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参考样式)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参考样式)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参考样式)

关于提请×××(债务人名称)

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参考样式)

×××(债务人名称)债权人/债权人会议:

因×××(债务人名称)______(写明破产原因),债权人/债务人×××(申请人名称/姓名)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名称)进行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的申请。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沪××破××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债务人名称)破产清算/重整/和解一案,并于×年×月×日作出(××××)沪××破××号决定书,指定×××担任管理人。现管理人将×××(债务人名称)的债权申报与审查情况向债权人会议报告如下:

1. 债权申报情况

×年×月×日,××人民法院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提示:若采取报纸公告方式,应写明:并于×年×月×日于×报刊登】确定债权申报期限为×日/×个月。

债权申报期限内,管理人共收到×户债权人申报的×笔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以下币种同)。【提示: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止,有补充申报,应写明:申报期截至后,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管理人收到×户债权人补充申报的×笔债权,补充申报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

债权人未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2.债权审查情况

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造册,对债权的性质、数额、是否属于担保财产、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是否超过强制执行期间等情况进行审查,并编制了债权表。经审查,管理人确认的债权总额为××元。其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总额为××元,职工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元,社保税收债权为××元,普通债权为××元。

【提示:若有劣后债权情形, 应写明:因____(写明确认为劣后债权的原因),确认劣后债权为××元。】

【提示:若有管理人未确认的债权,应写明:因____(写明未予确认债权的原因),管理人未确认的债权为××元)。】

债权确认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管理人将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附件:

×××(债务人名称)债权表(参考样式)

说明: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住房公积金等,属于职工债权。

破产受理前产生的民事惩罚性赔偿金、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等惩罚性债权,如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属于劣后债权。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材料

乳山金长城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资料 乳山金长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乳山金长城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须知 1、会议地点:乳山市市委党校会议室; 2、请根据会议日程安排时间,2015年11月11日上午9:30准时开会,请各参会人员提前20分钟进入会场,并关闭通讯工具,以保持会场秩序; 3、入场券是您参会的唯一凭证,请妥善保管。参会人员凭入场券进入会场,进入会场后请不要随意外出; 4、请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保持肃静,开会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债权人会议的行为,参会期间请注意人身、财物等的安全,会议结束离开时,请参会人员妥善保管好会议资料; 5、未经法院许可不得随意发言、提问,不得录音、录像、摄像,如需提问可在会议结束后向管理人单独提出; 6、对于违反会议纪律的参会人员,审判长可予以口头警告、训诫,责令退出会场,罚款或拘留。对于严重扰乱会场秩序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乳山金长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乳山金长城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第一项:管理人通报债权复核、补充申报及审查情况说明,债权人进行债权核查; 第二项:由审计、评估机构宣读审计评估调整结论; 第三项:管理人宣读重整计划草案; 第四项:重整方作重整计划草案的说明并回答债权人提问; 第五项:管理人宣读《重整计划草案表决规则》; 第六项: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分组进行表决; 第七项:管理人报告阶段性职务履行情况。 乳山金长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乳山金长城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并对本案全体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一、债权人会议召开 1、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2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 2、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0条、62条、63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1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第二次及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15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二、债权人会议职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1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

债权人会议会议流程准备工作安排

债权人会议会议流程准备工作安排债权人会议议程工作安排 为确保××公司的债权人会议在××商务酒店有序、高效的召开,现将参会人员入场签到、签债权人签授权书、入场就座等工作准备安排如下, 一、会议负责人 会议总负责人, 各小组负责人, 二、会议工作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须佩戴工作牌。 2.所有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女士正装,男士正装、白衬衫。 3.所有工作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并保证手机通讯设备畅通,如有事离开必须要经会议负责人的批准。 4.会议全程录像,从签到入场到会议结束。 三、会议工作安排 1.将导向牌放置在会场入口处。 2.工作人员、作为场外接待人员,负责从签到处至进入会场的指引工作。 3.工作人员、负责在签到处查验参会人员各自证件,指引参会人员在签到表上签名,并发放会议流程表等相关会议文件。 4.安排三个工作小组在授权书签署处工作,每组一名律师和一名工作人员,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律师负责现场法律答疑及指导签署授权书事宜,工作人人员配合律师工作 第 1 页共 1 页 做好签署登记记录,并将授权文件收集分类整理。

