皮带采用难燃胶带。
卸铁皮带刮条应采用橡胶材料,降低噪音并防止铁磁杂质夹进皮带造成损伤,
不能存在皮带螺栓磨损后档条脱落情况。
皮带接头应采用不锈钢模板和不锈钢螺栓连接的人字形接头,并在接头中间增加异型胶条,使皮带运行平稳,方便维修和更换操作。
带式除铁器应采用重型托辊,使它的强度、密封性、润滑性能均满足长期无故障的要求。
4.1.10每2台盘式电磁除铁器组成1套盘式电磁除铁系统运行,2台盘式电磁除铁器安装在两根轨道上,能按给定的程序在甲乙两路带式机上方作交替运行(交替周期可调),一台盘式电磁除铁器在另一台盘式电磁除铁器到达吸铁位置后才可移出弃铁;当两路带式机都运行时,每台除铁器分别对应一路带式机工作,除铁器定时弃铁,弃铁时间可调。
4.1.11 除铁器额定吊高中心磁感应强度在长期运行时热态值不小于120mT,单级除铁效率大于95%。
投标人应提供温升与磁感应强度关系曲线图。
4.1.12卸铁皮带采用阻燃胶带,并且采用耐磨聚氨脂胶板,刮板采用橡胶材料。
4.2 传动部分及除铁器本体
4.2.1驱动电机减速机要求采用直连式电机形式,减速机与卸铁皮带驱动滚筒轴采用直连连接方式。
除铁器卸铁皮带驱动装置采用SEW或弗兰德进口优质产品,确保耐用可靠。
4.2.2 噪音控制应符合有关标准,距离设备1m处噪声不大于80dB。
4.2.3 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5。
4.2.4 弃铁皮带转动应平顺,跑偏不大于60mm,不得有跳动和异常响声。
4.2.5 各转动件必须转动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
润滑部分密封良好,不得有油脂渗漏现象。
轴承温升一般不得大于35℃,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0℃,轴承部位应设有加油装置。
4.3 控制和电气部分
4.3.1 投标方应提供除铁器动力、控制用的所有电气设备包含控制箱,招标方仅提供380V交流电源。
4.3.2 所有控制柜均应具有良好的密封、防护等级。
且留有参与程控的相应端子。
就地控制箱采用不锈钢材质,防护等级IP56。
控制柜内电器元件按施耐德产品选型。
4.3.3 除铁器应能参与系统联锁、就地手动控制和远方控制。
就地控制箱内装小型可编程控制器实现程序控制;每种类型I/O信号应至少留有20%的备用点。
4.3.4 可编程控制器应具有网络互连功能,并能实现与输煤程控系统的通讯,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的通讯电缆、中继器及可供用户选择的通讯规约,并应配合输煤程控系统供货商共同完成相互之间的通讯联系。
4.3.5电磁除铁器的设备状态信号及重要的报警信号应送至输煤程控系统,并接受输煤程控系统发出的联锁起/停指令。
4.3.6投标人应为每台带式电磁除铁器提供一个就地控制柜,为每台盘式电磁除铁器提供一个就地控制柜,两台盘式电磁除铁器互为连锁运行。
就地控制柜内应设就地操作手段供调试和检修之用,柜内设有就地/远方切换开关,合、跳闸按钮,运行状态显示等。
当切换开关切换至远方,就地无法操作。
就地控制柜门内侧应附有电气原理图,表面喷塑。
4.3.7投标人应为每个电动机提供塑壳空气断路器与接触器和电动机保护器的组合,作为电动机控制、隔离和回路短路、过载保护。
控制箱箱体厚度不小于2mm;要求控制箱密封性能严密,所有箱内元器件均采用施耐德产品,箱内元器件的安装布置及接线方式要便于检修维护。
4.3.8 投标人应提供的一次仪表和控制设备以及控制机柜、接线盒的防护等级应为IP56。
4.3.9投标人应负责除铁器控制系统的工程设计和安装设计(包括就地一次仪表的安装接线设计)。
4.3.10投标人应负责除铁器控制系统的预制电缆和内部控制电缆设计与供货。
电缆选用C类阻燃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铜芯电缆,即ZRC-YJV系列。
4.3.11带式除铁器电机采用YE系列形式,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绝缘等级为F级,要求电机有过流、接地、短路和断相保护。
电机为连续工作。
从连轴侧看,电缆接线盒宜在右侧。
接线端子能满足接入3.67倍电机额定电流的电缆。
4.3.12盘式除铁器行程开关,由投标人配置采用进口欧姆龙产品。
4.4 电动机的技术要求
4.4.1 技术性能要求
1)电机的型号,规格,参数等见电动机参数表。
2)电动机的设计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提出的特定使用
要求。
投标方配套电动机不应为国家已发布的第一、第二、第三批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的型号。
电动机的特性曲线(特别是负载特性曲线)应完全满足泵组的要求,电动机应为新型高效节能电机。
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的铭牌出力应不小于被驱动设备所需功率的115%。
3)电动机应为异步电动机。
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380V,频率为50Hz。
