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薪酬制度的八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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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薪酬制度的八大难题
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处于正在进行时。本轮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是要加快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完善薪酬确定机制,合理确定薪酬水平,规范福利性待遇,健全薪酬监督管理机制。国企薪酬制度改革究竟何去何从,如何通过薪酬制度改革,促动企业长期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国民经济的支柱作用,是当前亟待破解的难题。
国企薪酬管理的八大难题
定薪基础有失科学——确定企业薪酬水平的基本依据应当以“价值”为导向,以价值贡献作为基本的定薪依据。当前国企定薪基础中,典型现象表现为以下几种:
现象之一:企业价值分配水平与价值贡献水平不匹配。
现象之二:以“职务”定薪的思维仍然普遍存在。
现象之三:“以岗定薪”和“以人定薪”的冲突和矛盾。
收入结构乱象丛生——当前国企负责人、职工收入结构问题突出表现为两个极端:一是收入结构极其复杂,实际收入远大于名义收入。
二是收入结构极其简单,保障性和激励性导向不清。在收入结构不规范的情况下,无论从保障性还是激励性角度,都无法起到应有的导向作用。
激励手段严重匮乏——在国企薪酬管理体制中,各类激励手段的实施均面临不同程度的困难。一是绩效评价困难。二是国有企业采取中长期激励手段的难度较大。三是缺乏激励调整空间。正如前所述,既要考虑到效益问题,又要考虑到稳定问题,还需要兼顾内部公平问题,诸多因素掺杂在一起,造成很多国企激励来源的想象空间比较小。
薪酬水平有失公平——近年来,关于国企员工收入过高、收入结构不合理等声音越来越多。事实上,如何做到国企薪酬收入水平客观公平,是对国企薪酬改革的最大挑战。从内部公平性上来讲,合理确定不同层级员工收入水平差距是关键。但是实际在分配过程中,又不得不考虑各种因素,最终的结果仍然是以级别论高低。从自我公平性上来讲,关键要建立与员工价值创造能力与价值贡献水平之间的关联。然而在很多国企中,这种关联性并没有完全建立,即使没有显著贡献,收入水平也不会降低,即使工作再出色,收入水平也高不了多少,长久下去,形成“干多干少一个样,无过即是功”的氛围实属正常。
绩效评价基本失效——国企近年来一直在强化绩效管理,例如,引入EVA考核,加大市场化效益考核力度,推行全员绩效管理等。但
是从实施效果上来讲总是不尽如人意,造成企业薪酬总额预算与核定、内部薪酬二次分配等缺乏评判依据。在我接触过的国有企业中,几乎所有的绩效问题都集中在“考核指标”设计上——无法量化、无法考核、无法评价。事实上,国企面临的评价难题并非在于考核指标,首先在于绩效文化。曾经有一家国企的管理人员问道:“我们被要求实行绩效考核,可是我们就是不愿意推行,怎么办?”最后不了了之,考核变成了名义,对企业的牵引、改进、提升、激励效用的发挥成了空谈。
动态运行缺乏规则——薪酬体系好与不好,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系统的动态运行,即依靠分配与调整机制。国企薪酬分配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浮动规则分配。一是由于缺乏相应的评价机制,即使浮动部分有明确的分配标准和分配规则,最终也造成浮动变成固定,缺乏激励性。二是由于薪酬结构不合理,造成即使浮动也不能太多。三是“平均主义”思想在很多国企中仍根深蒂固,员工收入水平之间不能差距过大,这种差距的控制往往通过浮动部分的分配“找平”。
薪酬管控左右为难——国资委对国企薪酬管控主要包括薪酬总额管控和国企负责人薪酬管控两个方面。从国有企业自身来讲,内部薪酬管控方式不一而同,薪酬管控模式与企业业务开展方式和组织形式有关。基于传统的管控理论,薪酬管控主要有两种基本模式:总额管控模式和职能管控模式。前者的基本运行方式是通过制定总额核算
规则和二次分配规则,通过核定薪酬总额,并监督二次分配执行过程的方式,即采取“管而不控”的思路进行薪酬管控。后者的基本运行方式是直接核定到个人并进行薪酬分配。国企内部面临的薪酬管控问题突出表现如何在固化与弹性之间取得有效平衡。“一管就死,一放就乱”是很多国企管控机制的真实写照,久而久之,“固化”变成了“僵化”,“弹性”变成了“失控”。
企业观念亟待转变——薪酬体系好与不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执行过程。经常有企业负责人问我“薪酬管理体系能管几年”之类的问题。客观来讲,薪酬管理体系的实施,取决于企业价值管理理念,如何做到“向价值创造大的单位和个人倾斜”、如何做到“能上能下、能增能减”的动态运行,是保证体系有效性的关键。然而,国企薪酬改革中,由于企业固有的管理惯性思维等原因,导致薪酬管理变革推进举步维艰。
国企薪酬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国企薪酬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应当坚持如下五个导向:
规范化导向。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遵循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建立规范化薪酬管理体系,结合有关薪酬制度改革要求,明确企业负责人和中基层员工的薪酬策略,严格规范薪酬体制与薪酬结构,
建立与行业特性、经营效益和市场特点相匹配的薪酬水平,构成规范化薪酬分配与调整机制。
价值化导向。以价值创造能力和价值贡献水平为基本评判标准,形成企业薪酬水平与效益水平挂钩、企业负责人收入水平与业绩贡献挂钩、员工收入水平与任职能力和绩效水平挂钩的“三挂钩”机制,建立岗位、能力、业绩三要素薪酬决定机制。通过完善薪酬管理体系,强化企业价值创造意识,提升经营效益。
差异化导向。围绕薪酬管理规范化结构,结合各类业务特点,构建企业分层分类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等级员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管理策略和分配办法。充分考虑市场化因素,同时兼顾企业内部公平性。
系统化导向。规范企业薪酬管理基础,以业绩最优化为目标,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薪酬制度改革,实现人才成长牵引、人才吸引与保留,促动企业人力资源队伍结构与质量不断优化,带动各项管理机制持续改进,推动国企改革有序进行,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合规性导向。国企薪酬制度改革,旨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实现“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在体系变革过程中,必须要遵从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消除薪酬分配“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