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盛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DCS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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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盛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8万吨脂肪醇与12万吨醇醚
DCS 控制系统
技术规格书
1 总则
1.1 概述
本控制系统(以下简称DCS)规格书是为江苏盛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年产8万吨脂肪醇与12万吨醇醚工程而编制的。

本规格书对一期脂肪醇工程的DCS 在配置规模、系统功能、技术性能等方面
提出需要的技术规格,对卖方的供货范围、技术服务、工程项目实施、系统的组态、系统集成等提出要求。

对规格书中未提及的,但为实现系统技术性能和系统完整又是需要的系统配
置和有关附件,卖方有责任提供整套的完善的DCS 系统配置及服务。

1.2 装置简况
1.2.1 工艺装置划分
一期脂肪醇与醇醚装置仪表设计随工艺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原油精制。

5)脂肪醇脱甲醇。

2)精油醇解。

6)脂肪醇精馏。

3)甲脂脱甲醇,甘油。

7)污水处理。

4)甲脂高压加氢。

8)醇醚。

1.2.2 控制系统划分
一期脂肪醇控制系统按工艺及区域划分,在一期工程内设一套DCS控制系统,负责脂肪醇与醇醚的控制,监视,操作。

DCS 控制系统:
1.3 卖方的责任
卖方对所提供的硬件(除DCS 系统,还包括所集成的其它设备)、软件、
技术服务、工程服务、技术培训、软件组态、系统集成、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安装指导、现场测试、系统验收,直到DCS 整套系统运行等负有完全责任。

卖方还应负责协调与第三方PLC 系统的通讯,保证其数据顺畅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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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应为买方提控制系统的交钥匙工程,以保证整套系统的完整性,可靠性
及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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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技术文件要求
2.1 系统配置要求
本规格书规定的配置规模、规格指标是基本要求。

投标技术文件必须符合规格书所列的供货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指标和原则。

卖方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所提供的DCS 的系统配置,无论是硬件、软件,都
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的。

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漏项,卖方都必须无偿提供。

买方对技术文件的确认并不能免除或减轻卖方的责任。

2.2 投标技术文件中的歧义
如果最终投标技术文件中的条款、技术规格、数字等出现前后不一致或互相
矛盾之处,原则上以对买方有利的条款、技术规格、数字为准。

2.3 投标技术文件与规格书的差异
卖方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所提供设备的技术规格中若有不满足本规格书的指
标或有差别的地方,卖方必须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明确说明。

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不论投标技术文件是否被确认)均由卖方承担。

2.4 分项报价
投标技术文件必须按装置以及设备分类分项报价。

报价中应分别列出每项内
容的单价。

选择项目单列报价。

备品备件应分品种单列报价。

2.5 投标技术文件的主要内容
投标技术文件应参照本规格书的内容编写,并进行必要的说明。

规格书中要
求说明的条款应列项说明,不应用样本代替说明。

投标技术文件应包括:
1) 卖方及制造厂简介;
2) 系统概述;
3) 系统配置总图及机柜配置图;
4) 系统配置及功能说明;
5) 设备清单
5.1)硬件设备清单(详细写明: 名称(中文)、规格/型号/产品系列号、功
能描述(中文)、制造厂、样本编号、数量等)
5.2)系统软件清单(详细写明: 名称(中文)、规格/型号/产品系列号、功
能描述(中文)、制造厂、样本编号、数量等)
5.3)备品备件清单;
6) 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及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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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质量保证:
系统质量和功能保证;
系统硬件成套及完整性保证;
系统软件成套及完整性保证;
系统集成设备的质量、功能及其与系统兼容性保证;
8) 系统负荷及计算方法;
2.6 技术说明和选型样本
卖方必须提供投标技术文件中所涉及到的主要设备和部件、所有应用软件的
详细技术规格、功能说明等资料和选型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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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系统技术规格
3.1 概述
卖方为本项目提供的DCS 必须是采用近几年发展和改进的新技术、新设备
的过程控制系统,并且经过实际应用的,便于扩展的,能满足脂肪醇装置大规模