在下述
情况下,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5%~+3%时;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10%内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
4)电动机应为直接起动式,能按被驱动设备的转速—转矩曲线所示的载荷进
行成功的启动。
电动机应保证在70%额定电压下平稳启动,且能在55%额定电压下自启动。
电动机各部分的温升不超过允许值,并不影响其所带负载的连续运行要求。
5)电动机的启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
的最低电流值。
除非得到买方的书面认可,否则,在额定电压条件下,380V 电动机的最大启动电流不得超过其额定电流的700%。
6)在规定的启动电压的极限值范围之内,电动机转子允许启动时间不得低于
其加速时间。
7)电动机在冷态下允许连续启动应不少于2次,每次的启动循环周期不大于
5分钟;热态启动应不少于1 次。
如果启动时间不超过2~3秒,电动机应能够多次启动。
8)在额定功率下运行时,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的电源中断而
不损坏。
假定原有电源与新通电源在切换之前是同步的。
9)电动机应具有F级及以上的绝缘,在周围环境温度为40℃时,温升按B级
绝缘考核。
电机绕组经真空浸渍处理(VPI)和环氧树脂密封绝缘。
线圈端部应采用防电晕处理。
绝缘应能承受周围环境的影响。
电动机的连接导线与绕组的绝缘应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电动机的连接线与绕线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10)电动机的结构应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
对于装有防滴式外壳的电动机,应采用弹性耐磨涂层对定子绕组的端部线匝和通风槽片进行处理。
11)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应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
电动机空载时测得的振动
速度有效值不大于 2.8mm/s。
卖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将电动机
的振动保持在允许限度内。
12)电动机的最高噪音水平应符合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距外壳1米远处,
电动机的平均声压级不得大于85dB(A)。
如果预计设备的最大音级超过规定的容许极限,卖方应采取措施降低噪音,以满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具体采取的措施应经买方审查认可。
13)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卖方负责提供。
14)电动机的使用寿命在现场的规定的工作制下不小于30年。
15)电动机有防止过电压的措施。
电动机在热态下能承受150%额定电流,而不
变形或损坏,过电流时间不少于30秒。
16)卖方应根据设备特点提出是否配备电动机内部加热器,用以防止电动机停
运时电动机内部潮湿和凝露。
如有加热器,则加热器应安装在电动机内部可检查的部位,电加热器的额定电压为380V三相三线制。
17)电动机转子如为鼠笼结构,应有可靠的防止鼠笼断条的措施,转子笼条应
有防位移及防跳出的措施。
18)电动机定子槽楔不使用磁性槽楔。
19)电动机轴承温度,滑动轴承和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80℃,油温不超过65℃。
20)电动机应采用卧式(或立式)结构,其外壳防护等级户外和有粉尘的区域
应不低于IP55级,在洁净车间的电动机其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44级。
电动机的设计应达到这类设备所需要的任何特殊转矩要求。
21)当通风要求设立隔栅时,这类隔栅应符合适用的标准,并应能够耐腐蚀。
对于通风隔栅,应进行和电动机机座及外壳的油漆部分同样的防腐处理。
为了检查和清扫电动机绕组和气隙,隔栅应能方便的拆卸。
22)电动机应设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并应有指示接地的明显标志。
每台电动机
应装设有电动机机座接地的装置,两个接地装置应位于电动机完全相反的两侧。
对于立式电动机,一个接地装置位于电源电缆穿线盒的下方,另一个接地装置位于与第一个接地装置相差180度的位置。
23)电动机的设计应便于转子的拆卸,即在拆卸转子时不必拆下联轴器,也不
必起吊或用千斤顶顶起电动机机座或定子。
24)电动机旋转方向应有永久性,明显的标志。
电动机空载时应允许反转。
多
