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标准及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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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三、四级)鉴定标准

一、机械/建筑类(四级)鉴定标准

(一)知识要求:

1.掌握微机绘图系统的基本组成及操作系统的一般使用知识;

2.掌握基本图形的生成及编辑的基本方法和知识;

3.掌握复杂图形(如块的定义与插入、图案填充等)、尺寸、复杂文本等的生成及编辑的方法和知识;

4.掌握图形的输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知识。

(二)技能要求:

1.具有基本的操作系统使用能力;

2.具有基本图形的生成及编辑能力;

3.具有复杂图形(如块的定义与插入、图案填充等)、尺寸、复杂文本等的生成及编辑能力;

4.具有图形的输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能力。

(三)实际能力要求达到:

能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与设计软件(AutoCAD)及相关设备以交互方式独立、熟练地绘制产品的二维工程图。

(四)鉴定内容:

1.文件操作

(1)调用已存在图形文件;

(2)将当前图形存盘;

(3)用绘图机或打印机输出图形。

2.绘制、编辑二维图形

(1)绘制点、线、圆、圆弧、多段线等基本图素;绘制字符、符号等图素;绘制复杂图形,如块的定义与插入、图案填充、复杂文本输入;

(2)编辑点、线、圆、圆弧、多段线等基本图素,如删除、恢复、复制、变比等;编辑字符、符号等图素;编辑复杂图形,如插入的块、填充的图案、输入的复杂文本等;

(3)设置图素的颜色、线型、图层等基本属性;

(4)设置绘图界限、单位制、栅格、捕捉、正交等;

(5)标注长度型、角度型、直径型、半径型、旁注型、连续型、基线型尺寸;修改以上各种类型的尺寸;标注尺寸公差。

二、电子类中级鉴定标准

(一)知识要求:

1.掌握微机系统的基本组成及操作系统的一般使用知识;

2.掌握基本电子电路及印刷电路板的基本知识。

3.掌握基本原理图、PCB图的生成及绘制的基本方法和知识;

4.掌握复杂原理图、PCB图(如层次电路、单面板)的生成及绘制

的方法和知识;

5.掌握图形的输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知识。

(二)技能要求:

1.具有基本的操作系统使用能力;

2.具有基本原理图、PCB图的生成及绘制的能力;

3.具有复杂原理图、PCB图(如层次电路、单面板)的生成及绘制的能力;

4、具有图形的输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能力。

(三)实际能力要求达到:

能够使用电路的计算机辅助设计与绘图软件(Protel99)及相关设备以交互方式独立、熟练地绘制电路原理图,并用原理图生成PCB图。

(四)鉴定内容:

1.文件操作

调用已存在图形文件;将当前图形存盘;用绘图仪或打印机输出图形。

2.原理图、PCB图的生成及绘制

第一是电路原理图设计及绘制

(1)原理图的生成:装载元件库、放置元器件、编辑元件、位置调整、放置电源与接地元件、线路连接、生成网络表;

(2)绘图工具及元件库编辑器的使用:编辑线、圆弧、圆、矩形、毕兹曲线等,会使用删除、恢复、剪切、复制、粘贴、阵列式粘贴等,对元件库进行管理、元件绘图工具的使用及创建新的原理图元件。

第二是PCB图的设计与绘制

(1)制作印刷电路板:设置电路板工作层面、设置PCB电路参数、规划电路板、元件自动布局、元件手动布局、自动布线、手工调整;

(2)PCB绘图工具及元件封装编辑器的使用:导线、焊盘、过孔、字符串、坐标、尺寸标注、圆弧和圆、填充、多边形等,元件封装管理、创建新的元件封装。

三、机械类高级鉴定标准

(一)知识要求:

1.掌握微机绘图系统的基本组成及操作系统的一般使用知识;

2.掌握基本图形的生成及编辑的基本方法和知识;

3.掌握复杂图形(如块的定义与插入、外部引用、图案填充等)、尺寸、复杂文本等的生成及编辑的基本方法和知识;

4.掌握图形的输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知识;

5.掌握三维图形的生成及编辑的基本方法和知识;

6.掌握三维图形到二维视图的转换方法和知识;

7.掌握图纸空间浮动视窗图形显示的方法与知识

8.掌握软件提供的相应的定制工具的使用方法和知识;

9.掌握形与汉字的定义与开发方法和知识;

10.掌握菜单界面的用户化定义方法和知识;

11.掌握AutoCAD软件中各种常用文本文件的格式;

12.掌握AutoCAD软件的安装与系统配置方法和知识。

(二)技能要求:

1.具有基本的操作系统使用能力;

2.具有基本图形的生成及编辑能力;

3.具有复杂图形(如块的定义与插入、外部引用、图案填充等)、尺寸;

4、复杂文本等的生成及编辑能力;

5.具有图形的输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能力;

6.具有三维图形的生成及编辑能力;

7.具有三维图形到二维视图的转换能力;

8.具有在图纸空间浮动视窗内调整图形显示的能力

9.具有软件提供的相应的定制工具的使用能力;

10.具有形与汉字的定义与开发能力;

11.具有菜单界面的用户化定义能力;

12.具有基本读懂AutoCAD软件中各种常用文本文件的能力:

13.具有AutoCAD软件的安装与系统配置的能力。

四、建筑类高级鉴定内容

(一)知识要求

1.掌握建筑工程制图国家标准的基本规定,如图纸幅面(图框尺寸、标题栏等)、图线、字体、绘图比例、尺寸标注等;

2.掌握几何作图的方法和步骤;

3.掌握投影的基本概念、基本规律,物体三面投影之间的关系;

4.掌握基本立体的投影特性及立体表面的截交线、相贯线的基本性质;

5.掌握形体分析法和线面分析法,通过形体的投影图构筑其空间三维形状;

6.掌握建筑形体的表达方法,如视图、剖面图、断面图的概念和作图方法;

7.掌握建筑施工图的表达方法、表达内容和尺寸标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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