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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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律职业资格

【发文字号】人社厅发[2015]18号

【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

【发布日期】2015.02.10

【实施日期】2015.0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

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司法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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