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程承包与招投标主观题2.3.4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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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与招投标第1次作业
三、主观题(共22道小题)
43. 依据建设部第9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资质分为_工程勘察
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将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
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44. 说明在建筑工程施工招标中,评标的主要任务。
答:(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价格分析。
(3)技术评估。
(4)商务评估。
(5)投标文件的澄清。
(6)综合评价与比较。
45. 说明在建筑工程施工招标中,评标工作的主要内容。
答:(1)刊登资格预审公告。
(2)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3)对资格预审文件的答疑。
(4)报送资格预审文件。
(5)评审资格预审文件。
(6)通知评审结果。
46. 说明在建筑工程施工公开招标中,资格预审的程序。
答:(1)招标人确定招标方式;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编制招标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通知书。
(4)向投标人发出投标资格预审通知书,对投标单
位进行资格预审。
(5)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采用投标人资格预审方式的,招标人只向资格
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6)组织必要的答疑、现场勘察、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编
写答疑文件或补充投标文件等(7)接受投标书。
(8)组织开标、评标、决标(9)招标人自确
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0)向投标人发
出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
(11)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47. 某施工企业投标一施工项目,准备采用不平衡报价法,请简述不平衡报价法的基本内容。
答: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项目投标中,在不提高总报价的前提下,通过调整个别分部分项工程的
报价,这样既不影响总价,又能在中标后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
采用这种方法主要为实现两个目
的:一是早收钱,二是多收钱。
48. 简述我国施工招标过程中,标底的编制方法的具体内容。
答:(1)工料单价法
工料单价法的具体做法是根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按照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子目,逐项计算出工程量,再套用相应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还要加上材料调价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工程预算,也就是标底的基础。
(2)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法编制标底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
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利润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
确定综合单价
后,再与各分部分项工程量相乘汇总,即可得到标底价格。
49. 解释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
答: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公开招标或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意图
和要求提出报价,择日当场开标,以便从中择优选定得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
建设工程投标是工
程招标的对称概念,指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条件,经过初步研究和估算,在指
定期限内填写标书、提出报价并等候开标,以此决定能否中标的经济活动
50.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技术标、商务标。
51. 投标决策,按性质分为风险标和保险标、;按效益分为盈利标、保本标、亏损标。
5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_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53.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__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
假,骗取中标。
54. 1999年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主要适用于施工总承包
合同。
是由《协议书》、《同用合同》、《专用合同》_三部分组成
5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56. 项目招标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参加。
57. 不平衡报价法
答:不平衡报价,指在总价基本确定的前提下,如果调整内部各个子项目的报价,以期即不影响报价,又在中标后投标人可以尽早收回垫支于工程中的资金和获取较好的经济利益。
58. 工程项目招标
答:工程招标是指在建筑市场市,建设单位,也称发包方或招标方,即通常指业主或项目投资人通过招标的方式,将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建筑装饰、材料设备供应、监理和工程总承包等业务全部或分阶段发包,并对投标商及其他报价和施工规划等进行评审、评比,最终选定中标人的行为。
59. 暂定金额
答:暂定金额是包括在合同工程量清单内,依此名义标明用于工程施工,或供应货物与材料,或提供服务,或应付意外情况的暂定数量的一笔金额,亦称特定金额或备用金。
60. 综合评标法
答:综合评标法即对价格、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的资历与业绩、质量、工期、企业信用信誉和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中标人的评定标方法。
它是我国内应用广泛的评标方法。
61. 1999年9月25日,某市地震局要建设一栋地震监测预报大楼,大楼建筑面积4000m2,连体附属3层停车楼一座,总造价2100万元。
工程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发包。
由于地震监测大楼在设计上要求比较复杂,根据当地建设局的建议并经建设单位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参加投标单位的主体要求是最低不得低于二级资质。
经过公开招标,有A和B参加了投标,两个投标单位在施工资质、施工力量、施工工艺和水平以及社会信誉上都相差不大,地震局的领导以及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对究竟选择哪一家作为中标单位也是存在分歧。
正在局领导犹豫不决时,有单位C参入其中,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地震局某主要领导的亲戚,但是其施工资质却是三级,经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私下活动,局常委会同意让C与A联合承包工程,并明确向A暗示,如果不接受这个投标方案,则该工程的中标将授予B单位。
A为了获得该项工程,同意了与C联合承包该工程,并同意将停车楼交给C 单位施工。
于是A和C联合投标获得成功。
A与地震局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与C也签订了联合承包工程的协议。
问题:
(1)在上述招标过程中,地震局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其行为是否合法?
(2)从上述背景资料来看,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是否有效?为什么?
(3)通常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答:(1)不合法。
地震局作为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了照顾某个人关系,指使A和C强行联合,并最终排斥了B可能中标的机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违反了《招投标法》中关于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的强制性规定。
(2)A和C组成的的投标联合体无效,根据《招投标法》第31条的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案例中,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不符合对投标单位主体资格条件的要求,所以是无效的。
(3)通常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漏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62. 北京市政府已批准兴建一所医院工程,现就该工程的施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为:建筑规模约18000万元;建筑面积约200000m2;主楼采用框架结构;建设地点在四环
以外;招标范围:土建和所有专业安装工程。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施工单位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问题:
(1)《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哪几种?
答:《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标两种。
(2)简述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程序。
答:资格预审核程序:发布资格预审核通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资料分析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63. 空军某部,根据国防需要,须在北部地区建设一雷达生产厂,军方原拟订在与其合作过的施工单位中通过招标选择一家,可是由于合作单位多达20家,军方为达到保密要求,再次决定在这20家施工单位内选择3家军队施工单位投标。
问题:
(1)上述招标人的做法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答: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由于本工程涉及国家机密,不宜进行公开招标,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2)在何种情形下,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答:1)项目技术复杂或者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到自然地域环境限制;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64. 某长江大桥是三峡工程前期准备工程的关键项目之一,三峡工程施工期间承担左、右岸物资、材料、设备的过江运输任务,也是沟通鄂西南长江南、北公路的永久性桥梁。
我国建设大跨度悬索桥经验少,具备该长江大桥施工资质的单位不多,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1993年7月下旬,向甲、乙、丙3家承包商发了投标邀请书,三峡总公司组织施工单位考察了施工现场,介绍设计情况,并及时以“补遗书”形式回答了施工单位编标期间提出的各类问题。
在离投标截止时间还差15d时,三峡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甲、乙、丙3家承包商,考虑到该长江大桥关键是技术,技术方案如有失误,费用难以控制,因此现将原招标文件中关于评标的内容调整如下:原评标内容总价、单价、技术、资信权数分别由原来的30%、30%、10%、10%依次修正为10%、40%、40%、10%,加大了单价和技术的评分权数。
1993年9月1日至9月10日进行评标工作。
评委中邀请了多位国内有影响的桥梁专家参加评标,评标前评标组通过了三峡公司编写的评标办法,根据施工单位的总报价、主要分项工程的单价、技术方案和资信四方面来评分。
根据专家定量打分和定性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的排队顺序(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是:乙、甲、丙。
三峡总公司于1993年9月13日向乙施工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进行合同谈判。
双方认真地讨论了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的有关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于1993年10月11日签订了施工合同。
问题:
(1)该长江大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且仅邀请3家施工单位投标,是否妥当?为什么?
答:妥当。
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技术复杂的工程,允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3家。
(2)假设甲、乙、丙各项评标内容得分如下:
请问:总价、单价、技术方案、资信各项评审内容的权数从30%、30%、30%、10%修正为10%、40%、40%、10%时,甲、乙、丙三家施工单位的综合得分会发生怎样变化?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