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人事考试网 2014年长宁县事业单位招聘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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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人事考试网2014年长宁县事业单位招聘90人
2014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四川事业单位招聘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名额9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员数量详见《长宁县事业单位201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条件与范围
(一)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毕业院校为: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明确的行业(地域)紧缺专业范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毕业生(以下简称第1类人员)。
2、国家重点普通高等院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毕业生(以下简称第2类人员)。
(1)在校期间担任2年及以上学生会干部经历。
(2)在校期间获得过两次及以上甲(一)等奖学金奖励。
(3)院校及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毕业生。
3、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地域性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毕业生(以下简称第3类人员)。
(四)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表》相应岗位要求;
(五)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资格、约定等情况详见《岗位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宜宾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大学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人员。
3.不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延长至2014年12月31日。
4.大学期间有两科及以上专业考试成绩补考记录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地点及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至2014年4月25日,采取网络投递(投递邮箱cnxrsj606@)、现场报名(工作日上班时间,地点:各招聘单位)等方式收集考生信息。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网络投递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一并投递。
(二)面试与考察考核
面试形式一般为面试面谈、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其中第1类人员面谈和面试相结合,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第2、3类人员采用相关专业知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准予面试。职位需求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进行,未达到1:3的职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专业考评成绩或面试面谈情况,择优确定考察考核人员。考察考核着重了解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情况、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对其应聘的资格条件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所有面试人员需携带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业协议书,面试合格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就业协议上注明:“该生如按期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经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四)报到和资格审查
2014年7月10日前,拟招聘的毕业生,持就业意向协议、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报到证到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报到和未通过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笔试
在规定的时间内,拟招聘的第2、3类人员高校毕业生登陆宜宾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进行笔试报名,笔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心理素质测试》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聘用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
(六)体检
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其相关修订通知执行。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
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4年上半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4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的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
(八)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和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报考者认真阅读本次《公告》及岗位表,了解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其中专业与学历学位填写要以本人在校所学专业为准,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二)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是所有招聘信息指定公布的主要网站。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查阅招聘信息,导致本人不能按时报名、参加专业测试、体检等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三)拟聘人员必须按时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四)所聘人员符合长宁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的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在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试用期为1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调)动手续。最低服务期写入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本办法招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生须在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否则,单位可以予以解聘,终止人事关系。试用期内被查出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因个人品德、能力等因素不能胜任本工作岗位以及不适宜在本单位继续工作的,取消聘用,其人事关系转入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