5.工作人员、现场复印相关债权文件并存档,后勤小组工作人员需提前准备 一台打印机。 6.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参会人员在会场内按桌号入座。后勤小组工作人员需在每个债权人座位上放置笔、纸、一个档案袋,便于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并准备50个备用凳子放于会场最后面。 7.电脑技术工作人员负责采集与保存从签到处至会议结束全程的监控录像,录像重点区域为会议签到处、授权书签到处。并负责联系专业录像人员现场音响调音,并对会议具体内容进行录像。 8.后勤工作小组工作人员, 。 后勤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准备大会会议横幅、导向牌、打 印复印机一台、复印机墨盒一个、A4纸五包、黑色中性笔若干支、档案袋若干 个、号码粘贴单若干个、50个备用凳子。 9.债权人委员会律师需提前将会议内容及参会人员告知公安局、派出所,并与之做好沟通交流工作,以及时应对会议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由、负责会议安保工作,合理安排安保人员值班区域,以确保会议能安全、有秩序的召开,所有安保人员须统一穿工作制服。 10.正式召开会议。 会议负责人及所有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详见附表一。 第 2 页共 2 页 附表一 会务人员通讯录 序号职责工作地点姓名联系方式备注 1 总负责人会议全场张三1234567

破产案件中召开债权人会议工作流程

遇到污染防治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7f8558521.html, 破产案件中召开债权人会议工作流程 根据2006年8月27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由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享有核查债权,监督管理人、通过重整计划、和解协议及分配方案等职权,是破产(清算)案件中债权人表达意志的重要组织形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一般破产(清算)案件需召开三次债权人会议,虽每次会议的议程有所不同,但每次会议的召开在程序上有一定的共性。本文以郑州育德剑桥少儿英语小学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为例,希望摸索出举办债权人会议的一定模式,并逐渐形成操作规程和流程管理,以求对以后承办会议时有所参考。 一、会议时间、地点的确定: 除了第一次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外,其余会议一般由管理人(以

前为清算组)或债权人委员会负责。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与法院、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方面充分沟通,达成一致,以免中途紧急叫停或仓促上马,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二、会议的通知: 《破产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第六十二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前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第六十三条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通知方式可根据债权人的具体人数、地域分布及通知效果,采取电话、公告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尽可能通知到本人,如果不是众所周知的地点,还应告知其准确位置、行车路线及标志性建筑,以方便债权人顺利找到会场。 三、会议文件的准备: 每次债权人会议所需文件都有所不同,如第一次债权会议需破产申请书及主管单位意见、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债权人会议主席职责、债权人会议职权、债权人资格审查裁定书、通报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及审理该案依据的

补充债权申报流程

破产案件补充申报债权流程 破产是企业偿还自身债务的终极手段,尽管法律规定了申请破产的流程以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债权人往往无法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报,或者在申报过程中遗漏其他债权以及债权额度计算方法有误等等原因,都会导致管理人在处分破产财产过程中,债权人要求补充申报债权。现笔者根据经办的多起破产案件,总结破产过程中,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的基本流程图及相应的法律依据。 流程图如下: 相应的法律依据如下:

一、对于未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补充申报。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 称“《规定》”)第七条:“债权人已经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的,由人民法院将相关申报材料移交给管理人;尚未申报的,债权人应当直接向管理人申报。” 4.《规定》第八条:“债权人未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的,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 定补充申报。” 二、管理人负责对补充申报的债权负责登记造册和审查。 相关法条: 1.《破产法》第五十七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 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三、如果管理人经过审查后,对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不予以确认,则无需重新编制债权表,也无需召开债权人会 议,补充申报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原债权表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1.《破产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2.《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规定》第九条:“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债权有异议,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企业破 产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受理。但人民法院对异议债权已经作出裁决的除外。债权人就争议债权起诉债务人 ,要求其承担偿还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该债权人变更其诉讼请求为确认债权。” 四、如果管理人经过审查后,对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予以确认,则需重新编制债权表,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相关法条: 1.《破产法》第五十七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债权人会议会议流程准备工作安排