产的过程控制、检测、优化与管理的需要。

本项目为易燃易爆、连续生产运行的重要化工项目,必须配置可靠的、先进
的控制设备。

卖方为本项目提供的DCS 的设备型号和版本应有在国内外同类或相似规模
的项目,使用同样系统,连续、成功运行三年以上的应用经验。

投标技术文件中应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和基本配置情况。

DCS 制造厂应具有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

DCS 系统的所有设备应是通过CE 认证的。

3.2 过程控制和检测
3.2.1 控制功能
DCS 的控制站必须满足重要化工装置过程控制的功能及速度要求,应具备
连续过程控制、批量控制和顺序控制的功能。

控制器应具备快速控制能力,从I/O 输入经过PID 控制运算,到AO 输出的
累积时间应在0.2 秒以内。

投标技术文件中应对控制站的控制容量、控制时间、数据处理方式进行说明。

DCS 应具备PID 参数自整定功能,投标技术文件应对系统的PID 参数自整
定功能的方式和软件进行说明。

3.2.2 数据采集功能
数据采集功能是将过程变量及状态存入系统。

控制站应能满足所有过程变量检测的需要。

系统应有数据存储的功能,可将各种工艺变量及参数、检测信号、操作过程、报警事件等数据按需要存入硬盘,并可随意调用。

3.2.3 过程I/O 接口
I/O 接口除常用的类型外还应配备下列几类(包括相应的软件):
标准串行通信接口(如:RS-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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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卡件应有0.1%精度的产品;
I/O 卡应具备识别现场接线断路或短路并发出报警的功能。

输出信号卡在设备故障时应能保持输出不变或达到预先设置的安全输出值。

用于热电偶温度检测的I/O 卡应具备冷端温度补偿的功能。

投标技术文件应对过程I/O 接口的技术规格进行详细说明。

3.2.4 冗余
控制站和检测站的控制器、电源单元、通信单元等功能卡必须1:1 冗余配置。

3.3 操作环境与人机接口
3.3.1 操作站
操作站是操作人员监视、控制生产过程、维护设备和处理事故的人机接口。

其硬件和软件应具有高可靠性和容错性,软件应有从错误中迅速恢复的功能。

3.3.2 操作站的主机
操作站的主机应是工作站或高性能工业用计算机,其操作系统应是通用的、
适用于工业化的、可靠的操作系统。

显示器是用双屏的。

操作站的硬件规格应为32 位总线,32 位或以上CPU。

操作站应带有硬盘
驱动器,使主机能够单独自启动。

操作站应能配置光盘驱动器、活动硬盘等高密度外部数据存储设备。

3.3.3 操作站的软件
操作站的软件操作环境应能适应焦油装置过程控制的操作需要,可以根据操
作者的权限访问和调用工艺流程图、过程参数、数据记录、报警处理以及各种可用数据,并能有效地调整控制回路的输出和设定参数。

对网络上的数据资源,必须能分成不同的操作区域或数据集合,可以根据需
要进行监视、控制等不同操作。

操作站必须具备不同级别和不同操作区域或数据集合的操作权限。

操作级别
和权限用密码或钥匙的方式限定。

操作员密码和操作权限应能由系统管理员设定和修改。

投标技术文件应对操作站的功能进行详细说明。

3.3.4 数据处理能力
操作站的数据存放格式应是通用的,其数据库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应是标准
的、商品化的,应能被网络上的其他有权限的工作站调用。

系统应当满足所有数据的记录需要,可由用户任意选定记录的参数、采样时
间和记录长度,并可对记录的数据进行编排处理和随时调用。

硬盘上的永久记录应能转存到其他存储设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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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过程报警和系统报警
操作站应具有完善的报警功能,对过程变量报警和系统故障报警应有明显区别。

