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小云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1766 证券简称:小云科技主办券商:东北证券珠海小云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26日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三B座1708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9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展先生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由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735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毛鑫、杨艳、王强、靳晓旭持有的北京玖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造科技”)100%股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毛鑫先生为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9年10月17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珠海小云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珠海小云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30日。
智度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与否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三期解锁。
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的完成日为2019年2月26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0年2月25日届满。
(二)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象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42名激励对象中共有2 名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已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审议通过相关回购注销事项。
其他40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的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均符合第一期解锁条件。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
段东辉余应敏兰佳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300272开能健康: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72 证券简称:开能健康公告编号:2021-055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1、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5月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大路51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斌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情况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鉴于时嵩巍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瞿建国先生提名吴一多女士为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一多女士简历请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原监事时嵩巍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即2023年6月2日)其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时嵩巍女士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监事相关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一年五月六日附件一、《吴一多女士简历》吴一多,女,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
200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专业。
智度股份重组方案
智度股份重组方案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智度股份重组方案的详细说明。
智度股份作为一家先进的科技公司,通过重组实现业务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2. 背景智度股份在过去几年里取得了显著的发展,实现了利润的稳定增长。
然而,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技术创新的变革,智度股份决定进行公司内部的重组,以应对这些变化和挑战。
3. 重组目标智度股份的重组方案旨在达到以下目标:•整合业务资源,以提高效率和生产力;•优化产品线,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减少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加强组织结构,提高决策效率。
通过重组,智度股份希望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并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实现更高的增长。
4. 重组方案智度股份的重组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业务整合智度股份将对公司内部的业务进行整合,以提高资源的协调和利用效率。
具体的业务整合措施包括:•合并重复的业务部门,以消除冗余和浪费;•设立新的业务团队,专注于市场上新兴的机会;•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业务流程的协同性。
通过业务整合,智度股份将实现整体业务的优化和协调管理。
4.2 产品线优化智度股份将对当前的产品线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具体的产品线优化措施包括:•停产落后的产品,将资源重新分配到更有市场需求的产品上;•开发新的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以增强竞争力。
通过产品线优化,智度股份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并保持市场的竞争优势。
4.3 成本削减智度股份将致力于降低成本,并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具体的成本削减措施包括:•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减少不必要的人力成本;•优化供应链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优化运营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通过成本削减,智度股份将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为未来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4.4 组织结构优化智度股份将对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优化,以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能力。
具体的组织结构优化措施包括:•简化管理层次,减少决策周期;•强化团队协作,提高问题解决的效率;•鼓励员工创新,建立积极的工作氛围。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股权变动的决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股权变动的决议重要通知:关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股权变动的决议尊敬的股东们:我们荣幸地通知您,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讨论,我们已就公司股权的变动达成了以下决议。
本决议旨在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发展,加强公司治理,并最大程度地保护股东权益。
一、股权变动背景和目的近年来,公司积极适应市场变化和发展需求,稳步推进公司战略目标,并积极扩大企业规模。
为更好地匹配公司业务发展和股东权益,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股权变动。
这一决策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股权变动事项根据公司治理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以下股权变动:1. 增加股东权益:为进一步激励公司核心团队和关键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激发创新活力,公司将向相关员工发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
2. 股份回购计划:公司董事会决定开展股份回购计划,旨在提高股东投资回报率,并进一步增强市场信心。
三、变动相关事宜1. 股东权益变动:根据公司董事会决策,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执行情况,适时公布相关员工所获得的限制性股票比例和解锁机制。
2. 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股份回购计划购买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平均价格。
具体回购时间、频率和规模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合理确定。
四、决议的落实和监督1. 决议的实施:公司董事会将确保决议的顺利实施,并委托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与变动相关的相关方将全程配合,确保股权变动事项的顺利进行。