债权人会议议程工作安排 为确保××公司的债权人会议在××商务酒店有序、高效的召开,现将参会人员入场签到、签债权人签授权书、入场就座等工作准备安排如下: 一、会议负责人 会议总负责人: 各小组负责人: 二、会议工作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须佩戴工作牌。 2.所有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女士正装,男士正装、白衬衫。 3.所有工作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并保证手机通讯设备畅通,如有事离开必须要经会议负责人的批准。 4.会议全程录像:从签到入场到会议结束。 三、会议工作安排 1.将导向牌放置在会场入口处。 2.工作人员、作为场外接待人员,负责从签到处至进入会场的指引工作。 3.工作人员、负责在签到处查验参会人员各自证件,指引参会人员在签到表上签名,并发放会议流程表等相关会议文件。 4.安排三个工作小组在授权书签署处工作,每组一名律师和一名工作人员: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律师负责现场法律答疑及指导签署授权书事宜,工作人人员配合律师工作

做好签署登记记录,并将授权文件收集分类整理。 5.工作人员、现场复印相关债权文件并存档,后勤小组工作人员需提前准备一台打印机。 6.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参会人员在会场内按桌号入座。后勤小组工作人员需在每个债权人座位上放置笔、纸、一个档案袋,便于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并准备50个备用凳子放于会场最后面。 7.电脑技术工作人员负责采集与保存从签到处至会议结束全程的监控录像,录像重点区域为会议签到处、授权书签到处。并负责联系专业录像人员现场音响调音,并对会议具体内容进行录像。 8.后勤工作小组工作人员: 。 后勤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准备大会会议横幅、导向牌、打印复印机一台、复印机墨盒一个、A4纸五包、黑色中性笔若干支、档案袋若干个、号码粘贴单若干个、50个备用凳子。 9.债权人委员会律师需提前将会议内容及参会人员告知公安局、派出所,并与之做好沟通交流工作,以及时应对会议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由、负责会议安保工作,合理安排安保人员值班区域,以确保会议能安全、有秩序的召开,所有安保人员须统一穿工作制服。 10.正式召开会议。 会议负责人及所有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详见附表一。

债权人会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会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会议的主要内容一、债权人会议的概念 债权人会议是由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的临时性决议和监督机构。设立债权人会议能使所有申报债权的债务人充分发表意见,又能代表大多数债权人的利益,作出统一的意见表示。其职能是监督破产过程,在人民法院的监督和领导下,从事审查债权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性质和债权数额;讨论并决定是否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和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监督债务人执行和解协议和整顿方案等。 债权人会议随着破产程序的终结而自动消灭。 债权人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二、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根据《破产法》第13条规定,破产债权人应包括三种: (1)普通债权人。即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他们依法都可以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 (2)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因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对破产财产比其他债权人具有优先受偿权。所以,他们可以是债权人会议成员,但没有表决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后的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中才有表决权。 (3)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保

证人可以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并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会议设主席1人,由人民法院在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 三、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破产法》中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向债权人、债务人的通知和公告中,应明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同时又规定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期满3个月后,在人民法院召集、主持下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应由债权人会议主席在发出债权人会议通知前3日报告人民法院,并由会议召集人在开会前15日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目的等事项通知债权人。 除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由人民法院召集主持外,其后是否应召开债权人会议,决定于下列几种

债权人会议

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7f8558521.html, 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那么债权人会议机构性质如何?债权人会议情形有哪些?债权人会议组成情况是怎样的?律师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定义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其权利范围和行使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主要是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债权人会议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实现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权的机构”。债权人会议的制度构建和运作方式以及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设定等均应围绕此一定性展开。为便于充分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应当承认和强化债权人会议的听取报告权、选任常设的监督机构权、决定营业的继续和停止、指示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法等职权。

机构性质 债权人会议的性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不仅与各国关于债权人会议的不同立法例连在一起,而且与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及其与破产程序中的其他机构的关系连在一起,债权人会议的定性问题直接决定着其在破产程序中的程序地位。 情形 类别 就各国立法体例来看,关于债权人会议的立法例主要有以下情形: (1)既规定债权人会议作为全体债权人的议事机构,又设立类似债权人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代表全体债权人行使对破产程序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德、日、英、美等国采此体例。 (2)不认可由全体债权人组成的债权人会议,仅设立由部分债权人组成的债权人委员会,意大利采此体例。 (3)不设立由债权人组成的任何机构,而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社会专业性组织中选定所谓的债权人代表,由其代表债权人参与破

