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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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期末

考试复习资料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一.第一章1. 电子商务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P8)

【电子商务法的概念】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作为交易手段,以电子商务交易形式所引起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安全原则、中立原则(技术中立、媒介中立、实施中立、同等保护)、交易自治原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原则。

2.《电子商务示范法》的产生时间以及主要内容 (P24)

【产生时间】1996年6月提出蓝本,同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

(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在1996年制定,1998年作了一次修订。)

【主要内容】《电子商务示范法》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电子商务法律的总原则(这是这部法律的核心,三章十五条):第一章为一般条款,内容包括使用范围,定义解释,合同协议的改动等四个条款;第二章为对数据电文的适用法律要求,内容包括对数据电文的法律承认,书面形式,签字,原件,数据电文的可接受性和证据力,以及数据电文的留存等共六个条款;第三章为数据电文的传递,内容包括合同的订立和有效性,当事人各方对数据电子的承认,数据电文的归属,确认收讫,发出和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与地点等共五个条款。二是电子商务的特定领域(一章两个条款):此章只对涉及货物运输中使用的电子商务做出了规定。

二.第二章

1.电子商务主体的责任 (P66)

【互联网服务商(ISP与ICP)的责任】(1) 侵权责任 (2) ISP的服务质量责任;

【电子商务企业的责任】(1) 网站是交易当事人的,应当对其所交易行为负责;(2) 网站是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在其能力范围内,履行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和披露义务,则对他人利用其交易平台提供违反国家规定的商品的行为不负责任;反之,若明知利用其交易平台提供违法商品,则应承当责任。

三.第三章

1.电子商务安全内容和安全要素(P72)

【电子商务安全内容】(1) 计算机网络安全:主要指的是计算机网络本身存在的安全问题,也就是保障电子商务平台的可用性和安全性问题,包括计算机网络设备安全,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数据库安全等;(2) 信息安全:指电子商务信息在网络的传递过程中面临的信息被窃取、信息被篡改、信息被假冒和信息被恶意破坏的问题;(3) 交易安全:指电子商务虚拟市场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交易主体真实性、资金的被盗用、合同的法律效力、交易行为被抵赖等问题。

【电子商务主要的安全要素】(1)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2)信息可靠性、可鉴别性和不可抵赖性(3)信息机密性(4)信息完整性(5)即时性和不可更改性(6)身份认证(7)审查能力(8)内部网的严密性

2.违反电子商务安全法的民事责任 (P99)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1) 继续履行 (2) 采取补救措施 (3) 损害赔偿 (4) 支付违约金 (5) 定金责任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1)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和消除危险;(2) 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3) 赔偿损失;(4)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

3.违反电子商务安全法的行政责任 (P103)

【行政处分】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据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章程、纪律,对其所属人员或者职工作出的处罚。

【行政处罚】指特定国家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法给予的制裁。有居留、罚款、警告、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业和没收违法所得等。

四.第四章(《电子签名法》是我国第一部电子商务法律)

1.什么是签名签名具备什么功能什么是电子签名 (P114)

【签名】一般是指一个人用手亲笔在一份文件上写下名字或者留下印记、印章或其他特殊符号,以确认签名人的身份,并确定签名人对文件内容的予以认可。

【签名的功能】(1) 表明签名人对文件内容的确认;(2) 能够表明文件的来源,即识别签名人;(3) 能够构成签名人对文件内容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的根据。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而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2.我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电子签名需要满足的条件。 (P120)

(1)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有电子签名人控制。

(3)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3.我国《电子签名法》对数据电文的征据效力的规定。 (P121)

(1)对数据电文原件形式的要求

✓能够有效的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式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2)对数据电文文件保存的要求

✓能够有效的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

✓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

(3)我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a) 生成、存储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b) 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c) 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d) 可以证明数据电文可靠、完整的其他相关因素;

4.电子认证的概念和主要作用。 (P124)

【电子认证的概念】指特定认证结构对电子签名及其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服务。

【电子认证的主要作用】(1)防止欺诈;(2)防止否认;

5.《电子签名法》的立法特点。

(1) 技术问题复杂,但法律问题相对简单;因为商务活动的绝大多数法律问题在传统法律中已经解决,电子签名法只要解决因商务活动信息载体的变化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而这些问题大多只要采用“功能等同”的办法作出相应规定。(2) 具有很强的国际统一趋势,因为电子商务的显着优势,就在于利用不受国界限制的全球性互联网络方便地进行网上交易,这就必然要求电子签名法律制度应当是国际统一的。(3) 采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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