2. 信息披露和监督: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股权变动的相关信息,保障信息透明度。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董事会决策的监督,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合法有效性。
五、其他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董事会决策保留最终解释权。
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决议内容,并公告于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密切关注公司的公告和通知,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公司董事会联系。
凯迪电力: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股票代码: 000939 公告编号: 2013—26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或“公司”)于2013年6月4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6月14日在凯迪大厦708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长陈义龙先生、董事潘庠生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陈义龙先生、潘庠生先生的辞呈从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长职位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李林芝女士暂时履行公司董事长职务,直至选举产生新的董事长为止。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提名总经理任育杰先生和郑朝晖女士为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
陈义龙先生、潘庠生先生不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1、《关于提名任育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关于提名郑朝晖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3、《关于推举李林芝女士暂时履行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关于提名任育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郑朝晖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的独立董事意见)《关于提名任育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郑朝晖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附董事提名人简历:任育杰先生简历如下:任育杰:1963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历任宁夏电力公司西吉供电分局局长、书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青铜峡水电厂副厂长,国电电力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宁夏银仪风力发电公司董事长,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石桥增速机(银川)有限公司董事长。
智动力: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公告编号:2020-065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智动力”)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05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05月28日以书面通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卓君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参与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与会议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核查,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并对回购注销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两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备查文件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05月30日。
000063中兴通讯: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公告编号:202175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
2021年8月2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大雄先生主持,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表决监事5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将取消上述1人参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6万份将由公司无偿收回并注销。
上述调整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123人调整为6,122人,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16,347.20万份调整为16,344.6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5,847.20万份调整为15,844.60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仍为500万份。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将取消上述1人参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6万份将由公司无偿收回并注销。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国巨收购君耀股权未依法申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反些断之窗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国巨收购君耀股权莉衣去申濮的行哋罚瓏书2019年6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国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君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19〕19号当事人:国巨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台湾地区新北市新店区宝桥路233-1号3楼根据《反垄断法》《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本机关于2018年9月26日对国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巨)收购君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耀)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本机关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国巨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处罚内容,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
国巨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一、基本情况(—)交易方。
收购方:国巨。
1987年在中国台湾注册成立, 1993年10月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无最终控制人。
国巨主要从事电阻、电容等电子元件的生产和销售,其生产及销售据点涵盖亚洲、欧洲及美洲。
国巨在中国从事业务,(略)。
2017年国巨全球和中国营业额分别为(略)o被收购方:君耀。
1999年在英属开曼群岛注册成立,2014年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略),为电路保护元器件供应商,主要业务为过电压、过电流电子保护元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19年第8期反垄断之窗2017年全球和中国营业额分别为(略)。
(二)交易概况。
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6月21日期间,国巨以每股新台币73元为对价,公开收购君耀的股权。
2018年8月底,国巨对君耀的持股比例(含取得可转换公司债后转换之股权)达87.12%。
宝塔实业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宝塔实业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尊敬的宝塔实业股东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宝塔实业决定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一系列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在此,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您通报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结果:一、关于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的决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召开。
决议通过了股东大会以线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的安排,并对会议的时间、平台、链接等详细事项进行了规定。
二、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和批准的决议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宝塔实业股东大会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和批准进行了讨论。