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令狐采学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第六十五条规定,制定苏州嘉禾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使用的范围包括表决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法律规定的表决事项,及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认为需要表决的其他事项。 二、表决方式 表决方式为记名表决。 职工债权由职工代表债权人进行整体表决;其他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由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本人进行表决。职工债权总体为一票,由职工债权代表行使,其他债权人每人一票。 债权人的表决票,不仅代表了债权人的人数,还代表了该债权人的债权份额。其所代表的债权份额以确认债权金额为准。 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全体债权人共同投票表决,不区分组别,亦不剔除有财产担保的优先债权数额。 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由全体债权人共同投票表决,不区分组别,但需剔除有财产担保的优先债权数额(即未放弃特定财产担保的优先受偿债权不享有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权)。 本案所涉的债权人会议包括现场的债权人会议和非现场的债权人会议,即对财产管理方案、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相关事项的表决,可以通过召开现场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也可以不组织召开现场会议,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各债权人通过通信、传真、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非

现场表决。不组织现场会议的,参加投票的人数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人数。 三、表决意见 表决票设置两种表决意见:同意方案的画“○”,不同意方案的画“×”;如债权人同时在单一表决票中画“○”和“×”,或债权人交回的表决票为空白者,则视为放弃。 以通信、传真、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非现场表决的,书面表决意见必须明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需表决的具体方案,并在书面表决意见上应加盖表决权人的公章,表决权人如是个人,应在书面表决意见上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表决内容表述不清楚、意思表示含糊的,均视为“放弃”;表决意见在管理人规定的统计时间结束后到达的,则视为其未参加会议表决。 四、表决票的发放 采用现场表决的,表决票由管理人于开会时发放,或者由管理人于开会前根据《债权表》寄送至各债权人,各债权人现场填写表决票交管理工作人员。 采用非现场的方式进行现场表决的,表决票由管理人根据《债权表》名单寄送至各债权人,各债权人可以通过通信、传真或网络等非现场等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各表决票需在管理人规定的投票截止日之前送达至管理人。 五、表决票的收集、统计 管理人负责收集表决票。 债权人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形式的,表决票在债权人会议召开时统计。 债权人会议采用非现场会议形式的,管理人在规定的截止日届满后召集债权人委员会或主要的债权人代表开会,并在他们的监督下进行表决票的统计。 如收集的有效表决票等于或少于已发放的表决票,则表决统计行为有效;如收集的有效表决票多于已发放的表决票,则应查明原因并重新启动表决统计程序。 六、表决结果的确定

债权人会议主席发言

债权人会议主席发言 篇一:会议主席发言稿 模拟国际会议会议主席发言稿 第七届中美关系论坛 开场白:Good morning, ladies and gentleman. Welcome to the 7th Conference on Sino [sa?n?]-U.S. Relations, the theme of this conference is “China and US: partners, competitors or enemies”. It's a great pleasure for me to be the conference chairman. 背景:We can realize gratefully tha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hina and US is very important, which has a key influence on the stabilization and peace in the world. 往届会议介绍:The conference has been held six sessions. The 1st Conference on Sino-U.S. Relations was launched in XX, organized by former U.S. President George Bush initiatively. And this is the seventh. 1. Let's welcome Miss Wang to give us the opening speech.

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第六十五条规定,制定苏州嘉禾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使用的范围包括表决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法律规定的表决事项,及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认为需要表决的其他事项。 二、表决方式 表决方式为记名表决。 职工债权由职工代表债权人进行整体表决;其他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由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本人进行表决。职工债权总体为一票,由职工债权代表行使,其他债权人每人一票。 债权人的表决票,不仅代表了债权人的人数,还代表了该债权人的债权份额。其所代表的债权份额以确认债权金额为准。 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全体债权人共同投票表决,不区分组别,亦不剔除有财产担保的优先债权数额。 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由全体债权人共同投票表决,不区分组别,但需剔除有财产担保的优先债权数额(即未放弃特定财产担保的优先受偿债权不享有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权)。 本案所涉的债权人会议包括现场的债权人会议和非现场的债权人会议,即对财产管理方案、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相关事项的表决,可以通过召开现场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也可以不组织召开现场会议,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各债权人通过通信、传真、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非现场表决。不组织现场会议的,参加投票的人数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人数。 三、表决意见 表决票设置两种表决意见:同意方案的画“○”,不同意方案的画“×”;如债权人同时在单一表决票中画“○”和“×”,或债权人