相电动机的端子处应有显示出与电动机铭牌所示的规定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一个箭头标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
倘若没有规定旋转方向,则应在电动机上标出与相序T1、T2、T3一致的旋转方向。
25)轴承和轴承盖
a)电动机轴承采用原装进口SKF轴承(德国或瑞士产品),结构应密封,防止
润滑油渗入绕组。
电动机轴承油润滑回油须设置窥油窗。
所有电动机轴承通常应与下列要求保持一致。
b)在可以满足规定的用途、操作条件和外壳等项要求时,立式电动机应装备带
护罩的推力式轴承。
c)提供的所有油位观察仪均应带有标志,以显示电动机在停用状态和运行状态
的正确油位。
如果两种状态下的油位之差是明显的,应提供检查正常轴承润滑油流动的方法。
d)具有耐磨轴承的电动机应配备润滑油加油嘴,这样不必拆卸电机便可将润滑
油通过轴承箱注入轴承。
电动机在装运时,应正确地将轴承箱包装并加注制造厂商允许的润滑油,并应在电动机上配备排泄装置和写有在将电动机投入运转之前需要完成的调整的固定说明标牌。
e)具有耐磨轴承的电动机应在固定于电动机壳的铭牌上明确标示耐磨轴承应
用标准的编号。
耐磨轴承应达到150000小时的最低额定使用寿命。
卖方应提供阐述确定轴承额定使用寿命所依据的资料以及实际使用条件下的电动机性能记录。
f)卖方应在设备使用说明书中提供一份完整的推荐使用并完全适用的润滑油
清单,包括其商标牌号和油品名称,并在电动机设备铭牌(可以使用单独的设备铭牌)上标明。
26)电机铁心硅钢片采用冷轧日本进口产品或同质量的产品。
27)每台电动机应设有一个排水孔,以防内部水的积聚。
28)对于大于90kW电动机,电动机定子绕组中局部最热部位嵌入Pt100双支四
线热电阻测温元件,每相2只,每台8只。
测温元件的接线在电动机绕组图中标明其位置。
29)接线盒
a)应提供相互分开,易于接线,且安装在电动机机座上的下列四种类型出线盒
(能防水,防尘,防腐蚀):
a.电动机主回路引出线盒;
b.空间加热器引出线盒;
c.测温元件引出线盒;
d.温度探测器/金属热电偶出线端子盒。
(空间加热器引出盒与主接线盒共
用一个)
b)电动机电源回路主引线的接线盒应采用斜开口型(从上面或下面均可接线)。
当这种结构不可行时,主引线的接线盒应采用下述结构:该接线盒至少由三块侧板组成,通过拆下一个盖板使接线盒敞开,其余侧板之一连接到导线管,
另一块连接到电动机。
c) 1.29.3相对于主引线接线盒,立式电动机的热保护装置的接线盒应是顺时针
方向约45o~90°(俯视);加热器的接线盒应是逆时针方向约45°~90°。
所有其它装置的配置应呈交买方审定。
d)电动机出线盒的方位,应从轴伸端视之,电动机的主接线盒位于机座右侧。
在接线盒内应有标明电动机的相序。
接线端子相间、相对地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有电缆固定措施。
在接线盒内应标明电动机的相序,接线端子相间、相对地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有电缆固定措施。
电动机主引线接线盒的尺寸由卖方提供有关数据,由买方确认。
当电缆接线盒内需要安装附加装置,例如电流互感器和冲击电压保护电容器等时,接线盒尺寸应增大。
e)当电动机每相需要两根电缆时,其主引线接线盒的宽度最小应增大到740mm,
端子排的排列应为每组的三相端子从左向右排一行,依次为T1、T2、T3、T3A、T2A和T1A。
30)安装与定位
a)除特殊应用外,电动机应采用底座安装方式。
b)卖方应根据电机型式提供详细的安装与定位方式。
31)铭牌
a)每台电动机上应装有一个耐腐蚀铭牌,铭牌上的标注内容应符合所列标准的
要求,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
b)在电动机正常运行时,其铭牌的安装位置应明显可见。
c)在单独的铭牌和电动机外形图上还应列出电动机起动的限制条件。
4.4.2 电动机参数表:。
4.5 控制柜(箱)
4.5.1 配套提供的控制柜(箱)及柜(箱)内的支撑件应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产生的所有应力,保证不变形;柜(箱)的拉丝不锈钢板厚度至少为2.5mm。
4.5.2控制柜(箱)的防护等级应按GB4942.2《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的规定标明, 控制柜(箱)的防护等级不低IP55 。
电气设备的控制、继电保护设计应遵循有关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应在说明书中列出所执行的有关标准。
应选用经过鉴定的优质产品,严禁使用已经淘汰的产品。
4.5.3 控制柜(箱)型式应与电厂的其他设备的配电柜相协调,动力回路由常规交流接触器加保护继电器配套,回路设有过流、三相不平衡、断相保护及手动复位。
箱内应配置总电源开关,箱内的每个配电对象均应配置独立的电源开关,开关及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等主要低压动力元件按ABB、施耐德、西门子系列产品分别报价,由需方最终选择确定。
