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溪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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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前言

广东丰溪自然保护区位于大埔县北端,与福建省龙岩市交界,是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保存最完整且面积较大的地区之一,同时也是珍贵稀有野生动植物的基因库。区内物种起源古老,成分复杂,种类繁多。据调查,该自然保护区有高等植物227科,2026种,其中属国家一级、二级、三级保护的植物有54种。区内陆生脊椎动物282种,其中属国家Ⅰ、Ⅱ级保护的有39种。自1984年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以来,区内的野生动植物一直受到较好的保护和管理,基本上实现了保护南亚热带向中亚热带过渡的常绿阔叶林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的建立保护区宗旨,为升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多年建设,保护区升格条件已经具备。为此,大埔县人民政府积极着手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并委托中南林学院森林旅游研究中心负责完成其总体规划。受托后,“中心”于2003年7月组织了有总体设计、旅游、环保、气象、土壤地质、动植物、微生物、水电、园林等相关技术专业人员深入现场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对保护区功能区划、保护、科研、宣教、生态旅游、多种经营、社区共管及相关的附属工程等项目做了详细规划,对环境、大气、水质、噪声、放射性、空气负离子、植物精气、旅游气候、大真菌、细菌等进行了监测和测定,对区内和周边的旅游资源和客源市场,对动植物、地质土壤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考察。在规划工作中,自始至终注重和贯彻了“高起点,大手笔,前瞻性”的指导思想,并得到了建设单位的认同。尔后,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财规字[2000]64号《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完成了“广东丰溪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送审稿。2004年4月通过了广东省林业局组织的有关专家评审。中心根据评审意见对该总体规划作了认真细致的修改。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广东丰溪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完成的主要成果有:

1、广东丰溪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2、广东丰溪自然保护区规划总图;

3、广东丰溪自然保护区地形图;

4、广东丰溪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图;

5、广东丰溪自然保护区植被图;

6、广东丰溪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分布图;

广东丰溪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7、广东丰溪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植物分布图;

8、广东丰溪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规划图;

9、广东丰溪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图;

10、广东丰溪自然保护区地质图;

11、广东丰溪自然保护区水文地质图;

12、广东丰溪自然保护区对外关系图。

在丰溪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工作中,我们得到了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梅州市林业局、大埔县委、政府、旅游局、林业局及丰溪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和协助,在此一并致谢!

广东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论

丰溪自然保护区是我国南亚热带向中亚热带过渡的常绿阔叶林保存最完整且面积大、珍稀动植物物种丰富的地区之一。为了保护好我国南方为数不多的过渡地带原生性森林生态系统,1984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省办函[1984]39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惠东、古田等六个自然保护区的批示”)批准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保护区后,广东省林业局组织了由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研究所、华南农学院、广东省昆虫研究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考察队对区内的动植物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并提出了如何保护好区内的野生动植物的建设性意见,从而使该区的野生动植物一直受到较好的保护和管理,基本上实现了“保护南亚热带向中亚热带过渡的常绿阔叶林和珍稀野生动植物”的建设宗旨。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好野生动植物物种,尤其是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为了更好地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的生态环境,促进保护区内的建设科学、合理、有序地发展,大埔县人民政府拟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申请将丰溪省级自然保护区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埔县人民政府于2003年11月向梅州市人民政府申报扩大丰溪自然保护区范围(埔府[2003]96号《关于呈报扩大省级丰溪自然保护区范围的请示》)。梅州市人民政府于2003年12月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扩大丰溪自然保护区的范围(梅市府报[2003]172号《关于要求扩大省级丰溪自然保护区范围的请示》)。并与周边的茶阳、长治两乡镇和丰溪林场共10个村(面积9530hm2)签定了土地租赁经营协议书,将原保护区1060hm2面积扩大至10590 hm2。与此同时又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总体规划,为升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了积极的准备。

1.1规划依据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9月2日国务院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1994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7号发布);

1.1.6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林业局通过[1998]77号文);

1.1.7《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大纲》(国家林业局财规字[2000]64号);

1.1.8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自然保护区总体设计标准》([L]126-88);

1.1.9《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7月6日国务院批准公布);

1.1.10《关于呈报扩大省级丰溪自然保护区范围的请示》(大埔人民政府埔府[2002]96号)。

1.2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1.2.1指导思想

规划是管理的主要职能之一。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是保护目标和措施在时间、空间上的具体安排,是对一定时间内的自然保护目标和措施所作的具体规定。丰溪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生态经济理论为指导,采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和森林经营的手段,实行“保护、科研、教育、生产、旅游”相结合的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水源涵养、科研生产、基础建设,全面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促进生物资源发展;逐步开展多种经营,适度开发生态旅游,提高保护区的自养能力,带动社区经济发展,使管理和保护达到国内同类的先进水平。

1.2.2原则

1.2.2.1坚持生态平衡的原则

人与自然构成的整个生物圈中,遵循着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的运动规律。人类活动不断干扰这些循环与流动过程。在调查、分析和研究丰溪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生态环境中的生物资源和能量转化运动的现状后,本次规划制定出适中的尺度使其保持相对稳定的平衡状态。

1.2.2.2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

生态系统是一个多因素的复杂系统,各因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根据丰溪自然保护区的地理位置和生物资源的多样性、稀有性、古老性等特点,丰溪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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