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规程(20150127)

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破产管理人行为,提高破产清算工作效率,降低破产清算费用,依法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法律规定清理债务的行为。企业破产可以由债务人申请,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本规程主要规范由债务人申请的破产清算,由债权人申请的破产清算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业务承接 一、与债务人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人每天通过网络、报刊等相关媒体收集企业破产的信息,及时向事务所负责人报告。由事务所负责人组织专人对债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初步与客户进行洽谈,建立合作关系,继而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 二、争取法院指定为破产企业管理人 破产企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选取的方法,一是申请编入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理人名册,由人民法院在管理人名册中指定;二是由人民法院直接指定。要想成功取得破产管理人资格,必须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事务所应由负责人与破产企业相关人员共同向破产企业所在地法院汇报事务所办理破产案件的专长、业绩,与债务人之间已建立起的良好互信关系,以

及在接受指定后能够客观、公正、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争取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同时,指定事务所为破产企业管理人。并取得以下法律文书: (一)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二)人民法院指定债务人的管理人的决定书; 三、提请法院裁定认可管理人报酬 事务所被法院指定为管理人后,应与破产企业就管理人的报酬及支付问题,协商达成协议,及时提请法院裁定认可,避免以后在管理人报酬支付方面产生分歧,影响破产清算工作进程。 第三章前期工作 一、及时掌握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 事务所在被法院指定为管理人后,应及时掌握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破产企业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破产企业需要安置的人员状况、以及破产企业资产有无抵押担保的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 二、接管破产企业 事务所被指定为管理人后,应当及时接管破产企业,接管破产企业的印章、文书和账册资料等,依照破产法规定,担负起管理人职责。 三、接受法院询问,提交相关资料 事务所应当接受法院的询问,如实介绍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开展破产清算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步骤,并按法院要求提供破产企业的相关材料,供法院审理案件了解案情。 四、制定破产清算工作计划 (一)在正式进行破产清算的工作之前,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管理人在编制破产清算工作计划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合同范文 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合同范本

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合同范本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案例介绍】 某市某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经营服装、鞋帽和文教用品。该公司于xx年5月成立,注册资金为80万元。公司成立前三年,经营状况一直不错,但自xx年底扩大经营规模后,经济情况开始恶化。因为扩大经营家用电器,再加上购置办公楼、汽车等固定资产,公司向银行大量贷款和委托贷款共近1亿。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决策失误,市场疲软和侵犯其他法人权益纠纷败诉等原因,公司大量商品积压,流动资金枯竭,xx年以后亏损越来越严重,并于xx12月向法院申请破产。该公司在申请时向法院提交了有关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债权、债务清册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请破产的批复等。 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在2个半月时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查各债权人的主体资格、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权益,并通报清算工作的情况和进程等。法院指定了最大的债权人甲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第二、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确认了各债权人的债权额,确认债权人乙的抵押权。经过第四、第五次债权人会议讨论同意,产生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在第六次债权人会议上,经半数以上的债权人同意,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该公司的债权人会议开得一直不是很顺利,债权人意见纷纷。债权人丙认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开得太早了,当时他尚未申报债权,被剥夺了参加该次会议的资格;债权人丁不同意甲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债

权人戊、己认为乙的债权是抵押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乙不能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庚认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不必经债权人会议讨论;债权人辛则认为第七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程序有错。 【几种观点】 1、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举行。 2、债权人会议主席应当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 3、只有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才能参加债权人会议。 4、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由清算组和法院决定。 5、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债权人同意才能生效。【评析意见】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组成的,以维护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的,在法院监督下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思的破产机构。债权人会议是决议机构,它通过一定的程序,统一债权人的意志,对有关破产事项作出决策。债权人会议是监督机构,它监督破产程序的进行。债权人会议是临时机构,它根据法院的通知或公告而组成,到破产程序结束时终止;即使在债权人会议存序期间,它也只是在需要讨论决定破产事项时才召集开会。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具体地说,债权人会议由三种人组成,即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和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以后的债务人的担保人。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