指示灯采用优质LED指示灯,按钮和选择开关、转换开关选用ADA20系列,端子排选用魏德米勒产品。
温度控制采用微机检测恒温控制。
投标方提出配置方案,在签订技术协议时招标方确认。
4.5.4招标方可为每台控制柜(箱)提供1路交流380V/220V电源,三相四线。
其它等级电源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4.6粉尘:符合TJ36的规定。
4.7 主要技术参数
1号带式输送机除铁器技术参数
4.8 清洁和油漆
组装前从每个零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物、填充物等,应清除内外表面的所有杂屑、锈皮、油脂等。
所有设备交付时至少应有两层锌基打底层和一层覆面涂层,暴露于大气的金属表面需要加涂层和油漆。
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喷丸处理,在钢结构发运前必须上两层底漆一层面漆。
安装后所有钢结构表面应涂最后一道漆,油漆由设备投标方提供并留有10%裕量。
油漆颜色
由招标、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对运行设备,其外表面涂漆应有鲜明的警示标识。
油漆应采用国内较先进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的环境条件,油漆保证期为3年。
在设备投标时应附列设备所用油漆牌号及所执行的喷涂工艺标准。
4.9设备标志
4.9.1设备铭牌应采用耐腐蚀的不锈钢板制造。
4.9.2 铭牌应安放在运行人员容易看到的地方。
4.9.3 铭牌上应能耐磨损并且有下列内容,但不限于此:
a) 制造厂国别;
b) 制造厂名称;
c) 设备型号;
d) 设备名称;
e) 出厂日期编码;
f) 出厂检验编码;
g) 主要技术参数。
5 包装、运输、装卸
5.1包装
5.1.1 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应符合JB/ZQ4286的规定,应分类装箱并应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5.1.2 包装箱外壁应有明显的文字说明,如:设备名称、用途及运输、储存安全注意事项等。
5.1.3 包装箱内应附带下列文件,但不限于此:
装箱单;
产品使用说明书;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安装指示图。
5.2 运输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运输尺寸和重量不应超国家标准所允许的限界规定。
其它运输方式部件的运输尺寸和重量的限值,在授予合同后买卖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长大部件的运输应有防止变形、擦伤及碰撞等的措施。
5.3 储存
5.3.1 投标方应根据包装箱内所装物品的特性,向招标方提供安全保存方法的说明。
5.3.2 投标方所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亦应有安全储存方法的说明。
附件二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
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2 投标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须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会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 投标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4 投标方提供随机备品备件。
1.5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并进行分项报价。
1.6 投标方提供表明供货及设计分工界限的图纸。
1.7 投标方根据下列所述提供详细供货清单并分项报价。
但不局限于下列设备和装置。
1.8 在本合同附件未明确的供货项目,但在技术要求中有要求的供货项目也由投标方供货。
2 供货范围
投标方的基本供货范围不限于此:(对没有包括在如下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及部件,若对安全运行是有必要的,投标方应提出建议,但价格必须单列)盘式电磁除铁器 B=800mm 2台
电动单轨行车 2套
带式电磁除铁器 B=800mm 2台
手动单轨行车 8台
悬挂吊具 4套
就地控制箱 4套
弃铁小车 4套
安全护网 4套
随机备品备件 1套
专用工具 1套
安装配套附件 4套
2.2供货范围还包括投标方认为必要的随机备品备件、相关软件及专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