应能对过程变量报警任意分级、分区、分组,应能自动记录和打印报警信息,区别第一事故报警,记录报警顺序,时间分辩率应精确到0.1 秒。

投标技术文件应对过程报警和系统报警的功能进行说明。

3.4 系统管理及工程实施
系统管理的内容有系统常驻数据的管理、系统各设备的在线诊断、系统软件
数据的维护、系统组态及修改、图形管理,此外还有用户应用程序,生产过程控制数据的进一步处理,文件服务等。

系统应支持离线组态和调试。

工程实施主要是系统及设备的组态、生成、修改、测试、下载,建立组态数
据库等。

系统管理及工程实施应在工程师站进行。

3.5 系统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3.5.1 系统的可靠性
投标技术文件中应提供所有设备的可靠性数据,及最小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和平均故障修复时间(MTTR),说明计算的依据,提供可靠性分析说明及有关数据。

3.5.2 系统的可用性
系统的可用性应≥99.99%。

系统的各种插卡应能在线插拔、更换。

冗余设备必须能在线自诊断,出错报警,无差错切换。

系统必须具有完善的硬件、软件故障诊断及自诊断功能,自动记录故障报警
并能提示维护人员进行维护。

3.5.3 通信网络
通信网络分为过程控制网和工厂管理网。

3.5.4 网络特性
投标技术文件所推荐的DCS 的局域控制通信网络应符合ISO/IEEE 的通信
标准。

网络设备应具有在线上网和下网的功能,可以在线加入或摘除网
络设备而不影响其他正常工作的设备的运行。

3.5.5 网络连接
通信网络应能与工厂管理网相连,与工厂网的通信带宽不宜低于1Gb/s。


般工厂管理网采用以太网 (Ethernet),常用的通信方式为TCP/IP。

系统应具备9
联接工厂管理网的功能。

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提出与DCS 生产过程控制网相配合的工厂管理网的连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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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硬件配置的基本要求
4.1 设备配置条件
本项目的DCS 系统安装在脂肪醇三站楼的二楼。

内设有操作室、机柜室、工程师站,电源间等。

控制站与操作站之间通过冗余的光缆(电缆)进行通信,按不同路径敷设。

4.2 冗余原则
系统应具有完备的冗余技术,包括设备冗余和工作性能冗余。

各级网络通信设备和部件必须1:1 冗余。

控制站的控制器等功能卡必须1:1 冗余。

所有电源设备和部件必须1:1 冗余。

每个操作站应带有独立的计算机主机,操作站之间应具备工作冗余的功能。

对冗余的设备,要求能在线故障诊断、报警、自动切换及维修提示。

若DCS 供应商提供的操作网络结构采用CS 方式,则其服务器必须为冗余
配置,以保证数据的传输安全和系统的可靠。

4.3 控制回路及检测点统计(I/O 清单)
各装置输入/输出点统计表见下表(已含富裕量):
DCS 焦油
信号类型点数量备注
AI 4~20mA 1300点(其中RTD+安全栅700点)
AO 4~20mA 450全带安全栅
DI 700点,(其中带安全栅250点)
DO 450点。

