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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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明确公司对新闻媒体采访的接待原则、接待流程,保持良好媒体关系,
有效避免媒体负面报道,维护和提升公司企业形象与品牌价值。
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媒体采访的接待、沟通。
3、职责
4、方法及过程控制
4.1 媒体采访接待原则
4.1.1公司已实行新闻媒体发言人制度,除新闻媒体发言人外,任何员
工未经公司人事行政部许可,不得以其公务身份接受媒体采访,尤
其是带有负面倾向的或突发性的媒体采访。
4.1.2任何媒体采访如涉及集团信息,须由人事行政部在采访前知会地产
公司、集团相关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根据回复意见进行处理。
4.1.3如各部门遇到涉及到华润置地(苏州)有限公司的采访,一律将情况
即时填写《新闻媒体采访登记表》,并报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由人事行
政部负责转华润置地(苏州)有限公司处理。
4.1.4各部门接到任何媒体采访的要求时,统一回复对方的口径为:"公司对
媒体采访有规范的接待流程,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主要包括:
媒体名称、记者姓名、联系电话、所属部门或栏目等,并记录所采访的主题。),我公司会由相关部门回复您。"并按《新闻媒体采访登记表》要
求记录相关信息,即时知会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4.1.5对媒体记者应保持热情、友好的态度。如遇突发性采访,任何情
况下(尤其是面对镜头时)不得有阻扰或躲避采访的行为,应坦然面
对镜头、保持笑容、热情接待。无论对方提出任何问题,一律答复:
"公司对媒体采访有规范的接待流程,请您出示有效证件,我会为您
联系"。同时立即联系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4.1.6除以提升品牌形象为目的的采访外,公司一般不接受有偿采访。
4.1.7公司不接受可能存在的以负面报道为要挟的媒体广告业务要求。
4.1.8公司形象宣传、重要新闻发布由新闻媒体发言人或指定授权人发言。
4.1.9人事行政部在媒体播发有关新闻时,应安排专人对电视或电台报道进
行录像或录音;对报刊、杂志等报道进行剪辑,并负责所有报道资料的
存档。
4.1.10如媒体播放有关公司的重大新闻,人事行政部应及时知会相关人员收看。
4.2以公司职员名义或涉及公司管理的投稿,须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
初审、报人事行政部及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文稿刊载后由人事行政部备
案。
5、相关文件
《新闻发言人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
《新闻媒体采访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