债权部工作总结

债权部组织框架 一、债权部组织框架图: 二、债权部职责: 1.拟定公司债权计划投资、评审、决策与监督的操作制度,防范业务运作环节的各类风险; 2.进行信用评级和评估预审,提交相关报告及风险预防措施; 3.协助公司领导做好项目评审和审批工作,与有关各方谈判、拟定、签订相关合同; 4.对债权进行后续管理,后期相关款项的催收。 三、债权部员工工作职责 第一:债权部部长职责: 1.负责部门整体工作及与各部门协调和下属意见反馈。 2.就贷前调查人员调查事项及建议提出自己建议及决定。 3.安排债权部日常工作调度及工作进度。 4.定期向公司回报工作计划与进度。第二:沃得负责人职责(一名): 1.主要负责沃得所有客户融资款及首付款等不良款项的催收。 2.合同签订及同厂家融资公司的沟通,及时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风险对策和处理办法。第三:洋马负责人职责(一名): 1.主要负责洋马所有客户融资款及首付款等不良款项的催收。 2.合同签订及同厂家融资公司的沟通,及时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风险对策和处理办法。第四:贷前调查人员职责: 洋马及沃得客户前期信用调查及审核,在销售部同客户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开展信用调查及审核工作,并就在调查中发现的风险因素进行风险提示及后期管理中的风险防范措施。第五:文员职责: (一)文员两名,一名为办公文员,一名为催收文员。 (二)办公文员职责:1.日常电脑文件的制作与填写,以及相关往来文件的收发,后勤服务工作。2.档案归类、合同管理和领导交办的一切工作。 (三)催收文员职责: 每月客户相关款项(融资款、首付款等)的正常催收,并就催收结果及相关电话记录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分类报送洋马、沃得、tck相关负责人,同时抄送债权部部长一份。 前期调查工作流程 a:债权前期调查人员把收集到的有关客户资信能力的信息转交给债权部办公室文员; b:债权部办公室文员将上述信息进行整理汇总,然后根据不同品牌车辆将信息汇报给具体负责人; c:具体负责人经过了解、评议以后将上述信息和自己的意见及建议转送给部门负责人,所有事项最终由部门负责人决定。 周工作报告表 客户考核与风险评估意见表篇二:2013年5月份销售部工作总结 2013年5月份销售部工作总结 今年5月份开始,明显感觉工程机械市场进入一个萧条发展期,通过与我区域其他品牌沟通交流,整个工程机械市场销量上量缓慢。我部门将5月份将月供欠款的清收作为重点开展工作,在月供款清收的同时进行市场信息的走访、获取和跟踪。 5月份全公司累计销售装载机31台,路面机械3台,其中平凉装机销售部销售装载机4台,路面机械1台,装载机占全公司总销量的13%,路面机械销量占全公司总销量的33%;华亭分公司5月份无销售;静宁分公司销售装载机2台,路面机械2台,装机销售占全公司总