RS485 MODBUS 1块
另外再加AI备用卡件6块,AO备用卡4块,DI备用卡件4块,DO备用卡件4块。

安全栅用南京优倍,
4.4 控制站配置
4.4.1 控制站负荷
各控制站I/O 卡件插槽应预留20%的余量。

当控制站满负荷时,系统的电源、软件、通信负荷和其他各种负载应具有至
少40%以上的工作裕量。

控制站的负荷不应超过60% ,投标技术文件中应有控制站的负荷计算。


荷计算时,I/O 点数与控制周期的比例为: 10%为0.2s;20%为0.5s;70%为
1s。

PID 控制模块的数量按各控制站AO 点数的两倍计算,控制周期按1s 计算。

如果在开工运行过程中,控制站的实际负荷超过60%,卖方必须无偿补充
软件及硬件设备,满足负荷限制条件。

4.4.2 I/O 卡配置
全部I/O 卡输入电路应带电磁/光电隔离,I/O 卡的应为通道隔离型,符合
IEC61000 或SAMA PMC33.1 标准。

所有AI/AO 卡件必须每个通道完全与其它通道及地隔离,每通道具有独立的
A/D 或D/A 转换。

所有DI/DO 卡件必须每个通道完全与其它通道及地隔离。

否则每个通道必须
用继电器进行隔离。

投标技术文件中应说明I/O 卡的隔离方式。

对某些仪表(如:电磁流量计、分析仪、雷达液位仪等)的输入信号,I/O
卡的配置应保证这些信号的正常接收和转换。

对某些仪表(如:电磁阀等)的输出信号,I/O 卡的配置应保证这些信号的
输出负载能力。

控制站的所有卡件应具有防环境腐蚀的能力,应达到ANSI/ISA S71.04
标准G3 等级。

调节回路:AI 卡的通道数不应多于每卡16通道。

AO卡的通道数不应多于每卡16 通道。

若AI/AO 卡件为每卡16 通道的,实际使用不得超过14 通道。

检测回路:AI 卡的通道数不应多于每卡16 通道。

DI 卡的通道数不应多于每卡32 通道。

DO 卡的通道数不应多于每卡32 通道。

DCS 应为现场24V 用电仪表供电,I/O 卡不能供电的,应配置供电电源和
配电端子。

I/O 卡(包括备用卡)均能在不受软件版本限制的条件下随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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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控制站、I/O 卡的抗电磁干扰能力的说明,并提供
相关技术规格和资料。

投标技术文件中应提供控制站、I/O 卡的详细技术资料和说明。

4.5 操作站配置
4.5.1 主机
脂肪醇装置配置15 个操作站。

每个操作站应能操作/管理整个工艺装置的各个操作分区,即每个操作站应
能操作本装置区内所有I/O 点。

投标技术文件中应提供操作站的各种设备的详细技术资料和说明。

4.5.2 操作站配置
每个操作站应配备显示器、键盘、鼠标。

操作站配置22 英寸宽屏双液晶显示器、带有图形加速器的双显示驱动卡。

操作站的装备应满足用户需要。

操作站的数量为15台。

4.5.3 打印机配置为一台。

4.6 工程师站配置
本装置设置1 台工程师站 (对CS 结构的,服务器必须是冗余配置。

服务器
的切换时间必须不影响客户机操作) ,接在局域通信网上,用于系统管理和组态维护及修改。

工程师站要配备相应的操作台(包括显示器、光驱、键盘、鼠标等外设)。

工程师站具有组网能力(可作为网络服务器)或多终端能力,采用双网卡配置,可以通过交换机与全厂管理网络相连。

工程师站应具有操作站所有功能。

投标技术文件中应提供工程师站的各种设备的详细技术资料和说明。

工程师站的数量为一台。

4.7 通信网络及设备
4.7.1 过程控制局域网
采用冗余的控制通信网,联接所有的控制、检测和操作设备。

网络级设备还
有工程师站、控制站,操作站等。

控制通信网及其各级通信子网络及网络设备应容错(或冗余)配置。

通信网络应有病毒防护设施。

投标技术文件应对通信标准、通信方式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各级网络的通
信速率、通信距离、通信传输介质、通信扩展设备等技术资料。

4.8.2 网络负荷
网络负荷不应大于50%。

4.9 DCS 与PLC 等设备的通信连接
DCS 应配备与其他第三方系统,例如可编程序控制器(PLC)等的通信接口。

通信协议应为网络、Modbus RTU 通信协议。

卖方提供与第三方通讯光缆及相应光电转换设备,并负责DCS 与PLC 等系
统的通信调试集成。

4.10 系统机柜
根据各装置的控制和检测点数配置相应的控制单元及机柜。

不同工作区或装
置(单元)的I/O 卡件、控制器等严禁安装于同一系统机柜内。

附件中各种机柜数量为最低要求,不允许柜内设备高密度安装。

各类系统机柜宜预留20%的备用安装空间(不安装设备)。

投标技术文件应提供机柜、操作站等设备的外形尺寸、材质和颜色标志等技
术规格。

DCS 的机柜应采用标准机柜(Rittal TS 系列),前后单开门,尺寸统一为2100mm(高)X800mm(宽)X800mm(深)(包括底座),颜色色标为RAL7035。

