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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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漯河电厂筹建处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加强工程结算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明确公司各部门工程结算职责,体现付款的严肃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公司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华电国际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漯河电厂筹建处工程建设期间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1.3 本办法规定了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变更费用、工程结算及质保金支付的方法、程序和规则。

2 相关定义

2.1 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是指为实现投资预期目的而建造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所述建设工程是指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基建)的全部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监督、监造、调试及试运行等工程性服务。

2.2 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或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收取工程款或委托服务款项的申请,业主支付工程或委托服务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

2.3 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指由业主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商预先支付的用于工程备料周转和工程调遣所需的费用,在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4 进度款(中间结算款)

进度款也即中间结算款是指在工程或委托服务执行期间,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一定时期内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和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业主向承包商支付的阶段性工程款项。

2.5 工程保修金

工程保修金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中预留的一定比例的尾款,作为质量保修费用。该费用待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后最后拨付。

2.6 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是指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程或委托服务,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业主进行的最终工程或服务价款的结算。

3 职责

3.1 职能与分工

3.1.1 计划经营部是工程结算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预算、结算的核算管理工作。

3.1.2 工程部是工程量计量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等与结算相关的管理工作。

3.1.3 物资管理部是工程结算中设备、材料核算的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设备、材料结算的相关管理工作。

3.1.4 财务部是工程项目资金审核、核算、拨付和竣工决算的核算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资金和费用的管理工作。

3.1.5 监审部门(人员)负责建设工程结算的审计管理工作。

3.1.6 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归口管理部门和核算部门搞好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3.2 职责

3.2.1 公司领导

3.2.1.1 监督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

3.2.1.2 负责审批进度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报告,有权否决或建议修改、调整进度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

3.2.1.3 负责审批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和质保金付款。

3.2.2 计划经营部

3.3.2.1 负责督促检查全公司各部门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采取措施保证办法的实施。

3.2.2.2 负责根据合同规定办理预付款支付手续。

3.3.2.3 负责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进度结算和竣工结算,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办理进度结算和竣工结算手续。

3.2.2.4 负责核查工程变更费用计算的依据、费用标准,核算工程变更费用。工程变更费用结算与竣工结算一并办理。

3.2.2.5 负责审核承包商工程质保金支付申请的支付条件、依据和质保金金额并办理质保金支付手续。

3.2.2.6 参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并进行工程结算分析。

3.2.3 工程部/项目公司

3.2.3.1 负责审核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形象进度以及经监理公司审核的月工作量完成情况报表,确认完成工程量符合图纸和工程实际。

3.2.3.2 负责审核承包商实际使用的甲供设备、材料数量。

3.2.3.3 负责审核承包商上报竣工结算工程量的真实性、合理性。

3.2.3.4 负责按照合同的规定审核工程变更工作量。

3.2.3.5 负责按照合同的规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合同中明确因质量、安全、进度问题需要扣减结算款的,经监理公司提出并经审核后给出具体扣款意见。

3.2.3.6 负责审核质保期内按合同规定由承包商完成的维修、维护工作量,提出质保金支付意见。

3.2.4 物资管理部

3.2.

4.1 负责复核承包商实际使用的甲供设备、材料数量,按照合同的规定提出扣减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意见。

3.2.

4.2 负责审核承包商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的数量和价格依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2.5 财务部

3.2.5.1 根据经审核和批准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办理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的支付。

3.2.5.2 负责审核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的支付条件、支付依据,核对业主与承包商的债权债务情况,审核收款凭证,办理财务支付“单据标笺”。

3.2.5.3 负责组织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参与竣工决算审计。

3.2.5.4 负责根据资金状况,提出工程款支付的意见,并定期(每月)向计划经营部提供工程资金支出详细情况。

3.2.6 监审部门(人员)

3.2.6.1 根据国家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对建设项目审计的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各部门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付款和质保金结算的支付依据、程序和相关手续。

3.2.6.2 负责检查承包商付款及结算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是否严格执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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