债权人会议在破产实务中的现实意义

债权人会议在破产实务中的现实意义 我国破产法(试行)以专章对债权人会议作了规定,此后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发出关于贯彻执行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此又作过相关司法解释;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六条对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召开、职责等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笔者在此仅就引入债权人会议这一特殊机构在破产实务中的现实意义作一理性分析。 一、有利于法院中立公正的定位,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需要 在目前债权人会议召开不规范,债权人会议功能未得到真正发挥的现实情况下,真正对清算组实施监督的主体是人民法院。此外,法院对清算组还有指导作用。在债权人会议被忽视的前提下,法院与清算小组的行为、职责、利益极易混淆,现实中清算组的很多行为是法院指导或认可的结果,再由法院来监督,那么这种监督如何保持理性?且事实上,作为破产清算程序虽然具有不同于一般诉讼程序的特殊性,但人民法院的性质决定了其在该程序中仍应是处于中立裁判者的地位,而清算组作为破产财产的管理人,从一定意义上讲说,它是继受了破产的权利义务,具有一方当事人的象征,在另一方当事人缺失或虚位状态下,往往导致法院的越位或债权人利益的受损。实践中,似乎法院是清算组的上级,对清算组清算过程的一切作为、不作为都看作是法院的作为、不作为,审判人员也往往碰到实际操作中的困惑与尴尬。而引入债权人会议这一特殊机构,以债权人会议与清算组两者之间在同一平面上存在的利益相对性,来构建具有双方对抗意味的破产程序格局,正是法院从这种为难境地解脱出来的必需。因为在破产清算还债程序中,追求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以尽可能地提高受偿率,成为各债权人一致的共同利益;与此相对,追求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以尽可能地提高受偿率成为清算组的义务,双方基此形成权利义务指向上的相对性,在清算组的审计、评估、变现等一系列清算过程中,债权人会议有知情权、监督权、异议权,法院则重新归位于中立裁决地位,成为利益平衡的法律衡量支点,从形式上有利于维持中立者的权威形象,从实质上有利于法院致力于追求公正与效率的终极内涵。 二、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增强清算组责任,是完善破产监督机制的需要 基于债权人会议各成员在对外关系上具有利益一致性,宣告破产后,其破产财产用途实际已固定为向债权人偿债。清算组接管破产后,即应清理破产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账册,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对外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的简单总结精编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的简单总结 一、会前准备 1.债权人签到、与会其他人员签到; 2.人民法院核对参加会议的债权人身份及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3. 人民法院宣布参加会议的人员:债权人、管理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财务人员、工会代表; 4.人民法院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问题的说明(包括:对参会人员的说明、对通过决议条件的说明、对申报债权总额和比例的说明、对暂不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说明); 5.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二、开会 1.宣读破产案件受理裁定; 2.宣读债权人会议职权; 3.通告对债权人的通知情况; 4.破产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 5.破产管理人宣读管理人对申报债权的说明; 6.向债权人提交申报债权材料,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7.宣布债权人会议对债权的审查结果; 8.破产管理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9.破产管理人宣读资产处置方案; 10.债权人会议就资产处置方案进行表决; 11.破产管理人宣读破产管理人报酬方案; 12.债权人会议就管理人报酬方案进行审议; 13.破产管理人宣读提请债权人会议决定停止债务人营业的意见; 14.债权人就是否停止债务人营业进行表决; 15.破产管理人宣读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并提请债权人会议监督计划的实施; 16.宣布闭会。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主持召开,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一般应有下列内容: 一、宣布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 二、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三、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 四、安排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

最全破产管理人业务流程及工作计划(2)完整版.doc

山东海康律师事务所 破产管理人业务流程及工作计划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破产管理人行为,提高破产清算工作效率,降低破产清算费用,依法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法律规定清理债务的行为。企业破产可以由债务人申请,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本规程主要规范由债务人申请的破产清算,由债权人申请的破产清算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业务承接 一、与债务人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人每天通过网络、报刊等相关媒体收集企业破产的信息,及时向事务所负责人报告。由事务所负责人组织专人对债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初步与客户进行洽谈,建立合作关系,继而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 二、争取法院指定为破产企业管理人 破产企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选取的方法,一是申请编入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理人名册,由人民法院在管理人名册中指定;二是由人民法院直接指定。要想成功取得破产管理人资格,必须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事务所应由负责人与破产企业相关人员共同向破产企业所在地法院汇报事

务所办理破产案件的专长、业绩,与债务人之间已建立起的良好互信关系,以及在接受指定后能够客观、公正、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争取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同时,指定事务所为破产企业管理人。并取得以下法律文书: (一)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二)人民法院指定债务人的管理人的决定书; 三、提请法院裁定认可管理人报酬 事务所被法院指定为管理人后,应与破产企业就管理人的报酬及支付问题,协商达成协议,及时提请法院裁定认可,避免以后在管理人报酬支付方面产生分歧,影响破产清算工作进程。 第三章前期工作 一、及时掌握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 事务所在被法院指定为管理人后,应及时掌握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破产企业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破产企业需要安置的人员状况、以及破产企业资产有无抵押担保的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 二、接管破产企业 事务所被指定为管理人后,应当及时接管破产企业,接管破产企业的印章、文书和账册资料等,依照破产法规定,担负起管理人职责。 三、接受法院询问,提交相关资料 事务所应当接受法院的询问,如实介绍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开展破产清算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步骤,并按法院要求提供破产企业的相关材料,供法院审理案件了解案情。 四、制定破产清算工作计划 (一)在正式进行破产清算的工作之前,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管理

债权人会议制度的若干问题(1)