门内、外均带机柜编号。

机柜配置冗余电源及风扇。

4.11 辅助机柜
辅助机柜要求随DCS 统一配置。

按以下要求独立配置机柜:
DCS 系统卡件柜
AI/AO 端子柜(含安全栅 (若需))
DI/DO 端子柜(含继电器)
各种机柜的外形、尺寸及颜色应与DCS 机柜相同。

柜内应配备专用的屏蔽
线接线端子、供电端子、安装配件、汇线槽、风扇等辅助设施。

电源线、接地线应连接完好。

柜内应有20%的扩展空间。

机柜配置冗余电源。

接线端子采用菲尼克斯或同等品牌,继电器采用施耐德或同等品牌。

4.12 配电系统
供货商负责整个控制系统及现场仪表的配电。

包括安全栅,UPS 不间断电源,配电柜(含DCS 配电及现场仪表供电)等。

4.13 电缆及连接配件
柜内通信电缆及连接配件由卖方供货。

系统各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和所用接插件由卖方供货,并应留有足够的长
度。

DCS 内部电源电缆及系统电缆,由卖方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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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柜室与控制室之间的冗余光缆(电缆),由卖方供货。

中央控制室内(机柜间,控制室,电源间,工程师站)之间的电缆(光缆)
均由卖方供货。

4.14 电源及接地
4.14.1 电源规格
控制系统电源为220VAC±10%,50Hz±1HZ 双路供电。

在1 路电源供电
的情况下,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

风扇、照明、插座电源规格为220VAC,50Hz 普通工业电源。

4.14.2 现场仪表的供电
现场仪表的24VDC 电源供电,由卖方提供1:1 冗余的稳压电源,电源负
荷不大于50%。

4.14.3 接地
接地电阻小于4 欧姆。

为便于用户的施工准备,投标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详细的接地工程规范、资
料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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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软件配置的基本要求
5.1 过程控制和检测软件
卖方所提供的DCS 必须配备全套的过程控制软件、过程检测软件和操作软
件,软件的容量应按设备的最大配置配备。

每一个操作站所配备的软件的操作点数容量应与系统全部I/O 点相匹配。


作站互为后备,即每一个操作站可操作系统全部I/O 点。

DCS 应配备用于保存过程数据记录的软件,其能力应满足全部I/O 点的数
据量(每分钟记录一次)记录的需要。

投标技术文件应对历史数据记录软件的规格和功能进行详细说明。

DCS 应配备PID 参数自整定功能软件。

5.2 操作系统及工具软件
系统必须配备全套的操作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

工程师站应配备通用的数据库管理系统、电子表格、网络管理软件等应用软
件及工具软件。

投标技术文件必须列出应配备的软件清单(包括已随硬件带的软件)和可供
选择的软件清单,并说明软件的版本。

5.3 工程组态软件
系统除必备的组态软件外,卖方还应列出可选择的其他组态工具软件。

组态
软件应具备在线修改和下装组态数据的功能。

DCS 系统及组态软件应支持离线组态和调试。

5.4 生产管理软件
DCS 应配备生产报表软件,投标技术文件应对生产报表软件的规格和功能
进行详细说明。

卖方推荐系统可用的生产管理软件清单,并说明这些软件的运行环境,用户
在系统评价时将考虑这一因素。

5.5 汉字系统
投标技术文件中应对系统各类软件应用汉字的情况给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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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备品备件及辅助工具
6.1 备品备件
上述卡件中已经含有备用卡件。