股东们审核了财务报告,并表达了对管理层的赞赏和信心。
在明确财务状况合规的前提下,股东们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三、关于公司内部监控机构的选任的决议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监控机构的作用,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股东大会决议选任新一届监事会成员,以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股东们根据提名的候选人资格、经验和职责进行投票表决,并选取了最具代表性和能力的候选人。
四、关于公司现金分红的决议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深入分析和讨论,股东大会决定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现金分红。
股东们一致关注公司的健康成长及股东价值的实现,并认可公司在过去一年的艰苦努力。
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将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进行相应的现金分红,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股东发放。
五、关于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扩展计划的决议股东们广泛讨论了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扩展计划,并基于市场状况和竞争环境给予了积极的建议和意见。
股东们一致认为,公司的发展必须与时俱进,积极拓展新的市场和业务领域。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扩展计划,并要求管理层积极实施。
六、关于公司治理机制的改进的决议股东大会高度重视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和规范,以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为此,股东们决议对公司治理机制进行改进和优化。
46家公司发布重组公告 智度投资转型互联网 连拉多个涨停板
46家公司发布重组公告智度投资转型互联网连拉多个涨停板
作者:李犇
来源:《投资者报》2015年第38期
随着大盘近期持续反弹,许多近期发布重组公告的个股开始走出强于大盘的独立行情,值得投资者关注。
上周共有46家上市公司发布相关重组消息。
以上46家公司中,所属申万行业主要包括医药生物、房地产、电气设备和轻工制造等多个行业。
从重组进度看,共有6家公司发布董事会预案、5家公司重组预案获股东通过、7家公司重组预案获证监会批准、另有1家公司进入受理阶段。
上周上市公司多以横向整合、多元化发展战略与借壳上市为主要重组目的,值得投资者关注。
其中,智度投资拟斥资约30亿元收购猎鹰网络、掌汇天下等四家移动互联网公司,业务也将从仪器仪表转型为移动互联网,从而改变当前业绩不佳的现状。
受此利好消息影响,公司在10月9日复牌后,连续拉出多个一字涨停板,截至10月15日依然以涨停板报收,短线涨幅超过50%。
另外,多家公司发布的借壳公告也值得投资者关注。
其中,秋林集团于10月13日发布公告称,深圳金桔莱13.5亿借壳秋林集团相关事宜已完成过户。
随着重组完成,秋林集团也将形成黄金制品、珠宝首饰设计等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公司提升盈利能力。
天地数码: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公告编号:2020-063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丁伟芬女士主持,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6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决定取消拟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同时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确定2020年5月25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10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73.09万份,向10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3.09万股。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目录一、内容综述 (3)1.1 背景与目的 (3)1.2 股权架构的重要性 (4)1.3 顶层设计方案的定义 (5)二、股权架构概述 (6)2.1 股权架构的定义 (7)2.2 股权架构的类型 (8)2.2.1 集中式股权架构 (9)2.2.2 分散式股权架构 (10)2.2.3 混合式股权架构 (11)三、顶层设计方案 (12)3.1 设计原则 (13)3.1.1 公平性原则 (14)3.1.3 稳定性原则 (16)3.1.4 灵活性原则 (17)3.2 设计要素 (18)3.2.1 股东权益 (19)3.2.2 股权比例 (20)3.2.3 股权转让与退出机制 (22)3.2.4 股权激励与约束 (23)四、具体设计方案 (24)4.1 股权结构调整 (25)4.1.1 股权转让 (26)4.1.2 增资扩股 (27)4.1.3 股权回购 (29)4.2 股权激励方案 (30)4.2.1 限制性股票 (31)4.2.3 股票增值权 (34)4.2.4 员工持股计划 (35)4.3 股权退出机制 (36)4.3.1 股权转让退出 (37)4.3.2 股权回购退出 (39)4.3.3 股权置换退出 (40)五、实施与风险管理 (41)5.1 实施步骤 (42)5.1.1 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43)5.1.2 股权结构调整与激励方案设计 (44)5.1.3 实施与调整 (46)5.1.4 监督与评估 (47)5.2 风险管理 (48)5.2.1 风险识别 (49)5.2.3 风险防范与控制 (51)5.2.4 风险应对措施 (53)六、结论与展望 (54)一、内容综述本文档旨在为企业提供全面而深入的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并维护股东权益。
我们将详细解析现有的股权结构,识别潜在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
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我们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方案,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激励机制、投融资策略等关键领域。
002866传艺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艺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是根据生产布局整体安排及战略发展目标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投资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基于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和提升运营效率的考虑,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子公司重庆营志电子有限公司所在地重庆市合川区的区位优势和产业集聚优势。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金额、投资用途,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我们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署页)(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姜磊余新平梁国正2021年6月30日。
GQY视讯: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76 证券简称:GQY视讯公告编号:2020-29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GQY视讯”)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5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
会议由董事长荆毅民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郭华先生的辞职报告,郭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郭华先生辞去董事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提名张克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荆毅民先生的辞职报告,荆毅民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荆毅民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同意聘任张克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002651利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公告编号:2021-03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的议案》为了建立实现利益共享的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公司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董事会同意转让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环际”)30%的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立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宇合伙”),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权转让、签署合同、修订利君环际《公司章程》等相关事项。