债权人会议制度的若干问题(1) [内容提要]:债权人会议是“实现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权的机构”。债权人会议的制度构建和运作方式以及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设定等均应围绕此一定性展开。为便于充分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应当承认和强化债权人会议的听取报告权、选任常设的监督机构权、决定营业的继续和停止、指示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法等职权,这在我国目前“破产逃债”现象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尤为重要。 [关键词]:债权人会议、破产程序参与权、制度重构 一、债权人会议的性质 债权人会议的性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不仅与各国关于债权人会议的不同立法例连在一起,而且与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及其与破产程序中的其他机构的关系连在一起,债权人会议的定性问题直接决定着其在破产程序中的程序地位。 就各国立法体例来看,关于债权人会议的立法例主要有以下情形:既规定债权人会议作为全体债权人的议事机构,又设立类似债权人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代表全体债权人行使对破产程序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德、日、英、美等国采此体例。不认可由全体债权人组成的债权人会议,仅设立由部分债权人组成的债权人委员会,意大利采此体例。不设立由债

权人组成的任何机构,而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社会专业性组织中选定所谓的债权人代表,由其代表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如法国1995年新破产法的一大变化就是放弃传统的债权人会议这一组织机构,采用债权人代表的立法方式。而债权人代表则是从每一个上诉管辖区内的受托清理人名单中选任的。〔1〕只设立债权人会议制度,并不设立诸如债权人委员会或者破产检查人的常设组织。我国即采此体例。 与各国立法体例相关的债权人会议的职权的差异,也是影响债权人会议性质的重要因素。比如,1907年的法国商法典在规定破产程序开始前的债权人必须申报债权并接受审查程序的同时,授予组成审查大会的债权人审查各自的债权的权利,1935年法才开始将此程序改为纯司法性的程序。〔1〕而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仍规定债权人会议有“审查债权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的带有司法性质的职权。在设立破产检查人的立法例下,债权人对破产程序进行监督的权利已从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中分离出来,而由破产检查人专职享有,我国现行法并未设立相应的职位,因而其监督权只能由债权人会议和人民法院分别享有。再者,债权人会议与专司处理破产事务的破产管理人之间的关系等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债权人会议的性质。上述诸多方面的差异直接决定了债权人会议性质的多样性。

第一次债权人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第一次债权人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报告 审判长、审判员、债权人会议主席、各位债权人代表: 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提交本次债权人会议讨论后,经与会债权人投票表决,现将表决结果统计情况报告如下: 今天到会债权人家,共发票张,收回票张。 同意张,代表债权额元; 反对张,代表债权额元; 弃权张,代表债权额元; 无效张,代表债权额元。 请审定。 唱票人(签名): 监票人(签名): 统票人(签名): 湘潭市半导体二厂破产管理人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一次债权人会破产财产管理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报告 审判长、审判员、债权人会议主席、各位债权人代表: 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经提交本次债权人会议讨论后,经与会债权人投票表决,现将表决结果统计情况报告如下: 今天到会债权人家,共发票张,收回票张。 同意张,代表债权额元; 反对张,代表债权额元; 弃权张,代表债权额元; 无效张,代表债权额元。 请审定。 唱票人(签名): 监票人(签名): 统票人(签名): 湘潭市半导体二厂破产管理人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一次债权人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报告 审判长、审判员、债权人会议主席、各位债权人代表: 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提交本次债权人会议讨论后,经与会债权人投票表决,现将表决结果统计情况报告如下: 今天到会债权人家,共发票张,收回票张。 同意张,代表债权额元; 反对张,代表债权额元; 弃权张,代表债权额元; 无效张,代表债权额元。 请审定。 唱票人(签名): 监票人(签名): 统票人(签名): 湘潭市半导体二厂破产管理人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债权人可以组成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或者和解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 247、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7月30日) 第三十九条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少数债权人拒绝参加债权人会议,不影响会议的召开。但债权人会议不得作出剥夺其对破产财产受偿的机会或者不利于其受偿的决议。 第四十一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人民法院除完成本规定第十七条确定的工作外,还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拟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二)向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必须到会; (三)向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代表发出通知,要求其派员列席会议; (四)通知破产清算组成员列席会议; (五)通知审计、评估人员参加会议; (六)需要提前准备的其他工作。 第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并可以授权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四十六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又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会议主席应当在发出会议通知前三日报告人民法院,并由会议召集人在开会前十五日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目的等事项通知债权人。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s://www.360docs.net/doc/7f8558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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