6.2 专用仪器和工具
卖方提供系统安装、调试、维护用的特殊工具和专用仪器、工具及保险丝等(如:防静电手镯,特殊改锥,特殊工具,压线钳,无感改锥等。

每个机柜配两个防静电手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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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技术服务
7.1 概述
技术服务应包括项目服务与现场服务。

项目服务有项目管理、工厂试验与出
厂验收、培训服务等。

现场服务包括到货开箱检查、系统通电、联调试运和装置投运的保证等。

7.2 项目管理
1. 项目经理
整个项目执行期间应提供优良的项目管理服务。

控制系统供货商在签定合同
后应立即指定一位固定的有经验的项目经理并通知用户,要有一个固定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项目经理应自始至终地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及文件、信件(传真、网络信件等)资料往来,及时联系和处理用户与厂商之间的有关事宜,如有人员更改或临时变化,应预先通知用户。

2. 项目进度
供货商应提供参考的项目进度表,列出系统硬件、软件设计,软件生成、工
作分工、人员培训、系统验收、发货、技术服务等的时间安排和地点。

确切进度及具体日程待开工会议上确定。

控制系统供货商应在货商中提出本项目设备设计、制造、调试、测试、验收等各阶段的执行进度。

7.3 工程联络会
1. 开工会
控制系统供货商应在签定合同后的1~2 周举行工程条件会议。

共同协商设计接口,明确各自分工,确定提交图纸的格式及内容、时间等。

确定项目实施计划。

确定最终的系统配置及组成等。

设计院提供相应的技术图纸及资料。

由供货商向买方提供电耗、散热量、系统详细配置,I/O 卡布置图以及输入/ 输出端子连接表,操作台及机柜尺寸、重量和安装要求,供货商确认买方提出的控制室平面布置图。

对系统配置和规格进行详细确认,确定本项目的所有供货清单。

经确认的供19
货清单与服务条款即为生产定单。

提供培训计划,培训课程表,教材以及培训方式,待审查后确定培训计划。

服务项目:进一步具体明确。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果有必要,供、需双方还可就系统详细设计与现场工程设计之间进行必要的协调,组织设计联络协商处理。

双方确认的文件及修改版也具有合同附件的同等效力。

2. 应用软件详细设计审查会
供货商在完成应用软件的功能规格书编制后,应与设计方,买方进行审核确认,时间待定。

3. 工程联络会
在整个项目运行期间,供货商,设计方及买方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工程联络会,以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时间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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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技术培训
8.1 总体原则
1) 供货商应为用户操作人员和工程师提供集中培训,保证用户能熟练修改
组态和维护整套系统。

2) 培训前给出培训计划,培训课程,培训人员要求,经被培训方审核后,
方可实施。

招标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提出增加培训内容。

培训过程中,针对被培训方提出的问题,培训方必须提供解决问题的例程,保证问题圆满解决。

3) 供货商提供培训教师、培训地点、培训安排、培训教材和培训设备(实
验室模拟设备)。

4) 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供货商应派技术人员在现场对技术规格书方员工
提供免费技术培训。

同时在现场提供免费维护培训。

5) 供货商向学员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图纸、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

6) 培训期间,供货商应免费提供方便的食宿,交通及办公条件。

8.2 软件组态培训
培训对象:软件组态人员
内容包括:指DCS厂家专职培训,软件组态培训是软件组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投标技术文件应对组
态工作的方式、培训计划、组态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建议。

组态培训必须保证培训质量。

组态培训应结合实际组态工作进行。

组态培训的内容应能达到使参加培训的技术人员在DCS 厂商工程师的指导下完成组态工作的目的。

组态培训必须保证参加培训的技术人员的上机时间和终端(二人一台)。

软件组态培
训和用户组态工作可连续进行。

在组态培训前,用户要对讲课和辅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在组态培训期间,用户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培训和辅导人员。

基本培训:系统操作、软件的组态、调试、维护、软件编程以及下载,以及相关通讯。

语言:中文。

参加人数约 2人,培训时间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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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系统操作培训
培训对象:厂方操作人员
内容包括:供货方在我公司内对我公司主要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为D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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