利君环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本次转让价格以利君环际2021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14.47万元为依据并结合评估情况,协商确定本次转让价格为1元/股,公司将持有利君环际30%的股权300万元对价人民币300万元转让给立宇合伙。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利君环际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利君环际70%股权,立宇合伙持有利君环际30%股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议案的详细情况参见2021年6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暨引入员工持股平台的议案》为了加快全资孙公司成都德坤空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坤空天”)的业务发展,稳定和提高公司核心人员的凝聚力,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坤航空”)对全资孙公司德坤空天增资500万元,同意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太航基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航合伙”)对全资孙公司德坤空天增资1,500万元,本次对德坤空天合计增资2,000万元,董事会授权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办理增资扩股、签署合同、修订德坤空天《公司章程》等相关事项。
股东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进行公司并购
股东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进行公司并购公司名称:XXX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编号:2022-X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重要决议议题:公司并购决议股东会成员一致通过以下决议:一、决议背景鉴于XXX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并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司并购。
二、授权董事会进行并购1. 董事会被授权制定并购策略及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对合适的目标公司、资产或项目进行调查和评估,并与相关交易对方进行谈判、签订协议。
2. 授权董事会自行决定并购方式、方案和条件,并负责与交易对方进行谈判、协商和签订相关文件。
3. 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购资金来源与筹资方式,并及时向股东会报告有关议案的执行进展。
4. 授权董事会决定是否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决定是否请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顾问参与并购交易。
5. 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并购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相关协议、合同和其他相关文件,确保并购合规、顺利进行。
6. 董事会被授权进行相关经济、法律和商业尽职调查,以确保并购交易的可行性和利益最大化。
7. 授权董事会决定是否申请政府或监管机构的审批,以满足并购交易的合规要求。
三、授权期限对于董事会进行公司并购的授权期限为XX个月,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授权范围授权董事会拥有广泛的决策权和执行权,以便就并购相关事宜作出恰当决策,并执行相关行动。
五、其他事项1. 授权董事会应向股东会及时报告有关并购事宜的进展,并听取股东会意见和建议。
2. 授权董事会在执行本决议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3. 如有需要,授权董事会可委托专业顾问提供相关咨询和建议,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最佳利益。
4. 授权董事会在进行并购过程中,应严守商业道德和保护股东利益的原则。
六、生效与解释本决议自股东会主席签署之日起生效。
对于本决议的解释和执行,以公司法律顾问的意见为准。
603878武进不锈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作为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于项目的背景、项目可行性、项目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做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的了解。
股东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进行资产出售
股东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进行资产出售尊敬的股东们: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为了优化资产结构和提升经营效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会投票通过,本次股东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进行资产出售。
一、决议内容:本次决议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公司资产出售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土地、设备、无形资产等。
董事会将制定详细的出售方案和流程,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拍卖或私下交易等合适的方式进行资产出售。
二、决议理由:1.资产优化:通过资产出售,公司能够更好地调整资产结构,减少不动产投资,优化资金利用效率。
2.盈利增长:通过出售部分资产,公司可以获得一笔丰厚的资金回报,提升盈利水平,从而增加股东回报。
3.核心业务聚焦:公司将通过出售非核心业务和资产,将更多精力和资源聚焦于核心业务领域,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三、决议生效条件:该决议自股东大会投票通过起生效,并授权董事会为决议的执行提供相应支持和配合。
董事会应当在授权期限内组织相关人员完成资产出售的准备工作,并负责与相关交易方进行谈判、签署协议,确保决议的顺利实施。
四、决议执行:1.资产评估:董事会应当组织专业机构对待出售资产进行公正、准确的评估,确定合理的出售价格,并出具相应评估报告。
2.信息披露:董事会在资产出售过程中,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原则。
3.合同签署:董事会应当在充分了解交易细节和法律风险的基础上,与交易方签订合同,明确交易条款和法律责任,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4.监督与反馈:董事会应当及时向股东会报告资产出售的推进情况和进展,确保交易进行的透明公正,并及时回应股东关切。
五、决议有效期:本次股东会决议生效后,授权期限为一年。
如董事会在授权期限内未完成资产出售,则需重新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
六、其他事项:对于董事会在本次决议过程中的任何决策和行为,股东会保留监督和追究的权利,相关责任应由董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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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一、会议召开情况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5 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0年 5 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 5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陆宏达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陆宏达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兰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的议案》;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战略委员会(3人)召集人:陆宏达委员:陆宏达、熊贵成、段东辉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召集人:段东辉委员:段东辉、余应敏、兰佳3、提名委员会(3人)召集人:段东辉委员:段东辉、余应敏、兰佳4、审计委员会(3人)召集人:余应敏委员:余应敏、段东辉、兰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关于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方案,与会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
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1.22%,且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281,250,000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6、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9,164.2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8、上市地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编制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填补回报的措施。
同时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具体事宜;2、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决定向各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3、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补充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申报材料;4、制作、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上市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5、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变化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做出补充、修订和调整;6、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7、根据发行时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8、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协议;9、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